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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有不完之理。
据传说,上古之时,天缺地陷。有一位大神以甚深法力,发绝大愿心,在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顽石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之缺。事情到此,本来已了。哪知在另一个时空中,出了一位有大力量的人物。这人物虽有夺天地造化之功,但一生不顺。失意中乃造出一段虚无缥缈之辞,在这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石中偷了一块,营造自己的一片太虚幻境。对旁人却说:当初补天之石原有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这一块是多出来的。殊不知他这一大胆妄为,竟令这一时空的人魔妖兽均大受荼毒:苍天之缺口虽大致弥合,但石头少了一块,瑕疵自然难免。以陶函南部大荒原为中心,千里方圆中,每百年一次,便有一次天火之劫。不过,只要人们把这劫难忘记,在天劫到来之前,日子依旧照过。
人的活法,细分起来其实也并不多,也许只有两种:人的活法和非人的活法。像江离,活得基本不像一个人。金织所面临的极其实际、极其琐碎的问题,基本上不存在他的生命中。在人的世界里,他尽管不是贵族,却活得如同高高在上的贵族;在灵的世界里,他尽管不是神仙,却驱妖役怪,胜似神仙。那或许已经是世俗所谓的神仙般的生活。但对江离而言,他依然还有追求。有追求,就表示他认为自己的活法还有欠缺。何况江离所达到的境界,和他师父相比,如同小巫之比于大巫。即使是他师父所达到甚至还在追求的境界,这个人间也还有人不以为然。
和江离这样的“神仙”有莘这样的贵族相比,老不死和金织是俗人中的俗人。他们有无穷的烦恼和一地鸡毛般的琐事。他们渴望着江离、有莘所不屑的财富,渴望着于公之斯努力摒戒的闲逸(其实就是懒惰),渴望着种种肉体上的刺激和享受。不过他们的出身、他们的天赋、他们的能力、他们的素质都注定他们永远得不到这些财富、这些成就,甚至一点闲逸。为了活下去,活着活得比现状更好一点点,他们必须出卖自己的体力,甚至尊严。
老不死在这个无忧城已经活了七十多年了。从七十多年城池奠基开始,他就活在这个地方。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是这座城池的名人,上至檗有阗,下至金织,都知道他的存在。一个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只要集中地在一个地方晃来晃去,总能让人家知道这么一个人。但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整个无忧城却没有一个人记得。只是偶尔讲到一些失去了主人公姓名的笑话,才把他这个人拉来作故事中的主人公,作为无忧城的故事中愚蠢、迂腐、贪婪、胆小、无能的象征。至于他真正的事迹,整个无忧城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可怜的老头子,是一个被全城记住的人,又是一个被全城忘记的人。
不但别人把他忘记,连他自己也几乎被自己忘记。如果不是七十二年前埋下的那七十二坛酒。
七十二前,那个时候天劫还被大部分劫后余生的人记得。他们在城池建成之日,埋下了七十二坛酒,作为一个表记——以后一年开封一坛,酒喝完了,天劫也就来了。最后一坛酒上面,刻着当初一百年前天劫来临的具体日期。
埋下这七十二坛酒的人,在七十二年中一个个老死了,病死了,那天劫的传说在传了两三代人之后,渐渐变成一个骗小孩子睡觉的的故事。
连那唯一还残存着那份记忆的人,也完全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当初他和他的同伴,谁都不认为自己能够活到七十二年以后。这个活了一百多年的老头,老得连自己的名字和年龄都忘记了。他无忧无虑地在这座城池里厮混了整整七十二年,从来没有想到要走出这个百年相依的地方。而且在这座城池生活得久了,也开始害怕和拒绝走到外面的世界。直到这次过年,他依照着连他自己也忘记了缘由的习惯,爬进了只剩下他一个人知道的地洞,把那坛刻着字的老酒拿了出来。在漆黑的地洞中,他甚至没有察觉到这就是最后一坛象征之酒,一直到一个来蹭酒喝的邻居问他:“老不死,这酒坛子刻着的是什么啊?”
