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中文网 www.92zw.net,葬礼之后的葬礼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bsp; 好多年前的有一天,我站在马路上听到后面的磁带店在放张学友的歌,很感动,好像有只手在摸我的心。于是,我走进去买下了那盘磁带,9。8元。我决定学会那首歌。那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咬牙买了个随身听,崭新的,牌子是索尼,454元,那是我上班以来给自己买的最贵的东西,我很爱惜它。回家后就听了张学友。那时候我大概28岁。年纪不小了,但是我没什么朋友,爱好也很单一,爱好和友谊都是需要钱支撑的,我没有钱,所以只能这样。我没什么很高的要求,孤单就孤单,像这样,在家听首喜欢的歌,我也很开心。
我喜欢张学友,他看上去诚实善良,还开朗。
可是,那个周末高洁回家来,她上大学一年级,看见了我的随声听,她说要学英语,也想买一个。她学英语重要,我少听些音乐也没关系。我把随时听给她了,心里有点舍不得。她上学去后,我把张学友的磁带拿出来又看了看就放回去了,我终究没学会那只歌。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高洁结婚后,也没把随身听还给我,有一次我无意中提起,她说坏了,后来就扔掉了。我不高兴。
今天我打电话给兰,想叫她出来唱一次卡拉ok,今天是我生日,但是她没接电话。我打了很多次她都没接。我放弃了。
7月份,我说话得罪了她。她一直不理我。她永远不会理我了。痛心。
想念她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一样闪亮的眼睛。
我很想跟她一起唱一次卡拉ok,我想对她说,我请客。
今天听到同事们在谈减肥不吃饭的事。我忽然想到了几年前的一件事。我曾经有两天只吃了一顿饭。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26岁,每个月计划着花钱。发工资的前两天,我得知以前的警校老师得了肝癌,我的哥们发起要捐款,我也捐了200元,大家都捐这个数,我也不能例外。200元其实也不多,但我比任何人都穷。因为这个额外的花费,我到发工资的前一天,口袋只剩下了15块钱,我都给了高洁,我不想饿着她,她才16岁,在长身体。送高洁上公共汽车后,我走着去上班,没吃早饭,那天很忙,中午过了才回单位,食堂已经打烊了,我的免费午饭泡了汤。我准备等明天中午再吃。
那天晚上我很饿,我打了个电话给莫兰,期待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她经常问我这句,每次我说没有,她总有好吃的等着我,可惜,她那天没问,她的声音听上去匆匆忙忙,她说要去看话剧,所以我最后什么也没说。那年她21岁,男朋友多,活动也多。我只是个背景。我真想念她给我做过的牛肉煎包。
我饿了一晚上,满心盼望第二天的午饭,结果前一天的任务没完成,我回来晚了又没吃上。我看见同事在买隔壁小店的肉包子吃,馋得很,但是我不喜欢向人借钱,我躲开了。我那天最怕的就是工资不发,这样我就又得饿一天,而且到了第二天,高洁也得挨饿,想到我这个上了班的哥哥还让她挨饿,我就觉得脸上好像挨了耳光。
还好,到了傍晚,我终于领到了钱,我一拿到钱就去隔壁小店买了5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路狂吃差点噎死。这是我两天来吃的唯一一顿饭,也是最狼狈的一次。
想到这件事,我有点难过,还好,马上就有事情干了。我没有多想。
这件事我绝不会对别人说。
我跟莫兰昨天终于有了第一次。我发现一个秘密。不是莫兰的美丽和性感,这些我早就知道。而是,我发现她爱我。
我没洗澡,她却吻遍了我的全身。
我很脏,她没嫌我。
我虽然穷,但身体好,莫兰应该明白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叫我未成年儿女,也不知道这样没有顾忌的爱会维持多久。如果我们以后结婚,我决定每天一回家就洗澡,我要给她好感觉。尽量把她的爱延长。
莫兰不连贯地翻着这本日记,终于再也看不下去了,他的文笔不好,很多语句都只是随性而发,但却是那么真实,很多往事都好像历历在目,看着他用圆珠笔认认真真写下的字字句句,她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了。她也知道他过去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没想到他还会有三餐不济的时候,两天只吃上一顿饭,笨哪,看见同事吃肉包子就不会开口借几块钱吗?难道自尊心比饥饿还重要吗?至于32岁了还没唱过卡拉ok,她简直无法想象,的确是没办法跟别人说,说出去谁会相信?
她现在后悔他30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没有给他打电话,想到他深更半夜一个人看着枪发呆,在考虑生还是死的问题,她就心如刀绞,他说的没错,那时候她的确是把他的生日忘了,她没想到他那时候会那么孤单,也没想到他会那么爱她;她后悔刚离婚的那段岁月曾经把一切罪责都压在他身上,她也的确折磨过他,虽然时间很短,但她无法否认,自己是曾经叫他大雨天里空跑,她没想到这会害他那么伤心,她也后悔自己没有接他的电话跟他去唱卡拉ok,没有在他最饥饿的时候问一问,你吃过饭了吗
她决定把日记中的部分章节复印下来,有时间拿给高洁看,尤其是他们挨饿和随声听的那段,真应该好好让她看看,她哥哥是怎么对他的,如果她还是人的话,她就应该为今天中午对高竞说的话真诚地道歉。
想到这里,她快速起身把日记本塞进了包里,她得快去快回,不能让高竞发现,他肯定不希望她看到日记,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日记中袒露的大量难堪往事和隐秘的心情他一定不希望任何人知道。
晚上8点左右,莫兰帶着三个饭盒来到高竞家。她进门的时候,他差不多已经到家快半小时了,房间已经整理完毕,现在他的小屋显得干净整洁而温馨,莫兰看见他的床头柜上端端正正摆着一个相架,里面放着他们两人的亲密照片。
他兴高采烈地接过她帶来的饭盒一一打开,三个饭盒里分别是炒青菜、4个红烧鸡腿和5个胖乎乎、热腾腾还滴着油的牛肉煎包。
“呀,有牛肉煎包啊!”高竞的脸顿时兴奋起来,变得亮堂堂的。
“庆祝你乔迁之喜嘛,我今天下午刚做的,,”她淡淡地说,一边把五个煎包分别摆开“你今天晚上就吃两个吧,另外两个明天当早饭,好吗?”
“好,好,好。”他笑容可掬,看上去心情不错,接着,他扯了扯她的衣服“你好像有点不开心,怎么啦?”
