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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已上好,少女娴熟地缠着绷带,整个过程中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赵刀虏,像是要用眼神把这个蛮不要脸赖在这儿的家伙刺死。
赵刀虏其实在一开始就非常想落荒而逃,但却挪不动脚步,有害怕,也有不知名的情绪支配。
总之从头到尾都气氛诡异。
以往他来找她,向来是这般大大咧咧没有礼貌。
她也向来不作微词不予斥责。
可是这次,貌似来得分外不巧,同时也心中骇然:五年了,头一次见到她受伤,那两颗头颅,或者说那两个灵师,应该极不一般。
少女终于不再看他,只是叹口气,很累的样子。
“不怨你!以往这种事,都在外边解决了,这次,让那俩人给我搞得心烦意乱!唉,真是烦!嗯,埋掉了?”
赵刀虏暗松一口气,然后在帐篷门口随意坐下了。
“我还纳闷,向来战无不胜的你居然受伤了——原来我想多了。”
少女打了个不是很优雅的哈欠,“我问你埋了么!”
赵刀虏看她很不爽的表情,忙说:“埋了埋了!”
“为什么你总要磨磨唧唧?我刚才这个问题,难不成也要容你想想?”少女眼睛中充满呆气,脸色相当不愉快。
对于他人的问题,赵刀虏从来都习惯性的不会立刻回答,要他回答问题,常常需要短则一时半刻,长则几天的时间。
他对此的解释是他要认真对待他人的问题。
可实际上,他只是太无聊,本不该犹豫的没什么可想的事他都要磨叽半天,然后还真的在脑海里认真想很多乱七八糟的,虽然回答的时候依然没什么水准,但他依然坚持此等行事。
只为了打发无聊而没事找事,就像他吃肉时候的多余动作。
也只有在豁沐走廊里与人厮杀的时候,他才会干脆利落果决狠辣得一塌糊涂。
“小呆眼,我去战功营里看了,半年来,咱们小队猎来的人头的价值,远超绝大多数小队,只比老韬、白涯、青天壶三支小队差一截,不过话说回来,他们也就是团体战力高而已,真要单练,没一个是我对手,更不要说你了,嘿嘿。”
少女忽然气急败坏,“回答我的问题!啊!我受不了你了!”她揪住自己的头发,眼睛瞪得很大。
赵刀虏吓了一跳,“好好好!我以后再也不磨磨唧唧了!有问必答而且立刻马上!可以了吗?小呆眼?”
少女一瞬间停下疯癫举动,面色平静,“可以。”
赵刀虏一脸惊愕,“变得真快。”
“可我知道你依然狗改不了吃屎,狗子。”小呆眼冷声道。
赵刀虏干笑两声。
“所以,从明天开始,我不去坟里杀人了,我想歇一歇。”赵刀虏接着刚才的话说。
多数时候,这里的人会直接简称豁沐走廊为“坟”,一座埋骨无数的大坟。
小呆眼一边用手当梳子整理着乱糟糟的头发一边道:“为什么?只因为你觉得人头够多了?”
“不为什么……就是突然,觉得杀人更无聊,我得休息一下,认真找一找杀人的趣味和新的理由。”
小呆眼定了定神,“埋了两个人,就心生恻隐了?还是遇到了其他的什么?”
“好吧……是我软弱了。”赵刀虏自嘲一笑,“我今天在坟里,放过了那对父子……他们以后,应该会杀好多我们的人吧,可是那时候我躲在沙子里,看到他们相处的样子,觉得很好,真的很好……”
小呆眼愣了一下。
“我懂了。”她说,“我们从来有无数杀人的理由,也向来清楚自身是美好的毁灭者,但当你真的了解了那美好,便没法释怀了——我们毕竟还是人,所以说啊,我从来不多想以外的事,而你恰恰相反,狗子,自寻烦恼这种事,是最愚蠢的,而我没有开导你的义务,却还跟你废话,足见愚蠢是会传染的。”
赵刀虏笑笑,“谢了,小呆眼。”
“现在,从我的帐篷滚出去,我不想跟你一样变傻。”
“我也知道,我想太多了。”赵刀虏站起身,“一旦想多了,刀就会变钝,方向也会模糊——但我依旧想歇一歇了,确实累了。”
小呆眼看着狗子消失的背影,忽然又把刚刚梳理好的头发抓得一团乱。
“啊!真烦!搞得我也不想去坟里了……”
因了赵刀虏这一出,她忽然想到了那两颗头颅未失去生命之前的模样,一个青春明艳芳华正茂,一个声嘶力竭决然赴死,后来,前者死在她的剑下,躯体千疮百孔头颅破烂不辩,后者为了前者,是毫不犹豫地引刀自杀。
她又不可遏制地想象着俩人之间可能有的美好故事。
这些本不该出现在她的记忆中,是要随着腥风迅速飘散的。
最终,她长叹一声,“真是被传染了……说起来,如果那女人的头拿去战功营,呆狗小队肯定就是第一小队了呀……烦!”
