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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已经被搁置了十次以上。坐落于南城的老宿舍只剩下了两栋老楼,石英砂抹面的墙皮与铝合金的门窗使它看起来如此的破落。
老齐警龄极长,因而他分房的分数极高。他完全可以在新宿舍区内挑选到一套位置最好的住房,可他却在年轻人复杂的眼神中留在了老宿舍区内。虽然公安系统的老宿舍房屋面积也在一百平之上,可那蹩脚的房型与不超过八千元的房价,仍然令年轻的警员们嗤笑不止。
年轻人嗤笑年长者实际上是一种很不明智的举动。从前是,如今也是。今天的一场暴雨,彻底令年轻人们明白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这座拥有千年历史的古城,过去北面就没怎么有人住呢?
正确答案是这样的:城市南高北低,大雨倾盆时,雨水自然灌向城北。住在城北面,纯粹是找挨淹。
老齐活得长,他见识过七十年代那场特大暴雨。在那场灾难中,城北三座大型工厂全部被冲垮,一个班级四十六名学生,有十二个在那场暴雨中痛失双亲。
今儿这鱼,死不死人不知道,最起码新宿舍区引以为豪的地下大型停车场算是完蛋了。
老齐家门外的雨水,刚刚没过鞋底。依着老齐的脾气,他现在应该是捉摸着第二天上班后怎样看同事们笑话的。不过,此刻的老齐却是守在闺女的门口,心中一片哀伤。
与堕落的人斗争了一辈子了,没曾想如今自己的掌上明珠却堕落了。他实在想不通,外地上大学的女儿怎么能同时与两个男人做那种事,还是在吸食过毒品之后。
若不是女儿大学所在地的刑警队长老杨是自己的老朋友,如今女儿那还能够回到闺房中?老齐想起女子看守所中的肮脏与罪恶,心里一阵颤抖。
颤抖中,老齐觉出了一丝寒意。也许是本能,老齐骤然发觉了危险的临近。他身子没动,眼角余光尽力看向身后,他发现,门廊尽头的阴暗中,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高大的青年。
老齐熟知辖区内每一个混混,真混混与假混混,有良知的混混与没良知的混混,有身手的混混与耍嘴皮的混混,老齐知道的一清二楚。背后这个青年是个真混混,有些良知的真混混,有身手的混混。
这个青年人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了一手出神入化的飞刀技巧,街上所有的小混混,都客气的喊他一声“小昆哥”。
青年人的手背在身后,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寒气。老齐知道,这个青年人绝对有出手杀人的意志。老齐同样也知道,自己得做点什么磨灭青年人这种意志。
老齐干咽了一口唾液,开口说:“黑头杀了李混同,刑警大队已经接手此事!他们认定你们老板娘是主谋,因而决定动你们!我只是个派出所的,他们什么时候实施抓捕我不会知道的!”
青年人好像没有听到老齐的解释,只是冷冷问道:“黑头在哪儿?”
“我不知道,这事儿不归我管。”
房间里突然传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吼叫声,这是一位女孩与毒品作斗争时发出的绝望呻吟。老齐头脑中一阵发麻,忽然有了一种想要冲上去与青年人拼掉老命的冲动。
不过这种想法很快就烟消云散。自从九二年肺部被自己的肋骨险些贯穿后,老齐就发誓今后只指挥战斗,而不是亲自去战斗。
“黑头在哪儿?”青年人的腔调与上次一模一样。
女儿的叫喊让老齐觉得一阵阵心悸。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说:“武警二院,东楼十四层,内科1422病床。他中了一枪。”
青年人藏在身后的手缓缓拉开房门,他的身形渐渐融入了漆黑的楼道。
老齐脑子一热,忽然就开口说了句:“如果你能见到他,就告诉他我们都错了!不是什么地盘,而是为了那种该死的东西!”