她还在为日记的事难过,她本来只想复印几张,结果最后忍不住却把整本日记都复印下来了。印完之后,她又急匆匆回到他家,把日记本按照原样藏好,她心里有些担心,不知道当他发现自己窥探了他的内心隐秘后会有什么反应,她也知道这样做不是很好,但是,她实在太想了解他从来没告诉她的那些生活片断和想法了。所以,高竞,你就原谅我吧,她在做牛肉煎包的时候心里说。
刚刚来他家的路上,她又无意中想起一段他写的两人过夜后的感受。他这样写道:
“昨天,我哀求讨好了半天,她终于同意我再次进她的房间,跟她一起睡。
我真喜欢她的床,比我那张软。
她的皮肤滑溜溜的,身体像蛇一样绕来绕去,但是蛇是冷的,她是热的。我觉得她把我煮了,我的骨头全都酥了,不知道明天还能去上班吗?小妖精。还骂我,不过我觉得她那时候骂我,挺刺激的。
跟她在一起,最美好的事不是爱来爱去,当然,我喜欢那样,但最美好的不一定最刺激,它是很温暖宁静的东西。
最美好的事是早上醒过来一睁开眼就看见她在我身边,我觉得我再也不是一个人了。知道早饭有人陪我一起吃,很幸福。
今天我路过一家饰品店的时候,进去买了个条银项链准备送给小羊,坠子上面的小花我觉得很漂亮。她在家看她的首饰盒,里面有宝石、钻石、黄金。她拿了条手指粗的黄金项链放在嘴里咬咬,说准备去当铺换两个钱花花,我担心她缺钱用,就把钱包给她,让她自己拿,她却笑了,原来,她只是想尝尝当东西的味道,她说从来没当过东西。我没敢把戒指拿给她。跟她的首饰比,我的项链太破了。”
“喂,喂,你想什么呢?”高竞碰碰她的肩,担忧地看着她。
“没什么。”莫兰摇摇头,
“是不是还在为我中午提到冷杉生气?”他盯着她的脸看,笑着说“我是随便说的,我又不喜欢她。再说,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是你故意惹我的。”
她对他中午提到冷杉是有些不舒服,但她也知道那是他一时冲动乱说的,他只要心情不好,经常会这样口不择言,所以她打算暂时把这事搁在一边,反正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有的是机会教育他。
“谁为这种事生气?好吧,既然你注意到我不高兴,我也就实话实说了。哼!高竞,我觉得你太小气了,跟我好了这么久,连个首饰也没给我买过。太没诚意,太让我失望了。”莫兰故意板着脸说。
他很意外地看着她。
“我说的难道不对吗,你对我一点都不好。亏我还给你做煎包呢!”她冷冷地说。
“谁说我没给你买过?我就是怕你不喜欢。”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从里面摸出一个小首饰盒来,递给她“不是白金,是银的,不值钱,才500多块钱。”
莫兰欣喜地打开这个红色的小盒子,里面果然有根银项链,正如他日记中所写,坠子上的一朵小花雕得非常精致漂亮,她一看就喜欢。
“真漂亮!”她笑逐颜开地对他说“愣着干吗,快给我戴上。”
“你真的喜欢?”他半信半疑。
“我觉得这朵小花很别致,贵的东西不一定别致。”她说着便催促道“快过来呀。”
他走到她身后,笨手笨脚地替她戴项链,扣了好半天才扣上。
“我的眼光不错吧。”他笑嘻嘻地说。
“嗯,不错。你好像今天很开心啊,是不是下午见了沈是强很有收获?”看见他笑,她心里微微有些难过,于是她转换了话题,
看她好像已经消了气,他便放心了。
“我不是告诉你,我有了一个新想法吗,所以我从沈是强那里出来后,就去了一趟白至中的葬礼现场。”他一边把买了的熟菜放到桌上,一边说。
“你去过现场了,想到什么了?”莫兰的兴趣马上上来了,日记阴影暂时离开了她的脑际。
“我们边吃边说,我买了你爱吃的醉鸡、辣白菜,还有冷面。我吃牛肉煎包,你吃冷面,怎么样?”他露出一副馋相笑着说。
不一会儿,两人就铺好了餐桌。
“你说吧。”一坐下,莫兰就急不可待地催促道。
“你不是说,白至中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曾经朝大门那边望吗?”
“是啊。我都不知道他在看什么,大门口一个人也没有。”莫兰美滋滋地吃起冷面来,她最喜欢吃加了很多花生酱的上海冷面了。
“我知道他在看什么了,他跟你的位置不同,他是站着,你是坐着,所以你们看到的东西也不同。”
莫兰心中一亮:“他站得比我高。”
“对,所谓站得高,看得远,所以他看得比你远,他看到的东西,你未必看得到。”高竞的眼睛炯炯有神。
“那你站在他的位置看到了什么?”莫兰问道。
“我看到了一个公共厕所。”他深沉地说。莫兰想,看来工作忙真有好处,它不仅能帮你转移注意力,还能增强你的自信。看他提到“公共厕所”四个字的时候有多自信。她真喜欢他这干练聪明的模样。
“其实那时候我也曾经站在他的位置看过,但是我没注意到公共厕所,只注意那里有几棵树。”莫兰大致已经明白他要说什么了。
“其实就是那几棵树挡住了公共厕所。就像我今天中午一样,我只看见了公共厕所没看见树,说明公共厕所的字样比较明显。但是我今天去看过葬礼现场了,那边的厕所是隐藏在一片树林里的,从白至中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一个角。”高竞拿醉鸡和冷面在盘子里作示范“你看,这就好比一个厕所。”他把醉鸡放在盘子的一个角落。
莫兰嘟嘟嘴,心想你把醉鸡比作厕所,我都不想吃它了。
高竞全然不知她的想法,继续说下去,他把一团冷面放在醉鸡前面“这就好比是树林,白至中在这里。”他把一个牛肉煎包放在冷面的另一边。
“这个白至中可真胖。”莫兰打趣道,因为她今天做的牛肉煎包个头很大。
“你别打岔啊。”他正说到兴头,不喜欢被打断“白至中登高望远就看见了厕所的一角。他在作悼词前上过厕所。”
莫兰已经猜到他要说什么了,但她故意不说,等着他说下去,因为她喜欢看他意气风发,自信满满的样子。
“然后呢?”她眨着眼睛装傻道。
“我想,他看着厕所时突然就想到了那个梅花。”
“啊?是吗?这我可真没想到。”莫兰其实已经猜到了。
听到她没想到,他越发兴致勃勃。
“就是中午跟你排练那个现场强奸的事让我突然想起来的,我去那个厕所看了一下,灯光很暗,我认为白至中看见了皮帶扣反光印照出的东西,因为在厕所也要那个,嗯,脱裤子嘛。而且那里的光线也不好,他可能一开始没注意到,但是念悼词的时候,他忽然就想到了这点,”他笑着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已经吞了毒药,因为毒药就是凶手给他的。”
“哈,你是说,白至中在上厕所的时候跟凶手碰头,然后凶手把药给了他?是不是这样?”这一点莫兰的确没想到。
“是的。”他深沉地点了点头。
“那凶手又为什么要给白至中药呢?白至中为什么会乖乖拿了药含在嘴里?”莫兰继续提问道。
“因为凶手告诉白至中,你爸莫中医在他的饮料里下了巴豆。”
“你是说,凶手骗白至中那是一颗止泻药,对不对?”
