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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设政事阁(类似现代******系统),
设政事参相一人,
政事副相一人,
农政参事一人(副总理级别,主管农业),
商政参事一人(副总理级别,主管商业),
财政参事一人(副总理级别,主管财政),
税政参事一人(副总理级别,主管税务),
行政参事一人(副总理级别,主管行政),
吏、户、礼、工、刑五部尚书。
政事阁下属十部三寺两院及三总道。
十部:十部是过去的六部去除兵部后的吏、户、礼、工、刑,加上新设立的农、商、财、税、行五部,合称十部。新设立的五部由各参事直接管理,不设尚书,而以前的五部则继续由五部尚书管理。各部的副官统一称为XX侍郎。
改革后的旧五部职能和之前有了较大的差别:
吏部:吏部的变动不大,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相当于现代中央组织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部分权利。
户部:户部是变动最大的一部,过去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现在剥离了田地、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只掌管全国疆土、田地、户籍,相当于现代国土资源部与民政部的合体。
礼部:礼部的职责几乎未变,管理全国学校事务、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相当于现代教育部、外交部和文化部的组合。
工部:工部以前的职责为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以前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现在被剥离了),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现在的工部加入了交通运输方面的职责,蒸汽机车即将诞生,这也是工部的主要职责,同时因为纸质货币的出现,工部将铸币的权利移交到了新设立的财部。现在的工部就相当于现代的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路局、水利部等部门的集合,之所以涵盖现代如此多的部门职能,原因在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使得很多事务无需单独设立部级管理机构。
刑部:过去主要职责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现在则剥离了法律的审定权,只保留执法权,但是权力又有所提高,因为各地剥离了行政官员的侦破审理案件的权利,而特别设立巡城兵马司(这个巡城兵马司并不完全等同于历史上明清时期的同名官署,而是相当于现代公安局的衙门)均隶属于刑部。同时刑部还负责刑事案件的起诉,即作为公诉方。所以刑部就相当于现代的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最高检察院等部门的集合。
新设立的五个部门:
农部:负责天下田地、牧场、林地、农耕、渔牧、林猎等职责,相当于现代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的大部分职责。之所以将农林牧副渔从户部管辖独立出来,是因为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大国,独立出来就可以将事情做细、做深。
商部:负责天下商业事务,独立于户部之外就是因为自宋朝起,商业税已经占到国家税务里很大的比重了,而随着封建明穿越后带来的科技飞跃,也造成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产生,按现代话将就是GDP中原来占统治地位的农业一家独大的情况被工商业分化成各占半壁江山的现状。还有就是封建明其实有意的在培养资产阶级这一势力,因此将商业划分出来也就是应有之意了。
财部:就是相当于现代财政部的职责。
税部:现代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的集合,将税收独立出来,就是为了改变中国历代以来的税务乱局,改变拍脑袋立税目的荒唐事情。
行部:读xing,同刑音,主管行政。这个行政并不同于广义的行政,而是特指。职责为监督、指导中央的行政命令在各地方的执行,同时负责对行政命令执行后的效果进行评估反馈。除此之外还负责中央的档案管理、文书处置等工作。中国古代很多朝代都设有布政使一职,按字面意思就是排布政事的使者,但是主要的职责却不是字面的意思,而是负责一省的财政、民政。中国历代都是精英政治,文官体系都是被“读书人”这一阶层独揽。而历史上的读书入仕需要的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刻苦,但是却往往脱离了实际。这样的人当了官,自以为圣贤书中的道理就可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了,因此很多政令法规往往都是源自拍脑袋而来。而且中国古代文书往往晦涩难懂,加上古文中又多有歧义,如此一来,一条政令下放到各省、道、府、县后就会根据各级官吏自己的理解加以变动,因此上就出现了一省有一省的方法,一府有一府的情势了。而这个方法和情势却不是因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而根本就是各级官吏自己再拍脑袋的产物。再加上古代并没有一个专门负责政令贯彻情况的部门,而是将政令执行的督查与各级官吏的监察结合在一起来完成的。所以不管中央的政令法例正确与否,到了下面就一定会变得似是而非。可是你又不能说地方官吏错了,因为他的理解就是这个样子的。除非从上到皇帝宰相尚书,下到具体负责的官吏差役,都只针对某一事情自始至终的关注,稍有偏差立即指出矫正,才会较为完整的体现中央的思想。但是人的精力毕竟有限,所以皇帝或最上层的大人们不可能将一个国家每天发生的每一条政令都如此尽责的督办。那么一个人或几个人不成,就单独设立一个部级单位来管理政令的执行,这就是当初封文胜对官僚体系的改革之一。
十部之外还有三寺(主官叫卿,比如大理寺的主官叫大理寺卿。副官叫少卿,比如大理寺的副官叫大理寺少卿。):
大理寺:最高审判机构,相当与现代最高法院。完全独立于之前的所谓大理寺、刑部、都察院的三司体系,完全独立,并将刑部的审理权收入,负责全国案件的审理职责。大理寺下设各级程法堂,比如一省的就叫XX省程法堂,一府的就叫XX府程法堂,行使各级审判权。
御史寺:又称御史台。和历史上的御史台不同,不在行使“风闻奏事”的权利,而是行使监督权和问责权,对政务及军队体系的各项决策进行监督及问责,但这个问责是事后问责,就是不管是政务还是... -->>
