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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又特爱装逼装深沉。这种男人,不能碰,一碰就死,而且死得不明不白。
其实我觉得,我只是不善言辞,而辣总,真的是拒绝一切喧闹,孤独地活在自己的小世界中。
平日里,辣总一直守在吧台前,要么一遍一遍地擦杯子,要么切三文鱼。每次看着他一本正经鼓捣三文鱼的模样,我总是忍俊不禁。
他看上去,明明很不擅长做这类事情,三文鱼一直从他手里滑脱。但是他却依旧一片一片切得很认真仔细,努力将每一片的厚度都切得完全一样。
他自己也吃,加很多芥末,然后呛得不住咳嗽,眼泪都流了出来。
我问他:“你这到底是酒馆还是日料店啊,竟然还特么供应三文鱼。”
“我乐意,我是老板,规矩我定。”
<4>
跨年迎新的这天晚上。
老静和果冻筹办了一个主题PARTY,要求男的穿白衬衫,女的穿黑丝短裙。
辣总慷慨解囊,送了每人一杯酒。
大家围在一起,聊得很开心,到10点钟Happy Hour的时候气氛简直high爆了。
那一晚,都喝得七荤八素。
只是,辣总依旧是那副闷闷不乐的模样,落落寡欢。
深夜里,果冻打电话给我,说辣总在高速路上飙车,结果失控撞上了护栏,保时捷车头被撞了个稀巴烂。辣总也被送进了医院。
不幸中的大幸是,他有不喝酒的习惯。
我们赶去医院,进了病房,老静看到左脚被吊着的辣总,脸上还缠着纱布,终于把一直想骂的骂出了口:“你神经病啊,不要命啦!”
果冻拖住老静:“算啦,人家都半残了,你还骂。”
辣总并不言语,过了半晌,方才挤出一句话:“听说,她快要再婚了……”他的声音很低沉很虚弱,但是,那一瞬间,这语调却让我心里为之一颤。
辣总的朋友不多,所以病房里一直很安静。
到了第二天晚间,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和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来探望辣总。小女孩眉宇之间和辣总很是相像,手里捧着一束花,水灵灵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着。
女人化着很精致的妆容,浑身上下都是名牌,爱马仕手袋上系着一根彩色丝巾。尽管看上去气质温婉素雅,但是对待我们的态度却出人意料地冷漠倨傲。
我和老静面面相觑,走了出去。老静去买便当,我就到楼梯口抽烟。
过了一会,那女人也过来,从手袋里掏出包esse,却迟迟翻不到打火机。
我礼貌地凑过去,为她点上烟。她抽了一口,却呛了一下,不停地咳嗽。
我注意到她右手食指有熏黄的颜色,显然也是个老烟枪。只是我和她无话可说,这种沉默让彼此都有点不适。快抽完的时候,她问:“听说,他现在做酒吧生意了?”
