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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的。也正是他在云南监狱吃够了苦,他本不健全的心理更加变态,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认,不跟任何人打招呼,丢下云南的家蹓走了。
出狱后,他回到一趟四川老家,然后到了他人生的第三个故乡,也是他人生的最后一站:湖北宜昌。
杨大员选择到宜昌落脚,他是冲着三峡工程开工才不久,三峡这个地方好找事情做。当然,他的初衷是想到宜昌来打工的。他到宜昌后,也可能做了几天事,(按他的说法是一天事都没做),打工很辛苦,而且他的性格也不适应呆在一个集体中。不久,他认识了一帮人,这一帮人有宜昌本地人,也有外地的,这一帮人组成一个散班子,开始在宜昌大肆抢劫。
杨大员说,他的命好,在宜昌干了几年都没出过事。
就是在这几年里,杨大员在宜昌又找了个老婆,再次做起了上门女婿。他的这个老婆是宜昌县山里面的人。这个老婆也在宜昌做事,具体做什么,他没对我说f过,后来老大问了他,他跟老大说他老婆在宜昌开发廊。老大后来私下跟我说,他老婆是做那个事的。
杨大员用偷抢来的钱在老婆的家乡为他们盖了新房。他也又有了一个女儿。杨大员两口子在宜昌挣的钱不少,他们经常回家住,而且带着自己的朋友去住,在乡里人眼里比较风光。
杨大员最喜欢他的老婆带同事回来,他老婆的同事都很开放,老婆的同事多了,家里的床不够睡,有时会有一个老婆的同事挤在他们的床上睡,等他老婆睡着以后,他就去勾搭老婆的同事。
他说凡是和他们挤在一起的人,他都干了。唯独有一个长得最漂亮的,那天晚上正准备搞事,老婆醒了,老婆对他们有所发觉,老婆一夜没睡,害得他就没干成。
杨大员给我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真想吐他一口唾沫。他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畜牲,我心里在想,上帝真是公平,他该去死。
杨大员长年在宜昌市进行抢劫,市内里抢劫团伙他逐渐认识了不少,他们有时交叉组班子进行抢劫。杨大员发生命案的那起抢劫案,就是他们叉班子进行抢劫的。抢劫杀人案中还有一个人比较特别,是个女人。具体地说是个开出租面包车的女人。他不属于某一班子,但他经常为抢劫团伙提供作案的交通工具。(以后写她的单篇故事)
发案的那一天,杨大员的班子已在别处干完了工作,已是晚上8点,他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喝了酒,还有些醉。就在离租住房不远的地方,他遇到了三个人.
这三个人他很熟,都是他的同行,但不同班子。这个班子那天有没有准备去抢劫就不知道了,杨大员说那三个人邀他去抢劫,,(后来看杨大员的判决书,判决书上说是杨大员邀他们去抢劫。)杨大员想到他自己的这个班子这天的工作收益太差了,于是就跟他们去了。
他们通过电话招来女司机和她的面包车。他们坐上他的面包车,面包车沿城跑了一圈没有找到下手的好对象,当车行至火车站路口时,远远望见一个穿着很气派的人拖着行李箱从车站小路走出来,于是他们准备对他下手。女司机把车停在被抢人即将通过的路对面,他们四个人下了车,他们快速走向那个人,乘那个人还没注意就把他围上了。
围上之后,杨大员看清了,这个被围的人不但身体强健,而且年轻。他们害怕他反抗,一起抢劫的三个人用刀顶住他,杨大员用自制手枪对着他。
那人仗着自己年轻力壮,不愿把钱拿出来,任凭几个人威胁,他就是不肯就范,于是,杨大员伸出手去掏他的包,掏完所有的包,把掏出的东西放进自己的口袋。
杨大员一边掏那人的包,那人一边用手阻挡。到杨大员掏完他所有包的时候,他急了,他开始用拳头与他们对抗,动起手来,杨大员闪到了一旁,杨大员内心中是很害怕的,他怕挨打,所以他闪得最快。
