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6.桑葚夫妇大婚(有红包)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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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了什么?”我的好奇心被整个勾了起来,尤其是当她的表情配上她得话,我就更加的好奇了。
“他说,他现在连听到你的消息的勇气都没有了,听到你的消息只要一秒,可他要花上一个星期,一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才能平息下来,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我听着刘姿琳的话,心口处忽然如同刀绞一般得疼痛。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疼,那是一种完全自发的,不由自主的感受,就好像当时在纸上写下他得名字一样,不受控制的疼。
或许,沈煜见到我时的洒脱和沉稳,都是他割碎自己,拼命伪装出来的。
刘姿琳看着我,撕扯着自己的手指,拧着眉头看向我,纠结了后很久,最后还是小心翼翼的对我说:“桑桑,我能感觉的到,他真的真的很爱你,这一辈子,他都过不了你这关。”
我的心脏忽然被抽空,刘姿琳担忧得对我说:“陈桑,你知道吗,以前的他虽然阴沉又嫉妒,却是一个力量十足的人,现在得他,冷静又平和,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幅行走的皮囊一样没有任何得生命力!”
“他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或许是以前他觉的你们无论再吵再闹,都是有未来的,而现在,他的执念清醒了,他意识到他的未来不会再有你,摆在他面前的是一条死胡同,连狭缝都没有,他停在这面墙后面,前进不了,也永远都忘不了你。”
刘姿琳很少说这样的话,我知道她一定深思熟虑了很久,所以才会提前的告诉我,她一直憋在心里得原因。
她说对了,因为现在的我,好难受。
不是因为和沈煜错过了而难受,而是替沈煜难受,难受他一颗心就这么晾在那里,风雨不移,任它疼痛,难受他明明没有放下,却还要在我面前假装和贺绮冰的感情很好,他这样做,我觉得他特别的……委屈。
刘姿琳把她想要说的话,说完了,她手指有些漂浮得又把那请帖往我面前推了推,咽了咽喉头之后,对我说:“对不起桑桑,请帖,我无法送出去,只要涉及你的事,他就会变得敏感又脆弱,沈煜远远望着你和霍启盛在一起时候的那种眼神,这段时间一直像一块石头压着我,对于这样的一个人,我真的下不了手。”
“没了你,他也不是大D哥,更不是沈煜了。”
刘姿琳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惆怅的看了我一眼,她知道我现在需要静静,所以也没有说一句告别,便先行离开了。
咖啡厅里面流泻着温柔浪漫的西方乐曲,带着白色围裙的侍者端着托盘左右穿行,咖啡苦涩得味道袅袅钻入我鼻尖,一如最苦涩的初恋,想到那个人,舌头尖子都发苦。
我很悲伤,却不知为什么悲伤,曾经我们之间短暂而懵懂的感情让我不成人样,哪会料,真正不成人样得那个人,是他。
表面风光无限,内里千疮百孔。
我手指颤抖的再次翻开了那张我亲手写给沈煜的请帖,我明明记得我只写了沈煜这两个字,哪知翻开的那一刻,竟在姓名的那一栏,看见了三个字。
——沈煜哥——
我的手指再也控制不住,请帖啪的一声倒在了桌子上。
原来,那一份最初的美好,在我的记忆里,却从来,没有褪色过,无论我是七老八十,还是魂归故土,他永永远远都是那个穿着白色衬衣,骑着单车载我的沈煜哥。
而我也永远是那个梳着马尾,坐在他的车子后座,小心翼翼抓住他后腰上的衣服,在阳光下,在他看不见的背后,红着脸,低头偷笑的陈桑。
我们之间的感情,毫无预兆的发生,心知肚明的结尾。
是那枝头的绿梅子,青涩的口水。
我拿着请帖,伸向桌子上摆放的蜡烛,火舌缓缓的蔓延,贪婪的吞咽,很快,很快的速度,燃过我的名字,燃过他的名字,我手指猛然一烫,后知后觉的松开了手。
侍者瞠目结舌的站在一边看着我,没有拦我。
也对,谁会敢去拦一个双目赤红,却没有半点焦距,痴呆流泪的女人呢。
毕竟这个女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随时会跳起来嘶吼打人的疯子。
火熄了,缘起缘灭了。
我看着那冷冰冰的一堆灰烬,对旁边的侍者露出一个傻子一样得笑容,然后指着那一堆灰,说:“帮我打包,谢谢。”
他继续额瞠目结舌的看着我,然后一边发着抖,一边拿出外卖袋,帮我把面前的那一包灰烬给打包了。
那灰烬,我放进了密封袋,然后塞进了荷包里。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愚蠢,又做着这么难以理解的事,我只知道,这荷包代表着一个字,离。
最初的爱,最后的你,都已离我远去。
——
一直觉得还离我很远很远的婚礼,就这么在日日夜夜的备战中,悄然到达了。
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竟然还像一个少女一般的紧张,婚礼的前一天晚上,霍启盛如胶似漆的抱着我,他说他要珍惜这最后在坟墓外的一夜,他说:“桑桑,我终于拥有了你。”
我笑了一下,然后伸出手,摸摸他的耳朵,对他说:“你有健忘症哦,说的好像你有多正经似的,我浑身上下你哪里没有拥有过?”
