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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结婚?结什么婚?我又不是头壳坏去,没事他**结什么婚?”
咳咳咳咳!哇咧,呛到了!江金虎一口槟榔汁吐在地上。
“老大,卫生纸!”旁边的小弟赶紧冲上来服侍。
江金虎粗鲁地抓过垃圾筒,把嘴里那团又呛又辣的物事吐出来。
“我呸!你去哪里买的这种过期槟榔?你想毒死我?”他怒视跑腿买槟榔的小弟。
“大哥,我、我”小弟无辜地含着泪。
槟榔一点问题都没有,明明是你自己不会吃也不敢吃。不过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可没有一个兄弟敢说出口。
小至辣椒粉,大至麻辣锅,偶尔加上槟榔这种嚼起来会刺激口腔黏膜的“番外篇”江金虎没有一样征服得了。
不敢吃辣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号称天不怕、地不怕,见神杀神、见佛杀佛的狠角色纵贯线虎霸子,竟然就怕那小小的一点辣,传出去可就是一件丢面子的大事。
他自己引为奇耻大辱,一天到晚叫旁边的人拿根辣椒给他练习练习,免得跟其他大哥出去吃饭时露出罩门,害他没脸;可是他的辣功没一次练得成,倒是身边的跑腿小弟先给骂得灰头上脸。
“阿虎,你也够了,我在跟你谈正经事,你跟我聊槟榔?”
帮里的第二把交椅,兼虎哥的换帖兄弟秦文诺终于出声了,众小弟一个个投去含泪的感激目光。
“这算什么狗屁倒灶的正经事?要结婚你自己去结,不要推给我。”江金虎两手往胸前一盘,两脚往茶几上一伸,很挑衅地抖起来。
秦文诺又好气又好笑。然而,阿虎有心耍起皮条来的时候,还真让人奈何不得。
许多道上兄弟对于他们两人的组合,至今仍然纳罕不解。
江金虎一看就是出来混的,他野生动物般的眼神,完全没有让人误会的空间。
秦文诺从国中时期认识阿虎开始,他就长得比同龄学生壮硕许多;别人发育期不断抽高,阿虎也跟着抽高,人家长到差不多了,他还在长。
到了二十岁那一年,江金虎已经比全校的平均身高又多出半颗头了。
至于为什么阿虎二十岁了还在读高中?这种微不足道的小问题把它默默略过,当做没注意到就好。
从小在街头打转的人,很少有人不进感化院吃几顿公家饭的,阿虎当然也不例外。进感化院的好处是吃住不用钱,又有免费理发,资源丰厚,最后他干脆留起“公家小平头”省得每次进去还得重剃一次。
这种发型没给他带来多少刚直不阿的正气,反而加深他非善类的气息。
不过,全怪在头发上也不公平,他的五官其实也该负点责任。
江金虎天生一副浓眉大眼,尤其左眼角那几道械斗留下来的疤,让他更像个凶神恶煞。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像在瞪人,笑的时候看起来像要吃人,如果先不笑然后再笑大部分的人通常拔腿就跑了。
大多男人的手臂是软趴趴一条,他的手臂是硬邦邦的肌肉成块,夏天穿短衫的时候,更多疤痕从衣襟或袖口展现出来,在在显示他习于肉搏的人生。
虽然出来道上行走,大家比的是兄弟数量、门路和手腕,外形并不打紧;然而两方人马叫阵,高大威猛的老大总是让身后的兄弟们比较有面子一点。
反观秦文诺自己,那可就是完全的两回事。
他的身高只有一六五,细瘦得一阵风就吹得倒。而且他是典型的白面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全身只有那颗脑袋管点用处。
记得当年阿虎和他还没闯出气候之前,道上的兄弟都笑他们是“王哥柳哥”;想表现自己“国际观”的人,就干脆叫他们“劳莱哈台。”
从烂高中毕业到现在,好几年过去了,再也没有人敢叫他们杂七杂八的名字,因为“虎霸子”和军师的威名已经响彻纵贯线。
“阿虎,你自己想想,你年纪也老大不小了。你出去看看,其他兄弟们即使到了二十六岁没结婚,好歹私生子也孵了几只出来,你呢?什么打算也没有,成天只顾着跟那些酒店小姐厮混。”
“呿,我又不是快死了,你这么急着帮我留后?”江金虎嘴角的牙签从左边移到右边。
“话不能这么说,干我们这行随时都有风险,难保明天就出了什么事,难道你放心就这样两手一撒,什么都不管?”秦文诺反驳。
“呸呸呸,你少触我霉头。”江金虎没啥好气。敢这么直接跟虎霸子谈啥死不死的话题,也就只有他这个换帖兄弟了。
有时候他不免会怀疑,上辈子究竟是他欠了暗,还是暗欠了他,两个人这辈子才会结成换帖的?