我点了点头,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语气回应她。
酒吧停业了三天,弄得一些常客晚上都没有地方混了,怨声载道,大量的投诉打到辣总手机上。辣总把钥匙给了我,让我和老静、果冻来主持大业。
没想到,就在当天晚上,来了位意想不到的客人。
出现在医院里的那女人在吧台旁边的座位一个人坐了很久,喝掉好几杯麦芽威士忌,拒绝了几次搭讪。
那副样子,让我联想起《堕落天使》里的李嘉欣。
老静蠢蠢欲动地想去聊两句,却被果冻拦下。
走的时候,那女人拿走了系在椅子上的彩色手帕,并在留言板上粘了一张便贴纸。
“萍水相逢的伤心人——萍。”
接下来,每隔一天的晚上,那女人都会带着小女孩来医院。
她从不和辣总说话,每次都是到楼梯口抽烟,然后让小女孩和他独处。
这个情形,一直维持到辣总出院。
出院之前,辣总撑着拐杖,站在窗口,神情执拗地说:“我不想出院。”
“我就是不想出院,我还没好呢。”
那一刻,他像个没长大的孩子,顽固得让我们没办法。
只是,这当然不是由他说了算。这里不是他的酒吧,而是医院。除非他再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车祸,把右腿也给弄瘸了。
出院后,他索性把撞烂的保时捷卖了,换了辆马自达睿翼。我不知道这辆新车对他而言又意味着什么,但我知道,他是个极其念旧的人。
酒吧里的歌换了,变成了林志炫的《如果不是因为你》。只是,总在单曲循环,是不是太单调了点。
<5>
有一天,打烊后,辣总拿出瓶酒,叫住我,“阿光,陪我喝两杯吧,一个人喝,容易醉。”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想喝酒,但我了解他说的这种状态。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寂寞侵袭得厉害,独自一人,根本无力抵御这种孤单情绪,常常没喝几杯就醉得不省人事。半夜醒将过来,在客厅里冷得瑟瑟发抖,这种折磨实在不堪忍受。
他帮我倒了小半杯,加入冰块。
我浅浅地抿了一口,紧紧皱了下眉头,“辣总,这太浓了吧,真他么地难喝。”
他没有理会我,自顾自地说:“原来的老板破产了,我把这里盘了下来。现在脚瘸了,自身难保,没法整了,留给你们吧。”
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辣总嘴巴里紧接着蹦出一句奇怪的话:“她曾经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的小三。”
“欸?”我有点跟不上他的思路。
“曾经我也说,如果有一颗子弹射过来,我会为她挡。”他将杯中酒喝完,又为自己满上一杯,“很扯淡是吧,但我对她的感情,就是这样。”
接下来,他开始絮絮叨叨地诉说,而我则安安静静地聆听。
“一个人生活,还真是不习惯啊。”
“她最爱吃三文鱼了。”
“我有一次喝醉了,把她给我买的TAG砸坏了。那是她给我的结婚礼物,跑了好多家店才买到的限量款。”
“她最爱Vivienne Westwood的手帕了。”
“我和她总是吃吉祥馄饨。”
“我住院的那段日子,有我女儿陪着我,是我这些年来过得最好的时光。”
“阿光啊,我很爱她。我真的很害怕,哪天我会忘了她。”
那一夜,他大醉,说了很多乱七八糟的话。前言不搭后语。
但我想,这一次他应该喝爽了吧。
<6>
那个爱听故事的人,终于将自己的故事讲了出来。
其实,也很平凡,也很世俗,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离奇,那么感伤。
我想,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个无法取代的人,但是很遗憾,她未必能和你一起走过人生的全部历程。所以,可能在回忆里,会不由自主地把她变得更温柔,更温暖,让所有的事情都显得更美好,更圆满。
于是,你会傻乎乎地忘了,究竟为什么,自己把生活过得痛苦不堪。如此念念不忘,又是何苦来由。
后来好长的一段时间,辣总都没有来过他的地盘。酒吧一直是由老静和果冻经营着,因为两个漂亮老板娘的关系,这里的人气越来越高。
不久前,辣总终于出现。
他坐在那个女人坐过的位置上,唯独这一把椅子没有系彩色手帕。他依旧安静,和我们打过招呼之后,就一个人坐在那里,发了好久的呆。
我没有留意他是什么时候走的,只是,在那个女人留下的便贴纸旁边,多了一张新的,没有署名,上面写着:
“你瞻前顾后,你惶恐不安,她我行我素,她云淡风轻。越眷恋,就越踌躇。越回忆,就越彷徨。每个人的每段时光都有一个不同的他,只是你已过站。”
在这之后,辣总再也没有出现过。
可是,他真的忘得了那个女人吗?