霍启盛学着我的语气,特别讨厌的对我说:“对哦,我有健忘症哦,不... -->>
“他说了什么?”我的好奇心被整个勾了起来,尤其是当她的表情配上她得话,我就更加的好奇了。
“他说,他现在连听到你的消息的勇气都没有了,听到你的消息只要一秒,可他要花上一个星期,一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才能平息下来,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我听着刘姿琳的话,心口处忽然如同刀绞一般得疼痛。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疼,那是一种完全自发的,不由自主的感受,就好像当时在纸上写下他得名字一样,不受控制的疼。
或许,沈煜见到我时的洒脱和沉稳,都是他割碎自己,拼命伪装出来的。
刘姿琳看着我,撕扯着自己的手指,拧着眉头看向我,纠结了后很久,最后还是小心翼翼的对我说:“桑桑,我能感觉的到,他真的真的很爱你,这一辈子,他都过不了你这关。”
我的心脏忽然被抽空,刘姿琳担忧得对我说:“陈桑,你知道吗,以前的他虽然阴沉又嫉妒,却是一个力量十足的人,现在得他,冷静又平和,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幅行走的皮囊一样没有任何得生命力!”
“他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或许是以前他觉的你们无论再吵再闹,都是有未来的,而现在,他的执念清醒了,他意识到他的未来不会再有你,摆在他面前的是一条死胡同,连狭缝都没有,他停在这面墙后面,前进不了,也永远都忘不了你。”
刘姿琳很少说这样的话,我知道她一定深思熟虑了很久,所以才会提前的告诉我,她一直憋在心里得原因。
她说对了,因为现在的我,好难受。
不是因为和沈煜错过了而难受,而是替沈煜难受,难受他一颗心就这么晾在那里,风雨不移,任它疼痛,难受他明明没有放下,却还要在我面前假装和贺绮冰的感情很好,他这样做,我觉得他特别的……委屈。
刘姿琳把她想要说的话,说完了,她手指有些漂浮得又把那请帖往我面前推了推,咽了咽喉头之后,对我说:“对不起桑桑,请帖,我无法送出去,只要涉及你的事,他就会变得敏感又脆弱,沈煜远远望着你和霍启盛在一起时候的那种眼神,这段时间一直像一块石头压着我,对于这样的一个人,我真的下不了手。”
“没了你,他也不是大D哥,更不是沈煜了。”
刘姿琳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惆怅的看了我一眼,她知道我现在需要静静,所以也没有说一句告别,便先行离开了。
咖啡厅里面流泻着温柔浪漫的西方乐曲,带着白色围裙的侍者端着托盘左右穿行,咖啡苦涩得味道袅袅钻入我鼻尖,一如最苦涩的初恋,想到那个人,舌头尖子都发苦。
我很悲伤,却不知为什么悲伤,曾经我们之间短暂而懵懂的感情让我不成人样,哪会料,真正不成人样得那个人,是他。
表面风光无限,内里千疮百孔。
我手指颤抖的再次翻开了那张我亲手写给沈煜的请帖,我明明记得我只写了沈煜这两个字,哪知翻开的那一刻,竟在姓名的那一栏,看见了三个字。
——沈煜哥——
我的手指再也控制不住,请帖啪的一声倒在了桌子上。
原来,那一份最初的美好,在我的记忆里,却从来,没有褪色过,无论我是七老八十,还是魂归故土,他永永远远都是那个穿着白色衬衣,骑着单车载我的沈煜哥。
而我也永远是那个梳着马尾,坐在他的车子后座,小心翼翼抓住他后腰上的衣服,在阳光下,在他看不见的背后,红着脸,低头偷笑的陈桑。
我们之间的感情,毫无预兆的发生,心知肚明的结尾。
是那枝头的绿梅子,青涩的口水。
我拿着请帖,伸向桌子上摆放的蜡烛,火舌缓缓的蔓延,贪婪的吞咽,很快,很快的速度,燃过我的名字,燃过他的名字,我手指猛然一烫,后知后觉的松开了手。
侍者瞠目结舌的站在一边看着我,没有拦我。
也对,谁会敢去拦一个双目赤红,却没有半点焦距,痴呆流泪的女人呢。
毕竟这个女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随时会跳起来嘶吼打人的疯子。
火熄了,缘起缘灭了。
我看着那冷冰冰的一堆灰烬,对旁边的侍者露出一个傻子一样得笑容,然后指着那一堆灰,说:“帮我打包,谢谢。”
他继续额瞠目结舌的看着我,然后一边发着抖,一边拿出外卖袋,帮我把面前的那一包灰烬给打包了。
那灰烬,我放进了密封袋,然后塞进了荷包里。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愚蠢,又做着这么难以理解的事,我只知道,这荷包代表着一个字,离。
最初的爱,最后的你,都已离我远去。
——
一直觉得还离我很远很远的婚礼,就这么在日日夜夜的备战中,悄然到达了。
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竟然还像一个少女一般的紧张,婚礼的前一天晚上,霍启盛如胶似漆的抱着我,他说他要珍惜这最后在坟墓外的一夜,他说:“桑桑,我终于拥有了你。”
我笑了一下,然后伸出手,摸摸他的耳朵,对他说:“你有健忘症哦,说的好像你有多正经似的,我浑身上下你哪里没有拥有过?”
霍启盛学着我的语气,特别讨厌的对我说:“对哦,我有健忘症哦,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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