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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她说“不能吃它们。”琼恩倒是也知道,骑士对于自己的马,往往都极有感情,视为伙伴一般。
梅菲斯不愿意吃自己的马,这倒也算是人之常情但问题是,人之常情也要看看实际情况好不好,人面狮把所有的食物都带走了,不吃这几匹马,难道要饿着肚子赶到哈劳格达斯城去,和一百多个人面狮开战么。
显然,梅菲斯也没打算挨饿。因为她抓住一只人面狮尸体的后腿,倒提起来,挥剑一削“那个”琼恩吓了一跳,因为他看见梅菲斯拿着那只人面狮后腿就准备放在火上烤“你不会是说要吃这个吧。”
“当然。”梅菲斯回答,一边捡起地上的弯刀,挑着人面狮的后腿,送进火堆里。火很旺,很快,一阵阵熟肉的香味就透了出来,琼恩咽了口唾沫,仿佛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他真的饿了。
可是,真的要吃这人面狮的腿么?琼恩不是素食主义者,更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吃过的动物也不少了,狮子虽然没吃过,但若是有机会尝尝,他也并不介意但问题是,这不是一只单纯的狮子,这是个人面狮。
它的下半身是狮子,上半身却是完全的人类男子。它也同样有智慧,有灵觉,有理性,甚至有自己的语言,就在半小时前,它们还在这里生着火,一边烤火取暖一边大声聊天。
琼恩不吃人,吃动物但人面狮似乎恰好介乎于人类和动物之间。如果说人面狮不是人类,是怪物,所以吃了无妨,那么据琼恩所知,这个世界里。
除了人类,还有矮人,有精灵,有巨人,有侏儒的万一将来肚子饿了,是不是也可以拿它们当口粮而心安理得?总觉得,这其中似乎有些不太对劲,但梅菲斯显然没有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她已经将烤熟的狮腿从火中取出来。
用剑削去表面的焦黑,切成几块,用弯刀挑起,开始品尝。琼恩犹豫着,最后食欲终于战胜了思考。“算了,反正下半身就是个狮子,”他想“民以食为天,先吃饱肚子再说,以后的事情以后再想。”
学着梅菲斯的样子,他也捡起人面狮的弯刀,挑起一块狮腿来。必须说,肉质不错,口感很好,有点像牛肉,火候也掌握得不错。看起来,梅菲斯是经常干这种野外烧烤的活了。
在吃完两只狮腿后,琼恩和梅菲斯起身出发。在此之前,琼恩终于知道梅菲斯那把巨大银剑是怎么随身携带了,她不知念了句什么咒语,半人高的银剑便缩成了巴掌大小,直接放进袖中。
出发前,琼恩看见一只人面狮的腰上别着一把匕首,于是拿了过来。很普通的匕首,不是什么魔法物品,不过做工倒还挺精致,花纹独特。他把匕首放进自己靴子里,此行很危险,带着防身总不坏。
他们很幸运,在出城门的时候,遇上了一匹马就是提尔牧师的那匹,幸运地逃脱一劫,一直在城外游荡,如今看见梅菲斯,又兴高采烈地跑上来。好极了,正头疼路远呢。梅菲斯抚摸着马的脖子,似乎在安慰着它。
然后翻身上马,伸手来拉琼恩。琼恩伸手,往她的小手上一握,便觉整个身体腾空而起,已经稳稳落在马背上,正坐在梅菲斯身后。
“抱紧。”梅菲斯说,双腿一夹马腹,骏马低嘶一声,纵蹄奔驰。琼恩从没骑过马,正在有些忐忑,猛然骏马开始狂奔起来,他吓了一跳,本能地伸手搂住前面梅菲斯的腰。
女圣武士的腰肢纤细柔软,却又充满弹力,应该是长年锻炼的结果,抱起来感觉非常好。他忍不住想占占便宜,于是将身体更贴近了些,把梅菲斯完全揽进怀里,闻着她从领口处透出来的淡雅体香,似乎有种甜丝丝的味道。
梅菲斯没有抗拒,仿佛全无所觉。大漠清夜,怀抱美人,策马疾行,这感觉确实很不错可惜好感觉并没有持续很久。
马跑得太快,颠得太厉害,作为一个像琼恩这种从没骑过马的菜鸟,很快就觉得全身骨架都有散开的趋势了,更糟糕的是,他感觉大腿内侧有些火辣辣的,只怕是被磨破了。
“不能慢点么。”他抱怨着,梅菲斯仿佛没听见,反而策马跑得更快了,琼恩在心里咒骂着,但也只能更紧地抱着她,免得自己真摔下去。
若是从这么高速奔跑的马背上掉下去,就算不死,只怕也要手断腿折吧。妈的,我还有利用价值啊,不用这么急着杀人灭口吧。黑沉沉的夜幕上,稀疏的几点星星闪烁,梅菲斯的银甲泛着微微的泠光。
