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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正当林凯文准备拉着于飞开溜的时候,劳森挥了挥手,“你可以随便叫个人加入你的队,然后我们就开始。”
“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篮球可不是排球那种无对抗的娘炮运动。”
于飞让林凯文去选个队友,然后对劳森说:“我可以热热身吗?”
劳森直接将球丢给了于飞。
林凯文没有选择现场的任何一个黑人,他去了体育馆外,而于飞则拿着球自顾自地运了起来。
哪怕他只是在原地秀运球,也让不少人另眼相待。
这绝不是一个没有篮球基础的人可以做到的事。
看着于飞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不断地体前、胯下、背后、交叉、变奏,远处的赛尔万忍不住走近了一点。
让赛尔万惊讶的是于飞的协调性,一般的大个子就算基本功良好,做这种动作也会出现卡碟似的违和感。
这种感觉在于飞身上没有出现。
赛尔万不禁回想,上一个这么做的大个子是谁。
凯文·加内特?好像差点。
拉里·约翰逊?太矮了。
魔术师约翰逊?不像。
记忆的边缘地带终于引着主人找到了答案——拉马尔·奥多姆!
赛尔万不会凭借一段运球展示就将于飞和奥多姆相提并论。
毕竟于飞此前没有在学校篮球馆出现过,他怎么可能会突然拥有那么高超的球技呢?如果说,他只会运球的话,那还是说得通的。
毕竟运球这种基础中的基础可以在任何地方练习。
其实,于飞本人的惊讶远甚于场边的其他人。
他不是没有见过大个子。
前世打球的时候,也常在业余比赛里遇到大个子,但那些人要么慢吞吞的,要么技术粗糙,要么协调性不好。
在中国篮球大半个世纪的历史中,只有两名球员在青年时期因具备与其身体条件不相符的灵活性、协调性和球技从而留下传说。
这两人一个是王治郅,另一个是周琦。
不过,于飞也曾在耐高遇见过一个给他留下阴影的可怕巨人——ZB十一中的杨瀚森。
当然,相比于王、周,杨瀚森的灵活性趋于传统内线,但于飞相信他的前途不可限量。可惜,他是看不到了。
回到自己身上,于飞发现他前世的球技与球感并没有消失,并且在这具身体上可以完全地展现,甚至因为身高臂长的缘故,他可以做出杜兰特似的体前大变向。
一会儿,林凯文领着一个书呆子模样的眼镜白人男孩进来了。
看见林凯文找了这样的同伴,现场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小黑人们哈哈大笑。
“人到齐了,那就让我们开始吧。”
劳森看起来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捍卫自己作为皇家队下届队长的权威了。
林凯文则对于飞说:“阿飞,我们是不是玩得太大了?”
“你和你朋友什么都不用做。”于飞自信地说,“我自己就可以。”
林凯文诧异地发出一声:“啊???”
劳森还是个讲究人,他觉得对付于飞三人,不用什么帮手,所以随便选了两个跟班就上场了。
看见这个,那个对于飞阴阳怪气的前队友又开始了一阵嘲讽:“大东尼,你选两个预备役实在太看得起福来了,别看他长得高,其实他根本不会打篮球,你就算选我也照样能把他的屁股踢烂!”
现场又是一阵起哄,劳森没有真的让那个人上来,而是把球交给于飞:“打十一个球,进球的一方可以继续进攻。你们先来。”
“那多不好意思,我这人最不喜欢占便宜了。”于飞主动往里走,将球留在外面,“你们是守擂的队伍,按照我的理解,第一球应该由你们来打。”
于飞这么做和他所说的理由毫无关系,他只是想借机会活动筋骨,毕竟穿越过来满打满算只有两天,他可不想留下什么人类早期驯服四肢名场面。
劳森把球交给自己的小弟,进内线来和于飞贴住。
于飞的身高优势一眼可见。
而林凯文和白人眼镜男则紧张地盯着自己的对手,他们都不怎么会打篮球。
“防投篮就好,如果他们想进来就让他们进来。”
于飞用中文对林凯文说,然后那个白人眼镜男就失位了。
根本不需要于飞主动提醒,他们自己就会被突破,因为他们连降低重心的意识都没有,突破他们非常轻松。
“第一分是我的了!”
突破白人眼镜男的小黑人长着香肠般的大嘴唇,上篮时格外兴奋,然而,没等他高兴起来,于飞的封盖从天而降。
可能只是一个刹那,于飞就甩开了劳森,瞬间暴起,举起长臂将球盖下。
完成封盖的瞬间,于飞在空中调整体态,落地后直接追上球,运到外线。
出色的机动性,优秀的爆发力,和发达的运动神经在这个回合完全体现了出来。
于飞一边运着球,一边看向人群中的前队友,他笑问道:“唐尼,你什么时候上来试试?”
