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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撅嘴,讨厌,居然吓唬单纯善良的我,“我困了,我还要洗白白呢,你请便吧!”
“洗白白?……”他微笑,目光深沉温柔,“嗯,我回去了,”随他走到房门口,他拦住我,“且莫送出来,都这般时候了,你一人不要在园子里走动。”
“诶?你怕我打劫调戏过路的飞贼色狼啊?”
他笑嗔我一眼,迈步出去,风中隐约有他低低的叹息。
————————————
有小弥在的日子不免乌飞兔走,瞬息光阴,虽是鸡飞狗跳倒也精彩纷呈,且说我近期的“充实”人生,除了时不时为他“善后”,还有两件事值得一提。
一是我的茶餐厅“坐看云起”开张。
装修时云飞渡看了这名字曾笑曰:“明明是一群闺阁妇人厮聚了讲人是非,一帮无用书生附庸风雅挥斥空谈,居然起了这等骇人的名字!”我终于相信这家伙说话确实是比荣哥还难听,我好歹算是入他青眼的,那些他看着不顺眼的还不定怎么遭他毒舌修剪呢!对了,或许连这种话都听不到,他还有白眼看人的特殊爱好呢!
笑。
不走港式茶餐厅路子,而是比较接近“Lounge吧”。以包间为主,即便在公共用餐区也是用层叠的纱幕隔出私密空间,正适合三五知己相聚八卦。当然,有弹簧的沙发做不出来,但总算做了尽量软的椅子,我特制的桌椅器具都是云飞渡的手笔,靠垫隐囊之类也是必备的,不过呢,那些从小受淑女教育长大的闺秀们正襟危坐惯了,文人仕子们也不是都有魏晋遗风,所以没有让人深深陷进去的沙发倒也罢了。
五代是席地坐姿向垂足坐姿过渡的时期,貌似汉代以前没有椅、凳等高型坐具,人们都是席地而坐,《后汉书》里第一次提到“胡床”(坐具)、“胡坐”,从东汉到唐,是中国人起居方式演变的一个漫长过程,到了五代,就如后世看到的《韩熙载夜宴图》中所表现的那样,席地(榻)而坐与垂足而坐是并存的,事实也是如此,老派传统些的人物仍喜欢盘腿而坐,即便是在椅子上他们也喜欢把腿盘起来,比如“OUT”的韩熙载……但更多人已经习惯垂足而坐了,即象现代人一样垂足坐在椅子上,不过我还是专门布置了两间有坐榻的包间,以备万一有高古人士光临。
顺便说一句,其实我是热烈赞成改变坐姿的,正因为有这漫长而伟大的改变,我们现代中国人的腿的长度和形状才不至于象某些至今仍流行席地坐姿的邻邦人民的一样……
室内色调用了人畜无害的淡雅颜色,原本我是想用桃红配粉绿,很妖娆的异族感哦!话说“补色”调和、“对比色”搭配,虽是比“同类色”、“临近色”搭配难度大,搞不好就奇俗无比,但若是搭配得当绝对出彩,视觉冲击力远非顺色搭配可比的。只是,我随机捉了几个普通群众看效果图进行民意测验,结果他们一个个面色诡异支支吾吾,后来荣哥看了,说了句“看着象个****的所在”,我才明白,原来是不小心与青楼精神暗合了呀!
