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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篇是以女生的口吻,来叙述的。)
岁月所堆砌的长河中,十年,算不得长久。
可对于一个人来讲,十年却又足以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或者说,重新雕琢出一个完整的人来。
十年前,他可能是能够让你亲近,而尽吐真言的一个人。
十年后,他就可能变成一个为你所唾弃、所厌恶的人。
十年前,他可能让你倍感难堪、无法走进。
十年后,或许,他就可能变成一个你所最为了解,且最为信赖的人。
无论你是谁,十年,总会让你发觉,你身边的人,诸多的不同与改变。
凯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
十年前的凯,是个文质彬彬,说话时嘴角还挂着笑的男生。为人健谈,却总能给人以踏实之感。
可十年后……我们再来看。
当我那天遇到这个曾经让我那般欣赏、留恋的男生,我就不由得吃惊,他全然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是那种我所不曾了解,或者说,永远都看不透的男人。
宽大的格子衬衫,黑色红边的墨镜,一条棕色的裤子,以及一头火爆得如同火鸟般的卷毛。嘴边还挂着胡茬。
这是十年后,见到凯时,他的一身扮相。
可他是我曾经认识的那个踏实、帅气的男生吗?
不是,绝对不是!
他与我记忆之中的那个人,格格不入。
与凯见面,是在2015年的年终岁尾。
中学时候的班长思南给我打电话,说好久都没见了,同学们要聚一聚。我笑着答应了,也想见见我的那群老同学了。毕竟,这样的聚会,真的很难得。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凯会来。
聚会订在了一家叫“康富尔顿”的主题餐厅里面。同学来了很多。
李建穿着笔挺的西装,带着成功人士或许就该佩带着的昂贵名表。
蔡娟和德胜拉着手来的。据说他们在七年前就已经领证、结婚啦。看吧,多么幸福的一对小两口子啊!
我和好友菲菲(中学同班同学)是一起来的。我们的关系,可以称之为“最要好的姐妹”。
还有,“点子王”勇毅也来了,以及中学时候的“音乐歪才”孟孟也来了。
等等等......
不过,现在的勇毅是一家灯具城的老板。
孟孟据说是在一所中学当音乐教师。
蔡娟与德胜在搞房地产。
而这些人中最为神秘,气质最为古怪,衣装最为前卫的,要属凯了。
宽大的格子衬衫,黑色红边的墨镜,一条棕色的裤子,以及一头火爆得如同火鸟般的卷毛。嘴边还挂着胡茬。
那就是凯。
大家围坐在一起。
酒水、菜品早已上齐。
思南端着红酒四顾而望,笑意盈盈的说着,开场白。
现在想来,在那样热烈的气氛中,他所说的话,我已然记得不大清晰了。原因嘛,我那个时候走神了。要不是好友菲菲用手肘碰了我一下,恐怕我还再溜号呢!就像上中学的时候一样。
可等我回过神来后,我却惊讶地发现,我的眼睛仍旧停留在凯的身上。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毕竟,我已是有丈夫的人了。这样瞧着以前中学时候的心仪“男生”,还是觉得有些尴尬的。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我也举起酒杯,与大家寒暄起来。而自己的心里面却一直在打鼓。纷扰不止。
“怎么?妮子,你今天的状态可是欠佳啊?是不是还恋着我们的大帅哥凯先生呢?!”
思南说这话的时候,有点故意嘲讽的成分在其中。
他的脸面一直对着凯,语调颇有点玩味,“不过啊,你可能不知道,我们的凯先生啊,不但不好请,而且现在就是连小宝宝都有啦!还一连要了两个......”
思南说完话的时候,众人大笑。我也跟着轻笑了几声。
而当我的目光再次落到凯身上的时候,我却是惊讶地发现,他的嘴角在抽动着。说不上是笑,还是别的。
这场同学会,凯从头到尾,都一直带着墨镜。这令我感到好奇。
聚会,并未有什么值得推崇的地方。大抵上,与许多在平常不过的同学聚会,一般无二。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聊着生活、工作,天南海北。
而在聊到彼此的时候,话题多半是停留在那几个身份、地位不错的人的身上。
要说这场聚会中,最为安静的人,就要属凯了。我记得,除了来的时候,他向大家打过招呼外,他就一直坐在座位上,并未与谁主动地交流过。
凯一直冷在那里。因带着墨镜,我看不到他的眼睛。
至于我,有人笑,我就笑,倒是同大家聊得一片火热。
同学会结束的时候,有人提议大家一起去酒吧。我本来不打算去的,可是在众人的推搡下,也就跟他们一起上了车。
凯坐在我的后排,仍旧带着墨镜,一句话也没有。这让我心里面觉得紧张兮兮的。就像是一个陌生的人,时时刻刻地跟在你的身后。而你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却猜不出他的用意。你只能一直往前走,心里面不安地揣测着之后可能发生的种种。好的,或者不好的事情。
是啊,十年啦,回想以前,就会发现时间真的很残酷。一些曾有过的美好,一些难以释怀的记忆,在时间的闸门开启,洪流涌出时,竟发现自己早已将曾经忘得一干二净。
物是人非。
中学时,我承认,我是喜欢过凯的。但现在,我爱我的丈夫,对于凯,我仅是保持着旁观者的好奇心。
我好奇,这十年,凯在做些什么?
