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一话:风雨如磐(五)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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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句老话叫:宁做太平犬,不当乱世人。其实这句话还应该补上句后缀,就是乱世人不如狗。
驱车开往鸣凤山的路上,洛和平几次看到荒凉的路边有数条豺狗在冒雨撕扯着死人的尸体,血水随着雨水淌了一地。
尽管只是通过外视系统转到显示屏上看到这一切,可那惨相依然触目惊心。
随着对704上这场动乱的信息了解得越来越多,洛和平渐渐认清到了这样一个事实。虽然不愿也不敢相信,但他找不到否认的依据。
这场灾难的诱因核心,竟然是自己!
这不科学啊。我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就成了灾难的种子了?
洛和平觉得非常难以理解这件事情。更让他难以理解的是,这明明不是他的错,却需要他去承担这一切。. .
多年以后,当洛和平习惯了这种“承担”后,偶然的一次承担,让他突然想通了这样一件事:有些人,只要活着,就会承担一些事情。这种承担,不因个人的想法而改变,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且这种人的承担,往往是条不归路。不能回头,没有退路可走,因为身后就是万丈悬崖,退回来就是尸骨无存。更残忍的是,这悬崖会尾随着承担者的脚步不断向前。
这种承担,有的时候是与生俱来,比如说一些高官名爵的子女;有的时候是人为的努力,比如说从平民中走出的政客;还有的是命运的玩笑,比如他洛和平。
当这些人需要承担,且面临着承担的时候,就不存在是否情愿的问题,而是别无选择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要去承担。
开往鸣凤山的一路上,洛和平惆怅不断,越临近那里,这种感触就越强烈:现在的704,就好象块巨大的腐肉,引来了无数的食腐动物虎视眈眈。
想到这些的时候,洛和平并不知道,此时此刻,有着成千上万的乌鸦,正顶着大雨跟在自己车后滑翔,那景象极为壮观。若是晴天,完全可以用遮云蔽rì来形容。那就像死神的使者在前面开路,它们在后面等着丰盛的大餐。
只是不知洛和平发现这一情形的话,将会做何感想。
****************************************************************
鸣凤山,处在北区最荒芜的地带。之所以荒芜,不是因为那里的资源贫瘠,而是因为那里的资源太丰富了。
当初洛和平问过钱望海,矿管所为什么不采集富矿。他所提及的那些富矿当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这鸣凤山。后来,他才知道,这鸣凤山的富矿实在无法开采,因为这里出产的紫晶矿能量巨大,而且极不稳定。地质学研究者曾有这样一种观点:鸣凤山是整个704的核心矿脉所在。正是这里的不稳定能量的作用,才使得704上其他位置的晶石转化成了紫晶矿。
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言,无人进行过确切的考证。
因为有过这样一段经历,所以,洛和平看到鸣凤山这个地名,才有了些许印象。
刚到鸣凤山口,洛和平的车就被拦了下来。
十余名身着墨绿sè雇佣军服,全副武装的士兵端起枪,列队横在洛和平车前。
洛和平看这衣服非常眼熟。突然间,一个月前的记忆瞬间出现在自己的脑海里。那次差点让自己丢了命的刺杀,杀手们就是穿的这身衣服。虽然只是视频回放里看到,但洛和平绝不会记错。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洛和平直想仗着车子的防弹xìng能好,把眼前这群畜生都撞死。
在发动车子前,洛和平突然冷静了下来。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我来鸣凤山到底是为了什么?仅仅是为了干掉他们几个小虾米,然后搭上我宝贵的时间,甚至有可能搭上命?这么干是不是有点太不划算了。
想到这,洛和平发现自己又干了件蠢事。自己根本就不该来鸣凤山这个地方。这纯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再加上好奇心的本能,才让自己闯到了这个虎狼之地。
洛和平心生退意,却发现自己已经退无可退了。因为来路已经被两台装甲车封死了。
一番心理斗争后,洛和平决定,既来之,则安之。已经眼下的局面了,莫不如和他们斗上一斗,兴许能搏出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局面。想定了心,洛和平拎起缴获来的枪,打开了车门蹦下了车。
他大大咧咧地把枪的背带往肩上一挎,顺手从身侧的小夹袋里掏出了高爆手雷。一... -->>
() 有句老话叫:宁做太平犬,不当乱世人。其实这句话还应该补上句后缀,就是乱世人不如狗。
驱车开往鸣凤山的路上,洛和平几次看到荒凉的路边有数条豺狗在冒雨撕扯着死人的尸体,血水随着雨水淌了一地。
尽管只是通过外视系统转到显示屏上看到这一切,可那惨相依然触目惊心。
随着对704上这场动乱的信息了解得越来越多,洛和平渐渐认清到了这样一个事实。虽然不愿也不敢相信,但他找不到否认的依据。
这场灾难的诱因核心,竟然是自己!
