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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素苦笑:“不单是出走,她一定是不想活了!”
我向白素指了一指,意思十分容易明白,况且陈大小姐后来还和灵喉在一起,又收了一个身形如猴的裸裸人为徒,可知她就算不想活了,也没有实时就死。白素低下头去:“木兰花作了两个分析。”
我忙道:“这个奇女子怎么说?”
白素道:“一个可能是她寻死之前,想起了腹中的胎儿,觉得不应祸延无辜,所以才没有死。另一个可能是,她在觅死的过程中,也为两个外星人所打救——当时两个外星人的飞行路线,是投向她住的山洞。而且,爹一自山洞出来,就再去到宇宙飞船之旁,可是,那时,飞船已经离开了!”
我骇然:“带着陈大小姐离开!”
白素双眉紧锁,我为了使气氛轻松一些,拍着她:“真不简单,原来你未出娘胎,就已经遨游太空!”
白素握住了我的手:“别说这种佻皮话——接下来发生的事十分难推测,已知的是,我一出世,就落在爹的手上,是我妈送回去的,我认为他们两人自那天起,就没有再见过面!”
我也皱眉:“她难道一直在飞船上?”
白素缓缓摇头:“最合理的推测,是外星人把她带到了人类足迹无法到达之处——灵猴聚居的大峭壁之上,她在那里,成了灵猴的主人。”
我想了一想,她的这个假设可以接受。
于是,就有了下一假的设想:白老大在爱妻不见之后,自然伤心欲绝,可是他也知道,事情其实很容易解释,所以他一直在苗疆等,自然也一定有大规模的搜寻。
这段时间,几乎有半年之久,白老大自然痛苦莫名,度日如年,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而他和陈大小姐的感情深厚,一想到她虽然有绝顶武功,却身怀六甲,不知流落何方,又有着这样的误会,一定也是伤心欲绝,那更令他心如刀割,空有一身本领,也无法消减心头的痛楚!
在一开始时,白老大必然还希望大小姐会现身,听他的解释,可是等待的结果,却是大小姐送回了才生下的女婴,自己仍不现身,竟然达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白老大!可想而知,白老大在悲伤之余,也不免会犯了性子——他一样也是个心高气傲之人,也不免责怪大小姐太不肯转圜,不留余地,所以才绝了希望,带着一双儿女,怀着极大的哀痛,离开了苗疆,在离开的途中,他又出手救了殷大德!
一幅巨大的拼图,到现在,已经接近完工了!
上次,白老大酒后吐真言,说了“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之后,现出欢畅甜蜜之极的神情,自然是忆想他和陈大小姐,双双进入苗疆之后,那两年多的快乐时光,那是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好日子,风光之旖旎、甜蜜,可想而知。他仍在与世隔绝、风景秀丽的苗疆,和苗人在一起,男欢女爱之余,又出手管苗疆的一些事,赢得了“阳光土司”的美名,真可以说快意人生。
可是,突然之间,变故陡生,而且,变故之生,来得如此莫名其妙,就像是好好地走着路,就忽然一脚踏空,踏进了一个万丈深渊,就此再也不能翻身!
此所以白老大忆想到后来,笑容忽然僵凝,变得愁苦无比,双目流泪!而当年的遭遇既然如此惨痛,那自然令得他再也不愿提起——情形一如我们的女儿,叫人抱走之后,我们出于巨大的伤痛,绝不想提起!
白老大可能未曾把陈大小姐和那两个外星人联想在一起——事实上,陈大小姐是遇到了外星人,才能到灵猴聚居处,也只是我们的猜想。也或许,他也想到了的。而他对那一段生活绝口不提,我们自然也无法知道他的真正想法如何。
屏住了气息好一会,我才道:“图,拼得差不多了!”