说完,于飞放低重心,胯下变向晃开香肠嘴黑人,直接进入罚球线,收球两个大步举火烧天放篮得分。
劳森就在篮下,但他完全无法阻止于飞,天赋差距宛如天堑。
“我们可以继续进攻是吧?”
于飞单手从地上抓起球后问劳森。
劳森进入了林凯文的那个状态:“啊?”
而于飞将球从内线丢给林凯文,大声说道:“传给我!”
林凯文不相信实验室意外、辐射泄露、外星血统、神秘实验、基因传承这种超级英雄漫画里才会出现的基因突变。
但是,他的好朋友于飞确实是从昨天开始就变得不一样了。
基本上,除了外表,他就像另一个人似的。
林凯文笨拙地将球吊给予飞。
然后,于飞一个转身,卸掉了劳森施加到他身上的力量,同时也将对方甩翻在地上,他睁大眼睛盯着篮筐,心中的野望开始暴涨,于是运着球猛冲过去。劳森的两名队友纷纷回到篮下,试图阻止于飞。
徒劳而已!
他们的脚掌方才离开地面10公分,于飞已经跳到最高处,这是他此前十八年里从未抵达过的地方,手上的球如大锤般砸进篮筐,粉碎的不仅仅是对手的信心,还有前世的人生。
曾属于他的一切,都在前天上午死去了,但也同样是那个瞬间,他获得了新生,在这不期而遇的第二次生命中,他确信自己会做出一些伟大的事,以成就永恒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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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万霍华德:MJ不知道我面临着什么。”——《华盛顿邮报》
“来自佐治亚州的天才少年夸梅·布朗已经成为篮球界的大人物了。”——《亚特兰大宪报》
“国王队应该享受拥有C-Webb的每一天。”——ESPN速递
“告诉大家一个不幸的消息,篮球队的下届队长‘大东尼’在学校体育馆被业余爱好者完全击败,皇家队已经没有未来了。”——肯特·梅里迪安高中广播。
⑴“因为平庸的皇家队在“肯特学区”的预赛里排名第四”。肯特·梅里迪安高中在该学区内属于4A级别,肯特学区里的4A高中有4所。所以排名第四相当于最后一名。
bsp;正当林凯文准备拉着于飞开溜的时候,劳森挥了挥手,“你可以随便叫个人加入你的队,然后我们就开始。”
“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篮球可不是排球那种无对抗的娘炮运动。”
于飞让林凯文去选个队友,然后对劳森说:“我可以热热身吗?”
劳森直接将球丢给了于飞。
林凯文没有选择现场的任何一个黑人,他去了体育馆外,而于飞则拿着球自顾自地运了起来。
哪怕他只是在原地秀运球,也让不少人另眼相待。
这绝不是一个没有篮球基础的人可以做到的事。
看着于飞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不断地体前、胯下、背后、交叉、变奏,远处的赛尔万忍不住走近了一点。
让赛尔万惊讶的是于飞的协调性,一般的大个子就算基本功良好,做这种动作也会出现卡碟似的违和感。
这种感觉在于飞身上没有出现。
赛尔万不禁回想,上一个这么做的大个子是谁。
凯文·加内特?好像差点。
拉里·约翰逊?太矮了。
魔术师约翰逊?不像。
记忆的边缘地带终于引着主人找到了答案——拉马尔·奥多姆!
赛尔万不会凭借一段运球展示就将于飞和奥多姆相提并论。
毕竟于飞此前没有在学校篮球馆出现过,他怎么可能会突然拥有那么高超的球技呢?如果说,他只会运球的话,那还是说得通的。
毕竟运球这种基础中的基础可以在任何地方练习。
其实,于飞本人的惊讶远甚于场边的其他人。
他不是没有见过大个子。
前世打球的时候,也常在业余比赛里遇到大个子,但那些人要么慢吞吞的,要么技术粗糙,要么协调性不好。
在中国篮球大半个世纪的历史中,只有两名球员在青年时期因具备与其身体条件不相符的灵活性、协调性和球技从而留下传说。
这两人一个是王治郅,另一个是周琦。
不过,于飞也曾在耐高遇见过一个给他留下阴影的可怕巨人——ZB十一中的杨瀚森。
当然,相比于王、周,杨瀚森的灵活性趋于传统内线,但于飞相信他的前途不可限量。可惜,他是看不到了。
回到自己身上,于飞发现他前世的球技与球感并没有消失,并且在这具身体上可以完全地展现,甚至因为身高臂长的缘故,他可以做出杜兰特似的体前大变向。
一会儿,林凯文领着一个书呆子模样的眼镜白人男孩进来了。
看见林凯文找了这样的同伴,现场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小黑人们哈哈大笑。
“人到齐了,那就让我们开始吧。”
劳森看起来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捍卫自己作为皇家队下届队长的权威了。
林凯文则对于飞说:“阿飞,我们是不是玩得太大了?”
