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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腮胡还没看清楚夏方抬手的动作,自己就已经被夏方拍飞了。
在场所有人都惊得哑口无言。
只看见似有一阵风掠过,紧接着络腮胡就已经飞了出去。再看那个叫夏方的蓬头发少年的时候,正蹲在彩力甘身边,笑嘻嘻看着彩力甘。
彩力甘已经气若游丝,刚要张嘴说话。
夏方食指放在嘴上,另一只手拍拍彩力甘的胸膛,笑着说:“嘘!不要再说话了,幸亏他功夫不精,不然真的把你打死了。流淌着草原热血的男子汉,不要急着死去,活下去才有希望。”
彩力甘用尽全力点点头,发现自己连说声谢谢的力气都没有了。
夏方转身对身后的乌恩其说:“大叔,他就交给你了,需要慢慢疗养。”
乌恩其被夏方拍出的这一掌惊得喜出望外,这才看懂,原来是他救了彩力甘,是啊,这个流淌着草原热血的男子汉,绝不能死在这里。
乌恩其背着彩力甘走进蒙古包,诺敏一路用狰狞的眼神瞪着乌恩其,乌恩其全然当作没看到。
其木格也要跟着父亲进了蒙古包,毕竟彩力甘为了自己连性命都可以不要。
诺敏喊着:“其木格,你留下,看看母亲为你找到的如意郎君。”
乌恩其也听到了,但是他并没有对其木格做任何命令,她相信,女儿会有一个正确的选择。其木格犹豫了一下,转身跟着父亲走进蒙古包。
人群里一阵琐碎的嘀咕声。
“夏方?没听过啊,不是我们这里的人。”
“好厉害的样子,竟然一掌就把络腮胡轰飞了。”
络腮胡愤愤地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重新走回夏方面前。
夏方依然挂着温暖的微笑,脸颊上的酒窝越发迷人了。如果不是刚才拍出那凌厉的一掌,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滑稽可爱的少年。
是啊,他是很滑稽。乱蓬蓬的头发,像干枯的黄草,也像枝桠杂乱的枯树。他身上的麻布短衫沾着泥土,有几处已经破烂了。麻布长裤的裤脚短了一大截,裤脚也已经飞了边,露着脏兮兮的脚腕。脚上的草鞋裹不住黑漆漆的双脚,这双脚倒是配得上他那脏兮兮的脚腕。
可是,他也是个可爱的少年。虽然脸上也是脏兮兮的,但是不难看出,也是个眉清目秀,鼻梁高挺的俊俏少年,尤其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立刻像绽放的桃花一样惹人喜爱,更迷人的是他脸上两个浅浅的酒窝,简直就像傍晚牧归的牧民身后驮着的那朵夕阳。温暖,安静,令人心胸舒畅。
所谓笑起来让人感觉如沐春风,就是这种感觉吧。
如果不是他拍出了那凌厉的一掌,这个少年就如同邻家的少年一样,调皮可爱,脏乱穷酸,可以做陌生人,也可以做玩伴。
只是当他拍出那一掌之后,所有人都看出了他的与众不同。
络腮胡力压“群雄”,拔得头筹,赢了满满一怀金元宝,这是所有人都有目共睹的。
但是这个叫夏方的蓬头发少年只肖一掌,就将络腮胡轰飞,也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
就在所有人都觉得比试将以络腮胡拔得头筹为结果而结束的时候,就在所有人都认为彩力甘必死无疑的时候,这个蓬头发的叫夏方的少年用另一种姿势出现了。
所有人都觉得比试结束的时候,这场比试,原来才刚刚开始。
络腮胡仔细打量起这个蓬头发的少年,而夏方重又挂了一脸温暖的微笑,任他打量。
络腮胡心中想:应该是自己刚才走了神,才让这个看上去弱不禁风、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小子得逞,这一次,自己要主动进攻,毕竟进攻才是自己的长处。
络腮胡踏出一步,纵身挥出一拳,夏方笑着摇摇头,嘴里自言自语道:“慢了。”
络腮胡吃了一嘲笑,心中更怒,眼见拳头就要打在夏方脸上时候,嘴角也得意地笑出来:“满嘴大话,给我倒!”