这个问题勾起了老不死对自己年龄的记忆、对这坛酒的象征意义的记忆,以及对那次天劫的恐怖回忆。他像疯子一样大叫大闹起来,当然没人会相信他这个愚蠢的、迂腐的、贪婪的、胆小的、无能的人的话。过了几天,老不死的邻居突然发现这个老头子不见了,不过也就诧异了那么一会儿,便把他给忘记了。大概半个多月后,他再次出现在西城,作为两个据说是大人物的外人的陪衬。这件事情也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好奇。在许多传说中,老不死就是这样作为陪衬大人物的小人物出现的——用他的愚蠢、迂腐、贪婪、胆小和无能来衬托大人物们的聪明、通达、无私、勇敢和强大。
大风堡,无争厅,气氛有些尴尬。
几个大人物隐隐然在气势上对峙着,让那些没什么干系的人感到夹在中间特别难受。他们只希望有人搅搅局,把这不温不火、不死不活的局面搅混了,打破这种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气氛。但江离却知道,如果有人把现在这种均衡的局面打破,后果可能会严重到连东道主檗有阗也镇不住。“或许他在这座城池的权威,也到头了。”
“城主,听说,无忧城有一位活了上百年的老人,大号称作‘老不死’。”江离见打破沉默的居然是紫蟗怪札蠃,暗中叹了一口气。由这个人来掌第一勺,这锅汤只能注定越搅越浑。
“不错。”檗有阗漫应道。光凭这句话,谁也没能猜到札蠃的意图。
“据说这个人在无忧城建成之日就在了,算得上无忧城的元老。”
檗有阗向老不死扫了一眼,一直盯着檗有阗的众人也跟着向老不死扫了一眼:这个札蠃口中的“元老”听了檗有阗这句话,自得之情溢于眉目口鼻之间。
“据说他是这城池草创时的三千个兵丁之一,这大风堡的基石,也有他的一份力气,算是我无忧城的一位耆老。”
“我曾道听途说:无忧城有两大秘密,久远得没人记得了。大风堡的第一代堡主是有传世家书的。可惜三十多年前却失传了。”
江离见檗有阗神色不动,但闪烁的眼光中似乎已经开始对札蠃有些不满。他也曾听说,这座城池在三十多年前一度易主。当年是否经过多少流血大战,阴谋诡计,江离并不知道,但改朝换代的真相,向来是居于统治之位的人最忌讳的事情。
札蠃继续说:“听说这两大秘密虽然在三十年前失传,但有一个人却还知道一些线索。”
檗有阗的声音依然克制得很平和:“市井谣言,不足为论。”
札蠃打了一个哈哈,说:“原来城主对此毫无兴趣,早知道我便应该先下手为强,如今却让靖歆上人和陶函商会捷足先登了。”
这话一出口,几乎所有人都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在众人的眼中,有莘不破之所以敢和靖歆相抗,背后自然有人撑腰——这个人,大家自然而然就会想到是于公之斯。而能引起靖歆和于公之斯争夺的人,来历一定大不简单。难道真的像札蠃所说:这场争夺的背后隐藏着两个大秘密?