“坐看云起”的掌柜是荣哥派来的,果然不出所料不是青春帅哥,是位看着老成持重的中年大叔,嘿嘿,我就知道会这样,怎么能指望荣哥介绍帅哥给我认识呢……不过,工作能力强就好了,员工招聘、日常经营都指望着他呢。
少不了的还有美食美器,美食不用说,这个时代群众喜闻乐见的食物当然不能放过,我还贡献了私房秘制的沙拉、美容花草茶,改良的冰淇淋、刨冰之类,又请云飞渡给我做了榨汁机,一种是类似现代手工榨橙汁用的中间带突起的碗,另一种有点象是手摇咖啡磨,分别对付不同类型的水果,可以卖健康的现榨果汁。又威逼利诱小弥供出十几道美容养生药膳食谱,哈哈,美容养颜四字一出,直指闺秀女眷们的死穴。
至于食器,不仅要精美,也要尽量效法祖千秋的好酒配好器皿的搭配方式,视觉效果好并且有出处是最理想的状态,还有重要的一点,尺寸不妨“小巧”些啦,这是后世某些餐厅的黑心经验呢……
某日请荣哥来试吃,我建议他最好吃了饭过来,他失笑,看我的眼神如同看戈朗台,直到他看到了一桌子精巧食物饮品,才明白我的良苦用心,他并不是对饮食服装挑剔讲究的人,人家是好心怕他领略不了我这些美味的妙处,反倒对美器的精巧娟秀印象深刻……
不过,我其实很赞赏他这样,因为作为拥有无上权利的帝王,如果耽溺享乐,那么绝对是天下的不幸,远的不说,就说后唐庄宗李存勖,灭后梁前蜀,是五代前期最杰出的军事统帅,但当上皇帝后沉湎声色,生活腐败,把个人爱好和治理天下混为一谈,结果国家搞得一团糟,他自己最终也死于伶人之手,成了历史上著名的死得诡异的皇帝之一。
如此看来,我还是不要引诱荣哥注重生活品质了,最好也不要有什么过分投入的业余爱好,想做个优秀的政治领袖也不容易啊。
`
除了“坐看云起”开张,另一件值得一提的事就是,我,遇到色狼,被调戏了……
综观中国历代文学作品,女性巧遇色狼最频发的场所,一是灯节庙会等扎堆聚众的所在,二是……嘿嘿,是理论上六根清净与世无争的佛门净地呢!
某名嘴教师曾有名言,大意是男生不知道些星座知识怎么能“骗”到MM呢,还有什么能比唯心主义更能让女生眼前一亮的呢!好吧,女权主义的姐妹们请无视……不过在古代的男权社会(相对于现代的男权社会……),女性更加无法把握自己的人生,信些虚无的东西也在情理之中,因而拜佛求签简直是古代女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呢。
当然,我“幸运”的在B选项地点遇到色狼并不是去拜佛求签。
`
话说在某个“树树皆秋色”的午后,天空阴霾着小脸,颇有几分小资的幽怨,我带了流云小弥,去大相国寺闲逛……本来只是在市场调研,不知怎么就到了******事件多发的寺庙,想那秋香随华老夫人拜佛遇到唐伯虎;林冲娘子带丫鬟进香遇到高衙内;三言二拍上还有更……的案例,我不说了。
事后总结,是我的警惕性太低了,我在广顺二年秋穿过来,今年已是显德元年秋,穿来两年,在街上晃动竟然从没遇到过古书上常见的地痞流氓NPC(呃,身为美女太受打击了……),于是就忘了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忘了寺庙道观这类地方,并不适合白天出没……
`
且说我们在相国寺里闲逛,相国寺在历史上屡遭战火涂炭、雷击焚毁,又经多次修葺,所以现代人所见的清代建筑风格的寺院和我所在的后周时的相国寺很是不同。
相国寺的全盛时期在北宋,不过这时的也还不错,佛殿高大,庭院宽敞,花木遍布,僧房栉比,和那天夜里的宁静致远相比,气质又是一变。或许是爵士阴天的缘故,亦或并非朔望之期,信人疏零,香火冷落,倒是让我意外了。
不知不觉间,天空飘起了雨,雨点细细的,完全看不到形状,只有丝丝的凉意淡淡点在脸上,在微雨中游相国寺,别有一番风味呢。
斜风细雨不必归,这点雨,我们自然不以为意,直到在罗汉殿里转了一圈,再到殿门口,才发觉,外面的雨不知何时已经很大了。
绵密的秋雨,淅淅沥沥洒落,带着阵阵秋凉。
流云自告奋勇要回去取伞,开玩笑,我怎么能让娇滴滴的MM冒雨去给我取伞呢,要是小弥去……我邪恶地打量他……呃,也不太好,于是道:“再等会吧,没准一会雨就小了呢,实在不行我们就一起冒雨回去。”
小弥眼睛一亮,“不如此刻就冒雨回去!我们三人一起走,还热闹些!”
精力过剩爱热闹的孩子啊,齐笑。
流云眼尖,忽指着殿外道:“小姐,看,有人过来了!”
