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杰森·伯恩胡狼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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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恩从地板上爬到支离破碎的门前,悄无声息地摸过门口,随即站起身奔进起居室。房间另一头有两扇落地窗,通向门外的一个院子;他记得先前跟警卫在一起的时候,曾看到房子南边的草坪上摆着白色的锻铁桌椅。他拧开把手悄悄溜出去,从腰间抽出自动手枪,关上右边的落地窗,然后蹲下身朝草坪边缘的灌木丛走去。他必须快速行动。这不仅是因为有第三条人命危在旦夕,第三个不相干的人可能毫无必要地死去,而且是因为那个杀手也许就是他了解新梅杜莎罪行的捷径;这些罪行就是他引诱“胡狼”的钓饵!得转移杀手的注意力,把他引向一个地方,踏入陷阱信号火炬——他来马纳萨斯时带的装备之一。那两根应急“蜡烛”装在他裤子左边的后袋里,各长十五厘米,发出的光亮几公里之外都能看见;如果把两根信号火炬一起点燃,再分开摆放,它们就会像两盏探照灯一样把斯韦恩将军的庄园照得通明。一根扔到南面的车道,另一根扔到狗舍旁边,也许还能把被麻翻的狗弄醒,把它们搞糊涂,激怒它们——动手吧!赶快!
伯恩爬过草坪,眼睛扫视着四周,心想那个潜行的杀手不知藏在哪里,卡克特斯招来帮忙的无辜兄弟不知怎样才能躲开他的追杀。一个是精于此道的老手,另一个则完全没有经验,伯恩决不能让后者白白送命。
有动静了!他给发现了!他的两旁响起嗖嗖两声轻响,那是从装了消声器的手枪里射出的子弹。他爬到平整的u形车道南侧的那一条路上,急步穿过路面,冲进了树丛。他从口袋里拽出一根信号火炬,放下枪,啪地捻亮打火机点燃了引线,然后把哧哧作响的信号火炬朝右边掷去。它掉在了路上;再过几秒钟,它就会喷出炫目的火焰。他在松树下转向左边,朝庄园的后方跑去,一手拿着打火机和第二根信号火炬,另一只手握着自动手枪。他现在处于和狗舍并排的位置上;路上的信号火炬猛地燃烧起来,喷吐出蓝白色的火焰。他点着第二根信号火炬往外一扔,只见它翻翻滚滚地划着弧线飞出三四十米开外,落在了狗舍的前面。他等待着。
第二根信号火炬也猛地喷出了火焰,两团刺眼的白光诡异地照亮了庄园南边的房子和庭院。三条狗呜呜咽咽地叫起来,然后又有气无力地试着嗥了几声;很快它们迷惑而愤怒的吠叫就会给听见。有个影子。靠在白房子西侧的那堵墙上——影子动了起来,正好被靠近狗舍和房子的那根信号火炬发出的光芒照个正着。那影子猛地冲进灌木丛的隐蔽处蹲伏下来,虽然一动不动,却在树丛的剪影之中凸显了出来。那到底是杀手,还是杀手追逐的目标——卡克特斯招来的最后一个“兄弟”?只有一个办法才能搞清楚。如果是前者,而那家伙的枪法又不错,那么这一招就算不上什么最佳策略;不过,它仍旧是最快的办法。
伯恩从低矮的灌木丛中跃起身,整个人全暴露在外面。他大声嚷嚷着,作势要往右边冲;可在最后的一刻,他却使劲把脚跺进松软的泥土里,猛地一拧身朝左奔去。“往小木屋跑!”他大吼。他的行动得到了回应。又是噗噗两声,空中飞来两颗子弹,把伯恩右边的地面打得泥土直溅。杀手挺厉害;也许还算不上顶级高手,不过已经够好的了。点三五七口径的左轮能装六发子弹;杀手已经打了五发,可他来不及往打空的转轮里填子弹。再想个法子——快点!
突然间冒出了另一个人影;一个男人跑到了路上,朝弗拉纳根那间小木屋的后方狂奔。他暴露在外面——他很可能被打死!