片刻之间,老不死从洋洋自得堕进战栗不安。当在场数十人的眼光——包括檗有阗的眼光——向他射来的那一瞬,老不死突然感觉自己就像一尾待宰的活鱼。他看了看他临时找来的护身符,此刻正大口大口地吃肉喝酒。
半个多月前他随着一个商队逃出这个即将遭劫的灾难之城,眼见就要踏入葛国国界,却被一个方士抓住了,逼问了许多他不大记得的事情。在没能问出有用的信息以后,这个方士决定到这头“猎物”的老窝——无忧城来寻找线索。回无忧城对老不死来说是最可怕的噩梦,他用尽各种激烈的言语和动作,求方士不要把他带回去。先是乞求,被拒绝后是怒骂,见怒骂没法惹恼这个城府极深的方士,又表示愿意把所知道的事情都向对方坦白——可惜他残存的记忆完全满足不了方士的胃口,而他越不肯回无忧城,对方就越认定他心里有鬼,越认定秘密藏在无忧城的某处。至于老不死所说的“天劫”听在对方的耳中不过是一个囚犯为了避免回到监狱所编造出来的无稽之谈。
老不死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小伙子,突然后悔自己选错了。当时他在靖歆和有莘之间选择了后者,是觉得这个毛头小伙子好对付些。积年的经验告诉他:如果落到靖歆手中,即便自己最后帮他实现了愿望,也逃不了兔死狗烹的下场。有莘不破也许好对付些,但这个看起来只有几斤蛮力的小伙子,真的有能力在群雄虎视的情况下保护自己吗?
土窗射进来的昏暗的阳光让金织知道,太阳就快下山了。阿三躺在她身边打呼噜。虽然还没入夜,但男人经过一场激烈的大动以后,总是特别容易产生睡意的,特别是在床上的时候。
金织爬起身来,对着镜子理了一下衣服。她已经开始显老了。即使是做妓女,她也不曾像石雁和银环一样,在这圈子里辉煌过。年轻的时候,她也曾和几个中等姿色的同行争风吃醋,但现在却只求平平安安地度过下半生。
当镜子中的人显得齐整以后,她取过几个布币,出门反锁,向市集走去。
有莘不破从侍者手中接过毛巾,擦了擦嘴。这表示他吃饱了。自从札蠃那一番话说出来以后,大家都各自在心中算计着。但有莘不破显露出将要说话的神情以后,大家自然而然地都向他望了过去。第一个关注他的当然是江离,然后于公之斯注意到了江离的眼光,然后檗有阗、札... -->>
天地有不完之理。
据传说,上古之时,天缺地陷。有一位大神以甚深法力,发绝大愿心,在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顽石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之缺。事情到此,本来已了。哪知在另一个时空中,出了一位有大力量的人物。这人物虽有夺天地造化之功,但一生不顺。失意中乃造出一段虚无缥缈之辞,在这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石中偷了一块,营造自己的一片太虚幻境。对旁人却说:当初补天之石原有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这一块是多出来的。殊不知他这一大胆妄为,竟令这一时空的人魔妖兽均大受荼毒:苍天之缺口虽大致弥合,但石头少了一块,瑕疵自然难免。以陶函南部大荒原为中心,千里方圆中,每百年一次,便有一次天火之劫。不过,只要人们把这劫难忘记,在天劫到来之前,日子依旧照过。
人的活法,细分起来其实也并不多,也许只有两种:人的活法和非人的活法。像江离,活得基本不像一个人。金织所面临的极其实际、极其琐碎的问题,基本上不存在他的生命中。在人的世界里,他尽管不是贵族,却活得如同高高在上的贵族;在灵的世界里,他尽管不是神仙,却驱妖役怪,胜似神仙。那或许已经是世俗所谓的神仙般的生活。但对江离而言,他依然还有追求。有追求,就表示他认为自己的活法还有欠缺。何况江离所达到的境界,和他师父相比,如同小巫之比于大巫。即使是他师父所达到甚至还在追求的境界,这个人间也还有人不以为然。