拳法刚劲,犹带着风。只是眼看要打在夏方脸上的时候,只觉眼前一花,拳头打了个空,自己也险些因为用力而摔了一个趔趄,再看夏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自己身后,那是自己刚刚出拳的地方。
络腮胡心中一阵慌乱,紧接着右手又拍出一掌,直取夏方面门,夏方却不闪躲,原地站好,也轻飘飘拍出一掌,紧接着两只掌心相对拍在一处,夏方脸上依旧挂着温暖的微笑,只是他越是这样,络腮胡越是愤怒,当即将全身力量灌输在手掌之上,络腮胡有绝对的信心,这一掌的力量,足够将夏方轰飞。
只是夏方面不改色,笑得却更加灿烂,右腿轻轻上前踏出半步,只这一个简单的动作,络腮胡就觉得自己手臂受到了巨大力量的逼迫,不禁把左手也覆到右手上,两只手臂的力量,才勉强与夏方一只手臂的力量抗衡。
夏方有意手下留情,却不变换招式,单凭一只手与络腮胡僵持,口中喃喃地说:“我的五叔曾经告诉我,行走江湖,点到即止。虽然你面目可憎,欺负好人,但你还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饶你性命,留下你怀里的金子给彩力甘治病疗伤。”
络腮胡当然不甘,这个狗拿耗子的蓬头发救下了彩力甘,不然自己还可以多拿一百两黄金,这一百两黄金,足够自己在繁华的大都潇潇洒洒地多度过好多年。这个狗拿耗子的蓬头发,断了自己的财路,现在还要断了自己的生活。
如果不能去大都潇洒些年头,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这样看来,这个蓬头发的野小子,说是要饶自己一命,其实就是想要了自己的命。
络腮胡不再纠缠,双掌用力一推,夏方吃力连连向后退了几步,就在这个空当,络腮胡使起一式“马足”,只见他脚下凌空踏起,接连踢出数脚,夏方还没站稳,只好接连挥出几掌迎敌,只是络腮胡腿法轻盈迅捷,夏方只来得及接住几腿,却还是中了络腮胡一脚,这一脚正踢在夏方胸膛,夏方向后连连退了几步,摔倒在地上。
“嘿,络腮胡子,果然还是有功夫的。”
“打败他啊,打败这个蓬头发的。”
看来络腮胡的胜利,才是众望所归。是啊,一个身怀武功的人,依靠高强的功夫,在众人中脱颖而出,赢得了一怀大金元宝,杀掉那个让众人厌恶的、不自量力的、穷酸又傻头傻脑的笨小子彩力甘,这是一件多么热血又有意义的事情。
人群从刚刚的低低喃喃,又焕发了勃勃生机。
贵族公子安静了许久,这一下也开心起来:“络腮胡,好武功,打死他,打死这个狗拿耗子的蓬头发,连本公子的仆人他也敢打,打狗还要看主人呢!打死他,络腮胡,打死他本公子赏你二百两!”
络腮胡更加激动了,经过这一招的较量,虽然掌法上自己明显逊色一筹,但是毕竟自己腿上的功夫,还是足以打败这个蓬头发的。
夏方翻身跃起,笑着摸了摸眉毛,嘴里笑着说:“风起冲阳和商丘,条口闻风递丰隆。伏兔暗走腾髀关,髀关空虚行万里。”你这一式“马足”,你倒也学了几分像。“
夏方说了些别人听不懂的话语,人群却并不在意,嘴里依旧在为络腮胡叫好。
络腮胡吃了一惊,问:“怎地,你也会?”看你刚刚踏草的样子,笨拙得像只土狗。
夏方听到这,思考了片刻,笑出声来:“土狗?土狗。我倒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好听,好听。”
络腮胡大笑:“哈哈哈哈,不知死活的东西,见识了爷爷的腿法,吓得痴了吗,土狗是骂人的,难道你不懂吗?“
夏方也哈哈笑起来,酒窝又挂在了脸上:“既然土狗是骂人的,那么你呢?你该叫什么?“
络腮胡得意地说:“我自然是打败这里所有人的王者,既然是王者,自然就该叫雄狮。“
夏方笑着说:“既然如此的话,我就是土狗战雄狮喽?“