“这边,混蛋!”伯恩高喊着跳起身,用自动手枪朝房子边上的灌木丛胡乱射击。随即他又得到了一次回应,这正是他所希望的。噗地一声,一颗子弹破空而来,然后就没动静了。杀手没有重新装填!也许他已经没子弹了——无论如何,他要杀的主要目标现在占据着优势。伯恩快步奔出灌木丛,穿过草坪从两枚信号火炬发出的强光之间跑了过去;那群狗渐渐苏醒过来,嗥叫声和要发出攻击的低沉吼声越来越响。从灌木丛中跑出来的杀手逃到了路上,在阴影之中向着前门狂奔。这混蛋跑不掉了,伯恩心里有数。大门是锁着的,这个梅杜莎已成瓮中之鳖。伯恩大吼:“你跑不出去的,蛇发女!省省吧你——”
噗地一声,又是一记轻响。那家伙一边跑一边又装上了子弹!伯恩举枪开火,杀手一跤摔倒在路上。就在他倒下的同时,夜空中片刻的沉寂又被一台急速旋转的大马力引擎的轰鸣声撕裂了,一辆车沿着庄园外的道路疾驶而来,闪烁的红蓝两色灯光标志着那是辆警车。警察!警报器肯定是和马萨诸塞州的警察局总部连在一起的,这一点伯恩根本就没想到;他本以为与梅杜莎有关的地方决不可能采取这种手段。这不合逻辑;安全措施都是在内部;蛇发女不可能允许外部力量介入。其他人进来之后会发现许多情况,有许多情况需要保守秘密——这儿可是座坟场!
杀手在路上痛苦地蠕动着,一下又一下翻身朝路边的松树林滚去。他手里紧紧攥着个什么东西。伯恩朝他走去,这时大门外的巡逻车里下来了两个警察。他抬起脚往那人身上猛踢,迫使杀手松开紧攥着的不知什么东西,然后弯下腰把它捡了起来。那是本皮子封面的书,是整套书里的一册,就像狄更斯或萨克雷著作中的一卷。书上印着凸起的金色字母,看来主要是为了展示,而不是让人阅读。简直是荒唐!随后他翻开了书页,才意识到这根本就不荒唐。书里头什么也没印,空白纸上全是潦草的手写记录。这是一本日记,是本账册!
不能让警察进来!这会儿尤其不行。他和康克林窥探到了梅杜莎的秘密,这事他既不能让梅杜莎看破,也不能让警察发现。他手里拿着的皮面书绝对不能暴露在官方面前!“胡狼”是最要紧的。他必须把他们支走!
“先生,我们接到了报警。”一位干练的中年巡警拖长了声音,边说边朝格栅铁门走来,身旁跟着个比较年轻的搭档“总部说报警的那人紧张得要命。我们是来响应的,不过我跟调度说了,这地方以前也搞过不少挺疯狂的聚会呢。我没批评的意思啊,先生。咱们大家谁都想偶尔快活一把,对不对?”
“一点儿... -->>
伯恩从地板上爬到支离破碎的门前,悄无声息地摸过门口,随即站起身奔进起居室。房间另一头有两扇落地窗,通向门外的一个院子;他记得先前跟警卫在一起的时候,曾看到房子南边的草坪上摆着白色的锻铁桌椅。他拧开把手悄悄溜出去,从腰间抽出自动手枪,关上右边的落地窗,然后蹲下身朝草坪边缘的灌木丛走去。他必须快速行动。这不仅是因为有第三条人命危在旦夕,第三个不相干的人可能毫无必要地死去,而且是因为那个杀手也许就是他了解新梅杜莎罪行的捷径;这些罪行就是他引诱“胡狼”的钓饵!得转移杀手的注意力,把他引向一个地方,踏入陷阱信号火炬——他来马纳萨斯时带的装备之一。那两根应急“蜡烛”装在他裤子左边的后袋里,各长十五厘米,发出的光亮几公里之外都能看见;如果把两根信号火炬一起点燃,再分开摆放,它们就会像两盏探照灯一样把斯韦恩将军的庄园照得通明。一根扔到南面的车道,另一根扔到狗舍旁边,也许还能把被麻翻的狗弄醒,把它们搞糊涂,激怒它们——动手吧!赶快!
