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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他收到一个包裹。
这包裹是一个纸箱。
他一开门,一个送快递的小哥就把这箱子推到了他的手上。
突然收到这包裹,他有些诧异,他那斩钉截铁的否认,以至于让那小哥也迷茫了起来。
这位挑染了几缕金发的快递小伙再三确认了地址,最后还是把包裹强塞进了他的怀里。
他还想说什么,可那小哥已经一溜烟地跑了。看着怀中有些份量的纸箱,他郁闷的回到了房里。
按道理来说,知道自己还在这城市的应该寥寥无几才是。而他们中也没有不打招呼就寄东西过来那样粗枝大叶的人。
更何况……他们本就不可能给他任何东西。
他也没有网购的习惯,更不可能糊涂到连自己订了东西都不清楚,这样莫名其妙的包裹寄过来确实有些可疑。
包裹的快递单上几乎是一片空白,上面只写着这座公寓的地址,以及他的名字——柯晓天,而关于寄件人的信息却找不到半字。
虽然因为不怎么使用网购,他并不清楚关于快递的具体流程。但这张快递单的填写应该是不合规矩的,也不该寄过来。他本想再问问那快递小哥,可这风风火火的黄发小哥骑上摩托早就不知去了哪里。
转身把房门锁上,这个纸箱被他搁在了玻璃茶几上。
也没用剪刀,他直接徒手撕开了黄色的密封胶布。
“欸,这!?”
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套黑西服,以及一件带着水钻和花丝边的白衬衫,还外加一条白条红绸的花边领带。在左手边放着一封红壳烫金的信件,有一枚做工精致的黑曜石胸针别在一角。
看起来,里面的内容应该会向他解释一切。
他取下那枚胸针,展开软滑的皮质封壳,迎面而来的却不是油墨味儿,而是花香——
“栀子花……”
信纸上的文字是手写的,从那一手工整流畅的行书上看,对方办事很是精干老练,有可能是混迹名利场多年的文秘人士。不过写这封信函的究竟是不是寄件者本人就不得而知了。
致晓天:
还记得五年前吗?这么久不见,大家也该聚一聚了。你总不会介意来喝一杯免费的红酒吧?
世纪大厦翡冷翠,晚上七点。我们的主角可不会迟到。
记得穿上这套衣服,胸针是你的通行证。
2017.1.18
合上封壳,看着这信函封面上烫金的字体,他这么琢磨着。
“扔了吧?”
这个别有用心的包裹寄来了“过去”,而这个“过去”早在多年前就被他埋在了土里。现在他也没有费力挖出来的心思,更没有挖出来的理由。
于是他打算这么做——将这些东西丢进垃圾桶,送给街头的流浪汉,至于他们是穿着御寒还是卖了充饥,这和他无关。
但他的手脚有点不听使唤,明明垃圾桶就在手边,双手却松不开箱沿,僵住了。
或许是想起了那栀子花,也可能是其他东西……
总之,他开始迟疑。
小小的垃圾桶上罩着的黑色塑料袋是一个无底洞,他如果把这些东西丢下去——
这可就真的回不来了。
“果然我还是……去吗?”
只是叹息,纸箱被重新搁回了茶几上,那套西装被他拿了出来,轻轻抖开折缝,褪下罩着的塑料膜。
他开始,准备挖掘那被埋葬多年也该化作尘土的“过去”。
今晚,有一场盛宴。
接到了请帖,他来了。
一来他便缩在角落里沉闷的啃着葡萄吐司,并努力的低着头,直至面门前的刘海遮住眼睛。
好似一只斗败的乌鸡,耷拉着脑袋,怕被人认出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手中应该是还是刚出炉的土司,他倒是觉得在咀嚼着无味的蜡块,就算涂满那些盛在花瓷碟里的蓝莓酱也察觉不到甜意,反在口腔里泛着苦味。
所谓的“味同嚼蜡”估摸着也就这般吧?