“你和你朋友什么都不用做。”于飞自信地说,“我自己就可以。”
林凯文诧异地发出一声:“啊???”
劳森还是个讲究人,他觉得对付于飞三人,不用什么帮手,所以随便选了两个跟班就上场了。
看见这个,那个对于飞阴阳怪气的前队友又开始了一阵嘲讽:“大东尼,你选两个预备役实在太看得起福来了,别看他长得高,其实他根本不会打篮球,你就算选我也照样能把他的屁股踢烂!”
现场又是一阵起哄,劳森没有真的让那个人上来,而是把球交给于飞:“打十一个球,进球的一方可以继续进攻。你们先来。”
“那多不好意思,我这人最不喜欢占便宜了。”于飞主动往里走,将球留在外面,“你们是守擂的队伍,按照我的理解,第一球应该由你们来打。”
于飞这么做和他所说的理由毫无关系,他只是想借机会活动筋骨,毕竟穿越过来满打满算只有两天,他可不想留下什么人类早期驯服四肢名场面。
劳森把球交给自己的小弟,进内线来和于飞贴住。
于飞的身高优势一眼可见。
而林凯文和白人眼镜男则紧张地盯着自己的对手,他们都不怎么会打篮球。
“防投篮就好,如果他们想进来就让他们进来。”
于飞用中文对林凯文说,然后那个白人眼镜男就失位了。
根本不需要于飞主动提醒,他们自己就会被突破,因为他们连降低重心的意识都没有,突破他们非常轻松。
“第一分是我的了!”
突破白人眼镜男的小黑人长着香肠般的大嘴唇,上篮时格外兴奋,然而,没等他高兴起来,于飞的封盖从天而降。
可能只是一个刹那,于飞就甩开了劳森,瞬间暴起,举起长臂将球盖下。
完成封盖的瞬间,于飞在空中调整体态,落地后直接追上球,运到外线。
出色的机动性,优秀的爆发力,和发达的运动神经在这个回合完全体现了出来。
于飞一边运着球,一边看向人群中的前队友,他笑问道:“唐尼,你什么时候上来试试?”
说完,于飞放低重心,胯下变向晃开香肠嘴黑人,直接进入罚球线,收球两个大步举火烧天放篮得分。
劳森就在篮下,但他完全无法阻止于飞,天赋差距宛如天堑。
“我们可以继续进攻是吧?”
于飞单手从地上抓起球后问劳森。
劳森进入了林凯文的那个状态:“啊?”
而于飞将球从内线丢给林凯文,大声说道:“传给我!”
林凯文不相信实验室意外、辐射泄露、外星血统、神秘实验、基因传承这种超级英雄漫画里才会出现的基因突变。
但是,他的好朋友于飞确实是从昨天开始就变得不一样了。
基本上,除了外表,他就像另一个人似的。
林凯文笨拙地将球吊给予飞。
然后,于飞一个转身,卸掉了劳森施加到他身上的力量,同时也将对方甩翻在地上,他睁大眼睛盯着篮筐,心中的野望开始暴涨,于是运着球猛冲过去。劳森的两名队友纷纷回到篮下,试图阻止于飞。
徒劳而已!
他们的脚掌方才离开地面10公分,于飞已经跳到最高处,这是他此前十八年里从未抵达过的地方,手上的球如大锤般砸进篮筐,粉碎的不仅仅是对手的信心,还有前世的人生。
曾属于他的一切,都在前天上午死去了,但也同样是那个瞬间,他获得了新生,在这不期而遇的第二次生命中,他确信自己会做出一些伟大的事,以成就永恒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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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万霍华德:MJ不知道我面临着什么。”——《华盛顿邮报》
“来自佐治亚州的天才少年夸梅·布朗已经成为篮球界的大人物了。”——《亚特兰大宪报》
“国王队应该享受拥有C-Webb的每一天。”——ESPN速递
“告诉大家一个不幸的消息,篮球队的下届队长‘大东尼’在学校体育馆被业余爱好者完全击败,皇家队已经没有未来了。”——肯特·梅里迪安高中广播。
⑴“因为平庸的皇家队在“肯特学区”的预赛里排名第四”。肯特·梅里迪安高中在该学区内属于4A级别,肯特学区里的4A高中有4所。所以排名第四相当于最后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