白素缓缓点了点头。我道:“可是,我仍然不明白,为甚么木兰花把这些数据告诉你之后,你不立刻转告我。”
白素幽幽叹了一声:“你不明白一个做女儿的心情,我知道了大小姐她是在满怀怨恨之下,和爹分开的,过了半年之久,只把我送回去,自己仍然坚持不肯和爹见面,可知她心中的恨意之深!”
我扬眉道:“那又怎样?”
白素一字一顿:“一个怀恨如此之深的女性,可以做出任何可怕的破坏行为,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人物,在经过了那么长久日子的怀恨之后,她的心理状态,也一定十分不正常,而这样的一个女人,却又正是我的母亲,所以我不愿意提起她。”
我想了一想:“这理由不够充分,你一定还有隐秘的理由在。”
白素立时道:“是,我和木兰花在讨论之中,木兰花握住了我的手,提起了我们的小人儿被人抱走的事,她对我分析了大小姐的心理,推测大小姐曾离开苗疆,回到文明社会,出于一种乖张的心理状态的主使,把小人儿抱走了!”
听得白素这样说法,我张大了口,一时之间,非但出不了声,而且出气多,入气少,几乎没有昏厥过去。
我算是一个想象力丰富无比的人了,可是也不得不承认木兰花的想象力比我更丰富。她竟然把两件事联到了一起,作出了这样的假设。
抱走了我们小女儿的,是我们小女儿的外婆!
难怪白素会说甚么“她一被人抱走,就带到了苗疆”难怪白素会一见女野人红绫,就当作是自己的女儿,原来木兰花的话,形成了她的先入之见。
木兰花既然有这样的推测,白素自然不能把她的话向我转述,因为一说出来,就会把我掩饰得好好的伤口扯开来——至于现在仍然非扯开不可,那自然和发现了红绫有关。如果红绫永远不出现,白素也永远不会将木兰花所说的话告诉我。
白素这样做很对,但是我仍然一个劲儿摇头,我摇头,是否定木兰花的假设。
白素也不理会我的态度如何,自顾自道:“当年变故发生,闹得天下皆知,江湖上有许多我们并不认识的人,都在暗中替我们出力,也有不少黑道中人,一样想把小人儿找出来——我们虽然没有公开悬赏,但是谁都知道,一旦把卫斯理的女儿找了出来,那所得的报酬,必然终生受用,比甚么都好!”我闷哼了一声,心中又是一阵扯痛,那一年之间上穷碧落下黄泉地搜寻,照说,就算是一只蚂蚁,也找出来了,可就是连影子都没有,这才真正神秘莫测!
白素又道:“在见大满老九之前,木兰花的一个亲戚,无意之中,说起当年的一件遭遇来,当时木兰花听了就算,但等到听到了大满老九和铁头娘子的事情之后,才觉得两件事可以凑在一起。”
我也不禁紧张起来:“那亲戚遇到的是甚么事?”