很多时候,勇往直前的,往往是不知者或者知而不深者,深刻的了解,代表着沉重的枷锁。
豁沐走廊,是人性的苦刑地,是柔和的炼狱场。
这里,杀人不需要理由,正如刽子手下刀之前不会去知晓待死者的美好过去,顶多会了解一下他犯了何种致死的罪过来让自己的手更有力量。
最锋利的刀,最无情的心,来自不知。
豁沐走廊,需要不知,那是挥刃的秘咒,加持疯子或者野兽最巅峰的战力。
而今日,两个少年人皆触碰了最不该触碰的界限。
他们也都清楚,在彻底跨过这道心灵障碍之前,豁沐走廊最好不要去了,不然,很容易死掉。
就像少女所言,他们是人,有血有肉的人,尤其是,他们还年轻,纵然杀过了很多人,但心肠依旧不够硬,血气依旧不够毒。
——
只要是一境灵师,就都可以来豁沐走廊,不论男女老幼,不论是不是四肢健全,也不论脑子是不是正常。
但是来了以后想要离开,就有难度了。
离开豁沐走廊,只有两种途径,一个是待满十年,另一个就是抵达二境,两国约定,非真正战争不得投入使用的二境及以上的战力。
不可否认得是,每一名离开豁沐走廊的战士,便不会想再回来,因为太残酷太险恶了,那是个地狱染缸,把每个人都变成嗜血残忍的魔鬼,没人愿意真的化作魔鬼,除非是天生的好战分子,不与人厮杀搏斗便浑身难受的那种,才会心甘情愿长久地待在那儿,尽兴战斗。
尽管会厌恶,但是为国征战的觉悟,深刻在每一个重岳人的心里,灵魂上,所以无论豁沐走廊的名声多么骇人,每年依旧会有成千上万的灵师投入那里,为荣耀,也为梦想。
在豁沐走廊,无论重岳还是无双,战士的编制通常是以“小队”为基础,寻常时候所有小队也都是分散出击,平均每个小队的建制不会超过十人。
普通人是没有参与战争的资格的。
从骸生历元年,到血月历35年,在一万三千多年的历史里,灵师就是一切的绝对。
而血月历35年,发生了一件影响整个碧荒历史走向的大事件。
那一年,以奇思妙想盛产惊世发明着称的创造帝国趁着血月浩劫里与重岳王朝缔造的深刻友谊,伺机窃取了重岳王朝着名的锻器世家——威武阁的融灵秘法,而后结合本国所拥有的术法,终于成功开发出让普通人都能掌控的秘灵兵和强制开拓出非灵师者体内灵源的解灵刀,随着秘灵兵和解灵刀的量产,碧荒进入了“皆灵”的时代。
此事被称之为“偷天窃地”,意思是创造帝国巧夺天工,强行改变了非灵师者自古以来天定的底层地位。
普通人,终于不再是灵师的绝对陪衬。
虽然重岳王朝就此事很不爽,又虽然重岳得到了创造帝国的巨额赔偿,但依然不能让重岳放弃强烈地谴责,但在举世皆灵的喧嚣大潮下,以及在无比浩大的碧荒中重岳实在不算显眼,所以其发声显得微不足道,再后来,几乎很少有人知道重岳被坑这件事。
然,无论如何,创造帝国这一番偷天窃地,终是招致一场改天换地。
然,无论如何,偷天之功,重岳占一半。
而之所以僭越史书之用,再叙述此事,只因为偶然想起,一直以来,创造帝国被吹得天花乱坠,没人知道重岳有个威武阁,也为“皆灵”付出了精研几千年的秘术成果,我在此便为重岳发个声,省得人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我喜欢重岳,重岳有我这一生最快乐的记忆,嗯,至少也是最快乐之一。
而今,我站在豁沐走廊,看着无边无际的荒凉暗红,想起宫如静前辈也曾踏足于此,便不由得生出斯人已远我续之的感慨。
感慨之余,我看向枭千叹,他已不是当年那个自卑其实也自负的小孩子,眼角的皱纹也很深了,举手投足,都带着十足的帝王威严。
可在我面前,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在我身后,亦步亦趋地跟着,可我知道,他早已经不再需要我的保护了。