这不科学啊。我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就成了灾难的种子了?
洛和平觉得非常难以理解这件事情。更让他难以理解的是,这明明不是他的错,却需要他去承担这一切。. .
多年以后,当洛和平习惯了这种“承担”后,偶然的一次承担,让他突然想通了这样一件事:有些人,只要活着,就会承担一些事情。这种承担,不因个人的想法而改变,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且这种人的承担,往往是条不归路。不能回头,没有退路可走,因为身后就是万丈悬崖,退回来就是尸骨无存。更残忍的是,这悬崖会尾随着承担者的脚步不断向前。
这种承担,有的时候是与生俱来,比如说一些高官名爵的子女;有的时候是人为的努力,比如说从平民中走出的政客;还有的是命运的玩笑,比如他洛和平。
当这些人需要承担,且面临着承担的时候,就不存在是否情愿的问题,而是别无选择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要去承担。
开往鸣凤山的一路上,洛和平惆怅不断,越临近那里,这种感触就越强烈:现在的704,就好象块巨大的腐肉,引来了无数的食腐动物虎视眈眈。
想到这些的时候,洛和平并不知道,此时此刻,有着成千上万的乌鸦,正顶着大雨跟在自己车后滑翔,那景象极为壮观。若是晴天,完全可以用遮云蔽rì来形容。那就像死神的使者在前面开路,它们在后面等着丰盛的大餐。
只是不知洛和平发现这一情形的话,将会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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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凤山,处在北区最荒芜的地带。之所以荒芜,不是因为那里的资源贫瘠,而是因为那里的资源太丰富了。
当初洛和平问过钱望海,矿管所为什么不采集富矿。他所提及的那些富矿当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这鸣凤山。后来,他才知道,这鸣凤山的富矿实在无法开采,因为这里出产的紫晶矿能量巨大,而且极不稳定。地质学研究者曾有这样一种观点:鸣凤山是整个704的核心矿脉所在。正是这里的不稳定能量的作用,才使得704上其他位置的晶石转化成了紫晶矿。
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言,无人进行过确切的考证。
因为有过这样一段经历,所以,洛和平看到鸣凤山这个地名,才有了些许印象。
刚到鸣凤山口,洛和平的车就被拦了下来。
十余名身着墨绿sè雇佣军服,全副武装的士兵端起枪,列队横在洛和平车前。
洛和平看这衣服非常眼熟。突然间,一个月前的记忆瞬间出现在自己的脑海里。那次差点让自己丢了命的刺杀,杀手们就是穿的这身衣服。虽然只是视频回放里看到,但洛和平绝不会记错。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洛和平直想仗着车子的防弹xìng能好,把眼前这群畜生都撞死。
在发动车子前,洛和平突然冷静了下来。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我来鸣凤山到底是为了什么?仅仅是为了干掉他们几个小虾米,然后搭上我宝贵的时间,甚至有可能搭上命?这么干是不是有点太不划算了。
想到这,洛和平发现自己又干了件蠢事。自己根本就不该来鸣凤山这个地方。这纯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再加上好奇心的本能,才让自己闯到了这个虎狼之地。
洛和平心生退意,却发现自己已经退无可退了。因为来路已经被两台装甲车封死了。
一番心理斗争后,洛和平决定,既来之,则安之。已经眼下的局面了,莫不如和他们斗上一斗,兴许能搏出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局面。想定了心,洛和平拎起缴获来的枪,打开了车门蹦下了车。
他大大咧咧地把枪的背带往肩上一挎,顺手从身侧的小夹袋里掏出了高爆手雷。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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