伯恩爬过草坪,眼睛扫视着四周,心想那个潜行的杀手不知藏在哪里,卡克特斯招来帮忙的无辜兄弟不知怎样才能躲开他的追杀。一个是精于此道的老手,另一个则完全没有经验,伯恩决不能让后者白白送命。
有动静了!他给发现了!他的两旁响起嗖嗖两声轻响,那是从装了消声器的手枪里射出的子弹。他爬到平整的u形车道南侧的那一条路上,急步穿过路面,冲进了树丛。他从口袋里拽出一根信号火炬,放下枪,啪地捻亮打火机点燃了引线,然后把哧哧作响的信号火炬朝右边掷去。它掉在了路上;再过几秒钟,它就会喷出炫目的火焰。他在松树下转向左边,朝庄园的后方跑去,一手拿着打火机和第二根信号火炬,另一只手握着自动手枪。他现在处于和狗舍并排的位置上;路上的信号火炬猛地燃烧起来,喷吐出蓝白色的火焰。他点着第二根信号火炬往外一扔,只见它翻翻滚滚地划着弧线飞出三四十米开外,落在了狗舍的前面。他等待着。
第二根信号火炬也猛地喷出了火焰,两团刺眼的白光诡异地照亮了庄园南边的房子和庭院。三条狗呜呜咽咽地叫起来,然后又有气无力地试着嗥了几声;很快它们迷惑而愤怒的吠叫就会给听见。有个影子。靠在白房子西侧的那堵墙上——影子动了起来,正好被靠近狗舍和房子的那根信号火炬发出的光芒照个正着。那影子猛地冲进灌木丛的隐蔽处蹲伏下来,虽然一动不动,却在树丛的剪影之中凸显了出来。那到底是杀手,还是杀手追逐的目标——卡克特斯招来的最后一个“兄弟”?只有一个办法才能搞清楚。如果是前者,而那家伙的枪法又不错,那么这一招就算不上什么最佳策略;不过,它仍旧是最快的办法。
伯恩从低矮的灌木丛中跃起身,整个人全暴露在外面。他大声嚷嚷着,作势要往右边冲;可在最后的一刻,他却使劲把脚跺进松软的泥土里,猛地一拧身朝左奔去。“往小木屋跑!”他大吼。他的行动得到了回应。又是噗噗两声,空中飞来两颗子弹,把伯恩右边的地面打得泥土直溅。杀手挺厉害;也许还算不上顶级高手,不过已经够好的了。点三五七口径的左轮能装六发子弹;杀手已经打了五发,可他来不及往打空的转轮里填子弹。再想个法子——快点!
突然间冒出了另一个人影;一个男人跑到了路上,朝弗拉纳根那间小木屋的后方狂奔。他暴露在外面——他很可能被打死!
“这边,混蛋!”伯恩高喊着跳起身,用自动手枪朝房子边上的灌木丛胡乱射击。随即他又得到了一次回应,这正是他所希望的。噗地一声,一颗子弹破空而来,然后就没动静了。杀手没有重新装填!也许他已经没子弹了——无论如何,他要杀的主要目标现在占据着优势。伯恩快步奔出灌木丛,穿过草坪从两枚信号火炬发出的强光之间跑了过去;那群狗渐渐苏醒过来,嗥叫声和要发出攻击的低沉吼声越来越响。从灌木丛中跑出来的杀手逃到了路上,在阴影之中向着前门狂奔。这混蛋跑不掉了,伯恩心里有数。大门是锁着的,这个梅杜莎已成瓮中之鳖。伯恩大吼:“你跑不出去的,蛇发女!省省吧你——”
噗地一声,又是一记轻响。那家伙一边跑一边又装上了子弹!伯恩举枪开火,杀手一跤摔倒在路上。就在他倒下的同时,夜空中片刻的沉寂又被一台急速旋转的大马力引擎的轰鸣声撕裂了,一辆车沿着庄园外的道路疾驶而来,闪烁的红蓝两色灯光标志着那是辆警车。警察!警报器肯定是和马萨诸塞州的警察局总部连在一起的,这一点伯恩根本就没想到;他本以为与梅杜莎有关的地方决不可能采取这种手段。这不合逻辑;安全措施都是在内部;蛇发女不可能允许外部力量介入。其他人进来之后会发现许多情况,有许多情况需要保守秘密——这儿可是座坟场!
杀手在路上痛苦地蠕动着,一下又一下翻身朝路边的松树林滚去。他手里紧紧攥着个什么东西。伯恩朝他走去,这时大门外的巡逻车里下来了两个警察。他抬起脚往那人身上猛踢,迫使杀手松开紧攥着的不知什么东西,然后弯下腰把它捡了起来。那是本皮子封面的书,是整套书里的一册,就像狄更斯或萨克雷著作中的一卷。书上印着凸起的金色字母,看来主要是为了展示,而不是让人阅读。简直是荒唐!随后他翻开了书页,才意识到这根本就不荒唐。书里头什么也没印,空白纸上全是潦草的手写记录。这是一本日记,是本账册!
不能让警察进来!这会儿尤其不行。他和康克林窥探到了梅杜莎的秘密,这事他既不能让梅杜莎看破,也不能让警察发现。他手里拿着的皮面书绝对不能暴露在官方面前!“胡狼”是最要紧的。他必须把他们支走!
“先生,我们接到了报警。”一位干练的中年巡警拖长了声音,边说边朝格栅铁门走来,身旁跟着个比较年轻的搭档“总部说报警的那人紧张得要命。我们是来响应的,不过我跟调度说了,这地方以前也搞过不少挺疯狂的聚会呢。我没批评的意思啊,先生。咱们大家谁都想偶尔快活一把,对不对?”
“一点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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