中央设政事阁(类似现代******系统),
设政事参相一人,
政事副相一人,
农政参事一人(副总理级别,主管农业),
商政参事一人(副总理级别,主管商业),
财政参事一人(副总理级别,主管财政),
税政参事一人(副总理级别,主管税务),
行政参事一人(副总理级别,主管行政),
吏、户、礼、工、刑五部尚书。
政事阁下属十部三寺两院及三总道。
十部:十部是过去的六部去除兵部后的吏、户、礼、工、刑,加上新设立的农、商、财、税、行五部,合称十部。新设立的五部由各参事直接管理,不设尚书,而以前的五部则继续由五部尚书管理。各部的副官统一称为XX侍郎。
改革后的旧五部职能和之前有了较大的差别:
吏部:吏部的变动不大,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相当于现代中央组织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部分权利。
户部:户部是变动最大的一部,过去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现在剥离了田地、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只掌管全国疆土、田地、户籍,相当于现代国土资源部与民政部的合体。
礼部:礼部的职责几乎未变,管理全国学校事务、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相当于现代教育部、外交部和文化部的组合。
工部:工部以前的职责为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以前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现在被剥离了),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现在的工部加入了交通运输方面的职责,蒸汽机车即将诞生,这也是工部的主要职责,同时因为纸质货币的出现,工部将铸币的权利移交到了新设立的财部。现在的工部就相当于现代的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路局、水利部等部门的集合,之所以涵盖现代如此多的部门职能,原因在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使得很多事务无需单独设立部级管理机构。
刑部:过去主要职责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现在则剥离了法律的审定权,只保留执法权,但是权力又有所提高,因为各地剥离了行政官员的侦破审理案件的权利,而特别设立巡城兵马司(这个巡城兵马司并不完全等同于历史上明清时期的同名官署,而是相当于现代公安局的衙门)均隶属于刑部。同时刑部还负责刑事案件的起诉,即作为公诉方。所以刑部就相当于现代的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最高检察院等部门的集合。
新设立的五个部门:
农部:负责天下田地、牧场、林地、农耕、渔牧、林猎等职责,相当于现代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的大部分职责。之所以将农林牧副渔从户部管辖独立出来,是因为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大国,独立出来就可以将事情做细、做深。
商部:负责天下商业事务,独立于户部之外就是因为自宋朝起,商业税已经占到国家税务里很大的比重了,而随着封建明穿越后带来的科技飞跃,也造成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产生,按现代话将就是GDP中原来占统治地位的农业一家独大的情况被工商业分化成各占半壁江山的现状。还有就是封建明其实有意的在培养资产阶级这一势力,因此将商业划分出来也就是应有之意了。
财部:就是相当于现代财政部的职责。
税部:现代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的集合,将税收独立出来,就是为了改变中国历代以来的税务乱局,改变拍脑袋立税目的荒唐事情。
行部:读xing,同刑音,主管行政。这个行政并不同于广义的行政,而是特指。职责为监督、指导中央的行政命令在各地方的执行,同时负责对行政命令执行后的效果进行评估反馈。除此之外还负责中央的档案管理、文书处置等工作。中国古代很多朝代都设有布政使一职,按字面意思就是排布政事的使者,但是主要的职责却不是字面的意思,而是负责一省的财政、民政。中国历代都是精英政治,文官体系都是被“读书人”这一阶层独揽。而历史上的读书入仕需要的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刻苦,但是却往往脱离了实际。这样的人当了官,自以为圣贤书中的道理就可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了,因此很多政令法规往往都是源自拍脑袋而来。而且中国古代文书往往晦涩难懂,加上古文中又多有歧义,如此一来,一条政令下放到各省、道、府、县后就会根据各级官吏自己的理解加以变动,因此上就出现了一省有一省的方法,一府有一府的情势了。而这个方法和情势却不是因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而根本就是各级官吏自己再拍脑袋的产物。再加上古代并没有一个专门负责政令贯彻情况的部门,而是将政令执行的督查与各级官吏的监察结合在一起来完成的。所以不管中央的政令法例正确与否,到了下面就一定会变得似是而非。可是你又不能说地方官吏错了,因为他的理解就是这个样子的。除非从上到皇帝宰相尚书,下到具体负责的官吏差役,都只针对某一事情自始至终的关注,稍有偏差立即指出矫正,才会较为完整的体现中央的思想。但是人的精力毕竟有限,所以皇帝或最上层的大人们不可能将一个国家每天发生的每一条政令都如此尽责的督办。那么一个人或几个人不成,就单独设立一个部级单位来管理政令的执行,这就是当初封文胜对官僚体系的改革之一。
十部之外还有三寺(主官叫卿,比如大理寺的主官叫大理寺卿。副官叫少卿,比如大理寺的副官叫大理寺少卿。):
大理寺:最高审判机构,相当与现代最高法院。完全独立于之前的所谓大理寺、刑部、都察院的三司体系,完全独立,并将刑部的审理权收入,负责全国案件的审理职责。大理寺下设各级程法堂,比如一省的就叫XX省程法堂,一府的就叫XX府程法堂,行使各级审判权。
御史寺:又称御史台。和历史上的御史台不同,不在行使“风闻奏事”的权利,而是行使监督权和问责权,对政务及军队体系的各项决策进行监督及问责,但这个问责是事后问责,就是不管是政务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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