像他自己,家庭背景典型到不能再典型,老爸是一事无成的酒鬼,年纪轻轻的就酒精中毒死了,留下一个七岁的稚子和妻子。
说他和老妈相依为命长大嘛,那也未必。他老妈喝得并不比他老头少,至于她为何活得比较长,可能连他老妈自己都没答案。
那女人,醒着的时候还好,顶多当这个儿子不存在。醉了之后可不得了,你会意外一个体重不到四十公斤的瘦女人,竟然连大理石茶几都扛得起来,还能一面往她儿子头上砸。
为了自保,从小他就学会,在街上闲荡比回到家里还安全。这么做也有个好处,让他年纪轻轻就磨出一身胆识和狠劲。
至于暗会和他扯上关系,只能说是意外中的意外。
柄三那一年,他原本打算混完文凭就去高雄投靠一个角头大哥,正愁不知道上哪儿凑车资时,一个瘟生自动冒出来送钱。
这个委托人是他们校长的儿子,一进国中开始就连年拿全校“第二”是的,第二,因为第一名老是被一个姓秦的同班同学抢去。
据说这个秦文诺家里还有点来头,老爸是个大律师,老妈是个艺术家,家里几个哥哥姊姊不是建中北一女就是台大,反正就是那种狗屁书香门第长大的。
好不容易拗到毕业,被宠坏了的校长儿子决定找个人好好修理一下宿敌,出一口怨气。
既然有人要送钱请他练拳头,他何乐而不为?
于是,当天下课他就去秦文诺惯常回家的路线上堵人。
远远看到一个瘦小的人影出现时,他差点笑出来。他还以为是什么三头六臂的角色哩!这种小脚货色,居然还劳动他这个打遍附近无敌手的狠家伙出来解决?
“喂,你过来。”他懒懒倚着街角的电线杆,勾勾食指。
“你好,这位同学,请问有何贵干?”秦文诺安分守己地靠近他,脸上一个劲儿不愠不火的笑。
“过来一点,我早点做完早收工。”他折了折手指,关节马上爆出喀哩喀啦的响音。
“这位同学,你该不会想打我吧?”秦文诺还一副乖宝宝的样子,超级有礼貌。
“知道就好!”他很阿莎力地挥挥手。“既然你说话干脆,我也不跟你啰唆!总之我给你两个黑眼圈和一点淤青,意思意思就好,你不会躺三天起不了身,我也对事主有了交代,咱们皆大欢快,你说是吧?好了,过来!”
“大欢快好像不是这样定义的!”秦文诺杵在原地,摇头晃脑。
面对比自己高了一颗头、宽了两倍肩膀,又摆明了来扁人的恶汉,他怎么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江金虎开始觉得这个矮个子有点意思了。
“放轻松,咬咬牙忍一忍就过去了。”他直直走到准受害人面前,开始研究拳头打在哪里指关节比较不痛。
“慢着,我今天忘了带钥匙,家里要到晚上七点才有人回来,所以你现在下手揍倒我,我连张床都没得躺。”秦文诺连忙阻止他。“这样吧,我们先聊聊天、交个朋友,等时间差不多了,你再动手好不好?”