和江离这样的“神仙”有莘这样的贵族相比,老不死和金织是俗人中的俗人。他们有无穷的烦恼和一地鸡毛般的琐事。他们渴望着江离、有莘所不屑的财富,渴望着于公之斯努力摒戒的闲逸(其实就是懒惰),渴望着种种肉体上的刺激和享受。不过他们的出身、他们的天赋、他们的能力、他们的素质都注定他们永远得不到这些财富、这些成就,甚至一点闲逸。为了活下去,活着活得比现状更好一点点,他们必须出卖自己的体力,甚至尊严。
老不死在这个无忧城已经活了七十多年了。从七十多年城池奠基开始,他就活在这个地方。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是这座城池的名人,上至檗有阗,下至金织,都知道他的存在。一个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只要集中地在一个地方晃来晃去,总能让人家知道这么一个人。但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整个无忧城却没有一个人记得。只是偶尔讲到一些失去了主人公姓名的笑话,才把他这个人拉来作故事中的主人公,作为无忧城的故事中愚蠢、迂腐、贪婪、胆小、无能的象征。至于他真正的事迹,整个无忧城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可怜的老头子,是一个被全城记住的人,又是一个被全城忘记的人。
不但别人把他忘记,连他自己也几乎被自己忘记。如果不是七十二年前埋下的那七十二坛酒。
七十二前,那个时候天劫还被大部分劫后余生的人记得。他们在城池建成之日,埋下了七十二坛酒,作为一个表记——以后一年开封一坛,酒喝完了,天劫也就来了。最后一坛酒上面,刻着当初一百年前天劫来临的具体日期。
埋下这七十二坛酒的人,在七十二年中一个个老死了,病死了,那天劫的传说在传了两三代人之后,渐渐变成一个骗小孩子睡觉的的故事。
连那唯一还残存着那份记忆的人,也完全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当初他和他的同伴,谁都不认为自己能够活到七十二年以后。这个活了一百多年的老头,老得连自己的名字和年龄都忘记了。他无忧无虑地在这座城池里厮混了整整七十二年,从来没有想到要走出这个百年相依的地方。而且在这座城池生活得久了,也开始害怕和拒绝走到外面的世界。直到这次过年,他依照着连他自己也忘记了缘由的习惯,爬进了只剩下他一个人知道的地洞,把那坛刻着字的老酒拿了出来。在漆黑的地洞中,他甚至没有察觉到这就是最后一坛象征之酒,一直到一个来蹭酒喝的邻居问他:“老不死,这酒坛子刻着的是什么啊?”
这个问题勾起了老不死对自己年龄的记忆、对这坛酒的象征意义的记忆,以及对那次天劫的恐怖回忆。他像疯子一样大叫大闹起来,当然没人会相信他这个愚蠢的、迂腐的、贪婪的、胆小的、无能的人的话。过了几天,老不死的邻居突然发现这个老头子不见了,不过也就诧异了那么一会儿,便把他给忘记了。大概半个多月后,他再次出现在西城,作为两个据说是大人物的外人的陪衬。这件事情也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好奇。在许多传说中,老不死就是这样作为陪衬大人物的小人物出现的——用他的愚蠢、迂腐、贪婪、胆小和无能来衬托大人物们的聪明、通达、无私、勇敢和强大。
大风堡,无争厅,气氛有些尴尬。
几个大人物隐隐然在气势上对峙着,让那些没什么干系的人感到夹在中间特别难受。他们只希望有人搅搅局,把这不温不火、不死不活的局面搅混了,打破这种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气氛。但江离却知道,如果有人把现在这种均衡的局面打破,后果可能会严重到连东道主檗有阗也镇不住。“或许他在这座城池的权威,也到头了。”
“城主,听说,无忧城有一位活了上百年的老人,大号称作‘老不死’。”江离见打破沉默的居然是紫蟗怪札蠃,暗中叹了一口气。由这个人来掌第一勺,这锅汤只能注定越搅越浑。