“对,他不一定指明说你爸下了巴豆,但是他肯定说你爸下了药。白至中了解你爸,知道他会干这种事,所以就相信了。”高竞说。
“接着,仪式的时间差不多了,白至中没来得及吞下,就把药片放在嘴里,开始念悼词,准备一会儿肚子不舒服了再吃。结果,他在念悼词的过程中,肚子果然痛了起来,他吃了药,悼词正好念了一半,他忽然想到了厕所里看见的梅花,于是他恍然大悟,是吗,你是这么想的吗?”莫兰问道。
“对,我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我学着你的方法,归纳了凶手的特征,首先,他当天上过公共厕所,其次,他看见你爸下了药,第三,他穿的皮带可能有金属扣。所以,我现在的目标就明确多了,我只要找出符合这三个特征的人就知道谁是凶手了。我要去问施永安要当天葬礼的照片或录像,然后再去查一下,是谁告诉警方你爸下药的事。我相信你爸也不会当着一堆人的面下药吧,他肯定做得也比较隐蔽,这样的话,看到的人不会很多。也许,只有凶手一个人看到,也说不定。”
“哇,太好了,看来马上就要破案了。”莫兰兴奋地说。
“是啊,我也觉得胜利在望。哈哈。”高竞开心地大口咬起牛肉煎包来“忘了告诉你,齐海波门前那辆跟郑恒松一模一样的克隆车的车主找到了。”
“是谁啊?”莫兰马上问道。
“车牌是假的,车的型号一样,车主是齐海波。”
“她可真爱松哥啊。”莫兰唏嘘道。
高竞好像没听到她的叹息,自顾自说道:
“我还不没弄明白,为什么她会把车停在那里。我们检查过车了,除了齐海波的指纹外还有她老公的指纹。”
“会不会是她老公开过来的?齐海波正跟她老公在闹离婚呢。她死的当天,我跟她一起骑马来着,她先走的,说是要回家收拾东西,她说,如果她不去的话,施正云可能会把她的东西扔出去。我怀疑他们那天吵过架了。也许,买车的钱是她老公出的,所以没让她开走。海波姐故意搞个克隆车,她是不会甘心把车留在施正云手里的,所以,也许后来,他们谈过一次,海波姐答应了某些条件,施正云同意把车还给她。”莫兰分析道“所以我认为车是她老公施正云开回来的。”
“如果要说有谁能掌握她的车钥匙,她家里人或者情人的可能性最大了,但是她没有固定情人,她跟情人的关系好像都挺疏远的,所以她老公的可能性最大。但是他为什么要把车停在那个位置?”
“也许他不想见她,停车之后就一走了之。分手的时候,不想看到对方,常常会这么做。喂,齐海波,车开回来了,你自己来拿吧。”莫兰猜测道。
高竞想了想后,摇了摇头:“我觉得这可能性不大,这样的话,他就没办法把车钥匙交给齐海波了。所以他们要么见过面,要么就是齐海波自己把车停在这里的。”
“她为什么要把车停在便利店门口?”
“有三种可能,一是施正云把车停在这里,两人见了面,他把钥匙交给齐海波后离开,但齐海波并没有把车开回去,因为她准备外出。二,齐海波故意把车停在这里,是为了引起某人的注意,比如郑恒松,她可能希望郑恒松找她算账,这样就建立了某种关系,这个我也说不好,还有一种可能是,施正云把车停在这里后,直接去找了齐海波,也许就是去还车钥匙的,所以我怀疑,施正云如果不是凶手的话,他也一定看到了凶手。”
“哇,聪明的男朋友。”莫兰笑着夸奖道。
他脸上露出几分得意。
“你今天有什么收获?女朋友?”他津津有味地咬着牛肉煎包问道。
“我看了白丽莎的'dzxsw/' >dzxsw/
小说。”
“哦,写了什么?”他很好奇地问。
“我又看了朱倩的手稿。发现文章都是朱倩写的,白丽莎只是把女儿的文章拿去发表而已。”
“是为了纪念朱倩吗?还是为了骗稿费?”高竞转眼就把一个牛肉煎包吃得一干二净。
“我想,她是为了寻找知情者吧。”
“寻找知情者?”
“对啊,她一直想弄清楚朱倩自杀的原因。我觉得是这样的。”莫兰把自己碗里的冷面拣了一些放在他的碗里,自己吃起了脆生生的辣白菜“白丽莎早就找到了这些文章,她看了之后,就怀疑上了郑恒松,所以,她找人打了他。但是她死前一个星期去找她的堂姐,却意外发现了朱倩留下的一包信件,白小梅说,那包信是最近才找到的。白丽莎在里面找到了郑恒松的信,她终于明白自己打错了人,因为郑恒松在信里写得很明确,他不能去,那天他有公事。如果他没去,也写信通知了她,那自然就不能怪他了,而且也肯定不是他强奸的朱倩。”
“朱倩的文章里明确自己是被强奸了吗?”高竞问。
不错,到目前为止,强奸还只是他们两个的猜想。
“是的,朱倩在文章里写了,她说那天晚上穿过马路,走小路到前面一条横马路去乘公共汽车,结果就在那条小路里,她被人强奸了,她写得很隐讳。”
“怎么隐讳?”高竞很感兴趣道。
“我复印好了,等会儿给你,但她是很文艺的写法。”莫兰估计高竞根本没耐性看完“其实有点做作,但是那个年龄的少女写东西大概都是这样风花雪月的吧。”莫兰想起了小林同学给高竞同学的那张粉色贺年卡“在云淡风轻的日子,我们相遇又相识,”哈哈,她忍不住都想引用这几句了。
“很文艺?”高竞不懂。
“在美丽的小河边,我们踩着落叶走过长长的夏季,在堆满落叶的林荫道上,我为你拂去肩上的露珠,在蒙蒙细雨里,我没打伞,一片湿漉漉的落叶掉在我头上,圣诞节,我送了你一片落叶作为礼物”莫兰叽里咕噜地念道着她记得的词句。
“圣诞节,只送了一片落叶给人家?她怎么这么小气?”高竞不解地问道“还有,怎么都是落叶啊?夏天哪来的落叶?”
他困惑的表情让她觉得好笑。
“人家可能觉得那很浪漫,人家又不是文学家。只是一个爱好文学的小姑娘而已。”莫兰想,怪不得我爸一点都看不下去,想到白丽莎还学少女风,他大概恶心死了。
“我宁愿把落叶改为尸体。”他忽然说。
“啊,是吗?我试试看。”莫兰觉得这想法很新奇“听着,在美丽的小河边,我们踩着尸体走过长长的夏季,在堆满尸体的林荫道上,我为你拂去肩上的露珠,在蒙蒙细雨里,我没打伞,一具湿漉漉的尸体掉在我头上,圣诞节,我送了你一具尸体作为礼物”
高竞已经笑得前仰后合。
“没想到,你还有这种联想能力,听上去真恐怖。”莫兰也笑起来,但她马上就被启发了,她想到,在白丽莎的文章和朱倩的文章中,有许多明显的段落,文字作了调换,这样意思就完全不同了,她决定回去作一下比对。
“你刚刚还没说下去,白丽莎登载朱倩的文章是寻找知情人?”