“千叹,就送到这儿吧,接下来,是我自己的路了,你是有诸多身不由己的,快回去吧。”
“师兄,我们都不小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再见的时候,我想好了,过些时日,我便传位下去,然后去猫园长住终老,我这一生,在那里开始,也该在那里结束,如果有一天你来了,去那里找我,我陪你喝酒,或者,你可以为我上一炷香。”
“猫园啊……真是好久远的事了啊……”
有一少年闯入我的眼帘,直直跪倒在我身前,眼巴巴看着我。
“他真像你啊,千叹。”我看着他年轻的面孔,回忆不断地涌起,当年的猫园,师父,初零,李止……
“师兄,我小儿子很聪明,也很仰慕你,就带他走吧,是你的话,我很放心。”他满怀希望地看着我,这一刻,他很像当年那个小小的枭千叹。
“是么……很残酷吗?”我问他。
他叹息一声,“帝王家事,很多我也有心无力……”
我笑了,“别这么丧气,在其位谋其事,自然而然——你,叫什么名字?”
……
——摘自旅人宫如静后又一名名震碧荒的旅人染剑华所着之书《后来的重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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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已上好,少女娴熟地缠着绷带,整个过程中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赵刀虏,像是要用眼神把这个蛮不要脸赖在这儿的家伙刺死。
赵刀虏其实在一开始就非常想落荒而逃,但却挪不动脚步,有害怕,也有不知名的情绪支配。
总之从头到尾都气氛诡异。
以往他来找她,向来是这般大大咧咧没有礼貌。
她也向来不作微词不予斥责。
可是这次,貌似来得分外不巧,同时也心中骇然:五年了,头一次见到她受伤,那两颗头颅,或者说那两个灵师,应该极不一般。
少女终于不再看他,只是叹口气,很累的样子。
“不怨你!以往这种事,都在外边解决了,这次,让那俩人给我搞得心烦意乱!唉,真是烦!嗯,埋掉了?”
赵刀虏暗松一口气,然后在帐篷门口随意坐下了。
“我还纳闷,向来战无不胜的你居然受伤了——原来我想多了。”
少女打了个不是很优雅的哈欠,“我问你埋了么!”
赵刀虏看她很不爽的表情,忙说:“埋了埋了!”
“为什么你总要磨磨唧唧?我刚才这个问题,难不成也要容你想想?”少女眼睛中充满呆气,脸色相当不愉快。
对于他人的问题,赵刀虏从来都习惯性的不会立刻回答,要他回答问题,常常需要短则一时半刻,长则几天的时间。
他对此的解释是他要认真对待他人的问题。
可实际上,他只是太无聊,本不该犹豫的没什么可想的事他都要磨叽半天,然后还真的在脑海里认真想很多乱七八糟的,虽然回答的时候依然没什么水准,但他依然坚持此等行事。
只为了打发无聊而没事找事,就像他吃肉时候的多余动作。
也只有在豁沐走廊里与人厮杀的时候,他才会干脆利落果决狠辣得一塌糊涂。
“小呆眼,我去战功营里看了,半年来,咱们小队猎来的人头的价值,远超绝大多数小队,只比老韬、白涯、青天壶三支小队差一截,不过话说回来,他们也就是团体战力高而已,真要单练,没一个是我对手,更不要说你了,嘿嘿。”
少女忽然气急败坏,“回答我的问题!啊!我受不了你了!”她揪住自己的头发,眼睛瞪得很大。
赵刀虏吓了一跳,“好好好!我以后再也不磨磨唧唧了!有问必答而且立刻马上!可以了吗?小呆眼?”
