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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对重明鸟说:“可否请你也等我一下,谢谢。”
重明鸟愉快地转了个圈,长尾在空中舞出一朵金红相间的花来。
角端看得呆了。
苍郁提起裙裾蹦蹦跳跳跑了几步,一条潺潺溪流在碎石中高流低过,清澈见底。几尾灰白纹路的小鱼苗聚在一处,原本仿佛在开会碰头,有个风吹草动,就灵动地摆尾散开,踪影全无。
此景突然令苍郁想起,从前上班时,每当大家聚众聊天,只要那个厉害的主管高跟鞋声老远一响,众人立马作鸟兽散,飞奔回自己的座位,确保安全后相识一笑。
这些来自现代社会的所剩不多的记忆,寄居在一个古人身上,真是说不出的滑稽和无奈,也算是一种珍贵的财富吧。
“青葱,你笑什么?”
“我在笑这些鱼。胆小鬼,我又不抓它们,急着跑什么呀!”
话音刚落,忽地想起,自己人还没到,鱼已经跑了,想必又是白斗的气场太强,连小小的鱼苗也不放过。算了,小鱼儿,我只打扰你们一小会儿,不好意思啦。
将袖子挽了挽,撩起一捧清水来拂在脸上,小溪的水,清凉醒人,还带着天然的甘甜。被这样的水浸润过的脸颊,白里透红,娇艳欲滴。长久未见阳光的小臂,此刻完**露出来,如莲藕般滑嫩,让旁边的男子看了一阵心池荡漾。好久没有心动过了。
屠天不光在看她的玉臂,也正打量着臂上露出的那颗,被细红绳拴着的半透明小石头。
细看苍郁从头到脚,除此之外全身再无一件饰品,青衫布裙,笑容明媚,酒窝醉人,浑然一块天然美玉无雕琢,顽皮、清雅,不可亵渎。
从前的玲珑,却格外钟珍珠。耳垂、鬓角,几粒浑圆的珠子,将跳脱的她平衡得恰到好处。
苍郁与玲珑,真是各有各的可,虽身在两界,却同有一副好心肠。
不过可归可,那块石头......爹爹魔无上的话在耳边响起——“天儿,逆天行再次浮出水面,这次,我要你把它给我带回来。魔器一共只有四块,我要仙界一块也得不到。”
“爹,若咱们拿到了全部四块逆天行,然后你打算如何呢?”
“当然是立刻激活它。”
“然后呢?”
“然后,就可以让仙界那帮家伙统统去地狱受罪,而所有忠于我的灵魂,永生永世尽享世间的一切。”
“听起来好像不怎么样。”
“你说什么?屠天儿,你到底算哪边儿的?怎么胳臂肘净往外拐?”
魔无上是屠天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虽然他们既不住在一起,也不常见面,甚至很少聊天、不推心置腹,但亲情这东西,血浓于水,重于泰山,解释不清的。
要说长这么大,亲爹待他还是不错的。小时候,魔无上也像个普通凡间的父亲那样,把儿子举在肩膀上四处溜达,有时带他腾云驾雾,带他海底遨游看大海龟,甚至陪他在岸边挖沙子、上树抓知了。只是,在屠天三四岁时就给他用筷子沾酒喝,弄得这娃对酒一发不可收拾。就这一点离谱了些哈。
屠天本人对“逆天行”本来毫无兴趣。善恶轮回打破了又如何?就算是天下大乱,他还是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那个他。不过想想,玲珑的死是因为救人,那么遵循因果,新的一世她应该有个好归宿,许许多多像她一样的人都应该有好归宿。从这一点来说,他是支持仙界的。
但是,他爹很少让他办事,一旦派给他了,屠天从不说个“不”字。正因为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让他们之间没产生过什么大矛盾。
当然了,魔无上目前尚未派儿子去干杀人放火这样的勾当,虽然屠天早有耳闻,但他爹毕竟没当着他的面,做太过残忍之事——那些让下属去执行就行了。屠天既当他是爹,也当他是上司。既然头儿发话了,就先帮着找逆天行吧。
于是屠天装作若无其事地问苍郁:“青葱,你腕上戴的石头,有何讲究么?”
“这个?”苍郁抬起手腕晃了晃,“是朱鹮公主送给我的......遗物......”