我好奇,十年,怎么就可以将一个人,变得如此面目全非。无法与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叠。
我好奇,是否他还是他?
忽然间,想到一个词,“时过境迁。”
酒吧算不得大,里面很热闹。
不,不是热闹,是嘈杂、纷乱。
劲爆的舞曲声,窃窃私语声,喧哗声,还有举杯畅饮的催酒声。声音漫过所有人,就像是潮水一般,将人淹没。
思南、李建、德胜,他们三个男人,彼此间有说不完的话。其嘴巴里面,含混着食物尚未消化完全时的味道,还有酒气,让人觉得恶心。
又不好先行离开。于是,我、菲菲、蔡娟等几个女人,就都坐在一边,聊着一些日常上的事情。多半也就是美容、化妆品、名牌包包,还有衣服、饰品之类的东西。趣味性不大。
而唯独凯一个人,坐在吧台的边沿,喝着威士忌。
这样的气氛持续了一小时后,终于是人困力乏。大家一个个都因为身体上的困顿,而打不起精神来。
“好啦,好啦,既然大家都累了,那这次的同学聚会就到此为止吧!也算是圆满地结束啦!”
班长思南以公司领导的口吻,有些醉意,比比划划地,又说了一通。之后,大家就相继穿上了外套,准备离开啦。当然,相互间的道别,还是少不了的。
可就在我拉着菲菲,准备向思南,还有李建他们告别的时候,一只大手却是突兀地搭在了我的肩膀上。力量不大。
我回头看时,发现是凯。
“你就这样的走了吗?”
凯的音调不高。声音煞有介事。
“要不然呢?”
我觉得他有些喝醉了,所幸笑着拨开了凯的手。
“凯,好久不见,你倒是变了许多。今天,大家都累了,你也喝了不少的酒,还是快些回家,睡个安稳的觉吧!”
可是,凯却仍旧不依不饶起来。他再度伸过手来,试图抓住我的肩膀。
惊慌中,我没能躲开。
凯的力道很大。
“呀!你弄疼我啦!”
我禁不住地叫出了声。
可这一叫不要紧,不远处站着的同学们,就都围了过来。
“你干什么啊?凯?”
孟孟喝道。语气不是很好。<... -->>
(注:本篇是以女生的口吻,来叙述的。)
岁月所堆砌的长河中,十年,算不得长久。
可对于一个人来讲,十年却又足以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或者说,重新雕琢出一个完整的人来。
十年前,他可能是能够让你亲近,而尽吐真言的一个人。
十年后,他就可能变成一个为你所唾弃、所厌恶的人。
十年前,他可能让你倍感难堪、无法走进。
十年后,或许,他就可能变成一个你所最为了解,且最为信赖的人。
无论你是谁,十年,总会让你发觉,你身边的人,诸多的不同与改变。
凯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
十年前的凯,是个文质彬彬,说话时嘴角还挂着笑的男生。为人健谈,却总能给人以踏实之感。
可十年后……我们再来看。
当我那天遇到这个曾经让我那般欣赏、留恋的男生,我就不由得吃惊,他全然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是那种我所不曾了解,或者说,永远都看不透的男人。
宽大的格子衬衫,黑色红边的墨镜,一条棕色的裤子,以及一头火爆得如同火鸟般的卷毛。嘴边还挂着胡茬。
这是十年后,见到凯时,他的一身扮相。
可他是我曾经认识的那个踏实、帅气的男生吗?
不是,绝对不是!
他与我记忆之中的那个人,格格不入。
与凯见面,是在2015年的年终岁尾。
中学时候的班长思南给我打电话,说好久都没见了,同学们要聚一聚。我笑着答应了,也想见见我的那群老同学了。毕竟,这样的聚会,真的很难得。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凯会来。
聚会订在了一家叫“康富尔顿”的主题餐厅里面。同学来了很多。
李建穿着笔挺的西装,带着成功人士或许就该佩带着的昂贵名表。
蔡娟和德胜拉着手来的。据说他们在七年前就已经领证、结婚啦。看吧,多么幸福的一对小两口子啊!
我和好友菲菲(中学同班同学)是一起来的。我们的关系,可以称之为“最要好的姐妹”。
还有,“点子王”勇毅也来了,以及中学时候的“音乐歪才”孟孟也来了。
等等等......
