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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弄清问题,我们还得把美国的情况再说一下。
我们知道,美国的政治体制是很有些与众不同的。直到现在,她也不是一个像我们这样全国一体、地方服从中央的国家。召开制宪会议的时候就更不是。那时的“美利坚合众国”甚至不是“1个”国家,而是13个“半国家”的联合体,即“邦联”她是由这些各自独立的“半国家”通过契约联合起来的。这个联合体虽然后来由邦联变成了联邦,但“联合”的概念没有变,联合的方式(通过契约)也没有变,只不过那“契约”由邦联条例变成了联邦宪法而已。而且,正因为她是一个联合体,所以美国人从不称其为“美国”要简称,也称作“合众国”或“联邦”(us),比如联邦政府、联邦法院、联邦调查局。
何况制宪会议时的美利坚合众国连“联邦”都不是,只是“邦联”即13个“盟邦”的联合体(联盟)。她当然也没有什么“全国政府”或“中央政府”只有一个从根本就没有立法权的“大陆会议”演变而来的“邦联议会”其实仍然不过是政治协商会议。这个议会是没有什么权威的,大体上是有事就坐在一起开会,开完各自回家。议会的决议,各邦想执行就执行,不想执行就不执行。麦迪逊在6月19日的会议上就举了一个“声名狼藉”的例子──新泽西议会通过了一项立法,断然拒绝邦联议会摊派款项的决议,并且告诉他们派到邦联议会的代表,连反对票也不用投,干脆让所有的法案都不能通过。麦迪逊拿新泽西说事,当然是因为新泽西带头反对弗吉尼亚方案(这个我们以后还要再说)。因此,当康涅狄格也唱起反调时,麦迪逊在6月30日的发言中又举了个康涅狄格的例子。康涅狄格不但和新泽西一样,断然拒绝邦联议会的决议,还把一份表决名单交给邦联议会,明摆着是和邦联叫板。麦迪逊批评新泽西和康涅狄格,当然有他的原因。但不管怎么说,他说的是事实。
这当然不行。邦联如此不像国家,议会如此没有威望,不成体统倒在其次,没人负责却是麻烦。比如国家债务的偿还,就是一个问题。我们知道,打仗是要花钱的,独立战争也一样。在独立战争期间,为了筹措战争费用,邦联议会曾经发行过债券。这个照理说应该算是“国债”而且仗一打完就该连本带息还给大家。可是据汉密尔顿的报告,战争结束时,未还的债务竟达7600多万美元之巨。数额巨大倒也罢了,麻烦的是根本就找不到负责还贷的人。因为根据邦联条例,所谓“合众国中央政府”只有一个一院制的立法机关,没有执行机关,也没有司法机关。这个根本算不上是“中央政府”的中央政府,既无权对商务活动进行约束,也无权向全国各地直接征税。要让这个“政府”来支付债券持有人的本息,那可真是“要钱没有,要命也没有”因为邦联议会的那些议员谁也不代表中央和国家。
这个麻烦很是不小,因为那些债主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其中甚至有一些是独立战争时期的高级军官。在这些人看来,自己为民流血为国捐躯,却不能按时足额领到军饷补贴,已是不公。如果国家连欠下的债都不还,那可真是天理难容。对于这一点,其实就连他们的总司令华盛顿都有意见。制宪会议之前,华盛顿就曾写信给朋友,抱怨说自己不得不打对折出售国会给他的证券,借以清偿自己的债务。即便如此,华盛顿的手里,仍拥有超过7566美元的邦联债券。
独立战争时期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华盛顿可以牺牲自己顾全大局,不等于其他人都心甘情愿做这样的亏本生意。那些不愿意鸡飞蛋打,眼睁睁看着手中巨额债券化为乌有的债主,很快就组成了一个被麦迪逊称为债权人集团的利益共同体。这个利益集团清醒地意识到,致使他们的私人财产无法得到保障的关键,就在于没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而要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就必须废除邦联条例,另立宪法。他们当中的那些退伍军官甚至发起了一个名叫辛辛那提社的组织,扬言如果不尽快改制,则将发动一次武力革命,把所有的邦组成一个以华盛顿将军为首的、拥有王权和一切特权的新国家,一个债权人的王国。
其实,不但债权人有这样的要求,债务人也有。因为为了偿还公债,一些邦不得不将负担转嫁给本邦公民(比如用他们的土地来抵押债务),从而使更多公民成为债务者。发生在马萨诸塞的谢斯起义,以及新罕布什尔、罗德岛以及北部各邦的暴动,就是绝望的债务者的反抗。
可见,仅仅一个国债问题,就要逼... -->>
