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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我转头看看闹钟,才发觉时分针仍指着一点半左右,动也不动;翻弄一周,却是电池没电了,难怪未能忠心耿耿如昔。
心内略一懊悔,只怪自己不够慎重,致铸此大错。
隔床呼噜声连连。
我向那边看了一眼,摇摇头,扶着床边跃下床,步向夏日备受青眯的浴室。
在错误发生之后烦恼自己是最不明智的做法,莫如尽自己之力让事情变好——这句话套到现在这个时间来说,就是既然迟到了,不如好好休息一下午,以接受晚上的重罚。
出门时太阳刚好被一团白云挡着,我立在公寓门口的小笼青竹后向操场上望一眼,贴着楼壁绕到学校后门。第一眼就看见对面的体育城,想起明天的“练练拳脚”哑然一笑,转向而去。
那流氓再厉害也不可能比吴敬更强,如果纯按实力算胜败早已定局;到底该不该胜才一道比较考究的问题。
离校不远的小镇仍如往昔,大道两侧多了两排地摊,杂七杂八除了枪械炸弹毒品外什么都有。我信手逛过去,不知觉间已在城内。农贸市场那卖馒头的仍在,我记起上次尝过,味道的确远胜过学校的水平。还没把再次光顾的想法付诸实践,那卖馒头的年轻姑娘热情招呼而至:“哎,买哪个?要不要这荞麦馒头?还是买几个包子嘛?”
我现出一丝微笑,走近只买了几个馒头。正付钱时忽有所觉,从面前姑娘颈侧掠过去的目光已捉住对面街角一人的身影,不禁一愕。
又是被我以卸了他关节恐吓的那小偷。只看他立在角落里东张西望的造型便知他除等人外别无其它,只不知是否在等我。
但都已经隔了十来天了,他不会还是记恨在心罢?
一物迎面送至眼前,恰挡着我的视线。我愕然抬头看去,甜中微带沙声的女声传来:“你的馒头。”对面年轻姑娘的脸上已带上一丝不愉之色,却同时还带着一点儿红晕。
我莫名其妙地付了钱接过,接馒头时感觉到对方动作微僵,似处于某种忿怒之中。
逆着那小偷的方向走出三四十米,刚拐过街角,我一拍脑袋,恍然大悟。
她定是怀疑我刚才是在看她。而无论由我目光的方向还是当时沉默的态度来判断,任何一颗年轻人的心都不会不定下“此人正无礼至极地看我”的重罪。
而且我还就这么走了,以后更难以解释清楚。
正苦笑间被人拦住去路。
面前一前一后的两个人,样子很年轻,甚至还带着点儿稚气,衣着打扮都令人无法不将他们与“混混”二字相联系。比较奇怪的是对方好像刻意要和我保持一段距离,站在多米开外。
我清楚感觉到对方身上透出的紧张,眨眨眼,侧移一步做出要从他们身旁走过去的姿态,两人一齐后退半步。前面一人脸白无须,一脸的消极表情,张口方音:“兄弟——”忽然紧张过度说不下去,后面那人忙接下来:“我们大哥请你去一下”我脸色一沉,他立刻腔调一转:“对对不起,我们老大说有点事想跟你说,麻麻烦你去一下。”
我盯着前面那人站了半晌,才问:“我好像见过你,是不是?”
两个人互视一眼,后面那个才勉强回应:“那个那天晚上”
我“哦”地一声,想了起来:“你那晚跟另外一个人追我兄弟去了,那人被抓住,你”不禁暗骂自己眼力不济,这人明明就是那天追伟人的两人中逃掉的那人,另一人则还在派出所拘留所里。不过亦不能全怪我,毕竟大家只有匆匆浮过的一眼之缘,很难在我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前面那人忙接道:“对对对,兄弟我就是”
我慢斯条理地道:“那天你们一共十一个人,本来还想弄断十一根肋骨,结果你们几个溜得快,只弄断了五根,我很觉不爽。是不是你觉得自己应该讲讲义气,陪大家一齐断几根肋骨?我还愁找不倒你,你居然还送上门来,哼!”前面那人不自禁地退了半步,撞到后面那人身上才惊醒过来,表情哭笑俱像,十分古怪:“不不是”
我捉弄道:“那就是说你觉得自己不应该有义气,不想陪倒大家一起同甘共苦喽?”
他张大了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像遇到天大的难题般表情愈加古怪,因这个问题无论答是或不是都不妥当。后面那脸生者比较机灵,插口转移话题:“那天一点小误会,今天我们老大就是想请你过去,大家说清楚就好了。”
我静静看着他们,脑中念头电闪。
之前刘志风约我练练拳脚,我尚以为他是受这批人所托来报我断他们五人肋骨之仇,但现在则显然不对,因为若他们的确如我所想找了刘志风,此刻就不该再来找我。
此间必然另有原因。
或者这批小流氓是想先给我一点儿餐前小点,免得明天刘志风败在我手?再或两边根本都不知道对方均在找我的麻烦?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小,除非他们甘愿牺牲自己,再享我“毒手”的欺残;后者的可能性也不算大,但亦不能排除刘志风只是以他们为藉口好找我麻烦。
最好的情况则是他们找了刘志风,现在却又突然改变主意——这至少证明这批流氓对刘志风不过是面前背后两套,对我大为有利。
我摇摇头,对面两人一脸以为我拒绝的表情刚露出,我已经冷冷开口:“走吧。”
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有值得我一去的价值——要彻底收拾那流氓,首要之务便是弄清他周围一切情况,既然机会摆在面前,我又何苦拒绝呢?