“老子哪那么多时间陪你聊天?”江金虎横起眉起眼。他饿了,早点办完事早点回家放饭。
“不然我们先去吃个便当,我知道街口那家自助餐做得不错,晚饭钱算我的。”秦文诺和气地和他打商量。
江金虎摸摸口袋,唔,荷包见底了就算回到家里,应该也是吃那几包已经软掉的泡面。
既然有人要请吃饭,不吃白不吃。
“我丑话说在前面,你不要以为拿自助餐收买我,今天就逃得过这一顿打。”
“我当然不敢这样奢望。”顿了顿,秦文诺加一句“你们出来走江湖的人,最注重信义的嘛!”
老实说,国中时期的他,顶多替街上几个成年的小角色跑跑腿,连个“江湖”的边都沾不上,不过这瘦小子的说法倒挺能满足他的自尊心的。
“好吧!这一顿就吃你的了。”他很海派地拍准受害者一下,把人家整个拍飞出去。
然后,一顿饭下来,他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人确实让他揍到了,暗也拿到两个黑眼圈和一点淤青让他回头找事主领钱,可是,他屁股后头从此多了一个跟屁虫。
虽然这个跟屁虫带出门不怎么威风,每回干架到一半还会敲钟提醒他剩下多久该解决,因为接下来他们得回去温书准备明天的小考。不过看在暗的头脑确实帮他解了不少次围,他莫名其妙也就忍下来了。
后来他连烂高中也不想念了,跑到高雄投靠一位本省币大哥的时候,暗还很够义气地跷家陪他一起去哩!
暗的家人来高雄找过几次,头几回他们都会硬把暗架走,但是不久暗又会偷跑回来,久而久之,他的家人也放弃了这个“自甘堕落”的儿子。如果暗回家过节,就当是捡到的,否则顶多装做家里本来就没有么子。
他并不真的清楚,前途看似光明无量的暗,为何会抛下一切,硬是跟着他这个只懂得逞凶斗狠的小流氓瞎闯。
或者,某方面来说,他是明白的。
他陪暗回过台北几次,每次都只送到大门外,自己就跑去其他地方逍遥了,等“收假”的时候再回来接暗,一起回高雄去。
倒不是秦家人不欢迎他或怎的当然他们也不会欢迎到哪里去而是他压根儿就不想进去。
他看过秦家人几次,男的高瘦斯文,女的柔美秀气,每个人都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好像光靠啃几本书就会饱。暗光是矮小不起眼的外形就和家人完全相反,性格也不像那些兄姊一样,简直像不同娘生的。
那些秦家人个个挂着“xx界权威”、“某某国际比赛第一名”的名头,老以为自己站在地球的最顶端,看他们这帮兄弟的时候是从鼻孔看的。
是了,这就是他和暗会合得来的原因吧!
他们同样对现有环境感到格格不入,同样对未知世界充满无法抑止的渴望。
到了高雄之后,暗什么都听他的,独独对读书这件事很坚持。
“阿虎,你起码要读到高中毕业。”言下之意是,暗自己除了高中毕业,还会再念下去。
而他们投靠的那位周大哥也够意思。当时的兄弟们鲜少有几个人认真念完书的,一听说这两个小表头希望能回学校,大为欣赏。
“阿虎、暗,你们两个还年轻,回学校多念点书也好。”周金涂扫了身边那群酒囊饭袋一眼,回头对两个半大不小的毛头说“你们念完书,有点知识水准,将来一些重要的文件我才放心交给你们处理。”
喂喂,他可是出来闯荡一番事业的,对劳什子文件工作一点都不感兴趣,这种东西扔给暗去做就好。
不过,既然有人出钱供他们吃喝拉撒睡加念书,那他也不反对,反正晚上有片屋顶可以遮蔽,三餐有个碗可以捧比较重要。
后来他们一起进了高雄的一间烂高中,暗读普通科,他... -->>
“x,结婚?结什么婚?我又不是头壳坏去,没事他**结什么婚?”