络腮胡骄傲地说:“那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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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腮胡还没看清楚夏方抬手的动作,自己就已经被夏方拍飞了。
在场所有人都惊得哑口无言。
只看见似有一阵风掠过,紧接着络腮胡就已经飞了出去。再看那个叫夏方的蓬头发少年的时候,正蹲在彩力甘身边,笑嘻嘻看着彩力甘。
彩力甘已经气若游丝,刚要张嘴说话。
夏方食指放在嘴上,另一只手拍拍彩力甘的胸膛,笑着说:“嘘!不要再说话了,幸亏他功夫不精,不然真的把你打死了。流淌着草原热血的男子汉,不要急着死去,活下去才有希望。”
彩力甘用尽全力点点头,发现自己连说声谢谢的力气都没有了。
夏方转身对身后的乌恩其说:“大叔,他就交给你了,需要慢慢疗养。”
乌恩其被夏方拍出的这一掌惊得喜出望外,这才看懂,原来是他救了彩力甘,是啊,这个流淌着草原热血的男子汉,绝不能死在这里。
乌恩其背着彩力甘走进蒙古包,诺敏一路用狰狞的眼神瞪着乌恩其,乌恩其全然当作没看到。
其木格也要跟着父亲进了蒙古包,毕竟彩力甘为了自己连性命都可以不要。
诺敏喊着:“其木格,你留下,看看母亲为你找到的如意郎君。”
乌恩其也听到了,但是他并没有对其木格做任何命令,她相信,女儿会有一个正确的选择。其木格犹豫了一下,转身跟着父亲走进蒙古包。
人群里一阵琐碎的嘀咕声。
“夏方?没听过啊,不是我们这里的人。”
“好厉害的样子,竟然一掌就把络腮胡轰飞了。”
络腮胡愤愤地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重新走回夏方面前。
夏方依然挂着温暖的微笑,脸颊上的酒窝越发迷人了。如果不是刚才拍出那凌厉的一掌,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滑稽可爱的少年。
是啊,他是很滑稽。乱蓬蓬的头发,像干枯的黄草,也像枝桠杂乱的枯树。他身上的麻布短衫沾着泥土,有几处已经破烂了。麻布长裤的裤脚短了一大截,裤脚也已经飞了边,露着脏兮兮的脚腕。脚上的草鞋裹不住黑漆漆的双脚,这双脚倒是配得上他那脏兮兮的脚腕。
可是,他也是个可爱的少年。虽然脸上也是脏兮兮的,但是不难看出,也是个眉清目秀,鼻梁高挺的俊俏少年,尤其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立刻像绽放的桃花一样惹人喜爱,更迷人的是他脸上两个浅浅的酒窝,简直就像傍晚牧归的牧民身后驮着的那朵夕阳。温暖,安静,令人心胸舒畅。
所谓笑起来让人感觉如沐春风,就是这种感觉吧。
如果不是他拍出了那凌厉的一掌,这个少年就如同邻家的少年一样,调皮可爱,脏乱穷酸,可以做陌生人,也可以做玩伴。
只是当他拍出那一掌之后,所有人都看出了他的与众不同。
络腮胡力压“群雄”,拔得头筹,赢了满满一怀金元宝,这是所有人都有目共睹的。
但是这个叫夏方的蓬头发少年只肖一掌,就将络腮胡轰飞,也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
就在所有人都觉得比试将以络腮胡拔得头筹为结果而结束的时候,就在所有人都认为彩力甘必死无疑的时候,这个蓬头发的叫夏方的少年用另一种姿势出现了。
所有人都觉得比试结束的时候,这场比试,原来才刚刚开始。
络腮胡仔细打量起这个蓬头发的少年,而夏方重又挂了一脸温暖的微笑,任他打量。
络腮胡心中想:应该是自己刚才走了神,才让这个看上去弱不禁风、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小子得逞,这一次,自己要主动进攻,毕竟进攻才是自己的长处。
络腮胡踏出一步,纵身挥出一拳,夏方笑着摇摇头,嘴里自言自语道:“慢了。”
络腮胡吃了一嘲笑,心中更怒,眼见拳头就要打在夏方脸上时候,嘴角也得意地笑出来:“满嘴大话,给我倒!”