只见雨幕中一粉一青两个人影,正向着殿门急急走过来。
我们向旁侧站开些,让开门口方便他们进来。
离近了,才看到他们是有雨伞的,青衣的那个看来是个小厮,正举了伞给前面的人遮雨,只是伞小雨疾,青衣小厮纵使不顾自己,前面主人的袍子下摆仍是湿了一大片,透出半幅妖艳的桃红。
是的,这男的,穿了件嫩粉色的袍子。
猛一看以为是哪家的女子,等到再离近些,从我这角度,虽有雨伞遮档看不到他的脸,但显而易见是男子的身材,笑,早知道古代男人是有这么穿的,不过活物还是第一次遇到。
嫩粉色的袍子下摆淋湿后浸出浓酽的桃红色,我暗想,这个配色效果倒是不错,要是洇湿的痕迹再讲究些就更好了,那样就更有泼墨写意的味道了。
当然,这两个颜色若是用在女装上我会更习惯……
他们在屋檐下停住,并不急着进来,青衣小厮收了伞,很狗腿的帮主人抖抖下摆的雨珠,殷勤道:“这雨来的疾,暂且避它一避,您往里走走,此处风冷,莫再受了凉寒。”
粉衣男并不答话,只在檐下石阶上负手而立,背对着我们,远目望着外面的秋雨,摇头晃脑道:“好雨知时节~”
哈,支起耳朵,听他下一句是否会说“当‘春’乃发生”。
“好诗!三少爷好诗!三少爷真大才也!!#%#*¥~……”青衣小厮谀词如潮。
那少爷似乎很受用的听着,不继续吟,也绝口不提这是杜甫的原作,故作潇洒的转身,一提袍子下摆,露出一截素裤革靴。
一只靴子跨过门槛,蓦地停住。
我目光上移,只见靴子的主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
粉面朱唇,容貌周正,看起来只十六、七的样子,算是个标致挺拔的少年吧,走在街上应该有些回头率,只是帅哥我见多了,倒还不觉得如何,不过奇怪的是,这人,看上去竟有些面熟??
他直愣愣盯我片刻,忽然笑了。(未完待续推荐票、月票
。”
撅嘴,讨厌,居然吓唬单纯善良的我,“我困了,我还要洗白白呢,你请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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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港式茶餐厅路子,而是比较接近“Lounge吧”。以包间为主,即便在公共用餐区也是用层叠的纱幕隔出私密空间,正适合三五知己相聚八卦。当然,有弹簧的沙发做不出来,但总算做了尽量软的椅子,我特制的桌椅器具都是云飞渡的手笔,靠垫隐囊之类也是必备的,不过呢,那些从小受淑女教育长大的闺秀们正襟危坐惯了,文人仕子们也不是都有魏晋遗风,所以没有让人深深陷进去的沙发倒也罢了。
五代是席地坐姿向垂足坐姿过渡的时期,貌似汉代以前没有椅、凳等高型坐具,人们都是席地而坐,《后汉书》里第一次提到“胡床”(坐具)、“胡坐”,从东汉到唐,是中国人起居方式演变的一个漫长过程,到了五代,就如后世看到的《韩熙载夜宴图》中所表现的那样,席地(榻)而坐与垂足而坐是并存的,事实也是如此,老派传统些的人物仍喜欢盘腿而坐,即便是在椅子上他们也喜欢把腿盘起来,比如“OUT”的韩熙载……但更多人已经习惯垂足而坐了,即象现代人一样垂足坐在椅子上,不过我还是专门布置了两间有坐榻的包间,以备万一有高古人士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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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我们在相国寺里闲逛,相国寺在历史上屡遭战火涂炭、雷击焚毁,又经多次修葺,所以现代人所见的清代建筑风格的寺院和我所在的后周时的相国寺很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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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粉色的袍子下摆淋湿后浸出浓酽的桃红色,我暗想,这个配色效果倒是不错,要是洇湿的痕迹再讲究些就更好了,那样就更有泼墨写意的味道了。
当然,这两个颜色若是用在女装上我会更习惯……
他们在屋檐下停住,并不急着进来,青衣小厮收了伞,很狗腿的帮主人抖抖下摆的雨珠,殷勤道:“这雨来的疾,暂且避它一避,您往里走走,此处风冷,莫再受了凉寒。”
粉衣男并不答话,只在檐下石阶上负手而立,背对着我们,远目望着外面的秋雨,摇头晃脑道:“好雨知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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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少爷似乎很受用的听着,不继续吟,也绝口不提这是杜甫的原作,故作潇洒的转身,一提袍子下摆,露出一截素裤革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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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光上移,只见靴子的主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
粉面朱唇,容貌周正,看起来只十六、七的样子,算是个标致挺拔的少年吧,走在街上应该有些回头率,只是帅哥我见多了,倒还不觉得如何,不过奇怪的是,这人,看上去竟有些面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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