“她找到了张小桃呀。”
“你是说,白丽莎登载了文章,然后张小桃看到文章后主动去找白丽莎?”
“对,我跟张小桃打过交道,她绝对是那种说7分,藏3分的人,看上去很坦诚,但其实小心思很多。她很可能找到了白丽莎,并探听她的意思,郑恒松对她有恩,她肯定不想把郑恒松供出去,但是我觉得就是张小桃把郑恒松的电话号码告诉白丽莎的。”
“既然不想暴露郑恒松,怎么会把他的电话号码主动说出去?”他又吃起了一个牛肉煎包。
“那肯定是白丽莎说出了郑恒松的名字,还提起了当时她们被骗去跳舞的事,也许话里还点威胁的味道,所以最后张小桃只能说出郑恒松的电话号码,这里有个细节,她很狡猾,说的是郑恒松几年的电话号码,这就意味着,如果郑恒松要查是谁泄露了他的号码,她可以一口否认是自己说出去的,因为她的同学袁青也知道那个号码,但是袁青也许并不知道郑恒松现在的电话号码,因为他们可能交往不多。”莫兰一边吃辣白菜一边说。
“那只要查一查,白丽莎打电话的顺序就行了。”高竞笑着站起身回到厨房,又拿了一个牛肉煎包出来。
“喂,你干吗呀,两个煎包还不够?”莫兰问他。
“太好吃了,还剩三个哪,你不是自己让我明天早上吃两个吗,我再吃一个有什么关系?”高竞笑道。
“不许吃。”莫兰看着他。
“为什么?”他看着她,很是疑惑。
她低头吃辣白菜。
“因为明天早上起来,我也要吃一个。”隔了一会儿,她说。
他呆立在那里,眼珠像算盘珠似的左右移动了两下,然后就开始笑了。
“你是说”他没有问下去,只是看着她。
“快把煎包给我留下。馋鬼!”莫兰呵斥道
“可是,你爸妈在家。”他继续观察她的表情,判断她有没有在说谎。
“我爸妈今晚不回来,他们住在朋友家了。”她白了他一眼,纳闷为什么有时候他这么傻,非要每件事都跟他说得一清二白才明白?
他笑起来,马上转身把煎包放回了厨房。
随后他重新坐好后,抬眼望着她:“你怎么突然又要我了?中午对我那么冷淡。”
莫兰真想给他一拳,这家伙的问题怎么这么多?于是,她用手抓起一撮面条,递到他面前。
“少废话!吃了它。”莫兰命令道。
他看了她一眼,随后抓住她递过来的手,狼吞虎咽地吃起她手中的面条来,最后连帶沾在她手上的花生酱和汤汁都舔得干干净净。
“叫化子!”莫兰笑着骂道。
“嘿嘿,我就是。”他贪婪地舔着嘴巴,看着她,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随后又忽然停住笑,担心地问道:“你爸妈会不会打电话给你?如果发现你不在会不会”
烦死了!莫兰心里骂道。
他一直在轻轻地笑,后来就睡着了。
床很小,她跟他挤在一块儿很不舒服,但很温暖,他暖烘烘的身体紧紧贴着她,她能闻到他皮肤里透出的野地青草的气味。她搂着他,像搂着自己的孩子,任由他的脑袋搁在她肩上,脸顶着她的下巴安睡,此时此刻,她心里想的却是他日记中的那句话“我佩服那些可以玩弄感情的人,我怎么都做不到,”她想到他在大雨里空跑一趟的沮丧和伤心,就觉得无比痛心和内疚。
对不起,高竞,我不该那样对你。我不知道我干了什么,我一定是疯了,其实我一直以来都非常爱你,她心里低声诉说着,手轻柔地在他赤裸的背上游弋,随后慢慢往下伸去,她又摸到他后腰的那条小伤疤了,那时候他曾经仰起头告诉她那是在地铁里被人捅的,她心酸地叹息道,他这辈子受了多少罪啊。
他忽然翻了翻身,她的手不经意间落到他的肚脐上,她轻轻抚摸着他扁平的腹部,听到他迷迷糊糊地问,嗯,你睡了吗,她没有回答他,只是望着他的脸,忽然想到他30岁生日那天晚上,他曾经做过的那件让他自己深感羞愧和绝望的事,她的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
你再也不会那么孤单了,你还有我,她心里低喊着,手顺着他的肚脐下面的中线,哗地一下滑了下去,她听到他像幼兽一样发出几声快乐的哼哼声,刚转过去的身子又贴了过来,他凌乱的头发擦着她的脸,他的手在她的手臂上抓了几下,像是要拉开她,但他的力气消散在一片低低的呻吟中。她的抚摸渐渐让他有了反应,但他仍然没醒,他紧闭双眼,表情紧张,像个在打针的小孩,一会儿咬咬嘴唇,一会儿皱皱眉头,但忽然又笑了,痒,痒,痒,他嘀咕着,又小声哼哼起来。
她抽回自己的手,轻轻拨开遮住他前额的头发,借着屋子里依稀的亮光凝视他的脸,他好俊啊,她心里暗暗赞叹,以前她只是觉得他长得舒服,可自从今天下午看过他的日记后,她觉得他就像深邃晦暗的夜空中一颗闪亮的星星,俊得耀眼。
她仿佛看见很多年前,13岁的他被扔进了一条肮脏、黑暗又深不见底的大河,他拼命地游,想游到开满鲜花的对岸,但是没有船,有船过去也没有人愿意拉他上去,他几次差点丧命,他好希望有人能救救他,但是他呼救的声音太小了,没有人听见。他没想到这趟艰辛的旅程竟然如此漫长,当他千辛万苦终于游到对岸的时候,竟然已经是20年之后了。当他精疲力竭地走上岸的时候,她正好接住了他。她并没有总在等他,他没到的时候,她也曾经走开过,可当她握住他的手的那一刻,她心里已经深深明白,此生她再也不会走开了。
“小妈妈。”她听到他含含糊糊地呼唤了一声。
她知道他是在说梦话,所以没有回答,仍旧看着他,他睡得很香,像婴儿一样安详,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面形成了个阴影,她轻轻将嘴唇压在他的唇上,他的嘴唇像柔弱的弹簧床,她压下去,又被弹了起来,他没有反应,好像在做一个美梦,她禁不住又一次把嘴唇压在他唇上,接着又亲了亲他的鼻子,这次他的眉头皱了一下。
“别咬我哦。”他嘟哝了一句。
她笑起来,又搂紧了他。
bsp; 好多年前的有一天,我站在马路上听到后面的磁带店在放张学友的歌,很感动,好像有只手在摸我的心。于是,我走进去买下了那盘磁带,9。8元。我决定学会那首歌。那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咬牙买了个随身听,崭新的,牌子是索尼,454元,那是我上班以来给自己买的最贵的东西,我很爱惜它。回家后就听了张学友。那时候我大概28岁。年纪不小了,但是我没什么朋友,爱好也很单一,爱好和友谊都是需要钱支撑的,我没有钱,所以只能这样。我没什么很高的要求,孤单就孤单,像这样,在家听首喜欢的歌,我也很开心。