拳法刚劲,犹带着风。只是眼看要打在夏方脸上的时候,只觉眼前一花,拳头打了个空,自己也险些因为用力而摔了一个趔趄,再看夏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自己身后,那是自己刚刚出拳的地方。
络腮胡心中一阵慌乱,紧接着右手又拍出一掌,直取夏方面门,夏方却不闪躲,原地站好,也轻飘飘拍出一掌,紧接着两只掌心相对拍在一处,夏方脸上依旧挂着温暖的微笑,只是他越是这样,络腮胡越是愤怒,当即将全身力量灌输在手掌之上,络腮胡有绝对的信心,这一掌的力量,足够将夏方轰飞。
只是夏方面不改色,笑得却更加灿烂,右腿轻轻上前踏出半步,只这一个简单的动作,络腮胡就觉得自己手臂受到了巨大力量的逼迫,不禁把左手也覆到右手上,两只手臂的力量,才勉强与夏方一只手臂的力量抗衡。
夏方有意手下留情,却不变换招式,单凭一只手与络腮胡僵持,口中喃喃地说:“我的五叔曾经告诉我,行走江湖,点到即止。虽然你面目可憎,欺负好人,但你还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饶你性命,留下你怀里的金子给彩力甘治病疗伤。”
络腮胡当然不甘,这个狗拿耗子的蓬头发救下了彩力甘,不然自己还可以多拿一百两黄金,这一百两黄金,足够自己在繁华的大都潇潇洒洒地多度过好多年。这个狗拿耗子的蓬头发,断了自己的财路,现在还要断了自己的生活。
如果不能去大都潇洒些年头,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这样看来,这个蓬头发的野小子,说是要饶自己一命,其实就是想要了自己的命。
络腮胡不再纠缠,双掌用力一推,夏方吃力连连向后退了几步,就在这个空当,络腮胡使起一式“马足”,只见他脚下凌空踏起,接连踢出数脚,夏方还没站稳,只好接连挥出几掌迎敌,只是络腮胡腿法轻盈迅捷,夏方只来得及接住几腿,却还是中了络腮胡一脚,这一脚正踢在夏方胸膛,夏方向后连连退了几步,摔倒在地上。
“嘿,络腮胡子,果然还是有功夫的。”
“打败他啊,打败这个蓬头发的。”
看来络腮胡的胜利,才是众望所归。是啊,一个身怀武功的人,依靠高强的功夫,在众人中脱颖而出,赢得了一怀大金元宝,杀掉那个让众人厌恶的、不自量力的、穷酸又傻头傻脑的笨小子彩力甘,这是一件多么热血又有意义的事情。
人群从刚刚的低低喃喃,又焕发了勃勃生机。
贵族公子安静了许久,这一下也开心起来:“络腮胡,好武功,打死他,打死这个狗拿耗子的蓬头发,连本公子的仆人他也敢打,打狗还要看主人呢!打死他,络腮胡,打死他本公子赏你二百两!”
络腮胡更加激动了,经过这一招的较量,虽然掌法上自己明显逊色一筹,但是毕竟自己腿上的功夫,还是足以打败这个蓬头发的。
夏方翻身跃起,笑着摸了摸眉毛,嘴里笑着说:“风起冲阳和商丘,条口闻风递丰隆。伏兔暗走腾髀关,髀关空虚行万里。”你这一式“马足”,你倒也学了几分像。“
夏方说了些别人听不懂的话语,人群却并不在意,嘴里依旧在为络腮胡叫好。
络腮胡吃了一惊,问:“怎地,你也会?”看你刚刚踏草的样子,笨拙得像只土狗。
夏方听到这,思考了片刻,笑出声来:“土狗?土狗。我倒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好听,好听。”
络腮胡大笑:“哈哈哈哈,不知死活的东西,见识了爷爷的腿法,吓得痴了吗,土狗是骂人的,难道你不懂吗?“
夏方也哈哈笑起来,酒窝又挂在了脸上:“既然土狗是骂人的,那么你呢?你该叫什么?“
络腮胡得意地说:“我自然是打败这里所有人的王者,既然是王者,自然就该叫雄狮。“
夏方笑着说:“既然如此的话,我就是土狗战雄狮喽?“
络腮胡骄傲地说:“那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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