苦的。也正是他在云南监狱吃够了苦,他本不健全的心理更加变态,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认,不跟任何人打招呼,丢下云南的家蹓走了。
出狱后,他回到一趟四川老家,然后到了他人生的第三个故乡,也是他人生的最后一站:湖北宜昌。
杨大员选择到宜昌落脚,他是冲着三峡工程开工才不久,三峡这个地方好找事情做。当然,他的初衷是想到宜昌来打工的。他到宜昌后,也可能做了几天事,(按他的说法是一天事都没做),打工很辛苦,而且他的性格也不适应呆在一个集体中。不久,他认识了一帮人,这一帮人有宜昌本地人,也有外地的,这一帮人组成一个散班子,开始在宜昌大肆抢劫。
杨大员说,他的命好,在宜昌干了几年都没出过事。
就是在这几年里,杨大员在宜昌又找了个老婆,再次做起了上门女婿。他的这个老婆是宜昌县山里面的人。这个老婆也在宜昌做事,具体做什么,他没对我说f过,后来老大问了他,他跟老大说他老婆在宜昌开发廊。老大后来私下跟我说,他老婆是做那个事的。
杨大员用偷抢来的钱在老婆的家乡为他们盖了新房。他也又有了一个女儿。杨大员两口子在宜昌挣的钱不少,他们经常回家住,而且带着自己的朋友去住,在乡里人眼里比较风光。
杨大员最喜欢他的老婆带同事回来,他老婆的同事都很开放,老婆的同事多了,家里的床不够睡,有时会有一个老婆的同事挤在他们的床上睡,等他老婆睡着以后,他就去勾搭老婆的同事。
他说凡是和他们挤在一起的人,他都干了。唯独有一个长得最漂亮的,那天晚上正准备搞事,老婆醒了,老婆对他们有所发觉,老婆一夜没睡,害得他就没干成。
杨大员给我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真想吐他一口唾沫。他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畜牲,我心里在想,上帝真是公平,他该去死。
杨大员长年在宜昌市进行抢劫,市内里抢劫团伙他逐渐认识了不少,他们有时交叉组班子进行抢劫。杨大员发生命案的那起抢劫案,就是他们叉班子进行抢劫的。抢劫杀人案中还有一个人比较特别,是个女人。具体地说是个开出租面包车的女人。他不属于某一班子,但他经常为抢劫团伙提供作案的交通工具。(以后写她的单篇故事)
发案的那一天,杨大员的班子已在别处干完了工作,已是晚上8点,他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喝了酒,还有些醉。就在离租住房不远的地方,他遇到了三个人.
这三个人他很熟,都是他的同行,但不同班子。这个班子那天有没有准备去抢劫就不知道了,杨大员说那三个人邀他去抢劫,,(后来看杨大员的判决书,判决书上说是杨大员邀他们去抢劫。)杨大员想到他自己的这个班子这天的工作收益太差了,于是就跟他们去了。
他们通过电话招来女司机和她的面包车。他们坐上他的面包车,面包车沿城跑了一圈没有找到下手的好对象,当车行至火车站路口时,远远望见一个穿着很气派的人拖着行李箱从车站小路走出来,于是他们准备对他下手。女司机把车停在被抢人即将通过的路对面,他们四个人下了车,他们快速走向那个人,乘那个人还没注意就把他围上了。
围上之后,杨大员看清了,这个被围的人不但身体强健,而且年轻。他们害怕他反抗,一起抢劫的三个人用刀顶住他,杨大员用自制手枪对着他。
那人仗着自己年轻力壮,不愿把钱拿出来,任凭几个人威胁,他就是不肯就范,于是,杨大员伸出手去掏他的包,掏完所有的包,把掏出的东西放进自己的口袋。
杨大员一边掏那人的包,那人一边用手阻挡。到杨大员掏完他所有包的时候,他急了,他开始用拳头与他们对抗,动起手来,杨大员闪到了一旁,杨大员内心中是很害怕的,他怕挨打,所以他闪得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