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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军队的威势最是令人容易热血膨胀,仿佛这世间最美好的一切都赋予给了军队,勇敢、力量、血腥、无畏、爷们。
还有男人之间最珍重的感情:手足袍泽。
而军队又是一个个士卒组成,靠着士卒形成一个战阵,将敌人统统绞杀。
血芒军虽人数上不占优势,可身上的那股精气神却较之之前的羽林军和虎贲军不同。
羽林军和虎贲军皆是皇家禁军,身上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傲感。
而血芒军在这半年多的时间里头已经被消磨去了这种高傲感,被刘拓打造成了农夫、杂牌军,也可以甚至说是猎人。
博望苑背靠大山,刚刚抵达博望苑的血芒军想要吃上肉食就需要自己进山打猎,于是便也练就了无数的神射手。
在冷兵器时代,弓箭的威力远远大于你的想象。
五百名血芒军此次校阅乃是骑马入城,以骑兵兵种的形式出现在世人眼中,刘拓不可能将区区五百人打造成一半步卒一半骑兵,那无疑于是傻子行径。
刘拓拔出属于血芒军的新式战刀,高呼:“血芒军,出。”
五百血芒军迈步入城,不要以为大汉朝的军队很弱很弱,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大汉朝在历史上有着强汉之称,且这种称呼是硬生生打出来的,历朝历代,只有大汉朝是强亡。
刘拓只是朝着里面丢加了一些催化剂,让血芒军朝着一丝不同于常规军队的方向发展。
刘拓不急,他还年轻,他相信他可以改变许多东西,这个世界有着很广阔的天地,他可以一步步的走下去。
来到大汉朝,刘拓才知道一切认知上的错误。
历史不是说说而已,它是一种很沉淀的东西,你从心中就不愿去伤害它。
自血芒军进了霸门,入了长安城,走在长安街头,百姓纷纷议论。
血芒军依旧在高抬着头颅,这是他们的自信。
自古以来,打仗从来不是靠人数取胜,而是靠着智慧和勇敢。
精兵,可胜数倍数十倍残弱。
血芒军,可斩杀十倍之敌。
胡力挤在人群之中看着打头那人,这位刘小郎君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人中龙凤,也对,皇家之子嘛。
可是,我才是最正统的皇家血脉,他们刘氏,只不过窃取赢氏的江山而已。
对于刘氏,胡力有的只是恨意而已。
反汉复秦,一生所愿。
谁从未曾想到,胡力竟是前秦赢氏家族的后人,而他的目标不仅仅是活着,还有推翻刘氏所统治的江山社稷,重新建立大秦帝国。
大秦帝国,给了世人太多的惊讶。
春秋战国,数十诸侯王争霸,最后,位于关中的秦国在数代秦王的励精图治之下,到了秦王嬴政,霸气的灭掉六国,一统天下。
于是,华夏数千年的基本版图出现了雏形。
秦始皇嬴政可谓是冠绝古今第一人,他的伟大太过耀眼。
就像前面所说的书同文、车同轨等等,彻底让这个混乱的国家有了一种血脉认同感。
距离前秦灭亡早已过去了一百余年的时光,世人可能早已经忘记了赢氏家族,忘记了世上还有这么一个伟大的姓氏。
胡力也不敢以赢为氏,只得以二世皇帝胡亥的胡姓显于世间。
先前,正是由于胡力看重了刘拓的不同之处才借着胡组族人的身份入府为奴,同样,刘拓同样没有让胡力失望。
刘拓的吸引力太大了,不仅是吸来了大汉朝的皇帝陛下,还引来了大汉朝的太子殿下刘弗陵,更有当朝重臣不断入府一叙。
胡力看到这种情况自然是高兴,可在高兴的同时他也在痛苦,痛苦如何要将长安城这潭清水搅浑。
大汉朝经历了一百余年的发展稳固,形式早就不可同日而语。
想要复国,极难。
可是,胡力活着的意义就是反汉复秦,不然,活着何用?
