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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一个寒假,像大一这年这么漫长。
我们依靠手机短信联系。每天,我都时不时盯着我的手机,生怕漏过什么。
“汐汐,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我也是。
“汐汐,我现在在看月亮,你的眼睛,笑起来,就像一轮上弦月。”
这句话,好像在哪儿听到过。
“汐汐,我们这里下雨了,我现在在西湖边上看雨,多希望,现在,你能在我身边”
我也这么希望。
当你遥遥地思念着一个人的时候,你会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太慢。
其实,很快我就发现,当你试图遗忘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如此。
因为这两种滋味,我都尝到了,而且,刻骨铭心。
好容易盼到开学,我和子默,又能见面了。
小别重逢,那种幸福喜悦,非言语可以形容。
我们就和所有的校园恋人一样,开始我们平常却异常纯真快乐的新学期。
只是很快,子默就要面临毕业了。
他曾经轻描淡写地告诉我,他在大三时就考过tofel和gre,姨父母原本帮他联系好毕业之后出国深造,但是,现在,他想缓一缓。
我想,或许,我知道是为什么。
现在的子默,一直在备考,准备考律师,他一向成绩优异,而且,思维缜密,头脑灵活。夏言说得很对,他是一块做律师的好材料。
坐在他身边,我发现,他看书飞快,效率奇高。而且,还能忙里偷闲,一心二用地给我这个榆木脑瓜耐心讲解令我头痛不已的高阶函数。
我的身边,都是这种天才,衬得我黯然无光。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我对这个曾经的冰山男的了解,其实还远远远远不够。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人不可貌相。
对于这个曾经被我认为冷若冰霜,但绝对十项全能的秦子默而言,尤其如此。
因为,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这个秦子默,不仅是路痴,还几乎是个生活白痴。
真不知道这么多年,他是怎么安全活到现在的。
首先,他买东西从不讲价,怪不得校门口那些卖电话卡、卖小吃、卖碟片、卖书等等等等的小贩们看到他,都笑得那么欢快,敢情他就是一头呆头呆脑的待宰羔羊。
还有,他洗衣服的声势,绝对是空前绝后。有一次,我跑到他宿舍,刚到门口向凡神神秘秘地向我招手:“嘘,别出声,我带你去看子默怎么洗衣服。”我跑到水房前蹑手蹑脚地偷看,就看到水房里一副空前热闹的样子,他站在那儿,手忙脚乱,旁边放着七大盆八大桶,然后,也不知道怎么放点洗衣粉,随便搅一搅,就飞快地把衣服拿出来。我掌不住大笑。他无措地站在那儿,一脸无辜。
并且,他从不知道要把浅色的衣服和深色的衣服分开洗。我有点知道了,为什么他姨父母给他买的衣服几乎都是深色的,显然是有绝对的先见之明。我笑,我叹气,但是,心里是暖暖的,带着一些酸楚。
以后,我一直帮他洗衣服,他帮不上什么忙,乖乖地,负责漂洗,负责晒。
他从不关心那些八卦新闻。我和沙沙一向是不八卦毋宁死,因此,我喜欢唧唧喳喳跟他讲各种花边绯闻,奇闻佚事,他也一直好脾气地听着。突然,有一天,他不知在哪看到的报纸,疑疑惑惑地问我:“汐汐,黄宏和英达是夫妻吗,为什么英达排练黄宏要给他送棉袄?”
我听得瞠目结舌,说给沙沙听,沙沙也大笑。
他还挑食,从不喜欢吃刺激性的食物,遇到不喜欢吃的香菜,芹菜,洋葱啊什么的,就骨朵着嘴,小孩似的委屈,然后,细细观察我的脸色,再慢慢挑出来。
从来,我们出去吃鸭血粉丝的时候,他都不要香菜。
到现在,我去吃鸭血粉丝,也习惯性地说:“老板,不要香菜。”
真不知道,那么多年异国他乡的生活,他是不是还是这样?