白素吸了一口气:“那人是云家五兄弟中的老大,当年旋风神偷的传人。”
我也吸了一口气,云家五兄弟的名头,我自然听到过,他们如今坐世界顶尖尖端工业的第一把交椅,其中的老四,云四风,娶了木兰花的妹妹,所以,云家和木兰花的关系密切无比,在错手、真相这两个故事中出现过的那艘“兄弟姊妹号”就属于他们所有。
白素望着我,我向她点了点头,示意她可以继续说下去,她道:“当年的事,十分怪异,云一风有事在重庆,在凭窗远眺之际,忽然看到有人影一掠而过,是一个夜行人,手中还提着一个包袱,看来是方从甚么地方得了手回来的一个飞贼,云一风本是飞贼世家,乃父是号称天下第一的旋风神偷,家学渊源,身手自然不凡,一见这等情形,一时技痒,便立时穿窗而出,跟了上去。”
云一风才跟上去时,以为那只不过是小毛贼,可是一开始跟,他立刻就知道,对方的身手高绝,只在他之上,不在他之下。
这令得云一风又是吃惊,又是刺激。天下飞贼,从南到北,是甚么家数,云一风无不了然于胸,却不知道还有这样的高手在,他仓猝出来,纯粹是为了一时之趣,也没有换夜行去,仗着艺高人胆大,也没有甚么恶意,以为可以和对方结交一下。可是一发现了对方的身手如此之高,他就想到自己可能会糟。
可是已经跟了上去,若是就此打退堂鼓,那也未免太对不起自己了。
所以他小心翼翼,不敢怠慢,仍是跟着,也不知对方是否已经发觉。
跟了一程,前面那人上了山,云一风心中又暗暗吃惊,因为他知道,在那一带的山上,全是达官贵人的居住之所,看来前面那个飞贼的胃口不小。
及至跟到了一幢洋房之外,那飞贼身形如飞,就翻过了围墙,墙上装着老高的铁丝网,看来屋主人的防范功夫也做得很足。
云一风也跟着越过了墙,却见前面那人,把手中的包袱,放在屋子的墙脚下,人已飕飕地上了墙,那一手“壁虎游墙功”看得云一风目瞪口呆,绝想不到世上还有甚么人有此绝技。
云一风这时,对那个飞贼,已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眼看对方在窗前略停了一停,就弄开了窗子,闪身进去。他且不跟进去,在墙脚下等看,好奇心起,伸手去摸了一下那个包袱。
要能有“神偷”的称号,就要有隔着多厚的包袱,都一下子摸得出里面是甚么的本领,云一风伸手一摸,就打了一个楞,他摸出来的结果,是那包袱之中的物事,是一个头!一个动物的头!
云一风心头乱跳,就在这时,只听得楼上,吆喝声、-声,一起传出来,紧接着,那飞贼穿窗而出,手中又提着一个圆形的布包,一落地,看到了云一风,呆了一呆,也真够镇定,伸手道:“给我!”
一开口,竟是一个女子的声音,云一风把包袱递了给她。
白素苦笑:“不单是出走,她一定是不想活了!”
我向白素指了一指,意思十分容易明白,况且陈大小姐后来还和灵喉在一起,又收了一个身形如猴的裸裸人为徒,可知她就算不想活了,也没有实时就死。白素低下头去:“木兰花作了两个分析。”
我忙道:“这个奇女子怎么说?”
白素道:“一个可能是她寻死之前,想起了腹中的胎儿,觉得不应祸延无辜,所以才没有死。另一个可能是,她在觅死的过程中,也为两个外星人所打救——当时两个外星人的飞行路线,是投向她住的山洞。而且,爹一自山洞出来,就再去到宇宙飞船之旁,可是,那时,飞船已经离开了!”
我骇然:“带着陈大小姐离开!”
白素双眉紧锁,我为了使气氛轻松一些,拍着她:“真不简单,原来你未出娘胎,就已经遨游太空!”
白素握住了我的手:“别说这种佻皮话——接下来发生的事十分难推测,已知的是,我一出世,就落在爹的手上,是我妈送回去的,我认为他们两人自那天起,就没有再见过面!”
我也皱眉:“她难道一直在飞船上?”
白素缓缓摇头:“最合理的推测,是外星人把她带到了人类足迹无法到达之处——灵猴聚居的大峭壁之上,她在那里,成了灵猴的主人。”
我想了一想,她的这个假设可以接受。
于是,就有了下一假的设想:白老大在爱妻不见之后,自然伤心欲绝,可是他也知道,事情其实很容易解释,所以他一直在苗疆等,自然也一定有大规模的搜寻。
这段时间,几乎有半年之久,白老大自然痛苦莫名,度日如年,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而他和陈大小姐的感情深厚,一想到她虽然有绝顶武功,却身怀六甲,不知流落何方,又有着这样的误会,一定也是伤心欲绝,那更令他心如刀割,空有一身本领,也无法消减心头的痛楚!