胡力他寻觅了良久,终于逮着了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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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军队的威势最是令人容易热血膨胀,仿佛这世间最美好的一切都赋予给了军队,勇敢、力量、血腥、无畏、爷们。
还有男人之间最珍重的感情:手足袍泽。
而军队又是一个个士卒组成,靠着士卒形成一个战阵,将敌人统统绞杀。
血芒军虽人数上不占优势,可身上的那股精气神却较之之前的羽林军和虎贲军不同。
羽林军和虎贲军皆是皇家禁军,身上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傲感。
而血芒军在这半年多的时间里头已经被消磨去了这种高傲感,被刘拓打造成了农夫、杂牌军,也可以甚至说是猎人。
博望苑背靠大山,刚刚抵达博望苑的血芒军想要吃上肉食就需要自己进山打猎,于是便也练就了无数的神射手。
在冷兵器时代,弓箭的威力远远大于你的想象。
五百名血芒军此次校阅乃是骑马入城,以骑兵兵种的形式出现在世人眼中,刘拓不可能将区区五百人打造成一半步卒一半骑兵,那无疑于是傻子行径。
刘拓拔出属于血芒军的新式战刀,高呼:“血芒军,出。”
五百血芒军迈步入城,不要以为大汉朝的军队很弱很弱,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大汉朝在历史上有着强汉之称,且这种称呼是硬生生打出来的,历朝历代,只有大汉朝是强亡。
刘拓只是朝着里面丢加了一些催化剂,让血芒军朝着一丝不同于常规军队的方向发展。
刘拓不急,他还年轻,他相信他可以改变许多东西,这个世界有着很广阔的天地,他可以一步步的走下去。
来到大汉朝,刘拓才知道一切认知上的错误。
历史不是说说而已,它是一种很沉淀的东西,你从心中就不愿去伤害它。
自血芒军进了霸门,入了长安城,走在长安街头,百姓纷纷议论。
血芒军依旧在高抬着头颅,这是他们的自信。
自古以来,打仗从来不是靠人数取胜,而是靠着智慧和勇敢。
精兵,可胜数倍数十倍残弱。
血芒军,可斩杀十倍之敌。
胡力挤在人群之中看着打头那人,这位刘小郎君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人中龙凤,也对,皇家之子嘛。
可是,我才是最正统的皇家血脉,他们刘氏,只不过窃取赢氏的江山而已。
对于刘氏,胡力有的只是恨意而已。
反汉复秦,一生所愿。
谁从未曾想到,胡力竟是前秦赢氏家族的后人,而他的目标不仅仅是活着,还有推翻刘氏所统治的江山社稷,重新建立大秦帝国。
大秦帝国,给了世人太多的惊讶。
春秋战国,数十诸侯王争霸,最后,位于关中的秦国在数代秦王的励精图治之下,到了秦王嬴政,霸气的灭掉六国,一统天下。
于是,华夏数千年的基本版图出现了雏形。
秦始皇嬴政可谓是冠绝古今第一人,他的伟大太过耀眼。
就像前面所说的书同文、车同轨等等,彻底让这个混乱的国家有了一种血脉认同感。
距离前秦灭亡早已过去了一百余年的时光,世人可能早已经忘记了赢氏家族,忘记了世上还有这么一个伟大的姓氏。
胡力也不敢以赢为氏,只得以二世皇帝胡亥的胡姓显于世间。
先前,正是由于胡力看重了刘拓的不同之处才借着胡组族人的身份入府为奴,同样,刘拓同样没有让胡力失望。
刘拓的吸引力太大了,不仅是吸来了大汉朝的皇帝陛下,还引来了大汉朝的太子殿下刘弗陵,更有当朝重臣不断入府一叙。
胡力看到这种情况自然是高兴,可在高兴的同时他也在痛苦,痛苦如何要将长安城这潭清水搅浑。
大汉朝经历了一百余年的发展稳固,形式早就不可同日而语。
想要复国,极难。
可是,胡力活着的意义就是反汉复秦,不然,活着何用?
胡力他寻觅了良久,终于逮着了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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