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中文网 www.92zw.net,冲喜[重生]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庄子在半山腰上, 与世隔绝。食材每日从山下运送上来,再由厨子烹制,一日三餐, 每餐的菜系都不一样。
吃好喝好,又无俗世烦忧。叶云亭吃完饭溜过食,便在屋里看书——管事将前主人的旧书都整理出来清理干净,送到了叶云亭屋里。
每日里, 点上小火炉, 再温上一壶茶,捧一本书,时间便在安逸里消磨过。
这日,叶云亭又从书箱里翻出一本未曾看过的旧书。书名叫南越游记。笔者未具名姓, 只将路上所见所闻写于书上。
她从百越出发,一路往南越边城杞厘行去, 一路上的奇闻异事尽皆被记载了下来, 行文十分诙谐有趣, 平平无奇之事在她笔下,也能引人发笑。
叶云亭盖着薄毯,偎在炉边,不知不觉便翻过许多页。
看过一半时,却见笔者语气一转, 由洒脱诙谐忽而转成了儿女情长。
“五月初五,端午。又在杞厘的小酒馆里遇见了赫连。黑衣, 长剑,小脸俊俏。与我第一次见他时一模一样。本以为他会请我喝酒,但他却并未理会我。罢了,那便我请他喝酒吧……赫连性子实在太沉闷, 冷冰冰像块石头,若是从前,我绝不会搭理这样无趣的人。不过现在……谁叫我喜欢他呢。”
叶云亭就是看到此处,方才意识到这游记的笔者原来是位女子。
这本书前半篇幅都是笔者一路上的见闻趣事,及至过半,这位女子遇见了一位心悦的男子,方才露出了一丝小女儿情态。
叶云亭合上书,有些犹豫要不要继续往下看,虽然原主人可能已经作古,可这到底是那位女子的私密情愫。
犹豫半晌,到底还是被书中趣事所吸引,叶云亭心里道了声抱歉,翻开书册继续往下看。
好在游记并未再过多提及赫连以及笔者情愫,叶云亭快将整本书看完,这位赫连也不过出现了三四回,回回都是草草带过。倒是游记最后有一段话,叫他凝目看了许久。
在游记最后,笔者写道:“即将折返百越,赫连送我出杞厘,临行前我问赫连可还会再相见,他未答。但我私以为他也是想再见我的。后来回了百越,我同玉檀说起南越所见所闻,又谈及对赫连心思,玉檀却说我发了疯,竟看上了一个南越人。我见他生气,不愿与他争执,但私心却觉得,不论赫连是哪国人,他都是我此次南越之行最大的收获。而且我要收回先前评价,赫连虽确实是个冰块,却并不木讷无趣,若是下回再去南越,我要单写一本赫连见闻,将这闷葫芦的所作所为记录存证。”
叶云亭的目光落在“玉檀”二字上,有些怔然。
这名字出现过两回,头一回出现时他还以为是个女名,没有放在心上。到这最后一段,他方才发觉,“玉檀”竟是个男人的名字。乃是这笔者的好友,长居上京,只偶尔会来百越小住一段日子。
玉檀,长居上京。
是碰巧同名了,还是这笔者的好友,确实就是……叶知礼?
——叶云亭也是偶然听见殷氏说起,方才知道父亲叶知礼还有个小名叫做玉檀。因刚出生时非常瘦弱,像个女娃娃,方才取了这么个小名,盼着他长得健壮些。
按照游记中透露的信息,粗略算一算,游记时间大约在二十三四年前,写游记的女子约莫也就十五六岁。而游记中恰提到,玉檀要大一些,是笔者亦兄亦友的存在。按照时间推算,二十多年前,叶知礼大约二十一岁,年纪也对得上。
但他从未听说叶知礼有这么位关系要好的好友兼妹妹。若是真有这么个存在,以殷氏的妒性,必定会提起。但他却也从未听殷氏或者府中老人们提起过这一号人物。
莫非真的只是恰巧同名?
叶云亭思索了一番,想不出结果,只能将这事按在了心底,寻了其他书来看,不再费神思虑。
***
如此在庄子上待了四五日,晚饭消食过后,李凤歧照例邀叶云亭去泡温泉。
——这几日,每日睡前两人都会去泡泡温泉放松身心,晚上睡得也更踏实。
只是这日更换浴衣时,叶云亭忽然发觉自己小腹突兀地鼓起来一块,不似从前平坦紧致了。他虽不若李凤歧那样肌理分明,但从前腹部也还算平坦紧致。
叶云亭忍不住伸手捏了捏那块凸起,眉头渐渐皱起来,神情十分凝重——好像确实软了些,肉也多了。
李凤歧换好浴衣过来,就见他一脸严肃地盯着腹部。
“看什么呢?”
叶云亭一惊,下意识抬头收腹,故作无事:“没什么。”
但他动作太匆忙,衣带并未系好,领口松松垮垮敞开,正露出大半白皙胸膛。李凤歧打眼看去,一眼看见他胸口一片浅红,以及浅红蔓延之处的两粒深红茱萸。
李凤歧轻咳了一声,眼睛挪到别处,嘴巴却不肯安生:“大公子这可真是将我当做内人了?”