除了一些宛如孩子般的生活习惯外,子默对我千依百顺。
他经常陪我去打球,去游泳,去食堂吃饭,替我占讲座座位。
每晚上自修的时候,他都给我带上一个苹果,然后,休息的时候,削给我吃。
每天我下课,走下管理楼,一眼看到的,就是斜倚在那颗老榕树下的他,微笑着,手里拿的,不是橙汁,就是可乐。他知道我一向喜欢喝这些没有营养但对胃口的饮料。
闲暇时,我们去逛街,去博物馆,去公园,我的包,永远背在他肩上,里面放的,都是我的百宝,而且,越来越多,他就那么一路背着,毫无怨尤。
他还记得给我买我最爱的kisses,但是,kisses对穷学生来说,毕竟太贵,一两次之后,我执意不让他买,他略带歉意地说:“汐汐,以后,等我有了工资,天天给你买。”
以后
以后
我从此不再吃kisses。
沙沙曾经有点忧伤,但又不无释然地跟我说:“汐汐,我看到子默哥哥对你这么好,我也开心。”
眼底还是有一点酸楚。因为,她从来不和我们一起上自修。
一直都那么善良的沙沙。
子默跟我有时候带着歉疚,想请沙沙出去玩或一起吃饭,她多半是拒绝的,但是,渐渐地,她也开始会开我们的玩笑:“我才不去当你们的电灯泡呢。”说完,冲我们扮一个鬼脸。
我们笑,微微带点惭愧地笑。
但是,即便是这么幸福的日子,我们也闹过别扭。
那时的我,年少不经事,加上有些贪玩,矛盾的源头,多半归因于我。
最严重的一次,子默三天不理我。
那次是因为,临近的师大举办校庆,请来了余光中先生作讲座,我和沙沙一向迷乡愁迷得要死,再加上知道师大校园是著名的小资情调,而我们从没去过,因此,临时起意,一合计,脑袋一发热,就翘课偷偷遛去了师大。
我完全忘了跟子默约好了下课在楼下见面。
而我和沙沙为表示尊重,在讲座前关了手机,结束后,心情依然兴奋,一路笑着跳着走回来,完全忘了打开手机。
快走到宿舍时,沙沙捅捅我,声音奇怪地:“子默哥哥。”
我停住滔滔不绝的话头,抬头看去。
他站在那儿,面如凝霜,一瞬不瞬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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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一个寒假,像大一这年这么漫长。
我们依靠手机短信联系。每天,我都时不时盯着我的手机,生怕漏过什么。
“汐汐,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我也是。
“汐汐,我现在在看月亮,你的眼睛,笑起来,就像一轮上弦月。”
这句话,好像在哪儿听到过。
“汐汐,我们这里下雨了,我现在在西湖边上看雨,多希望,现在,你能在我身边”
我也这么希望。
当你遥遥地思念着一个人的时候,你会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太慢。
其实,很快我就发现,当你试图遗忘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如此。
因为这两种滋味,我都尝到了,而且,刻骨铭心。
好容易盼到开学,我和子默,又能见面了。
小别重逢,那种幸福喜悦,非言语可以形容。
我们就和所有的校园恋人一样,开始我们平常却异常纯真快乐的新学期。
只是很快,子默就要面临毕业了。
他曾经轻描淡写地告诉我,他在大三时就考过tofel和gre,姨父母原本帮他联系好毕业之后出国深造,但是,现在,他想缓一缓。
我想,或许,我知道是为什么。
现在的子默,一直在备考,准备考律师,他一向成绩优异,而且,思维缜密,头脑灵活。夏言说得很对,他是一块做律师的好材料。
坐在他身边,我发现,他看书飞快,效率奇高。而且,还能忙里偷闲,一心二用地给我这个榆木脑瓜耐心讲解令我头痛不已的高阶函数。
我的身边,都是这种天才,衬得我黯然无光。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我对这个曾经的冰山男的了解,其实还远远远远不够。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人不可貌相。