原本还不错的心情,在说出这两个字后,瞬间笼上了阴霾,眼圈也红了。
屠天看着她原本如花般娇嫩的脸,立时就枯萎了,不断自责。本来盘算着要如何将那石头弄到手,心一软,这念头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
既是友人的遗物,怎好夺过来呢?唉,待日后从长计议吧。
吻对重明鸟说:“可否请你也等我一下,谢谢。”
重明鸟愉快地转了个圈,长尾在空中舞出一朵金红相间的花来。
角端看得呆了。
苍郁提起裙裾蹦蹦跳跳跑了几步,一条潺潺溪流在碎石中高流低过,清澈见底。几尾灰白纹路的小鱼苗聚在一处,原本仿佛在开会碰头,有个风吹草动,就灵动地摆尾散开,踪影全无。
此景突然令苍郁想起,从前上班时,每当大家聚众聊天,只要那个厉害的主管高跟鞋声老远一响,众人立马作鸟兽散,飞奔回自己的座位,确保安全后相识一笑。
这些来自现代社会的所剩不多的记忆,寄居在一个古人身上,真是说不出的滑稽和无奈,也算是一种珍贵的财富吧。
“青葱,你笑什么?”
“我在笑这些鱼。胆小鬼,我又不抓它们,急着跑什么呀!”
话音刚落,忽地想起,自己人还没到,鱼已经跑了,想必又是白斗的气场太强,连小小的鱼苗也不放过。算了,小鱼儿,我只打扰你们一小会儿,不好意思啦。
将袖子挽了挽,撩起一捧清水来拂在脸上,小溪的水,清凉醒人,还带着天然的甘甜。被这样的水浸润过的脸颊,白里透红,娇艳欲滴。长久未见阳光的小臂,此刻完**露出来,如莲藕般滑嫩,让旁边的男子看了一阵心池荡漾。好久没有心动过了。
屠天不光在看她的玉臂,也正打量着臂上露出的那颗,被细红绳拴着的半透明小石头。
细看苍郁从头到脚,除此之外全身再无一件饰品,青衫布裙,笑容明媚,酒窝醉人,浑然一块天然美玉无雕琢,顽皮、清雅,不可亵渎。
从前的玲珑,却格外钟珍珠。耳垂、鬓角,几粒浑圆的珠子,将跳脱的她平衡得恰到好处。
苍郁与玲珑,真是各有各的可,虽身在两界,却同有一副好心肠。
不过可归可,那块石头......爹爹魔无上的话在耳边响起——“天儿,逆天行再次浮出水面,这次,我要你把它给我带回来。魔器一共只有四块,我要仙界一块也得不到。”
“爹,若咱们拿到了全部四块逆天行,然后你打算如何呢?”
“当然是立刻激活它。”
“然后呢?”
“然后,就可以让仙界那帮家伙统统去地狱受罪,而所有忠于我的灵魂,永生永世尽享世间的一切。”
“听起来好像不怎么样。”
“你说什么?屠天儿,你到底算哪边儿的?怎么胳臂肘净往外拐?”
魔无上是屠天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虽然他们既不住在一起,也不常见面,甚至很少聊天、不推心置腹,但亲情这东西,血浓于水,重于泰山,解释不清的。
要说长这么大,亲爹待他还是不错的。小时候,魔无上也像个普通凡间的父亲那样,把儿子举在肩膀上四处溜达,有时带他腾云驾雾,带他海底遨游看大海龟,甚至陪他在岸边挖沙子、上树抓知了。只是,在屠天三四岁时就给他用筷子沾酒喝,弄得这娃对酒一发不可收拾。就这一点离谱了些哈。
屠天本人对“逆天行”本来毫无兴趣。善恶轮回打破了又如何?就算是天下大乱,他还是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那个他。不过想想,玲珑的死是因为救人,那么遵循因果,新的一世她应该有个好归宿,许许多多像她一样的人都应该有好归宿。从这一点来说,他是支持仙界的。
但是,他爹很少让他办事,一旦派给他了,屠天从不说个“不”字。正因为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让他们之间没产生过什么大矛盾。
当然了,魔无上目前尚未派儿子去干杀人放火这样的勾当,虽然屠天早有耳闻,但他爹毕竟没当着他的面,做太过残忍之事——那些让下属去执行就行了。屠天既当他是爹,也当他是上司。既然头儿发话了,就先帮着找逆天行吧。
于是屠天装作若无其事地问苍郁:“青葱,你腕上戴的石头,有何讲究么?”
“这个?”苍郁抬起手腕晃了晃,“是朱鹮公主送给我的......遗物......”
原本还不错的心情,在说出这两个字后,瞬间笼上了阴霾,眼圈也红了。
屠天看着她原本如花般娇嫩的脸,立时就枯萎了,不断自责。本来盘算着要如何将那石头弄到手,心一软,这念头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
既是友人的遗物,怎好夺过来呢?唉,待日后从长计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