少女一瞬间停下疯癫举动,面色平静,“可以。”
赵刀虏一脸惊愕,“变得真快。”
“可我知道你依然狗改不了吃屎,狗子。”小呆眼冷声道。
赵刀虏干笑两声。
“所以,从明天开始,我不去坟里杀人了,我想歇一歇。”赵刀虏接着刚才的话说。
多数时候,这里的人会直接简称豁沐走廊为“坟”,一座埋骨无数的大坟。
小呆眼一边用手当梳子整理着乱糟糟的头发一边道:“为什么?只因为你觉得人头够多了?”
“不为什么……就是突然,觉得杀人更无聊,我得休息一下,认真找一找杀人的趣味和新的理由。”
小呆眼定了定神,“埋了两个人,就心生恻隐了?还是遇到了其他的什么?”
“好吧……是我软弱了。”赵刀虏自嘲一笑,“我今天在坟里,放过了那对父子……他们以后,应该会杀好多我们的人吧,可是那时候我躲在沙子里,看到他们相处的样子,觉得很好,真的很好……”
小呆眼愣了一下。
“我懂了。”她说,“我们从来有无数杀人的理由,也向来清楚自身是美好的毁灭者,但当你真的了解了那美好,便没法释怀了——我们毕竟还是人,所以说啊,我从来不多想以外的事,而你恰恰相反,狗子,自寻烦恼这种事,是最愚蠢的,而我没有开导你的义务,却还跟你废话,足见愚蠢是会传染的。”
赵刀虏笑笑,“谢了,小呆眼。”
“现在,从我的帐篷滚出去,我不想跟你一样变傻。”
“我也知道,我想太多了。”赵刀虏站起身,“一旦想多了,刀就会变钝,方向也会模糊——但我依旧想歇一歇了,确实累了。”
小呆眼看着狗子消失的背影,忽然又把刚刚梳理好的头发抓得一团乱。
“啊!真烦!搞得我也不想去坟里了……”
因了赵刀虏这一出,她忽然想到了那两颗头颅未失去生命之前的模样,一个青春明艳芳华正茂,一个声嘶力竭决然赴死,后来,前者死在她的剑下,躯体千疮百孔头颅破烂不辩,后者为了前者,是毫不犹豫地引刀自杀。
她又不可遏制地想象着俩人之间可能有的美好故事。
这些本不该出现在她的记忆中,是要随着腥风迅速飘散的。
最终,她长叹一声,“真是被传染了……说起来,如果那女人的头拿去战功营,呆狗小队肯定就是第一小队了呀……烦!”