我喜欢张学友,他看上去诚实善良,还开朗。
可是,那个周末高洁回家来,她上大学一年级,看见了我的随声听,她说要学英语,也想买一个。她学英语重要,我少听些音乐也没关系。我把随时听给她了,心里有点舍不得。她上学去后,我把张学友的磁带拿出来又看了看就放回去了,我终究没学会那只歌。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高洁结婚后,也没把随身听还给我,有一次我无意中提起,她说坏了,后来就扔掉了。我不高兴。
今天我打电话给兰,想叫她出来唱一次卡拉ok,今天是我生日,但是她没接电话。我打了很多次她都没接。我放弃了。
7月份,我说话得罪了她。她一直不理我。她永远不会理我了。痛心。
想念她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一样闪亮的眼睛。
我很想跟她一起唱一次卡拉ok,我想对她说,我请客。
今天听到同事们在谈减肥不吃饭的事。我忽然想到了几年前的一件事。我曾经有两天只吃了一顿饭。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26岁,每个月计划着花钱。发工资的前两天,我得知以前的警校老师得了肝癌,我的哥们发起要捐款,我也捐了200元,大家都捐这个数,我也不能例外。200元其实也不多,但我比任何人都穷。因为这个额外的花费,我到发工资的前一天,口袋只剩下了15块钱,我都给了高洁,我不想饿着她,她才16岁,在长身体。送高洁上公共汽车后,我走着去上班,没吃早饭,那天很忙,中午过了才回单位,食堂已经打烊了,我的免费午饭泡了汤。我准备等明天中午再吃。
那天晚上我很饿,我打了个电话给莫兰,期待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她经常问我这句,每次我说没有,她总有好吃的等着我,可惜,她那天没问,她的声音听上去匆匆忙忙,她说要去看话剧,所以我最后什么也没说。那年她21岁,男朋友多,活动也多。我只是个背景。我真想念她给我做过的牛肉煎包。
我饿了一晚上,满心盼望第二天的午饭,结果前一天的任务没完成,我回来晚了又没吃上。我看见同事在买隔壁小店的肉包子吃,馋得很,但是我不喜欢向人借钱,我躲开了。我那天最怕的就是工资不发,这样我就又得饿一天,而且到了第二天,高洁也得挨饿,想到我这个上了班的哥哥还让她挨饿,我就觉得脸上好像挨了耳光。
还好,到了傍晚,我终于领到了钱,我一拿到钱就去隔壁小店买了5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路狂吃差点噎死。这是我两天来吃的唯一一顿饭,也是最狼狈的一次。
想到这件事,我有点难过,还好,马上就有事情干了。我没有多想。
这件事我绝不会对别人说。
我跟莫兰昨天终于有了第一次。我发现一个秘密。不是莫兰的美丽和性感,这些我早就知道。而是,我发现她爱我。
我没洗澡,她却吻遍了我的全身。
我很脏,她没嫌我。
我虽然穷,但身体好,莫兰应该明白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叫我未成年儿女,也不知道这样没有顾忌的爱会维持多久。如果我们以后结婚,我决定每天一回家就洗澡,我要给她好感觉。尽量把她的爱延长。
莫兰不连贯地翻着这本日记,终于再也看不下去了,他的文笔不好,很多语句都只是随性而发,但却是那么真实,很多往事都好像历历在目,看着他用圆珠笔认认真真写下的字字句句,她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了。她也知道他过去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没想到他还会有三餐不济的时候,两天只吃上一顿饭,笨哪,看见同事吃肉包子就不会开口借几块钱吗?难道自尊心比饥饿还重要吗?至于32岁了还没唱过卡拉ok,她简直无法想象,的确是没办法跟别人说,说出去谁会相信?
她现在后悔他30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没有给他打电话,想到他深更半夜一个人看着枪发呆,在考虑生还是死的问题,她就心如刀绞,他说的没错,那时候她的确是把他的生日忘了,她没想到他那时候会那么孤单,也没想到他会那么爱她;她后悔刚离婚的那段岁月曾经把一切罪责都压在他身上,她也的确折磨过他,虽然时间很短,但她无法否认,自己是曾经叫他大雨天里空跑,她没想到这会害他那么伤心,她也后悔自己没有接他的电话跟他去唱卡拉ok,没有在他最饥饿的时候问一问,你吃过饭了吗
她决定把日记中的部分章节复印下来,有时间拿给高洁看,尤其是他们挨饿和随声听的那段,真应该好好让她看看,她哥哥是怎么对他的,如果她还是人的话,她就应该为今天中午对高竞说的话真诚地道歉。
想到这里,她快速起身把日记本塞进了包里,她得快去快回,不能让高竞发现,他肯定不希望她看到日记,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日记中袒露的大量难堪往事和隐秘的心情他一定不希望任何人知道。
晚上8点左右,莫兰帶着三个饭盒来到高竞家。她进门的时候,他差不多已经到家快半小时了,房间已经整理完毕,现在他的小屋显得干净整洁而温馨,莫兰看见他的床头柜上端端正正摆着一个相架,里面放着他们两人的亲密照片。
他兴高采烈地接过她帶来的饭盒一一打开,三个饭盒里分别是炒青菜、4个红烧鸡腿和5个胖乎乎、热腾腾还滴着油的牛肉煎包。
“呀,有牛肉煎包啊!”高竞的脸顿时兴奋起来,变得亮堂堂的。
“庆祝你乔迁之喜嘛,我今天下午刚做的,,”她淡淡地说,一边把五个煎包分别摆开“你今天晚上就吃两个吧,另外两个明天当早饭,好吗?”
“好,好,好。”他笑容可掬,看上去心情不错,接着,他扯了扯她的衣服“你好像有点不开心,怎么啦?”