青年人顿了顿身子,终究还是从楼道里带上了房门。
【ps:最近这几章场景切换比较频繁,因而这几章的字数将不再限制到三千字以上,请朋友们见谅。】
南城已经被搁置了十次以上。坐落于南城的老宿舍只剩下了两栋老楼,石英砂抹面的墙皮与铝合金的门窗使它看起来如此的破落。
老齐警龄极长,因而他分房的分数极高。他完全可以在新宿舍区内挑选到一套位置最好的住房,可他却在年轻人复杂的眼神中留在了老宿舍区内。虽然公安系统的老宿舍房屋面积也在一百平之上,可那蹩脚的房型与不超过八千元的房价,仍然令年轻的警员们嗤笑不止。
年轻人嗤笑年长者实际上是一种很不明智的举动。从前是,如今也是。今天的一场暴雨,彻底令年轻人们明白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这座拥有千年历史的古城,过去北面就没怎么有人住呢?
正确答案是这样的:城市南高北低,大雨倾盆时,雨水自然灌向城北。住在城北面,纯粹是找挨淹。
老齐活得长,他见识过七十年代那场特大暴雨。在那场灾难中,城北三座大型工厂全部被冲垮,一个班级四十六名学生,有十二个在那场暴雨中痛失双亲。
今儿这鱼,死不死人不知道,最起码新宿舍区引以为豪的地下大型停车场算是完蛋了。
老齐家门外的雨水,刚刚没过鞋底。依着老齐的脾气,他现在应该是捉摸着第二天上班后怎样看同事们笑话的。不过,此刻的老齐却是守在闺女的门口,心中一片哀伤。
与堕落的人斗争了一辈子了,没曾想如今自己的掌上明珠却堕落了。他实在想不通,外地上大学的女儿怎么能同时与两个男人做那种事,还是在吸食过毒品之后。
若不是女儿大学所在地的刑警队长老杨是自己的老朋友,如今女儿那还能够回到闺房中?老齐想起女子看守所中的肮脏与罪恶,心里一阵颤抖。
颤抖中,老齐觉出了一丝寒意。也许是本能,老齐骤然发觉了危险的临近。他身子没动,眼角余光尽力看向身后,他发现,门廊尽头的阴暗中,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高大的青年。
老齐熟知辖区内每一个混混,真混混与假混混,有良知的混混与没良知的混混,有身手的混混与耍嘴皮的混混,老齐知道的一清二楚。背后这个青年是个真混混,有些良知的真混混,有身手的混混。
这个青年人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了一手出神入化的飞刀技巧,街上所有的小混混,都客气的喊他一声“小昆哥”。
青年人的手背在身后,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寒气。老齐知道,这个青年人绝对有出手杀人的意志。老齐同样也知道,自己得做点什么磨灭青年人这种意志。
老齐干咽了一口唾液,开口说:“黑头杀了李混同,刑警大队已经接手此事!他们认定你们老板娘是主谋,因而决定动你们!我只是个派出所的,他们什么时候实施抓捕我不会知道的!”
青年人好像没有听到老齐的解释,只是冷冷问道:“黑头在哪儿?”
“我不知道,这事儿不归我管。”
房间里突然传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吼叫声,这是一位女孩与毒品作斗争时发出的绝望呻吟。老齐头脑中一阵发麻,忽然有了一种想要冲上去与青年人拼掉老命的冲动。
不过这种想法很快就烟消云散。自从九二年肺部被自己的肋骨险些贯穿后,老齐就发誓今后只指挥战斗,而不是亲自去战斗。
“黑头在哪儿?”青年人的腔调与上次一模一样。
女儿的叫喊让老齐觉得一阵阵心悸。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说:“武警二院,东楼十四层,内科1422病床。他中了一枪。”
青年人藏在身后的手缓缓拉开房门,他的身形渐渐融入了漆黑的楼道。
老齐脑子一热,忽然就开口说了句:“如果你能见到他,就告诉他我们都错了!不是什么地盘,而是为了那种该死的东西!”
青年人顿了顿身子,终究还是从楼道里带上了房门。
【ps:最近这几章场景切换比较频繁,因而这几章的字数将不再限制到三千字以上,请朋友们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