接下来,我们将小酒吧的名字,改为了“一间酒馆”,很多故事从这里开始。
依旧用淡淡的口吻,慢慢地讲出来。
你我都会在这些故事里,找到自己曾经的影子,认清自己未来的道路。
,而且又特爱装逼装深沉。这种男人,不能碰,一碰就死,而且死得不明不白。
其实我觉得,我只是不善言辞,而辣总,真的是拒绝一切喧闹,孤独地活在自己的小世界中。
平日里,辣总一直守在吧台前,要么一遍一遍地擦杯子,要么切三文鱼。每次看着他一本正经鼓捣三文鱼的模样,我总是忍俊不禁。
他看上去,明明很不擅长做这类事情,三文鱼一直从他手里滑脱。但是他却依旧一片一片切得很认真仔细,努力将每一片的厚度都切得完全一样。
他自己也吃,加很多芥末,然后呛得不住咳嗽,眼泪都流了出来。
我问他:“你这到底是酒馆还是日料店啊,竟然还特么供应三文鱼。”
“我乐意,我是老板,规矩我定。”
<4>
跨年迎新的这天晚上。
老静和果冻筹办了一个主题PARTY,要求男的穿白衬衫,女的穿黑丝短裙。
辣总慷慨解囊,送了每人一杯酒。
大家围在一起,聊得很开心,到10点钟Happy Hour的时候气氛简直high爆了。
那一晚,都喝得七荤八素。
只是,辣总依旧是那副闷闷不乐的模样,落落寡欢。
深夜里,果冻打电话给我,说辣总在高速路上飙车,结果失控撞上了护栏,保时捷车头被撞了个稀巴烂。辣总也被送进了医院。
不幸中的大幸是,他有不喝酒的习惯。
我们赶去医院,进了病房,老静看到左脚被吊着的辣总,脸上还缠着纱布,终于把一直想骂的骂出了口:“你神经病啊,不要命啦!”
果冻拖住老静:“算啦,人家都半残了,你还骂。”
辣总并不言语,过了半晌,方才挤出一句话:“听说,她快要再婚了……”他的声音很低沉很虚弱,但是,那一瞬间,这语调却让我心里为之一颤。
辣总的朋友不多,所以病房里一直很安静。
到了第二天晚间,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和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来探望辣总。小女孩眉宇之间和辣总很是相像,手里捧着一束花,水灵灵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着。
女人化着很精致的妆容,浑身上下都是名牌,爱马仕手袋上系着一根彩色丝巾。尽管看上去气质温婉素雅,但是对待我们的态度却出人意料地冷漠倨傲。
我和老静面面相觑,走了出去。老静去买便当,我就到楼梯口抽烟。
过了一会,那女人也过来,从手袋里掏出包esse,却迟迟翻不到打火机。
我礼貌地凑过去,为她点上烟。她抽了一口,却呛了一下,不停地咳嗽。
我注意到她右手食指有熏黄的颜色,显然也是个老烟枪。只是我和她无话可说,这种沉默让彼此都有点不适。快抽完的时候,她问:“听说,他现在做酒吧生意了?”
