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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郊区居民,一个除了好勇斗狠之外一无可取的无赖泼皮,投身巴西边境骑手纵横的荒漠,妄想成为走私贩子的头目,这种事情似乎注定是不可能的,我要向有此见解的人叙说本哈明奥塔洛拉的遭遇:他出生在巴尔伐纳拉区,当地的人对他也许没有什么印象,他死于南里奥格朗德一带,饮弹毙命,咎由自取。我不了解他冒险经历的细节;以后如果有了新的材料,当再作修正和补充。这个概略目前也许有用。
1891年,本哈明奥塔洛拉十九岁。他是个结实的小伙子,前额狭窄,浅色的眼睛显得很坦率,性格却像巴斯克人那样横暴;在一次斗殴中,他侥幸刺中对手,便认为自己是条好汉;对方的死亡迫使他必须立即逃出共和国,这一切都没有使他感到不安。本区的把头给了他一封介绍信,让他去找乌拉圭一个名叫阿塞韦多班德拉的人。他上了船,一路颠连劳顿;第二天,他踯躅在蒙得维的亚街头,心情抑郁,自己也说不清所以然。他打听不到阿塞韦多班德拉的下落;快到半夜时,他在作坊街一家杂货铺里喝问酒,一帮赶牲口的人一言不合,争吵起来。拔出了明晃晃的刀子;奥塔洛拉不知道哪一边有理,但是危险的乐趣吸引了他,正如纸牌赌博或音乐吸引别人那样。混战中,有个雇工握着匕首想偷袭一个戴深色帽子、披斗篷的人,被他挡住。这个人就是阿塞韦多班德拉。(奥塔洛拉知道后撕掉了介绍信,因为他想以自己的功劳作为进身之阶。)阿塞韦多班德拉尽管长得壮实,却使人错误地觉得他有些佝偻;他面目老是不舒展,揉合着犹太人、黑人和印第安人的特征;他的神态既像猿猴又像老虎;横贯他脸上的一道伤疤仿佛粗硬的黑胡子,添了一点装饰。
那次争吵本来就由烧酒引起,酒上了头闹一点误会,来得快去得也快。奥塔洛拉和赶牲口的人一起喝了酒,然后陪他们去胡闹了一番,最后日上三竿,一起回到老城一座破旧的大房于。在最深一进的院子里,那帮人把鞍鞴铺在泥地上,躺下就睡。奥塔洛拉暗自把那天晚上同前一晚相比;如今他交上一帮朋友,踏实多了。使他稍微感到不安的是自己居然不怀念布宜诺斯艾利斯。他一直睡到晚祷时分,先前那个喝得醉醺醺、想用匕首捅班德拉的雇工叫醒了他。(奥塔洛拉记起那人和大家一起胡闹作乐,班德拉让他坐在自己右边,不停地怂恿他喝。)那人对他说老板要找他。在一间面朝门厅的像是办公室的屋子里(奥塔洛拉从未见过带边门的门厅),阿塞韦多班德拉和一个白皮肤、红头发、神情骄矜的女人在等他。班德拉夸了他几句,请他喝了一杯烧酒,说他是好样的,问他愿不愿意同大伙一起去北方赶一批牲口。奥塔洛拉接受了;天蒙蒙亮时上了路,直奔塔夸伦博。
于是奥塔洛拉开始了一个不同的生活,早晨是辽阔的原野,白天有马的气息。对他来说,那是崭新的、有时甚至是酷烈的生活,但他的血液里早已带有这种生活的倾向,因为正如别的民族崇拜和预感到海洋一样,我们(也是引进这种象征的人)向往在马蹄下发出回响的无边无际的平原。奥塔洛拉本来就在车把式和赶牛人集居的地区成长;不到一年已经成了高乔。他学会驯马,把牛群拢在一起,用套索套住牲口,甩出流星绊索绊倒牛只,还学会熬夜,顶住风暴、严寒和酷热,用口哨和呼喊催赶牛群。
在学习期间,他只见过阿塞韦多班德拉一次,但一直念念不忘,因为能成为班德拉手下的人就能受到尊重和畏惧,因为高乔们都说在需要拿出男子汉气概的事情上,谁都比不上班德拉。有人认为班德拉出生在夸雷姆岛以北的南里奥格朗德;这种说法听来好像是贬低班德拉,其实是夸他熟悉浓密的森林、沼泽地和无法进入的、几乎没有尽头的蛮荒地带。奥塔洛拉逐渐了解班德拉的买卖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是走私。赶牲口只是佣仆的工作;奥塔洛拉打算升为走私贩子。某晚,两个伙伴要越过边境运一些烧酒回来;奥塔洛拉故意向其中之一挑衅,伤了他,取而代之。激励他的是向上爬的野心和一种可疑的效忠感。他的想法是,我要让头头知道,他手下的乌拉圭人统统加起来还抵不上我一个。
又过了一年,奥塔洛拉才回到蒙得维的亚。那帮人在岸边和城里闲逛(奥塔洛拉觉得这个城市真大);到了老板的房于;把鞍鞴铺在最深一进的院子里。过了好几天,奥塔洛拉还没有见到班德拉的面。伙伴们担心地说他病了;一个混血儿经常端了开水壶和马黛茶上楼去他的卧室。一天下午,吩咐奥塔洛拉干这件差事。他隐隐觉得受了屈辱,但也有点高兴。
卧室破旧幽暗。有一个朝西的... -->>