她还在为日记的事难过,她本来只想复印几张,结果最后忍不住却把整本日记都复印下来了。印完之后,她又急匆匆回到他家,把日记本按照原样藏好,她心里有些担心,不知道当他发现自己窥探了他的内心隐秘后会有什么反应,她也知道这样做不是很好,但是,她实在太想了解他从来没告诉她的那些生活片断和想法了。所以,高竞,你就原谅我吧,她在做牛肉煎包的时候心里说。
刚刚来他家的路上,她又无意中想起一段他写的两人过夜后的感受。他这样写道:
“昨天,我哀求讨好了半天,她终于同意我再次进她的房间,跟她一起睡。
我真喜欢她的床,比我那张软。
她的皮肤滑溜溜的,身体像蛇一样绕来绕去,但是蛇是冷的,她是热的。我觉得她把我煮了,我的骨头全都酥了,不知道明天还能去上班吗?小妖精。还骂我,不过我觉得她那时候骂我,挺刺激的。
跟她在一起,最美好的事不是爱来爱去,当然,我喜欢那样,但最美好的不一定最刺激,它是很温暖宁静的东西。
最美好的事是早上醒过来一睁开眼就看见她在我身边,我觉得我再也不是一个人了。知道早饭有人陪我一起吃,很幸福。
今天我路过一家饰品店的时候,进去买了个条银项链准备送给小羊,坠子上面的小花我觉得很漂亮。她在家看她的首饰盒,里面有宝石、钻石、黄金。她拿了条手指粗的黄金项链放在嘴里咬咬,说准备去当铺换两个钱花花,我担心她缺钱用,就把钱包给她,让她自己拿,她却笑了,原来,她只是想尝尝当东西的味道,她说从来没当过东西。我没敢把戒指拿给她。跟她的首饰比,我的项链太破了。”
“喂,喂,你想什么呢?”高竞碰碰她的肩,担忧地看着她。
“没什么。”莫兰摇摇头,
“是不是还在为我中午提到冷杉生气?”他盯着她的脸看,笑着说“我是随便说的,我又不喜欢她。再说,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是你故意惹我的。”
她对他中午提到冷杉是有些不舒服,但她也知道那是他一时冲动乱说的,他只要心情不好,经常会这样口不择言,所以她打算暂时把这事搁在一边,反正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有的是机会教育他。
“谁为这种事生气?好吧,既然你注意到我不高兴,我也就实话实说了。哼!高竞,我觉得你太小气了,跟我好了这么久,连个首饰也没给我买过。太没诚意,太让我失望了。”莫兰故意板着脸说。
他很意外地看着她。
“我说的难道不对吗,你对我一点都不好。亏我还给你做煎包呢!”她冷冷地说。
“谁说我没给你买过?我就是怕你不喜欢。”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从里面摸出一个小首饰盒来,递给她“不是白金,是银的,不值钱,才500多块钱。”
莫兰欣喜地打开这个红色的小盒子,里面果然有根银项链,正如他日记中所写,坠子上的一朵小花雕得非常精致漂亮,她一看就喜欢。
“真漂亮!”她笑逐颜开地对他说“愣着干吗,快给我戴上。”
“你真的喜欢?”他半信半疑。
“我觉得这朵小花很别致,贵的东西不一定别致。”她说着便催促道“快过来呀。”
他走到她身后,笨手笨脚地替她戴项链,扣了好半天才扣上。
“我的眼光不错吧。”他笑嘻嘻地说。
“嗯,不错。你好像今天很开心啊,是不是下午见了沈是强很有收获?”看见他笑,她心里微微有些难过,于是她转换了话题,
看她好像已经消了气,他便放心了。
“我不是告诉你,我有了一个新想法吗,所以我从沈是强那里出来后,就去了一趟白至中的葬礼现场。”他一边把买了的熟菜放到桌上,一边说。
“你去过现场了,想到什么了?”莫兰的兴趣马上上来了,日记阴影暂时离开了她的脑际。
“我们边吃边说,我买了你爱吃的醉鸡、辣白菜,还有冷面。我吃牛肉煎包,你吃冷面,怎么样?”他露出一副馋相笑着说。
不一会儿,两人就铺好了餐桌。
“你说吧。”一坐下,莫兰就急不可待地催促道。
“你不是说,白至中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曾经朝大门那边望吗?”
“是啊。我都不知道他在看什么,大门口一个人也没有。”莫兰美滋滋地吃起冷面来,她最喜欢吃加了很多花生酱的上海冷面了。
“我知道他在看什么了,他跟你的位置不同,他是站着,你是坐着,所以你们看到的东西也不同。”
莫兰心中一亮:“他站得比我高。”
“对,所谓站得高,看得远,所以他看得比你远,他看到的东西,你未必看得到。”高竞的眼睛炯炯有神。
“那你站在他的位置看到了什么?”莫兰问道。
“我看到了一个公共厕所。”他深沉地说。莫兰想,看来工作忙真有好处,它不仅能帮你转移注意力,还能增强你的自信。看他提到“公共厕所”四个字的时候有多自信。她真喜欢他这干练聪明的模样。
“其实那时候我也曾经站在他的位置看过,但是我没注意到公共厕所,只注意那里有几棵树。”莫兰大致已经明白他要说什么了。
“其实就是那几棵树挡住了公共厕所。就像我今天中午一样,我只看见了公共厕所没看见树,说明公共厕所的字样比较明显。但是我今天去看过葬礼现场了,那边的厕所是隐藏在一片树林里的,从白至中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一个角。”高竞拿醉鸡和冷面在盘子里作示范“你看,这就好比一个厕所。”他把醉鸡放在盘子的一个角落。
莫兰嘟嘟嘴,心想你把醉鸡比作厕所,我都不想吃它了。
高竞全然不知她的想法,继续说下去,他把一团冷面放在醉鸡前面“这就好比是树林,白至中在这里。”他把一个牛肉煎包放在冷面的另一边。
“这个白至中可真胖。”莫兰打趣道,因为她今天做的牛肉煎包个头很大。
“你别打岔啊。”他正说到兴头,不喜欢被打断“白至中登高望远就看见了厕所的一角。他在作悼词前上过厕所。”
莫兰已经猜到他要说什么了,但她故意不说,等着他说下去,因为她喜欢看他意气风发,自信满满的样子。
“然后呢?”她眨着眼睛装傻道。
“我想,他看着厕所时突然就想到了那个梅花。”
“啊?是吗?这我可真没想到。”莫兰其实已经猜到了。
听到她没想到,他越发兴致勃勃。
“就是中午跟你排练那个现场强奸的事让我突然想起来的,我去那个厕所看了一下,灯光很暗,我认为白至中看见了皮帶扣反光印照出的东西,因为在厕所也要那个,嗯,脱裤子嘛。而且那里的光线也不好,他可能一开始没注意到,但是念悼词的时候,他忽然就想到了这点,”他笑着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已经吞了毒药,因为毒药就是凶手给他的。”
“哈,你是说,白至中在上厕所的时候跟凶手碰头,然后凶手把药给了他?是不是这样?”这一点莫兰的确没想到。
“是的。”他深沉地点了点头。
“那凶手又为什么要给白至中药呢?白至中为什么会乖乖拿了药含在嘴里?”莫兰继续提问道。
“因为凶手告诉白至中,你爸莫中医在他的饮料里下了巴豆。”
“你是说,凶手骗白至中那是一颗止泻药,对不对?”