很多时候,勇往直前的,往往是不知者或者知而不深者,深刻的了解,代表着沉重的枷锁。
豁沐走廊,是人性的苦刑地,是柔和的炼狱场。
这里,杀人不需要理由,正如刽子手下刀之前不会去知晓待死者的美好过去,顶多会了解一下他犯了何种致死的罪过来让自己的手更有力量。
最锋利的刀,最无情的心,来自不知。
豁沐走廊,需要不知,那是挥刃的秘咒,加持疯子或者野兽最巅峰的战力。
而今日,两个少年人皆触碰了最不该触碰的界限。
他们也都清楚,在彻底跨过这道心灵障碍之前,豁沐走廊最好不要去了,不然,很容易死掉。
就像少女所言,他们是人,有血有肉的人,尤其是,他们还年轻,纵然杀过了很多人,但心肠依旧不够硬,血气依旧不够毒。
——
只要是一境灵师,就都可以来豁沐走廊,不论男女老幼,不论是不是四肢健全,也不论脑子是不是正常。
但是来了以后想要离开,就有难度了。
离开豁沐走廊,只有两种途径,一个是待满十年,另一个就是抵达二境,两国约定,非真正战争不得投入使用的二境及以上的战力。
不可否认得是,每一名离开豁沐走廊的战士,便不会想再回来,因为太残酷太险恶了,那是个地狱染缸,把每个人都变成嗜血残忍的魔鬼,没人愿意真的化作魔鬼,除非是天生的好战分子,不与人厮杀搏斗便浑身难受的那种,才会心甘情愿长久地待在那儿,尽兴战斗。
尽管会厌恶,但是为国征战的觉悟,深刻在每一个重岳人的心里,灵魂上,所以无论豁沐走廊的名声多么骇人,每年依旧会有成千上万的灵师投入那里,为荣耀,也为梦想。
在豁沐走廊,无论重岳还是无双,战士的编制通常是以“小队”为基础,寻常时候所有小队也都是分散出击,平均每个小队的建制不会超过十人。
普通人是没有参与战争的资格的。
从骸生历元年,到血月历35年,在一万三千多年的历史里,灵师就是一切的绝对。
而血月历35年,发生了一件影响整个碧荒历史走向的大事件。
那一年,以奇思妙想盛产惊世发明着称的创造帝国趁着血月浩劫里与重岳王朝缔造的深刻友谊,伺机窃取了重岳王朝着名的锻器世家——威武阁的融灵秘法,而后结合本国所拥有的术法,终于成功开发出让普通人都能掌控的秘灵兵和强制开拓出非灵师者体内灵源的解灵刀,随着秘灵兵和解灵刀的量产,碧荒进入了“皆灵”的时代。
此事被称之为“偷天窃地”,意思是创造帝国巧夺天工,强行改变了非灵师者自古以来天定的底层地位。
普通人,终于不再是灵师的绝对陪衬。
虽然重岳王朝就此事很不爽,又虽然重岳得到了创造帝国的巨额赔偿,但依然不能让重岳放弃强烈地谴责,但在举世皆灵的喧嚣大潮下,以及在无比浩大的碧荒中重岳实在不算显眼,所以其发声显得微不足道,再后来,几乎很少有人知道重岳被坑这件事。
然,无论如何,创造帝国这一番偷天窃地,终是招致一场改天换地。
然,无论如何,偷天之功,重岳占一半。
而之所以僭越史书之用,再叙述此事,只因为偶然想起,一直以来,创造帝国被吹得天花乱坠,没人知道重岳有个威武阁,也为“皆灵”付出了精研几千年的秘术成果,我在此便为重岳发个声,省得人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我喜欢重岳,重岳有我这一生最快乐的记忆,嗯,至少也是最快乐之一。
而今,我站在豁沐走廊,看着无边无际的荒凉暗红,想起宫如静前辈也曾踏足于此,便不由得生出斯人已远我续之的感慨。
感慨之余,我看向枭千叹,他已不是当年那个自卑其实也自负的小孩子,眼角的皱纹也很深了,举手投足,都带着十足的帝王威严。
可在我面前,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在我身后,亦步亦趋地跟着,可我知道,他早已经不再需要我的保护了。
“千叹,就送到这儿吧,接下来,是我自己的路了,你是有诸多身不由己的,快回去吧。”
“师兄,我们都不小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再见的时候,我想好了,过些时日,我便传位下去,然后去猫园长住终老,我这一生,在那里开始,也该在那里结束,如果有一天你来了,去那里找我,我陪你喝酒,或者,你可以为我上一炷香。”
“猫园啊……真是好久远的事了啊……”
有一少年闯入我的眼帘,直直跪倒在我身前,眼巴巴看着我。
“他真像你啊,千叹。”我看着他年轻的面孔,回忆不断地涌起,当年的猫园,师父,初零,李止……
“师兄,我小儿子很聪明,也很仰慕你,就带他走吧,是你的话,我很放心。”他满怀希望地看着我,这一刻,他很像当年那个小小的枭千叹。
“是么……很残酷吗?”我问他。
他叹息一声,“帝王家事,很多我也有心无力……”
我笑了,“别这么丧气,在其位谋其事,自然而然——你,叫什么名字?”
……
——摘自旅人宫如静后又一名名震碧荒的旅人染剑华所着之书《后来的重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