为了弄清问题,我们还得把美国的情况再说一下。
我们知道,美国的政治体制是很有些与众不同的。直到现在,她也不是一个像我们这样全国一体、地方服从中央的国家。召开制宪会议的时候就更不是。那时的“美利坚合众国”甚至不是“1个”国家,而是13个“半国家”的联合体,即“邦联”她是由这些各自独立的“半国家”通过契约联合起来的。这个联合体虽然后来由邦联变成了联邦,但“联合”的概念没有变,联合的方式(通过契约)也没有变,只不过那“契约”由邦联条例变成了联邦宪法而已。而且,正因为她是一个联合体,所以美国人从不称其为“美国”要简称,也称作“合众国”或“联邦”(us),比如联邦政府、联邦法院、联邦调查局。
何况制宪会议时的美利坚合众国连“联邦”都不是,只是“邦联”即13个“盟邦”的联合体(联盟)。她当然也没有什么“全国政府”或“中央政府”只有一个从根本就没有立法权的“大陆会议”演变而来的“邦联议会”其实仍然不过是政治协商会议。这个议会是没有什么权威的,大体上是有事就坐在一起开会,开完各自回家。议会的决议,各邦想执行就执行,不想执行就不执行。麦迪逊在6月19日的会议上就举了一个“声名狼藉”的例子──新泽西议会通过了一项立法,断然拒绝邦联议会摊派款项的决议,并且告诉他们派到邦联议会的代表,连反对票也不用投,干脆让所有的法案都不能通过。麦迪逊拿新泽西说事,当然是因为新泽西带头反对弗吉尼亚方案(这个我们以后还要再说)。因此,当康涅狄格也唱起反调时,麦迪逊在6月30日的发言中又举了个康涅狄格的例子。康涅狄格不但和新泽西一样,断然拒绝邦联议会的决议,还把一份表决名单交给邦联议会,明摆着是和邦联叫板。麦迪逊批评新泽西和康涅狄格,当然有他的原因。但不管怎么说,他说的是事实。
这当然不行。邦联如此不像国家,议会如此没有威望,不成体统倒在其次,没人负责却是麻烦。比如国家债务的偿还,就是一个问题。我们知道,打仗是要花钱的,独立战争也一样。在独立战争期间,为了筹措战争费用,邦联议会曾经发行过债券。这个照理说应该算是“国债”而且仗一打完就该连本带息还给大家。可是据汉密尔顿的报告,战争结束时,未还的债务竟达7600多万美元之巨。数额巨大倒也罢了,麻烦的是根本就找不到负责还贷的人。因为根据邦联条例,所谓“合众国中央政府”只有一个一院制的立法机关,没有执行机关,也没有司法机关。这个根本算不上是“中央政府”的中央政府,既无权对商务活动进行约束,也无权向全国各地直接征税。要让这个“政府”来支付债券持有人的本息,那可真是“要钱没有,要命也没有”因为邦联议会的那些议员谁也不代表中央和国家。
这个麻烦很是不小,因为那些债主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其中甚至有一些是独立战争时期的高级军官。在这些人看来,自己为民流血为国捐躯,却不能按时足额领到军饷补贴,已是不公。如果国家连欠下的债都不还,那可真是天理难容。对于这一点,其实就连他们的总司令华盛顿都有意见。制宪会议之前,华盛顿就曾写信给朋友,抱怨说自己不得不打对折出售国会给他的证券,借以清偿自己的债务。即便如此,华盛顿的手里,仍拥有超过7566美元的邦联债券。
独立战争时期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华盛顿可以牺牲自己顾全大局,不等于其他人都心甘情愿做这样的亏本生意。那些不愿意鸡飞蛋打,眼睁睁看着手中巨额债券化为乌有的债主,很快就组成了一个被麦迪逊称为债权人集团的利益共同体。这个利益集团清醒地意识到,致使他们的私人财产无法得到保障的关键,就在于没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而要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就必须废除邦联条例,另立宪法。他们当中的那些退伍军官甚至发起了一个名叫辛辛那提社的组织,扬言如果不尽快改制,则将发动一次武力革命,把所有的邦组成一个以华盛顿将军为首的、拥有王权和一切特权的新国家,一个债权人的王国。
其实,不但债权人有这样的要求,债务人也有。因为为了偿还公债,一些邦不得不将负担转嫁给本邦公民(比如用他们的土地来抵押债务),从而使更多公民成为债务者。发生在马萨诸塞的谢斯起义,以及新罕布什尔、罗德岛以及北部各邦的暴动,就是绝望的债务者的反抗。
可见,仅仅一个国债问题,就要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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