不过,现在的勇毅是一家灯具城的老板。
孟孟据说是在一所中学当音乐教师。
蔡娟与德胜在搞房地产。
而这些人中最为神秘,气质最为古怪,衣装最为前卫的,要属凯了。
宽大的格子衬衫,黑色红边的墨镜,一条棕色的裤子,以及一头火爆得如同火鸟般的卷毛。嘴边还挂着胡茬。
那就是凯。
大家围坐在一起。
酒水、菜品早已上齐。
思南端着红酒四顾而望,笑意盈盈的说着,开场白。
现在想来,在那样热烈的气氛中,他所说的话,我已然记得不大清晰了。原因嘛,我那个时候走神了。要不是好友菲菲用手肘碰了我一下,恐怕我还再溜号呢!就像上中学的时候一样。
可等我回过神来后,我却惊讶地发现,我的眼睛仍旧停留在凯的身上。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毕竟,我已是有丈夫的人了。这样瞧着以前中学时候的心仪“男生”,还是觉得有些尴尬的。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我也举起酒杯,与大家寒暄起来。而自己的心里面却一直在打鼓。纷扰不止。
“怎么?妮子,你今天的状态可是欠佳啊?是不是还恋着我们的大帅哥凯先生呢?!”
思南说这话的时候,有点故意嘲讽的成分在其中。
他的脸面一直对着凯,语调颇有点玩味,“不过啊,你可能不知道,我们的凯先生啊,不但不好请,而且现在就是连小宝宝都有啦!还一连要了两个......”
思南说完话的时候,众人大笑。我也跟着轻笑了几声。
而当我的目光再次落到凯身上的时候,我却是惊讶地发现,他的嘴角在抽动着。说不上是笑,还是别的。
这场同学会,凯从头到尾,都一直带着墨镜。这令我感到好奇。
聚会,并未有什么值得推崇的地方。大抵上,与许多在平常不过的同学聚会,一般无二。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聊着生活、工作,天南海北。
而在聊到彼此的时候,话题多半是停留在那几个身份、地位不错的人的身上。
要说这场聚会中,最为安静的人,就要属凯了。我记得,除了来的时候,他向大家打过招呼外,他就一直坐在座位上,并未与谁主动地交流过。
凯一直冷在那里。因带着墨镜,我看不到他的眼睛。
至于我,有人笑,我就笑,倒是同大家聊得一片火热。
同学会结束的时候,有人提议大家一起去酒吧。我本来不打算去的,可是在众人的推搡下,也就跟他们一起上了车。
凯坐在我的后排,仍旧带着墨镜,一句话也没有。这让我心里面觉得紧张兮兮的。就像是一个陌生的人,时时刻刻地跟在你的身后。而你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却猜不出他的用意。你只能一直往前走,心里面不安地揣测着之后可能发生的种种。好的,或者不好的事情。
是啊,十年啦,回想以前,就会发现时间真的很残酷。一些曾有过的美好,一些难以释怀的记忆,在时间的闸门开启,洪流涌出时,竟发现自己早已将曾经忘得一干二净。
物是人非。
中学时,我承认,我是喜欢过凯的。但现在,我爱我的丈夫,对于凯,我仅是保持着旁观者的好奇心。
我好奇,这十年,凯在做些什么?
我好奇,十年,怎么就可以将一个人,变得如此面目全非。无法与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叠。
我好奇,是否他还是他?
忽然间,想到一个词,“时过境迁。”
酒吧算不得大,里面很热闹。
不,不是热闹,是嘈杂、纷乱。
劲爆的舞曲声,窃窃私语声,喧哗声,还有举杯畅饮的催酒声。声音漫过所有人,就像是潮水一般,将人淹没。
思南、李建、德胜,他们三个男人,彼此间有说不完的话。其嘴巴里面,含混着食物尚未消化完全时的味道,还有酒气,让人觉得恶心。
又不好先行离开。于是,我、菲菲、蔡娟等几个女人,就都坐在一边,聊着一些日常上的事情。多半也就是美容、化妆品、名牌包包,还有衣服、饰品之类的东西。趣味性不大。
而唯独凯一个人,坐在吧台的边沿,喝着威士忌。
这样的气氛持续了一小时后,终于是人困力乏。大家一个个都因为身体上的困顿,而打不起精神来。
“好啦,好啦,既然大家都累了,那这次的同学聚会就到此为止吧!也算是圆满地结束啦!”
班长思南以公司领导的口吻,有些醉意,比比划划地,又说了一通。之后,大家就相继穿上了外套,准备离开啦。当然,相互间的道别,还是少不了的。
可就在我拉着菲菲,准备向思南,还有李建他们告别的时候,一只大手却是突兀地搭在了我的肩膀上。力量不大。
我回头看时,发现是凯。
“你就这样的走了吗?”
凯的音调不高。声音煞有介事。
“要不然呢?”
我觉得他有些喝醉了,所幸笑着拨开了凯的手。
“凯,好久不见,你倒是变了许多。今天,大家都累了,你也喝了不少的酒,还是快些回家,睡个安稳的觉吧!”
可是,凯却仍旧不依不饶起来。他再度伸过手来,试图抓住我的肩膀。
惊慌中,我没能躲开。
凯的力道很大。
“呀!你弄疼我啦!”
我禁不住地叫出了声。
可这一叫不要紧,不远处站着的同学们,就都围了过来。
“你干什么啊?凯?”
孟孟喝道。语气不是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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