在一开始时,白老大必然还希望大小姐会现身,听他的解释,可是等待的结果,却是大小姐送回了才生下的女婴,自己仍不现身,竟然达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白老大!可想而知,白老大在悲伤之余,也不免会犯了性子——他一样也是个心高气傲之人,也不免责怪大小姐太不肯转圜,不留余地,所以才绝了希望,带着一双儿女,怀着极大的哀痛,离开了苗疆,在离开的途中,他又出手救了殷大德!
一幅巨大的拼图,到现在,已经接近完工了!
上次,白老大酒后吐真言,说了“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之后,现出欢畅甜蜜之极的神情,自然是忆想他和陈大小姐,双双进入苗疆之后,那两年多的快乐时光,那是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好日子,风光之旖旎、甜蜜,可想而知。他仍在与世隔绝、风景秀丽的苗疆,和苗人在一起,男欢女爱之余,又出手管苗疆的一些事,赢得了“阳光土司”的美名,真可以说快意人生。
可是,突然之间,变故陡生,而且,变故之生,来得如此莫名其妙,就像是好好地走着路,就忽然一脚踏空,踏进了一个万丈深渊,就此再也不能翻身!
此所以白老大忆想到后来,笑容忽然僵凝,变得愁苦无比,双目流泪!而当年的遭遇既然如此惨痛,那自然令得他再也不愿提起——情形一如我们的女儿,叫人抱走之后,我们出于巨大的伤痛,绝不想提起!
白老大可能未曾把陈大小姐和那两个外星人联想在一起——事实上,陈大小姐是遇到了外星人,才能到灵猴聚居处,也只是我们的猜想。也或许,他也想到了的。而他对那一段生活绝口不提,我们自然也无法知道他的真正想法如何。
屏住了气息好一会,我才道:“图,拼得差不多了!”
白素缓缓点了点头。我道:“可是,我仍然不明白,为甚么木兰花把这些数据告诉你之后,你不立刻转告我。”
白素幽幽叹了一声:“你不明白一个做女儿的心情,我知道了大小姐她是在满怀怨恨之下,和爹分开的,过了半年之久,只把我送回去,自己仍然坚持不肯和爹见面,可知她心中的恨意之深!”
我扬眉道:“那又怎样?”
白素一字一顿:“一个怀恨如此之深的女性,可以做出任何可怕的破坏行为,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人物,在经过了那么长久日子的怀恨之后,她的心理状态,也一定十分不正常,而这样的一个女人,却又正是我的母亲,所以我不愿意提起她。”
我想了一想:“这理由不够充分,你一定还有隐秘的理由在。”
白素立时道:“是,我和木兰花在讨论之中,木兰花握住了我的手,提起了我们的小人儿被人抱走的事,她对我分析了大小姐的心理,推测大小姐曾离开苗疆,回到文明社会,出于一种乖张的心理状态的主使,把小人儿抱走了!”
听得白素这样说法,我张大了口,一时之间,非但出不了声,而且出气多,入气少,几乎没有昏厥过去。
我算是一个想象力丰富无比的人了,可是也不得不承认木兰花的想象力比我更丰富。她竟然把两件事联到了一起,作出了这样的假设。
抱走了我们小女儿的,是我们小女儿的外婆!
难怪白素会说甚么“她一被人抱走,就带到了苗疆”难怪白素会一见女野人红绫,就当作是自己的女儿,原来木兰花的话,形成了她的先入之见。
木兰花既然有这样的推测,白素自然不能把她的话向我转述,因为一说出来,就会把我掩饰得好好的伤口扯开来——至于现在仍然非扯开不可,那自然和发现了红绫有关。如果红绫永远不出现,白素也永远不会将木兰花所说的话告诉我。
白素这样做很对,但是我仍然一个劲儿摇头,我摇头,是否定木兰花的假设。
白素也不理会我的态度如何,自顾自道:“当年变故发生,闹得天下皆知,江湖上有许多我们并不认识的人,都在暗中替我们出力,也有不少黑道中人,一样想把小人儿找出来——我们虽然没有公开悬赏,但是谁都知道,一旦把卫斯理的女儿找了出来,那所得的报酬,必然终生受用,比甚么都好!”我闷哼了一声,心中又是一阵扯痛,那一年之间上穷碧落下黄泉地搜寻,照说,就算是一只蚂蚁,也找出来了,可就是连影子都没有,这才真正神秘莫测!