咳咳咳咳!哇咧,呛到了!江金虎一口槟榔汁吐在地上。
“老大,卫生纸!”旁边的小弟赶紧冲上来服侍。
江金虎粗鲁地抓过垃圾筒,把嘴里那团又呛又辣的物事吐出来。
“我呸!你去哪里买的这种过期槟榔?你想毒死我?”他怒视跑腿买槟榔的小弟。
“大哥,我、我”小弟无辜地含着泪。
槟榔一点问题都没有,明明是你自己不会吃也不敢吃。不过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可没有一个兄弟敢说出口。
小至辣椒粉,大至麻辣锅,偶尔加上槟榔这种嚼起来会刺激口腔黏膜的“番外篇”江金虎没有一样征服得了。
不敢吃辣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号称天不怕、地不怕,见神杀神、见佛杀佛的狠角色纵贯线虎霸子,竟然就怕那小小的一点辣,传出去可就是一件丢面子的大事。
他自己引为奇耻大辱,一天到晚叫旁边的人拿根辣椒给他练习练习,免得跟其他大哥出去吃饭时露出罩门,害他没脸;可是他的辣功没一次练得成,倒是身边的跑腿小弟先给骂得灰头上脸。
“阿虎,你也够了,我在跟你谈正经事,你跟我聊槟榔?”
帮里的第二把交椅,兼虎哥的换帖兄弟秦文诺终于出声了,众小弟一个个投去含泪的感激目光。
“这算什么狗屁倒灶的正经事?要结婚你自己去结,不要推给我。”江金虎两手往胸前一盘,两脚往茶几上一伸,很挑衅地抖起来。
秦文诺又好气又好笑。然而,阿虎有心耍起皮条来的时候,还真让人奈何不得。
许多道上兄弟对于他们两人的组合,至今仍然纳罕不解。
江金虎一看就是出来混的,他野生动物般的眼神,完全没有让人误会的空间。
秦文诺从国中时期认识阿虎开始,他就长得比同龄学生壮硕许多;别人发育期不断抽高,阿虎也跟着抽高,人家长到差不多了,他还在长。
到了二十岁那一年,江金虎已经比全校的平均身高又多出半颗头了。
至于为什么阿虎二十岁了还在读高中?这种微不足道的小问题把它默默略过,当做没注意到就好。
从小在街头打转的人,很少有人不进感化院吃几顿公家饭的,阿虎当然也不例外。进感化院的好处是吃住不用钱,又有免费理发,资源丰厚,最后他干脆留起“公家小平头”省得每次进去还得重剃一次。
这种发型没给他带来多少刚直不阿的正气,反而加深他非善类的气息。
不过,全怪在头发上也不公平,他的五官其实也该负点责任。
江金虎天生一副浓眉大眼,尤其左眼角那几道械斗留下来的疤,让他更像个凶神恶煞。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像在瞪人,笑的时候看起来像要吃人,如果先不笑然后再笑大部分的人通常拔腿就跑了。
大多男人的手臂是软趴趴一条,他的手臂是硬邦邦的肌肉成块,夏天穿短衫的时候,更多疤痕从衣襟或袖口展现出来,在在显示他习于肉搏的人生。
虽然出来道上行走,大家比的是兄弟数量、门路和手腕,外形并不打紧;然而两方人马叫阵,高大威猛的老大总是让身后的兄弟们比较有面子一点。
反观秦文诺自己,那可就是完全的两回事。
他的身高只有一六五,细瘦得一阵风就吹得倒。而且他是典型的白面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全身只有那颗脑袋管点用处。
记得当年阿虎和他还没闯出气候之前,道上的兄弟都笑他们是“王哥柳哥”;想表现自己“国际观”的人,就干脆叫他们“劳莱哈台。”
从烂高中毕业到现在,好几年过去了,再也没有人敢叫他们杂七杂八的名字,因为“虎霸子”和军师的威名已经响彻纵贯线。
“阿虎,你自己想想,你年纪也老大不小了。你出去看看,其他兄弟们即使到了二十六岁没结婚,好歹私生子也孵了几只出来,你呢?什么打算也没有,成天只顾着跟那些酒店小姐厮混。”
“呿,我又不是快死了,你这么急着帮我留后?”江金虎嘴角的牙签从左边移到右边。
“话不能这么说,干我们这行随时都有风险,难保明天就出了什么事,难道你放心就这样两手一撒,什么都不管?”秦文诺反驳。
“呸呸呸,你少触我霉头。”江金虎没啥好气。敢这么直接跟虎霸子谈啥死不死的话题,也就只有他这个换帖兄弟了。
有时候他不免会怀疑,上辈子究竟是他欠了暗,还是暗欠了他,两个人这辈子才会结成换帖的?