“对,他不一定指明说你爸下了巴豆,但是他肯定说你爸下了药。白至中了解你爸,知道他会干这种事,所以就相信了。”高竞说。
“接着,仪式的时间差不多了,白至中没来得及吞下,就把药片放在嘴里,开始念悼词,准备一会儿肚子不舒服了再吃。结果,他在念悼词的过程中,肚子果然痛了起来,他吃了药,悼词正好念了一半,他忽然想到了厕所里看见的梅花,于是他恍然大悟,是吗,你是这么想的吗?”莫兰问道。
“对,我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我学着你的方法,归纳了凶手的特征,首先,他当天上过公共厕所,其次,他看见你爸下了药,第三,他穿的皮带可能有金属扣。所以,我现在的目标就明确多了,我只要找出符合这三个特征的人就知道谁是凶手了。我要去问施永安要当天葬礼的照片或录像,然后再去查一下,是谁告诉警方你爸下药的事。我相信你爸也不会当着一堆人的面下药吧,他肯定做得也比较隐蔽,这样的话,看到的人不会很多。也许,只有凶手一个人看到,也说不定。”
“哇,太好了,看来马上就要破案了。”莫兰兴奋地说。
“是啊,我也觉得胜利在望。哈哈。”高竞开心地大口咬起牛肉煎包来“忘了告诉你,齐海波门前那辆跟郑恒松一模一样的克隆车的车主找到了。”
“是谁啊?”莫兰马上问道。
“车牌是假的,车的型号一样,车主是齐海波。”
“她可真爱松哥啊。”莫兰唏嘘道。
高竞好像没听到她的叹息,自顾自说道:
“我还不没弄明白,为什么她会把车停在那里。我们检查过车了,除了齐海波的指纹外还有她老公的指纹。”
“会不会是她老公开过来的?齐海波正跟她老公在闹离婚呢。她死的当天,我跟她一起骑马来着,她先走的,说是要回家收拾东西,她说,如果她不去的话,施正云可能会把她的东西扔出去。我怀疑他们那天吵过架了。也许,买车的钱是她老公出的,所以没让她开走。海波姐故意搞个克隆车,她是不会甘心把车留在施正云手里的,所以,也许后来,他们谈过一次,海波姐答应了某些条件,施正云同意把车还给她。”莫兰分析道“所以我认为车是她老公施正云开回来的。”
“如果要说有谁能掌握她的车钥匙,她家里人或者情人的可能性最大了,但是她没有固定情人,她跟情人的关系好像都挺疏远的,所以她老公的可能性最大。但是他为什么要把车停在那个位置?”
“也许他不想见她,停车之后就一走了之。分手的时候,不想看到对方,常常会这么做。喂,齐海波,车开回来了,你自己来拿吧。”莫兰猜测道。
高竞想了想后,摇了摇头:“我觉得这可能性不大,这样的话,他就没办法把车钥匙交给齐海波了。所以他们要么见过面,要么就是齐海波自己把车停在这里的。”
“她为什么要把车停在便利店门口?”
“有三种可能,一是施正云把车停在这里,两人见了面,他把钥匙交给齐海波后离开,但齐海波并没有把车开回去,因为她准备外出。二,齐海波故意把车停在这里,是为了引起某人的注意,比如郑恒松,她可能希望郑恒松找她算账,这样就建立了某种关系,这个我也说不好,还有一种可能是,施正云把车停在这里后,直接去找了齐海波,也许就是去还车钥匙的,所以我怀疑,施正云如果不是凶手的话,他也一定看到了凶手。”
“哇,聪明的男朋友。”莫兰笑着夸奖道。
他脸上露出几分得意。
“你今天有什么收获?女朋友?”他津津有味地咬着牛肉煎包问道。
“我看了白丽莎的'dzxsw/' >dzxsw/
小说。”
“哦,写了什么?”他很好奇地问。
“我又看了朱倩的手稿。发现文章都是朱倩写的,白丽莎只是把女儿的文章拿去发表而已。”
“是为了纪念朱倩吗?还是为了骗稿费?”高竞转眼就把一个牛肉煎包吃得一干二净。
“我想,她是为了寻找知情者吧。”
“寻找知情者?”
“对啊,她一直想弄清楚朱倩自杀的原因。我觉得是这样的。”莫兰把自己碗里的冷面拣了一些放在他的碗里,自己吃起了脆生生的辣白菜“白丽莎早就找到了这些文章,她看了之后,就怀疑上了郑恒松,所以,她找人打了他。但是她死前一个星期去找她的堂姐,却意外发现了朱倩留下的一包信件,白小梅说,那包信是最近才找到的。白丽莎在里面找到了郑恒松的信,她终于明白自己打错了人,因为郑恒松在信里写得很明确,他不能去,那天他有公事。如果他没去,也写信通知了她,那自然就不能怪他了,而且也肯定不是他强奸的朱倩。”
“朱倩的文章里明确自己是被强奸了吗?”高竞问。
不错,到目前为止,强奸还只是他们两个的猜想。
“是的,朱倩在文章里写了,她说那天晚上穿过马路,走小路到前面一条横马路去乘公共汽车,结果就在那条小路里,她被人强奸了,她写得很隐讳。”
“怎么隐讳?”高竞很感兴趣道。
“我复印好了,等会儿给你,但她是很文艺的写法。”莫兰估计高竞根本没耐性看完“其实有点做作,但是那个年龄的少女写东西大概都是这样风花雪月的吧。”莫兰想起了小林同学给高竞同学的那张粉色贺年卡“在云淡风轻的日子,我们相遇又相识,”哈哈,她忍不住都想引用这几句了。
“很文艺?”高竞不懂。
“在美丽的小河边,我们踩着落叶走过长长的夏季,在堆满落叶的林荫道上,我为你拂去肩上的露珠,在蒙蒙细雨里,我没打伞,一片湿漉漉的落叶掉在我头上,圣诞节,我送了你一片落叶作为礼物”莫兰叽里咕噜地念道着她记得的词句。
“圣诞节,只送了一片落叶给人家?她怎么这么小气?”高竞不解地问道“还有,怎么都是落叶啊?夏天哪来的落叶?”
他困惑的表情让她觉得好笑。
“人家可能觉得那很浪漫,人家又不是文学家。只是一个爱好文学的小姑娘而已。”莫兰想,怪不得我爸一点都看不下去,想到白丽莎还学少女风,他大概恶心死了。
“我宁愿把落叶改为尸体。”他忽然说。
“啊,是吗?我试试看。”莫兰觉得这想法很新奇“听着,在美丽的小河边,我们踩着尸体走过长长的夏季,在堆满尸体的林荫道上,我为你拂去肩上的露珠,在蒙蒙细雨里,我没打伞,一具湿漉漉的尸体掉在我头上,圣诞节,我送了你一具尸体作为礼物”
高竞已经笑得前仰后合。
“没想到,你还有这种联想能力,听上去真恐怖。”莫兰也笑起来,但她马上就被启发了,她想到,在白丽莎的文章和朱倩的文章中,有许多明显的段落,文字作了调换,这样意思就完全不同了,她决定回去作一下比对。
“你刚刚还没说下去,白丽莎登载朱倩的文章是寻找知情人?”