我点了点头,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语气回应她。
酒吧停业了三天,弄得一些常客晚上都没有地方混了,怨声载道,大量的投诉打到辣总手机上。辣总把钥匙给了我,让我和老静、果冻来主持大业。
没想到,就在当天晚上,来了位意想不到的客人。
出现在医院里的那女人在吧台旁边的座位一个人坐了很久,喝掉好几杯麦芽威士忌,拒绝了几次搭讪。
那副样子,让我联想起《堕落天使》里的李嘉欣。
老静蠢蠢欲动地想去聊两句,却被果冻拦下。
走的时候,那女人拿走了系在椅子上的彩色手帕,并在留言板上粘了一张便贴纸。
“萍水相逢的伤心人——萍。”
接下来,每隔一天的晚上,那女人都会带着小女孩来医院。
她从不和辣总说话,每次都是到楼梯口抽烟,然后让小女孩和他独处。
这个情形,一直维持到辣总出院。
出院之前,辣总撑着拐杖,站在窗口,神情执拗地说:“我不想出院。”
“我就是不想出院,我还没好呢。”
那一刻,他像个没长大的孩子,顽固得让我们没办法。
只是,这当然不是由他说了算。这里不是他的酒吧,而是医院。除非他再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车祸,把右腿也给弄瘸了。
出院后,他索性把撞烂的保时捷卖了,换了辆马自达睿翼。我不知道这辆新车对他而言又意味着什么,但我知道,他是个极其念旧的人。
酒吧里的歌换了,变成了林志炫的《如果不是因为你》。只是,总在单曲循环,是不是太单调了点。
<5>
有一天,打烊后,辣总拿出瓶酒,叫住我,“阿光,陪我喝两杯吧,一个人喝,容易醉。”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想喝酒,但我了解他说的这种状态。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寂寞侵袭得厉害,独自一人,根本无力抵御这种孤单情绪,常常没喝几杯就醉得不省人事。半夜醒将过来,在客厅里冷得瑟瑟发抖,这种折磨实在不堪忍受。
他帮我倒了小半杯,加入冰块。
我浅浅地抿了一口,紧紧皱了下眉头,“辣总,这太浓了吧,真他么地难喝。”
他没有理会我,自顾自地说:“原来的老板破产了,我把这里盘了下来。现在脚瘸了,自身难保,没法整了,留给你们吧。”
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辣总嘴巴里紧接着蹦出一句奇怪的话:“她曾经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的小三。”
“欸?”我有点跟不上他的思路。
“曾经我也说,如果有一颗子弹射过来,我会为她挡。”他将杯中酒喝完,又为自己满上一杯,“很扯淡是吧,但我对她的感情,就是这样。”
接下来,他开始絮絮叨叨地诉说,而我则安安静静地聆听。
“一个人生活,还真是不习惯啊。”
“她最爱吃三文鱼了。”
“我有一次喝醉了,把她给我买的TAG砸坏了。那是她给我的结婚礼物,跑了好多家店才买到的限量款。”
“她最爱Vivienne Westwood的手帕了。”
“我和她总是吃吉祥馄饨。”
“我住院的那段日子,有我女儿陪着我,是我这些年来过得最好的时光。”
“阿光啊,我很爱她。我真的很害怕,哪天我会忘了她。”
那一夜,他大醉,说了很多乱七八糟的话。前言不搭后语。
但我想,这一次他应该喝爽了吧。
<6>
那个爱听故事的人,终于将自己的故事讲了出来。
其实,也很平凡,也很世俗,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离奇,那么感伤。
我想,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个无法取代的人,但是很遗憾,她未必能和你一起走过人生的全部历程。所以,可能在回忆里,会不由自主地把她变得更温柔,更温暖,让所有的事情都显得更美好,更圆满。
于是,你会傻乎乎地忘了,究竟为什么,自己把生活过得痛苦不堪。如此念念不忘,又是何苦来由。
后来好长的一段时间,辣总都没有来过他的地盘。酒吧一直是由老静和果冻经营着,因为两个漂亮老板娘的关系,这里的人气越来越高。
不久前,辣总终于出现。
他坐在那个女人坐过的位置上,唯独这一把椅子没有系彩色手帕。他依旧安静,和我们打过招呼之后,就一个人坐在那里,发了好久的呆。
我没有留意他是什么时候走的,只是,在那个女人留下的便贴纸旁边,多了一张新的,没有署名,上面写着:
“你瞻前顾后,你惶恐不安,她我行我素,她云淡风轻。越眷恋,就越踌躇。越回忆,就越彷徨。每个人的每段时光都有一个不同的他,只是你已过站。”
在这之后,辣总再也没有出现过。
可是,他真的忘得了那个女人吗?
接下来,我们将小酒吧的名字,改为了“一间酒馆”,很多故事从这里开始。
依旧用淡淡的口吻,慢慢地讲出来。
你我都会在这些故事里,找到自己曾经的影子,认清自己未来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