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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一条寻常的小巷子里有家包子铺,几十年来,他家蒸的牛肉大包,一直都是西城百姓们的最爱,而在更久前,大家都认为,这家包子铺之所以生意会那么好,不仅仅是老板亲手调制的肉馅,而是他家的那个女儿。
包子铺的老板姓纪,在他家女儿还小时,熟悉的街坊和客人们,习惯喊那个可人的小丫头的乳名,叫冬儿。
因为是冬天出生,没念过几天书的季老板便给自己的闺女取了个朗朗上口,听起来还可爱的乳名。
冬儿,五个牛肉大包,三碗馄饨打包带走。
冬儿,将来让我家儿子娶你。
冬儿......你可千万不要被那些可恶的贵族子弟给骗走了,他们都不是好人。
街坊邻居们爱极了这个干活麻利,长得漂亮,就是性子有些火爆的小丫头,可没成想,西城里的老少爷们最担心的的事情,在那一年还是发生了。
两个从花船下来的贵族子弟,还处于酒醉的状态,在纪姑娘鄙夷的眼神中,一人吃了十个牛肉大包,喝了两大碗紫菜蛋花汤,一摸口袋,没带钱。
钱当然全扔在了那艘花船上,而导致这件尴尬事情发生的原因,是那位小公爷一掷千金,甚至把自己伙伴带着的银钱都搜刮一空,买下了花船里的一位姑娘。
小公爷大大咧咧的表示,自己先回家,然后派人把钱送过来。
那个胃口极好的伙伴,撑着下颚,眯着眼睛,饶有趣味的看着怒火中烧的纪姑娘。
正当小公爷准备拉着伙伴离开时,纪姑娘抄起那柄剁肉馅的菜刀,冷笑的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想吃霸王餐?”
纪冬儿横眉竖眼,冷笑道:“也不去打听打听,我纪冬儿是谁,你们两个小王八蛋竟然敢跑我这里吃霸王餐!”
结果便是两个身份及其尊贵的少年,被纪姑娘直接扣了下来,刷盘子揉面抵债,这一刷,刷出了位邸氏皇族的皇后,刷出了金陵城里最令人称赞的爱情故事。
西城老少爷们万万没想到,纪姑娘不仅嫁了个贵人,嫁的还是大明朝里身份最为贵重的年轻人。
如今的皇帝陛下,当年的太子,一边刷盘子一边对纪姑娘说道:“你等我回家,我让爹娘来提亲。”
纪姑娘见惯了这种嘴上跑马的货色,冷笑连连,给了太子殿下一个脑瓜崩。
那年,皇后娘娘跟着太子一道来了,吃了两只包子,喝了碗胡辣汤,定下了婚事。
纪姑娘摇身一变,成了纪皇后,西城的百姓们,再也没有福分能吃到她亲手包的包子,再也不敢亲昵的称呼她一声冬儿。
因为西城的姑娘如今母仪天下,是皇后,天下间除了太后娘娘以外,身份最尊崇的女人。
而西城的包子铺没有因为飞出了个金凤凰而关门,堂堂皇帝的老丈人,却依然守着那间包子铺,舒服的活着。
纪老板早就不亲自动手了,招了两个徒弟,手艺不比他年轻时候差,如今纪老板最喜欢做的,便是早早起床,躺在摇椅上,和前来吃早饭的街坊领居喝茶聊天。
天刚蒙蒙亮,纪老板便起了床,今天不知为何,他觉得自己的精神极其的好,亲手剁了三斤牛肉,动手包了一屉的大包子,这才舒舒服服的端着大海碗,蹲在铺子旁边,静静等待客人上门。
想到再过几日,宫里的女儿便要回来探亲,纪老板心里就很高兴,他这辈子最大的骄傲,便是当今陛下和当朝陇国公在他家吃了包子,可陛下不厚道,不仅吃了包子不给钱,还骗走了自家女儿。
一夜暴雨,清晨的空气无比清新,纪老板听见巷子口有脚步声,便站起来,掸了掸围裙上的面粉,掀开盖在包子上的白布。
“纪爷爷!”
御珑淇领着秦钟穿过清晨的雾气,来到了这家包子铺。
纪老板耸拉着的眉毛忽然挑了起来,看见御珑淇后顿时眉开眼笑:“哎哟喂,御城家的闺女怎么来了,丫头,我可好久没看见你了,听你家的嬷嬷说,你个小鬼最近在学女红?”
纪老板麻溜的夹了五个热气腾腾的牛肉大包,抬头定睛一看,御珑淇早被他的一番话说得小脸绯红,而她旁边,站着个身穿锦衣卫百户官袍的俊朗少年。
纪老板哈哈大笑道:“怪不得开始学女红了,这小伙子长得俊,比当初的陛下和御小公爷还俊,淇淇啊,你眼光可比冬儿好。”
秦钟在一旁听得冷汗连连,既然拿自己去和皇帝陛下比,这还是国丈么?