<生命的法则第一卷基础进程第十三章一定战约
br /> 我转头看看闹钟,才发觉时分针仍指着一点半左右,动也不动;翻弄一周,却是电池没电了,难怪未能忠心耿耿如昔。
心内略一懊悔,只怪自己不够慎重,致铸此大错。
隔床呼噜声连连。
我向那边看了一眼,摇摇头,扶着床边跃下床,步向夏日备受青眯的浴室。
在错误发生之后烦恼自己是最不明智的做法,莫如尽自己之力让事情变好——这句话套到现在这个时间来说,就是既然迟到了,不如好好休息一下午,以接受晚上的重罚。
出门时太阳刚好被一团白云挡着,我立在公寓门口的小笼青竹后向操场上望一眼,贴着楼壁绕到学校后门。第一眼就看见对面的体育城,想起明天的“练练拳脚”哑然一笑,转向而去。
那流氓再厉害也不可能比吴敬更强,如果纯按实力算胜败早已定局;到底该不该胜才一道比较考究的问题。
离校不远的小镇仍如往昔,大道两侧多了两排地摊,杂七杂八除了枪械炸弹毒品外什么都有。我信手逛过去,不知觉间已在城内。农贸市场那卖馒头的仍在,我记起上次尝过,味道的确远胜过学校的水平。还没把再次光顾的想法付诸实践,那卖馒头的年轻姑娘热情招呼而至:“哎,买哪个?要不要这荞麦馒头?还是买几个包子嘛?”
我现出一丝微笑,走近只买了几个馒头。正付钱时忽有所觉,从面前姑娘颈侧掠过去的目光已捉住对面街角一人的身影,不禁一愕。
又是被我以卸了他关节恐吓的那小偷。只看他立在角落里东张西望的造型便知他除等人外别无其它,只不知是否在等我。
但都已经隔了十来天了,他不会还是记恨在心罢?
一物迎面送至眼前,恰挡着我的视线。我愕然抬头看去,甜中微带沙声的女声传来:“你的馒头。”对面年轻姑娘的脸上已带上一丝不愉之色,却同时还带着一点儿红晕。
我莫名其妙地付了钱接过,接馒头时感觉到对方动作微僵,似处于某种忿怒之中。
逆着那小偷的方向走出三四十米,刚拐过街角,我一拍脑袋,恍然大悟。
她定是怀疑我刚才是在看她。而无论由我目光的方向还是当时沉默的态度来判断,任何一颗年轻人的心都不会不定下“此人正无礼至极地看我”的重罪。
而且我还就这么走了,以后更难以解释清楚。
正苦笑间被人拦住去路。
面前一前一后的两个人,样子很年轻,甚至还带着点儿稚气,衣着打扮都令人无法不将他们与“混混”二字相联系。比较奇怪的是对方好像刻意要和我保持一段距离,站在多米开外。
我清楚感觉到对方身上透出的紧张,眨眨眼,侧移一步做出要从他们身旁走过去的姿态,两人一齐后退半步。前面一人脸白无须,一脸的消极表情,张口方音:“兄弟——”忽然紧张过度说不下去,后面那人忙接下来:“我们大哥请你去一下”我脸色一沉,他立刻腔调一转:“对对不起,我们老大说有点事想跟你说,麻麻烦你去一下。”
我盯着前面那人站了半晌,才问:“我好像见过你,是不是?”
两个人互视一眼,后面那个才勉强回应:“那个那天晚上”
我“哦”地一声,想了起来:“你那晚跟另外一个人追我兄弟去了,那人被抓住,你”不禁暗骂自己眼力不济,这人明明就是那天追伟人的两人中逃掉的那人,另一人则还在派出所拘留所里。不过亦不能全怪我,毕竟大家只有匆匆浮过的一眼之缘,很难在我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前面那人忙接道:“对对对,兄弟我就是”
我慢斯条理地道:“那天你们一共十一个人,本来还想弄断十一根肋骨,结果你们几个溜得快,只弄断了五根,我很觉不爽。是不是你觉得自己应该讲讲义气,陪大家一齐断几根肋骨?我还愁找不倒你,你居然还送上门来,哼!”前面那人不自禁地退了半步,撞到后面那人身上才惊醒过来,表情哭笑俱像,十分古怪:“不不是”
我捉弄道:“那就是说你觉得自己不应该有义气,不想陪倒大家一起同甘共苦喽?”
他张大了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像遇到天大的难题般表情愈加古怪,因这个问题无论答是或不是都不妥当。后面那脸生者比较机灵,插口转移话题:“那天一点小误会,今天我们老大就是想请你过去,大家说清楚就好了。”
我静静看着他们,脑中念头电闪。
之前刘志风约我练练拳脚,我尚以为他是受这批人所托来报我断他们五人肋骨之仇,但现在则显然不对,因为若他们的确如我所想找了刘志风,此刻就不该再来找我。
此间必然另有原因。
或者这批小流氓是想先给我一点儿餐前小点,免得明天刘志风败在我手?再或两边根本都不知道对方均在找我的麻烦?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小,除非他们甘愿牺牲自己,再享我“毒手”的欺残;后者的可能性也不算大,但亦不能排除刘志风只是以他们为藉口好找我麻烦。
最好的情况则是他们找了刘志风,现在却又突然改变主意——这至少证明这批流氓对刘志风不过是面前背后两套,对我大为有利。
我摇摇头,对面两人一脸以为我拒绝的表情刚露出,我已经冷冷开口:“走吧。”
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有值得我一去的价值——要彻底收拾那流氓,首要之务便是弄清他周围一切情况,既然机会摆在面前,我又何苦拒绝呢?
<生命的法则第一卷基础进程第十三章一定战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