像他自己,家庭背景典型到不能再典型,老爸是一事无成的酒鬼,年纪轻轻的就酒精中毒死了,留下一个七岁的稚子和妻子。
说他和老妈相依为命长大嘛,那也未必。他老妈喝得并不比他老头少,至于她为何活得比较长,可能连他老妈自己都没答案。
那女人,醒着的时候还好,顶多当这个儿子不存在。醉了之后可不得了,你会意外一个体重不到四十公斤的瘦女人,竟然连大理石茶几都扛得起来,还能一面往她儿子头上砸。
为了自保,从小他就学会,在街上闲荡比回到家里还安全。这么做也有个好处,让他年纪轻轻就磨出一身胆识和狠劲。
至于暗会和他扯上关系,只能说是意外中的意外。
柄三那一年,他原本打算混完文凭就去高雄投靠一个角头大哥,正愁不知道上哪儿凑车资时,一个瘟生自动冒出来送钱。
这个委托人是他们校长的儿子,一进国中开始就连年拿全校“第二”是的,第二,因为第一名老是被一个姓秦的同班同学抢去。
据说这个秦文诺家里还有点来头,老爸是个大律师,老妈是个艺术家,家里几个哥哥姊姊不是建中北一女就是台大,反正就是那种狗屁书香门第长大的。
好不容易拗到毕业,被宠坏了的校长儿子决定找个人好好修理一下宿敌,出一口怨气。
既然有人要送钱请他练拳头,他何乐而不为?
于是,当天下课他就去秦文诺惯常回家的路线上堵人。
远远看到一个瘦小的人影出现时,他差点笑出来。他还以为是什么三头六臂的角色哩!这种小脚货色,居然还劳动他这个打遍附近无敌手的狠家伙出来解决?
“喂,你过来。”他懒懒倚着街角的电线杆,勾勾食指。
“你好,这位同学,请问有何贵干?”秦文诺安分守己地靠近他,脸上一个劲儿不愠不火的笑。
“过来一点,我早点做完早收工。”他折了折手指,关节马上爆出喀哩喀啦的响音。
“这位同学,你该不会想打我吧?”秦文诺还一副乖宝宝的样子,超级有礼貌。
“知道就好!”他很阿莎力地挥挥手。“既然你说话干脆,我也不跟你啰唆!总之我给你两个黑眼圈和一点淤青,意思意思就好,你不会躺三天起不了身,我也对事主有了交代,咱们皆大欢快,你说是吧?好了,过来!”
“大欢快好像不是这样定义的!”秦文诺杵在原地,摇头晃脑。
面对比自己高了一颗头、宽了两倍肩膀,又摆明了来扁人的恶汉,他怎么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江金虎开始觉得这个矮个子有点意思了。
“放轻松,咬咬牙忍一忍就过去了。”他直直走到准受害人面前,开始研究拳头打在哪里指关节比较不痛。
“慢着,我今天忘了带钥匙,家里要到晚上七点才有人回来,所以你现在下手揍倒我,我连张床都没得躺。”秦文诺连忙阻止他。“这样吧,我们先聊聊天、交个朋友,等时间差不多了,你再动手好不好?”