>
庄子在半山腰上, 与世隔绝。食材每日从山下运送上来,再由厨子烹制,一日三餐, 每餐的菜系都不一样。
吃好喝好,又无俗世烦忧。叶云亭吃完饭溜过食,便在屋里看书——管事将前主人的旧书都整理出来清理干净,送到了叶云亭屋里。
每日里, 点上小火炉, 再温上一壶茶,捧一本书,时间便在安逸里消磨过。
这日,叶云亭又从书箱里翻出一本未曾看过的旧书。书名叫南越游记。笔者未具名姓, 只将路上所见所闻写于书上。
她从百越出发,一路往南越边城杞厘行去, 一路上的奇闻异事尽皆被记载了下来, 行文十分诙谐有趣, 平平无奇之事在她笔下,也能引人发笑。
叶云亭盖着薄毯,偎在炉边,不知不觉便翻过许多页。
看过一半时,却见笔者语气一转, 由洒脱诙谐忽而转成了儿女情长。
“五月初五,端午。又在杞厘的小酒馆里遇见了赫连。黑衣, 长剑,小脸俊俏。与我第一次见他时一模一样。本以为他会请我喝酒,但他却并未理会我。罢了,那便我请他喝酒吧……赫连性子实在太沉闷, 冷冰冰像块石头,若是从前,我绝不会搭理这样无趣的人。不过现在……谁叫我喜欢他呢。”
叶云亭就是看到此处,方才意识到这游记的笔者原来是位女子。
这本书前半篇幅都是笔者一路上的见闻趣事,及至过半,这位女子遇见了一位心悦的男子,方才露出了一丝小女儿情态。
叶云亭合上书,有些犹豫要不要继续往下看,虽然原主人可能已经作古,可这到底是那位女子的私密情愫。
犹豫半晌,到底还是被书中趣事所吸引,叶云亭心里道了声抱歉,翻开书册继续往下看。
好在游记并未再过多提及赫连以及笔者情愫,叶云亭快将整本书看完,这位赫连也不过出现了三四回,回回都是草草带过。倒是游记最后有一段话,叫他凝目看了许久。
在游记最后,笔者写道:“即将折返百越,赫连送我出杞厘,临行前我问赫连可还会再相见,他未答。但我私以为他也是想再见我的。后来回了百越,我同玉檀说起南越所见所闻,又谈及对赫连心思,玉檀却说我发了疯,竟看上了一个南越人。我见他生气,不愿与他争执,但私心却觉得,不论赫连是哪国人,他都是我此次南越之行最大的收获。而且我要收回先前评价,赫连虽确实是个冰块,却并不木讷无趣,若是下回再去南越,我要单写一本赫连见闻,将这闷葫芦的所作所为记录存证。”
叶云亭的目光落在“玉檀”二字上,有些怔然。
这名字出现过两回,头一回出现时他还以为是个女名,没有放在心上。到这最后一段,他方才发觉,“玉檀”竟是个男人的名字。乃是这笔者的好友,长居上京,只偶尔会来百越小住一段日子。
玉檀,长居上京。
是碰巧同名了,还是这笔者的好友,确实就是……叶知礼?
——叶云亭也是偶然听见殷氏说起,方才知道父亲叶知礼还有个小名叫做玉檀。因刚出生时非常瘦弱,像个女娃娃,方才取了这么个小名,盼着他长得健壮些。
按照游记中透露的信息,粗略算一算,游记时间大约在二十三四年前,写游记的女子约莫也就十五六岁。而游记中恰提到,玉檀要大一些,是笔者亦兄亦友的存在。按照时间推算,二十多年前,叶知礼大约二十一岁,年纪也对得上。
但他从未听说叶知礼有这么位关系要好的好友兼妹妹。若是真有这么个存在,以殷氏的妒性,必定会提起。但他却也从未听殷氏或者府中老人们提起过这一号人物。
莫非真的只是恰巧同名?
叶云亭思索了一番,想不出结果,只能将这事按在了心底,寻了其他书来看,不再费神思虑。
***
如此在庄子上待了四五日,晚饭消食过后,李凤歧照例邀叶云亭去泡温泉。
——这几日,每日睡前两人都会去泡泡温泉放松身心,晚上睡得也更踏实。
只是这日更换浴衣时,叶云亭忽然发觉自己小腹突兀地鼓起来一块,不似从前平坦紧致了。他虽不若李凤歧那样肌理分明,但从前腹部也还算平坦紧致。
叶云亭忍不住伸手捏了捏那块凸起,眉头渐渐皱起来,神情十分凝重——好像确实软了些,肉也多了。
李凤歧换好浴衣过来,就见他一脸严肃地盯着腹部。
“看什么呢?”
叶云亭一惊,下意识抬头收腹,故作无事:“没什么。”
但他动作太匆忙,衣带并未系好,领口松松垮垮敞开,正露出大半白皙胸膛。李凤歧打眼看去,一眼看见他胸口一片浅红,以及浅红蔓延之处的两粒深红茱萸。
李凤歧轻咳了一声,眼睛挪到别处,嘴巴却不肯安生:“大公子这可真是将我当做内人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