白素又道:“在见大满老九之前,木兰花的一个亲戚,无意之中,说起当年的一件遭遇来,当时木兰花听了就算,但等到听到了大满老九和铁头娘子的事情之后,才觉得两件事可以凑在一起。”
我也不禁紧张起来:“那亲戚遇到的是甚么事?”
白素吸了一口气:“那人是云家五兄弟中的老大,当年旋风神偷的传人。”
我也吸了一口气,云家五兄弟的名头,我自然听到过,他们如今坐世界顶尖尖端工业的第一把交椅,其中的老四,云四风,娶了木兰花的妹妹,所以,云家和木兰花的关系密切无比,在错手、真相这两个故事中出现过的那艘“兄弟姊妹号”就属于他们所有。
白素望着我,我向她点了点头,示意她可以继续说下去,她道:“当年的事,十分怪异,云一风有事在重庆,在凭窗远眺之际,忽然看到有人影一掠而过,是一个夜行人,手中还提着一个包袱,看来是方从甚么地方得了手回来的一个飞贼,云一风本是飞贼世家,乃父是号称天下第一的旋风神偷,家学渊源,身手自然不凡,一见这等情形,一时技痒,便立时穿窗而出,跟了上去。”
云一风才跟上去时,以为那只不过是小毛贼,可是一开始跟,他立刻就知道,对方的身手高绝,只在他之上,不在他之下。
这令得云一风又是吃惊,又是刺激。天下飞贼,从南到北,是甚么家数,云一风无不了然于胸,却不知道还有这样的高手在,他仓猝出来,纯粹是为了一时之趣,也没有换夜行去,仗着艺高人胆大,也没有甚么恶意,以为可以和对方结交一下。可是一发现了对方的身手如此之高,他就想到自己可能会糟。
可是已经跟了上去,若是就此打退堂鼓,那也未免太对不起自己了。
所以他小心翼翼,不敢怠慢,仍是跟着,也不知对方是否已经发觉。
跟了一程,前面那人上了山,云一风心中又暗暗吃惊,因为他知道,在那一带的山上,全是达官贵人的居住之所,看来前面那个飞贼的胃口不小。
及至跟到了一幢洋房之外,那飞贼身形如飞,就翻过了围墙,墙上装着老高的铁丝网,看来屋主人的防范功夫也做得很足。
云一风也跟着越过了墙,却见前面那人,把手中的包袱,放在屋子的墙脚下,人已飕飕地上了墙,那一手“壁虎游墙功”看得云一风目瞪口呆,绝想不到世上还有甚么人有此绝技。
云一风这时,对那个飞贼,已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眼看对方在窗前略停了一停,就弄开了窗子,闪身进去。他且不跟进去,在墙脚下等看,好奇心起,伸手去摸了一下那个包袱。
要能有“神偷”的称号,就要有隔着多厚的包袱,都一下子摸得出里面是甚么的本领,云一风伸手一摸,就打了一个楞,他摸出来的结果,是那包袱之中的物事,是一个头!一个动物的头!
云一风心头乱跳,就在这时,只听得楼上,吆喝声、-声,一起传出来,紧接着,那飞贼穿窗而出,手中又提着一个圆形的布包,一落地,看到了云一风,呆了一呆,也真够镇定,伸手道:“给我!”
一开口,竟是一个女子的声音,云一风把包袱递了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