“不错。”檗有阗漫应道。光凭这句话,谁也没能猜到札蠃的意图。
“据说这个人在无忧城建成之日就在了,算得上无忧城的元老。”
檗有阗向老不死扫了一眼,一直盯着檗有阗的众人也跟着向老不死扫了一眼:这个札蠃口中的“元老”听了檗有阗这句话,自得之情溢于眉目口鼻之间。
“据说他是这城池草创时的三千个兵丁之一,这大风堡的基石,也有他的一份力气,算是我无忧城的一位耆老。”
“我曾道听途说:无忧城有两大秘密,久远得没人记得了。大风堡的第一代堡主是有传世家书的。可惜三十多年前却失传了。”
江离见檗有阗神色不动,但闪烁的眼光中似乎已经开始对札蠃有些不满。他也曾听说,这座城池在三十多年前一度易主。当年是否经过多少流血大战,阴谋诡计,江离并不知道,但改朝换代的真相,向来是居于统治之位的人最忌讳的事情。
札蠃继续说:“听说这两大秘密虽然在三十年前失传,但有一个人却还知道一些线索。”
檗有阗的声音依然克制得很平和:“市井谣言,不足为论。”
札蠃打了一个哈哈,说:“原来城主对此毫无兴趣,早知道我便应该先下手为强,如今却让靖歆上人和陶函商会捷足先登了。”
这话一出口,几乎所有人都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在众人的眼中,有莘不破之所以敢和靖歆相抗,背后自然有人撑腰——这个人,大家自然而然就会想到是于公之斯。而能引起靖歆和于公之斯争夺的人,来历一定大不简单。难道真的像札蠃所说:这场争夺的背后隐藏着两个大秘密?
片刻之间,老不死从洋洋自得堕进战栗不安。当在场数十人的眼光——包括檗有阗的眼光——向他射来的那一瞬,老不死突然感觉自己就像一尾待宰的活鱼。他看了看他临时找来的护身符,此刻正大口大口地吃肉喝酒。
半个多月前他随着一个商队逃出这个即将遭劫的灾难之城,眼见就要踏入葛国国界,却被一个方士抓住了,逼问了许多他不大记得的事情。在没能问出有用的信息以后,这个方士决定到这头“猎物”的老窝——无忧城来寻找线索。回无忧城对老不死来说是最可怕的噩梦,他用尽各种激烈的言语和动作,求方士不要把他带回去。先是乞求,被拒绝后是怒骂,见怒骂没法惹恼这个城府极深的方士,又表示愿意把所知道的事情都向对方坦白——可惜他残存的记忆完全满足不了方士的胃口,而他越不肯回无忧城,对方就越认定他心里有鬼,越认定秘密藏在无忧城的某处。至于老不死所说的“天劫”听在对方的耳中不过是一个囚犯为了避免回到监狱所编造出来的无稽之谈。
老不死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小伙子,突然后悔自己选错了。当时他在靖歆和有莘之间选择了后者,是觉得这个毛头小伙子好对付些。积年的经验告诉他:如果落到靖歆手中,即便自己最后帮他实现了愿望,也逃不了兔死狗烹的下场。有莘不破也许好对付些,但这个看起来只有几斤蛮力的小伙子,真的有能力在群雄虎视的情况下保护自己吗?
土窗射进来的昏暗的阳光让金织知道,太阳就快下山了。阿三躺在她身边打呼噜。虽然还没入夜,但男人经过一场激烈的大动以后,总是特别容易产生睡意的,特别是在床上的时候。
金织爬起身来,对着镜子理了一下衣服。她已经开始显老了。即使是做妓女,她也不曾像石雁和银环一样,在这圈子里辉煌过。年轻的时候,她也曾和几个中等姿色的同行争风吃醋,但现在却只求平平安安地度过下半生。
当镜子中的人显得齐整以后,她取过几个布币,出门反锁,向市集走去。
有莘不破从侍者手中接过毛巾,擦了擦嘴。这表示他吃饱了。自从札蠃那一番话说出来以后,大家都各自在心中算计着。但有莘不破显露出将要说话的神情以后,大家自然而然地都向他望了过去。第一个关注他的当然是江离,然后于公之斯注意到了江离的眼光,然后檗有阗、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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