一个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郊区居民,一个除了好勇斗狠之外一无可取的无赖泼皮,投身巴西边境骑手纵横的荒漠,妄想成为走私贩子的头目,这种事情似乎注定是不可能的,我要向有此见解的人叙说本哈明奥塔洛拉的遭遇:他出生在巴尔伐纳拉区,当地的人对他也许没有什么印象,他死于南里奥格朗德一带,饮弹毙命,咎由自取。我不了解他冒险经历的细节;以后如果有了新的材料,当再作修正和补充。这个概略目前也许有用。
1891年,本哈明奥塔洛拉十九岁。他是个结实的小伙子,前额狭窄,浅色的眼睛显得很坦率,性格却像巴斯克人那样横暴;在一次斗殴中,他侥幸刺中对手,便认为自己是条好汉;对方的死亡迫使他必须立即逃出共和国,这一切都没有使他感到不安。本区的把头给了他一封介绍信,让他去找乌拉圭一个名叫阿塞韦多班德拉的人。他上了船,一路颠连劳顿;第二天,他踯躅在蒙得维的亚街头,心情抑郁,自己也说不清所以然。他打听不到阿塞韦多班德拉的下落;快到半夜时,他在作坊街一家杂货铺里喝问酒,一帮赶牲口的人一言不合,争吵起来。拔出了明晃晃的刀子;奥塔洛拉不知道哪一边有理,但是危险的乐趣吸引了他,正如纸牌赌博或音乐吸引别人那样。混战中,有个雇工握着匕首想偷袭一个戴深色帽子、披斗篷的人,被他挡住。这个人就是阿塞韦多班德拉。(奥塔洛拉知道后撕掉了介绍信,因为他想以自己的功劳作为进身之阶。)阿塞韦多班德拉尽管长得壮实,却使人错误地觉得他有些佝偻;他面目老是不舒展,揉合着犹太人、黑人和印第安人的特征;他的神态既像猿猴又像老虎;横贯他脸上的一道伤疤仿佛粗硬的黑胡子,添了一点装饰。
那次争吵本来就由烧酒引起,酒上了头闹一点误会,来得快去得也快。奥塔洛拉和赶牲口的人一起喝了酒,然后陪他们去胡闹了一番,最后日上三竿,一起回到老城一座破旧的大房于。在最深一进的院子里,那帮人把鞍鞴铺在泥地上,躺下就睡。奥塔洛拉暗自把那天晚上同前一晚相比;如今他交上一帮朋友,踏实多了。使他稍微感到不安的是自己居然不怀念布宜诺斯艾利斯。他一直睡到晚祷时分,先前那个喝得醉醺醺、想用匕首捅班德拉的雇工叫醒了他。(奥塔洛拉记起那人和大家一起胡闹作乐,班德拉让他坐在自己右边,不停地怂恿他喝。)那人对他说老板要找他。在一间面朝门厅的像是办公室的屋子里(奥塔洛拉从未见过带边门的门厅),阿塞韦多班德拉和一个白皮肤、红头发、神情骄矜的女人在等他。班德拉夸了他几句,请他喝了一杯烧酒,说他是好样的,问他愿不愿意同大伙一起去北方赶一批牲口。奥塔洛拉接受了;天蒙蒙亮时上了路,直奔塔夸伦博。
于是奥塔洛拉开始了一个不同的生活,早晨是辽阔的原野,白天有马的气息。对他来说,那是崭新的、有时甚至是酷烈的生活,但他的血液里早已带有这种生活的倾向,因为正如别的民族崇拜和预感到海洋一样,我们(也是引进这种象征的人)向往在马蹄下发出回响的无边无际的平原。奥塔洛拉本来就在车把式和赶牛人集居的地区成长;不到一年已经成了高乔。他学会驯马,把牛群拢在一起,用套索套住牲口,甩出流星绊索绊倒牛只,还学会熬夜,顶住风暴、严寒和酷热,用口哨和呼喊催赶牛群。
在学习期间,他只见过阿塞韦多班德拉一次,但一直念念不忘,因为能成为班德拉手下的人就能受到尊重和畏惧,因为高乔们都说在需要拿出男子汉气概的事情上,谁都比不上班德拉。有人认为班德拉出生在夸雷姆岛以北的南里奥格朗德;这种说法听来好像是贬低班德拉,其实是夸他熟悉浓密的森林、沼泽地和无法进入的、几乎没有尽头的蛮荒地带。奥塔洛拉逐渐了解班德拉的买卖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是走私。赶牲口只是佣仆的工作;奥塔洛拉打算升为走私贩子。某晚,两个伙伴要越过边境运一些烧酒回来;奥塔洛拉故意向其中之一挑衅,伤了他,取而代之。激励他的是向上爬的野心和一种可疑的效忠感。他的想法是,我要让头头知道,他手下的乌拉圭人统统加起来还抵不上我一个。
又过了一年,奥塔洛拉才回到蒙得维的亚。那帮人在岸边和城里闲逛(奥塔洛拉觉得这个城市真大);到了老板的房于;把鞍鞴铺在最深一进的院子里。过了好几天,奥塔洛拉还没有见到班德拉的面。伙伴们担心地说他病了;一个混血儿经常端了开水壶和马黛茶上楼去他的卧室。一天下午,吩咐奥塔洛拉干这件差事。他隐隐觉得受了屈辱,但也有点高兴。
卧室破旧幽暗。有一个朝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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