对于这个曾经被我认为冷若冰霜,但绝对十项全能的秦子默而言,尤其如此。
因为,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这个秦子默,不仅是路痴,还几乎是个生活白痴。
真不知道这么多年,他是怎么安全活到现在的。
首先,他买东西从不讲价,怪不得校门口那些卖电话卡、卖小吃、卖碟片、卖书等等等等的小贩们看到他,都笑得那么欢快,敢情他就是一头呆头呆脑的待宰羔羊。
还有,他洗衣服的声势,绝对是空前绝后。有一次,我跑到他宿舍,刚到门口向凡神神秘秘地向我招手:“嘘,别出声,我带你去看子默怎么洗衣服。”我跑到水房前蹑手蹑脚地偷看,就看到水房里一副空前热闹的样子,他站在那儿,手忙脚乱,旁边放着七大盆八大桶,然后,也不知道怎么放点洗衣粉,随便搅一搅,就飞快地把衣服拿出来。我掌不住大笑。他无措地站在那儿,一脸无辜。
并且,他从不知道要把浅色的衣服和深色的衣服分开洗。我有点知道了,为什么他姨父母给他买的衣服几乎都是深色的,显然是有绝对的先见之明。我笑,我叹气,但是,心里是暖暖的,带着一些酸楚。
以后,我一直帮他洗衣服,他帮不上什么忙,乖乖地,负责漂洗,负责晒。
他从不关心那些八卦新闻。我和沙沙一向是不八卦毋宁死,因此,我喜欢唧唧喳喳跟他讲各种花边绯闻,奇闻佚事,他也一直好脾气地听着。突然,有一天,他不知在哪看到的报纸,疑疑惑惑地问我:“汐汐,黄宏和英达是夫妻吗,为什么英达排练黄宏要给他送棉袄?”
我听得瞠目结舌,说给沙沙听,沙沙也大笑。
他还挑食,从不喜欢吃刺激性的食物,遇到不喜欢吃的香菜,芹菜,洋葱啊什么的,就骨朵着嘴,小孩似的委屈,然后,细细观察我的脸色,再慢慢挑出来。
从来,我们出去吃鸭血粉丝的时候,他都不要香菜。
到现在,我去吃鸭血粉丝,也习惯性地说:“老板,不要香菜。”
真不知道,那么多年异国他乡的生活,他是不是还是这样?
除了一些宛如孩子般的生活习惯外,子默对我千依百顺。
他经常陪我去打球,去游泳,去食堂吃饭,替我占讲座座位。
每晚上自修的时候,他都给我带上一个苹果,然后,休息的时候,削给我吃。
每天我下课,走下管理楼,一眼看到的,就是斜倚在那颗老榕树下的他,微笑着,手里拿的,不是橙汁,就是可乐。他知道我一向喜欢喝这些没有营养但对胃口的饮料。
闲暇时,我们去逛街,去博物馆,去公园,我的包,永远背在他肩上,里面放的,都是我的百宝,而且,越来越多,他就那么一路背着,毫无怨尤。
他还记得给我买我最爱的kisses,但是,kisses对穷学生来说,毕竟太贵,一两次之后,我执意不让他买,他略带歉意地说:“汐汐,以后,等我有了工资,天天给你买。”
以后
以后
我从此不再吃kisses。
沙沙曾经有点忧伤,但又不无释然地跟我说:“汐汐,我看到子默哥哥对你这么好,我也开心。”
眼底还是有一点酸楚。因为,她从来不和我们一起上自修。
一直都那么善良的沙沙。
子默跟我有时候带着歉疚,想请沙沙出去玩或一起吃饭,她多半是拒绝的,但是,渐渐地,她也开始会开我们的玩笑:“我才不去当你们的电灯泡呢。”说完,冲我们扮一个鬼脸。
我们笑,微微带点惭愧地笑。
但是,即便是这么幸福的日子,我们也闹过别扭。
那时的我,年少不经事,加上有些贪玩,矛盾的源头,多半归因于我。
最严重的一次,子默三天不理我。
那次是因为,临近的师大举办校庆,请来了余光中先生作讲座,我和沙沙一向迷乡愁迷得要死,再加上知道师大校园是著名的小资情调,而我们从没去过,因此,临时起意,一合计,脑袋一发热,就翘课偷偷遛去了师大。
我完全忘了跟子默约好了下课在楼下见面。
而我和沙沙为表示尊重,在讲座前关了手机,结束后,心情依然兴奋,一路笑着跳着走回来,完全忘了打开手机。
快走到宿舍时,沙沙捅捅我,声音奇怪地:“子默哥哥。”
我停住滔滔不绝的话头,抬头看去。
他站在那儿,面如凝霜,一瞬不瞬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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