“卑职南镇抚司百户,秦钟,见过国丈大人。”
纪老板急忙拦住要单膝跪下的秦钟,不耐烦叫道:“老头子最烦你们这群戴乌纱帽的人来,一来就磕头,你说你们磕了有什么劲儿,宫里的陛下能看见?”
秦钟急忙点头,心想,是啊,您是谁啊,这大明朝开国二百多年了,头一个民间国丈,好好的荣华富贵不去享,偏偏在这包子铺里守着。
这家包子铺四周,不仅是金陵府衙门的重点保护地点,南镇抚司与京卫指挥使司,更是派了探子全天候守着,生怕这位国丈出了什么事。
招呼着御珑淇与秦钟坐下,纪老板端着烟枪,笑眯眯的说道:“淇淇啊,这个小伙子用了什么坏招数,把你给吃了的?”
“纪爷爷,您说什么呢。”
御珑淇放下调羹,不满叫道:“我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您别坏我名声。”
纪老板乐得哈哈大笑,随即转过头瞪了秦钟一眼,恶狠狠说道:“淇淇跟嫣儿一样,都算是我的外孙女,你小子要是敢欺负他,老头子我一定收拾你。”
“国丈言重。”
秦钟嘴里含着包子,被油汤烫得龇牙咧嘴急忙说道:“我刚刚决定,带淇淇私奔,不然我怕陇国公带人剁了我。”
御珑淇气的跺了跺脚,她不喜欢秦钟总是这么说自己的爹爹。
“不至于,不至于。”
纪老板笑着摆了摆手,鼻孔喷出两道浓浓的烟雾,哈哈笑道:“当年御小公爷闹出来的事情,哪里是你们这群娃娃比得了的,这么年轻就当了百户,你今后肯定有出息。”
“爷爷,他可厉害了。”
御珑淇搂着纪老板的胳膊,笑眯眯说道:“他叫秦钟,今年才十七岁,就靠自己的本事当了百户,过完年呀,还要跟爹爹去北方杀蛮子呢。”
此刻的御珑淇就像刚刚过了门的媳妇儿,正在向娘家人炫耀自己的丈夫多么多么有出息,今后不是成龙便是成凤,总之绝对不可能成个乌鸦。
纪老板听了频频点头,感慨道:“小时候啊,你们到铺子里来,一个个都还穿着开裆裤呢,现在.....真是一眨眼的功夫,咱们淇淇啊,都要嫁人了。”
“谁说我要嫁他了。”
御珑淇挑衅看了秦钟一眼,说道:“我才不会轻易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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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一条寻常的小巷子里有家包子铺,几十年来,他家蒸的牛肉大包,一直都是西城百姓们的最爱,而在更久前,大家都认为,这家包子铺之所以生意会那么好,不仅仅是老板亲手调制的肉馅,而是他家的那个女儿。
包子铺的老板姓纪,在他家女儿还小时,熟悉的街坊和客人们,习惯喊那个可人的小丫头的乳名,叫冬儿。
因为是冬天出生,没念过几天书的季老板便给自己的闺女取了个朗朗上口,听起来还可爱的乳名。
冬儿,五个牛肉大包,三碗馄饨打包带走。
冬儿,将来让我家儿子娶你。
冬儿......你可千万不要被那些可恶的贵族子弟给骗走了,他们都不是好人。
街坊邻居们爱极了这个干活麻利,长得漂亮,就是性子有些火爆的小丫头,可没成想,西城里的老少爷们最担心的的事情,在那一年还是发生了。
两个从花船下来的贵族子弟,还处于酒醉的状态,在纪姑娘鄙夷的眼神中,一人吃了十个牛肉大包,喝了两大碗紫菜蛋花汤,一摸口袋,没带钱。
钱当然全扔在了那艘花船上,而导致这件尴尬事情发生的原因,是那位小公爷一掷千金,甚至把自己伙伴带着的银钱都搜刮一空,买下了花船里的一位姑娘。
小公爷大大咧咧的表示,自己先回家,然后派人把钱送过来。
那个胃口极好的伙伴,撑着下颚,眯着眼睛,饶有趣味的看着怒火中烧的纪姑娘。
正当小公爷准备拉着伙伴离开时,纪姑娘抄起那柄剁肉馅的菜刀,冷笑的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想吃霸王餐?”
纪冬儿横眉竖眼,冷笑道:“也不去打听打听,我纪冬儿是谁,你们两个小王八蛋竟然敢跑我这里吃霸王餐!”