“她找到了张小桃呀。”
“你是说,白丽莎登载了文章,然后张小桃看到文章后主动去找白丽莎?”
“对,我跟张小桃打过交道,她绝对是那种说7分,藏3分的人,看上去很坦诚,但其实小心思很多。她很可能找到了白丽莎,并探听她的意思,郑恒松对她有恩,她肯定不想把郑恒松供出去,但是我觉得就是张小桃把郑恒松的电话号码告诉白丽莎的。”
“既然不想暴露郑恒松,怎么会把他的电话号码主动说出去?”他又吃起了一个牛肉煎包。
“那肯定是白丽莎说出了郑恒松的名字,还提起了当时她们被骗去跳舞的事,也许话里还点威胁的味道,所以最后张小桃只能说出郑恒松的电话号码,这里有个细节,她很狡猾,说的是郑恒松几年的电话号码,这就意味着,如果郑恒松要查是谁泄露了他的号码,她可以一口否认是自己说出去的,因为她的同学袁青也知道那个号码,但是袁青也许并不知道郑恒松现在的电话号码,因为他们可能交往不多。”莫兰一边吃辣白菜一边说。
“那只要查一查,白丽莎打电话的顺序就行了。”高竞笑着站起身回到厨房,又拿了一个牛肉煎包出来。
“喂,你干吗呀,两个煎包还不够?”莫兰问他。
“太好吃了,还剩三个哪,你不是自己让我明天早上吃两个吗,我再吃一个有什么关系?”高竞笑道。
“不许吃。”莫兰看着他。
“为什么?”他看着她,很是疑惑。
她低头吃辣白菜。
“因为明天早上起来,我也要吃一个。”隔了一会儿,她说。
他呆立在那里,眼珠像算盘珠似的左右移动了两下,然后就开始笑了。
“你是说”他没有问下去,只是看着她。
“快把煎包给我留下。馋鬼!”莫兰呵斥道
“可是,你爸妈在家。”他继续观察她的表情,判断她有没有在说谎。
“我爸妈今晚不回来,他们住在朋友家了。”她白了他一眼,纳闷为什么有时候他这么傻,非要每件事都跟他说得一清二白才明白?
他笑起来,马上转身把煎包放回了厨房。
随后他重新坐好后,抬眼望着她:“你怎么突然又要我了?中午对我那么冷淡。”
莫兰真想给他一拳,这家伙的问题怎么这么多?于是,她用手抓起一撮面条,递到他面前。
“少废话!吃了它。”莫兰命令道。
他看了她一眼,随后抓住她递过来的手,狼吞虎咽地吃起她手中的面条来,最后连帶沾在她手上的花生酱和汤汁都舔得干干净净。
“叫化子!”莫兰笑着骂道。
“嘿嘿,我就是。”他贪婪地舔着嘴巴,看着她,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随后又忽然停住笑,担心地问道:“你爸妈会不会打电话给你?如果发现你不在会不会”
烦死了!莫兰心里骂道。
他一直在轻轻地笑,后来就睡着了。
床很小,她跟他挤在一块儿很不舒服,但很温暖,他暖烘烘的身体紧紧贴着她,她能闻到他皮肤里透出的野地青草的气味。她搂着他,像搂着自己的孩子,任由他的脑袋搁在她肩上,脸顶着她的下巴安睡,此时此刻,她心里想的却是他日记中的那句话“我佩服那些可以玩弄感情的人,我怎么都做不到,”她想到他在大雨里空跑一趟的沮丧和伤心,就觉得无比痛心和内疚。
对不起,高竞,我不该那样对你。我不知道我干了什么,我一定是疯了,其实我一直以来都非常爱你,她心里低声诉说着,手轻柔地在他赤裸的背上游弋,随后慢慢往下伸去,她又摸到他后腰的那条小伤疤了,那时候他曾经仰起头告诉她那是在地铁里被人捅的,她心酸地叹息道,他这辈子受了多少罪啊。
他忽然翻了翻身,她的手不经意间落到他的肚脐上,她轻轻抚摸着他扁平的腹部,听到他迷迷糊糊地问,嗯,你睡了吗,她没有回答他,只是望着他的脸,忽然想到他30岁生日那天晚上,他曾经做过的那件让他自己深感羞愧和绝望的事,她的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
你再也不会那么孤单了,你还有我,她心里低喊着,手顺着他的肚脐下面的中线,哗地一下滑了下去,她听到他像幼兽一样发出几声快乐的哼哼声,刚转过去的身子又贴了过来,他凌乱的头发擦着她的脸,他的手在她的手臂上抓了几下,像是要拉开她,但他的力气消散在一片低低的呻吟中。她的抚摸渐渐让他有了反应,但他仍然没醒,他紧闭双眼,表情紧张,像个在打针的小孩,一会儿咬咬嘴唇,一会儿皱皱眉头,但忽然又笑了,痒,痒,痒,他嘀咕着,又小声哼哼起来。
她抽回自己的手,轻轻拨开遮住他前额的头发,借着屋子里依稀的亮光凝视他的脸,他好俊啊,她心里暗暗赞叹,以前她只是觉得他长得舒服,可自从今天下午看过他的日记后,她觉得他就像深邃晦暗的夜空中一颗闪亮的星星,俊得耀眼。
她仿佛看见很多年前,13岁的他被扔进了一条肮脏、黑暗又深不见底的大河,他拼命地游,想游到开满鲜花的对岸,但是没有船,有船过去也没有人愿意拉他上去,他几次差点丧命,他好希望有人能救救他,但是他呼救的声音太小了,没有人听见。他没想到这趟艰辛的旅程竟然如此漫长,当他千辛万苦终于游到对岸的时候,竟然已经是20年之后了。当他精疲力竭地走上岸的时候,她正好接住了他。她并没有总在等他,他没到的时候,她也曾经走开过,可当她握住他的手的那一刻,她心里已经深深明白,此生她再也不会走开了。
“小妈妈。”她听到他含含糊糊地呼唤了一声。
她知道他是在说梦话,所以没有回答,仍旧看着他,他睡得很香,像婴儿一样安详,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面形成了个阴影,她轻轻将嘴唇压在他的唇上,他的嘴唇像柔弱的弹簧床,她压下去,又被弹了起来,他没有反应,好像在做一个美梦,她禁不住又一次把嘴唇压在他唇上,接着又亲了亲他的鼻子,这次他的眉头皱了一下。
“别咬我哦。”他嘟哝了一句。
她笑起来,又搂紧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