嘴里嚼着干涩的面包,耳膜被人们的喧哗声震得打颤,他一个人待... -->>
今早,他收到一个包裹。
这包裹是一个纸箱。
他一开门,一个送快递的小哥就把这箱子推到了他的手上。
突然收到这包裹,他有些诧异,他那斩钉截铁的否认,以至于让那小哥也迷茫了起来。
这位挑染了几缕金发的快递小伙再三确认了地址,最后还是把包裹强塞进了他的怀里。
他还想说什么,可那小哥已经一溜烟地跑了。看着怀中有些份量的纸箱,他郁闷的回到了房里。
按道理来说,知道自己还在这城市的应该寥寥无几才是。而他们中也没有不打招呼就寄东西过来那样粗枝大叶的人。
更何况……他们本就不可能给他任何东西。
他也没有网购的习惯,更不可能糊涂到连自己订了东西都不清楚,这样莫名其妙的包裹寄过来确实有些可疑。
包裹的快递单上几乎是一片空白,上面只写着这座公寓的地址,以及他的名字——柯晓天,而关于寄件人的信息却找不到半字。
虽然因为不怎么使用网购,他并不清楚关于快递的具体流程。但这张快递单的填写应该是不合规矩的,也不该寄过来。他本想再问问那快递小哥,可这风风火火的黄发小哥骑上摩托早就不知去了哪里。
转身把房门锁上,这个纸箱被他搁在了玻璃茶几上。
也没用剪刀,他直接徒手撕开了黄色的密封胶布。
“欸,这!?”
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套黑西服,以及一件带着水钻和花丝边的白衬衫,还外加一条白条红绸的花边领带。在左手边放着一封红壳烫金的信件,有一枚做工精致的黑曜石胸针别在一角。
看起来,里面的内容应该会向他解释一切。
他取下那枚胸针,展开软滑的皮质封壳,迎面而来的却不是油墨味儿,而是花香——
“栀子花……”
信纸上的文字是手写的,从那一手工整流畅的行书上看,对方办事很是精干老练,有可能是混迹名利场多年的文秘人士。不过写这封信函的究竟是不是寄件者本人就不得而知了。
致晓天:
还记得五年前吗?这么久不见,大家也该聚一聚了。你总不会介意来喝一杯免费的红酒吧?
世纪大厦翡冷翠,晚上七点。我们的主角可不会迟到。
记得穿上这套衣服,胸针是你的通行证。
2017.1.18
合上封壳,看着这信函封面上烫金的字体,他这么琢磨着。
“扔了吧?”
这个别有用心的包裹寄来了“过去”,而这个“过去”早在多年前就被他埋在了土里。现在他也没有费力挖出来的心思,更没有挖出来的理由。
于是他打算这么做——将这些东西丢进垃圾桶,送给街头的流浪汉,至于他们是穿着御寒还是卖了充饥,这和他无关。
但他的手脚有点不听使唤,明明垃圾桶就在手边,双手却松不开箱沿,僵住了。
或许是想起了那栀子花,也可能是其他东西……
总之,他开始迟疑。
小小的垃圾桶上罩着的黑色塑料袋是一个无底洞,他如果把这些东西丢下去——
这可就真的回不来了。
“果然我还是……去吗?”
只是叹息,纸箱被重新搁回了茶几上,那套西装被他拿了出来,轻轻抖开折缝,褪下罩着的塑料膜。
他开始,准备挖掘那被埋葬多年也该化作尘土的“过去”。
今晚,有一场盛宴。
接到了请帖,他来了。
一来他便缩在角落里沉闷的啃着葡萄吐司,并努力的低着头,直至面门前的刘海遮住眼睛。
好似一只斗败的乌鸡,耷拉着脑袋,怕被人认出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手中应该是还是刚出炉的土司,他倒是觉得在咀嚼着无味的蜡块,就算涂满那些盛在花瓷碟里的蓝莓酱也察觉不到甜意,反在口腔里泛着苦味。
所谓的“味同嚼蜡”估摸着也就这般吧?
嘴里嚼着干涩的面包,耳膜被人们的喧哗声震得打颤,他一个人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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