结果便是两个身份及其尊贵的少年,被纪姑娘直接扣了下来,刷盘子揉面抵债,这一刷,刷出了位邸氏皇族的皇后,刷出了金陵城里最令人称赞的爱情故事。
西城老少爷们万万没想到,纪姑娘不仅嫁了个贵人,嫁的还是大明朝里身份最为贵重的年轻人。
如今的皇帝陛下,当年的太子,一边刷盘子一边对纪姑娘说道:“你等我回家,我让爹娘来提亲。”
纪姑娘见惯了这种嘴上跑马的货色,冷笑连连,给了太子殿下一个脑瓜崩。
那年,皇后娘娘跟着太子一道来了,吃了两只包子,喝了碗胡辣汤,定下了婚事。
纪姑娘摇身一变,成了纪皇后,西城的百姓们,再也没有福分能吃到她亲手包的包子,再也不敢亲昵的称呼她一声冬儿。
因为西城的姑娘如今母仪天下,是皇后,天下间除了太后娘娘以外,身份最尊崇的女人。
而西城的包子铺没有因为飞出了个金凤凰而关门,堂堂皇帝的老丈人,却依然守着那间包子铺,舒服的活着。
纪老板早就不亲自动手了,招了两个徒弟,手艺不比他年轻时候差,如今纪老板最喜欢做的,便是早早起床,躺在摇椅上,和前来吃早饭的街坊领居喝茶聊天。
天刚蒙蒙亮,纪老板便起了床,今天不知为何,他觉得自己的精神极其的好,亲手剁了三斤牛肉,动手包了一屉的大包子,这才舒舒服服的端着大海碗,蹲在铺子旁边,静静等待客人上门。
想到再过几日,宫里的女儿便要回来探亲,纪老板心里就很高兴,他这辈子最大的骄傲,便是当今陛下和当朝陇国公在他家吃了包子,可陛下不厚道,不仅吃了包子不给钱,还骗走了自家女儿。
一夜暴雨,清晨的空气无比清新,纪老板听见巷子口有脚步声,便站起来,掸了掸围裙上的面粉,掀开盖在包子上的白布。
“纪爷爷!”
御珑淇领着秦钟穿过清晨的雾气,来到了这家包子铺。
纪老板耸拉着的眉毛忽然挑了起来,看见御珑淇后顿时眉开眼笑:“哎哟喂,御城家的闺女怎么来了,丫头,我可好久没看见你了,听你家的嬷嬷说,你个小鬼最近在学女红?”
纪老板麻溜的夹了五个热气腾腾的牛肉大包,抬头定睛一看,御珑淇早被他的一番话说得小脸绯红,而她旁边,站着个身穿锦衣卫百户官袍的俊朗少年。
纪老板哈哈大笑道:“怪不得开始学女红了,这小伙子长得俊,比当初的陛下和御小公爷还俊,淇淇啊,你眼光可比冬儿好。”
秦钟在一旁听得冷汗连连,既然拿自己去和皇帝陛下比,这还是国丈么?
“卑职南镇抚司百户,秦钟,见过国丈大人。”
纪老板急忙拦住要单膝跪下的秦钟,不耐烦叫道:“老头子最烦你们这群戴乌纱帽的人来,一来就磕头,你说你们磕了有什么劲儿,宫里的陛下能看见?”
秦钟急忙点头,心想,是啊,您是谁啊,这大明朝开国二百多年了,头一个民间国丈,好好的荣华富贵不去享,偏偏在这包子铺里守着。
这家包子铺四周,不仅是金陵府衙门的重点保护地点,南镇抚司与京卫指挥使司,更是派了探子全天候守着,生怕这位国丈出了什么事。
招呼着御珑淇与秦钟坐下,纪老板端着烟枪,笑眯眯的说道:“淇淇啊,这个小伙子用了什么坏招数,把你给吃了的?”
“纪爷爷,您说什么呢。”
御珑淇放下调羹,不满叫道:“我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您别坏我名声。”
纪老板乐得哈哈大笑,随即转过头瞪了秦钟一眼,恶狠狠说道:“淇淇跟嫣儿一样,都算是我的外孙女,你小子要是敢欺负他,老头子我一定收拾你。”
“国丈言重。”
秦钟嘴里含着包子,被油汤烫得龇牙咧嘴急忙说道:“我刚刚决定,带淇淇私奔,不然我怕陇国公带人剁了我。”
御珑淇气的跺了跺脚,她不喜欢秦钟总是这么说自己的爹爹。
“不至于,不至于。”
纪老板笑着摆了摆手,鼻孔喷出两道浓浓的烟雾,哈哈笑道:“当年御小公爷闹出来的事情,哪里是你们这群娃娃比得了的,这么年轻就当了百户,你今后肯定有出息。”
“爷爷,他可厉害了。”
御珑淇搂着纪老板的胳膊,笑眯眯说道:“他叫秦钟,今年才十七岁,就靠自己的本事当了百户,过完年呀,还要跟爹爹去北方杀蛮子呢。”
此刻的御珑淇就像刚刚过了门的媳妇儿,正在向娘家人炫耀自己的丈夫多么多么有出息,今后不是成龙便是成凤,总之绝对不可能成个乌鸦。
纪老板听了频频点头,感慨道:“小时候啊,你们到铺子里来,一个个都还穿着开裆裤呢,现在.....真是一眨眼的功夫,咱们淇淇啊,都要嫁人了。”
“谁说我要嫁他了。”
御珑淇挑衅看了秦钟一眼,说道:“我才不会轻易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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