“老子哪那么多时间陪你聊天?”江金虎横起眉起眼。他饿了,早点办完事早点回家放饭。
“不然我们先去吃个便当,我知道街口那家自助餐做得不错,晚饭钱算我的。”秦文诺和气地和他打商量。
江金虎摸摸口袋,唔,荷包见底了就算回到家里,应该也是吃那几包已经软掉的泡面。
既然有人要请吃饭,不吃白不吃。
“我丑话说在前面,你不要以为拿自助餐收买我,今天就逃得过这一顿打。”
“我当然不敢这样奢望。”顿了顿,秦文诺加一句“你们出来走江湖的人,最注重信义的嘛!”
老实说,国中时期的他,顶多替街上几个成年的小角色跑跑腿,连个“江湖”的边都沾不上,不过这瘦小子的说法倒挺能满足他的自尊心的。
“好吧!这一顿就吃你的了。”他很海派地拍准受害者一下,把人家整个拍飞出去。
然后,一顿饭下来,他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人确实让他揍到了,暗也拿到两个黑眼圈和一点淤青让他回头找事主领钱,可是,他屁股后头从此多了一个跟屁虫。
虽然这个跟屁虫带出门不怎么威风,每回干架到一半还会敲钟提醒他剩下多久该解决,因为接下来他们得回去温书准备明天的小考。不过看在暗的头脑确实帮他解了不少次围,他莫名其妙也就忍下来了。
后来他连烂高中也不想念了,跑到高雄投靠一位本省币大哥的时候,暗还很够义气地跷家陪他一起去哩!
暗的家人来高雄找过几次,头几回他们都会硬把暗架走,但是不久暗又会偷跑回来,久而久之,他的家人也放弃了这个“自甘堕落”的儿子。如果暗回家过节,就当是捡到的,否则顶多装做家里本来就没有么子。
他并不真的清楚,前途看似光明无量的暗,为何会抛下一切,硬是跟着他这个只懂得逞凶斗狠的小流氓瞎闯。
或者,某方面来说,他是明白的。
他陪暗回过台北几次,每次都只送到大门外,自己就跑去其他地方逍遥了,等“收假”的时候再回来接暗,一起回高雄去。
倒不是秦家人不欢迎他或怎的当然他们也不会欢迎到哪里去而是他压根儿就不想进去。
他看过秦家人几次,男的高瘦斯文,女的柔美秀气,每个人都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好像光靠啃几本书就会饱。暗光是矮小不起眼的外形就和家人完全相反,性格也不像那些兄姊一样,简直像不同娘生的。
那些秦家人个个挂着“xx界权威”、“某某国际比赛第一名”的名头,老以为自己站在地球的最顶端,看他们这帮兄弟的时候是从鼻孔看的。
是了,这就是他和暗会合得来的原因吧!
他们同样对现有环境感到格格不入,同样对未知世界充满无法抑止的渴望。
到了高雄之后,暗什么都听他的,独独对读书这件事很坚持。
“阿虎,你起码要读到高中毕业。”言下之意是,暗自己除了高中毕业,还会再念下去。
而他们投靠的那位周大哥也够意思。当时的兄弟们鲜少有几个人认真念完书的,一听说这两个小表头希望能回学校,大为欣赏。
“阿虎、暗,你们两个还年轻,回学校多念点书也好。”周金涂扫了身边那群酒囊饭袋一眼,回头对两个半大不小的毛头说“你们念完书,有点知识水准,将来一些重要的文件我才放心交给你们处理。”
喂喂,他可是出来闯荡一番事业的,对劳什子文件工作一点都不感兴趣,这种东西扔给暗去做就好。
不过,既然有人出钱供他们吃喝拉撒睡加念书,那他也不反对,反正晚上有片屋顶可以遮蔽,三餐有个碗可以捧比较重要。
后来他们一起进了高雄的一间烂高中,暗读普通科,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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