琼恩从侧面瞥见她的脸庞,见她的嘴角微微翘起,略带笑意,显然是存心捉弄... -->>
“不行,”她说“不能吃它们。”琼恩倒是也知道,骑士对于自己的马,往往都极有感情,视为伙伴一般。
梅菲斯不愿意吃自己的马,这倒也算是人之常情但问题是,人之常情也要看看实际情况好不好,人面狮把所有的食物都带走了,不吃这几匹马,难道要饿着肚子赶到哈劳格达斯城去,和一百多个人面狮开战么。
显然,梅菲斯也没打算挨饿。因为她抓住一只人面狮尸体的后腿,倒提起来,挥剑一削“那个”琼恩吓了一跳,因为他看见梅菲斯拿着那只人面狮后腿就准备放在火上烤“你不会是说要吃这个吧。”
“当然。”梅菲斯回答,一边捡起地上的弯刀,挑着人面狮的后腿,送进火堆里。火很旺,很快,一阵阵熟肉的香味就透了出来,琼恩咽了口唾沫,仿佛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他真的饿了。
可是,真的要吃这人面狮的腿么?琼恩不是素食主义者,更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吃过的动物也不少了,狮子虽然没吃过,但若是有机会尝尝,他也并不介意但问题是,这不是一只单纯的狮子,这是个人面狮。
它的下半身是狮子,上半身却是完全的人类男子。它也同样有智慧,有灵觉,有理性,甚至有自己的语言,就在半小时前,它们还在这里生着火,一边烤火取暖一边大声聊天。
琼恩不吃人,吃动物但人面狮似乎恰好介乎于人类和动物之间。如果说人面狮不是人类,是怪物,所以吃了无妨,那么据琼恩所知,这个世界里。
除了人类,还有矮人,有精灵,有巨人,有侏儒的万一将来肚子饿了,是不是也可以拿它们当口粮而心安理得?总觉得,这其中似乎有些不太对劲,但梅菲斯显然没有这些莫名其妙的念头,她已经将烤熟的狮腿从火中取出来。
用剑削去表面的焦黑,切成几块,用弯刀挑起,开始品尝。琼恩犹豫着,最后食欲终于战胜了思考。“算了,反正下半身就是个狮子,”他想“民以食为天,先吃饱肚子再说,以后的事情以后再想。”
学着梅菲斯的样子,他也捡起人面狮的弯刀,挑起一块狮腿来。必须说,肉质不错,口感很好,有点像牛肉,火候也掌握得不错。看起来,梅菲斯是经常干这种野外烧烤的活了。
在吃完两只狮腿后,琼恩和梅菲斯起身出发。在此之前,琼恩终于知道梅菲斯那把巨大银剑是怎么随身携带了,她不知念了句什么咒语,半人高的银剑便缩成了巴掌大小,直接放进袖中。
出发前,琼恩看见一只人面狮的腰上别着一把匕首,于是拿了过来。很普通的匕首,不是什么魔法物品,不过做工倒还挺精致,花纹独特。他把匕首放进自己靴子里,此行很危险,带着防身总不坏。
他们很幸运,在出城门的时候,遇上了一匹马就是提尔牧师的那匹,幸运地逃脱一劫,一直在城外游荡,如今看见梅菲斯,又兴高采烈地跑上来。好极了,正头疼路远呢。梅菲斯抚摸着马的脖子,似乎在安慰着它。
然后翻身上马,伸手来拉琼恩。琼恩伸手,往她的小手上一握,便觉整个身体腾空而起,已经稳稳落在马背上,正坐在梅菲斯身后。
“抱紧。”梅菲斯说,双腿一夹马腹,骏马低嘶一声,纵蹄奔驰。琼恩从没骑过马,正在有些忐忑,猛然骏马开始狂奔起来,他吓了一跳,本能地伸手搂住前面梅菲斯的腰。
女圣武士的腰肢纤细柔软,却又充满弹力,应该是长年锻炼的结果,抱起来感觉非常好。他忍不住想占占便宜,于是将身体更贴近了些,把梅菲斯完全揽进怀里,闻着她从领口处透出来的淡雅体香,似乎有种甜丝丝的味道。
梅菲斯没有抗拒,仿佛全无所觉。大漠清夜,怀抱美人,策马疾行,这感觉确实很不错可惜好感觉并没有持续很久。
马跑得太快,颠得太厉害,作为一个像琼恩这种从没骑过马的菜鸟,很快就觉得全身骨架都有散开的趋势了,更糟糕的是,他感觉大腿内侧有些火辣辣的,只怕是被磨破了。
“不能慢点么。”他抱怨着,梅菲斯仿佛没听见,反而策马跑得更快了,琼恩在心里咒骂着,但也只能更紧地抱着她,免得自己真摔下去。
若是从这么高速奔跑的马背上掉下去,就算不死,只怕也要手断腿折吧。妈的,我还有利用价值啊,不用这么急着杀人灭口吧。黑沉沉的夜幕上,稀疏的几点星星闪烁,梅菲斯的银甲泛着微微的泠光。
琼恩从侧面瞥见她的脸庞,见她的嘴角微微翘起,略带笑意,显然是存心捉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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