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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甚至还有总参的一个少将高参,是跑来视察,帝国军队很注意总结经验的;还有五个军报记者如果是自己的连队,说不定事情还能盖得住。
军令如山,军中早就说过不得强jian任何一个女人,现在王二虎明知故犯,必须军法从事!
军法就是阉了他,送庐山北魏郡王曹操或者山阳公汉献帝那里当tj!
其实军中解决生理问题并不是难事。首先军人待遇高,除了正妻,往往养得起小妾,即使正妻住大城市不方便来,军人们就在驻地附近包养小妾。
战争期间,不是说不得强jian女人吗?那就变通一下,捉到的女俘虏,经过拍卖,过一手后,买主把她们养在部队附近当女招待,军人想干就干,给钱就行。如此叫做“洗肉”!
如今王二虎唉。
起初人们极为鄙视王二虎这个人渣,败坏军纪。可是当人们清点过村落里的死尸,人们的眼光变了!
很多人为他讲情,军报记者黄健对王二虎佩服到五体投地,他写了内参:“一位经过清点,共杀了五百七十七人的孤胆英雄,竟落得个如此下场?”把内参利用互联网发了出去。文章写道:“英雄一身是胆,为完成任务,单枪匹马,力杀多人,功劳巨大!一时行差踏错,请求从宽处理。”
在帝国,以军功为第一,象皇帝,大家明知他是个色鬼,而且行儒家“仁义”爱护子民,脸上总是带着笑。可是谁都还是怕他,原因无它,皇帝杀的人能够从长江源头排到出海口。将领中,云哥为人谦和,可大家敬他十分的同时也畏他三分,原因还是无它,赵云银枪快刀,名列直接杀人榜的第一位。所以杀得人多,就能令大家“佩服”
王二虎做梦也没想到他一个小人物的事情在帝国上层引发了轩然大波!
上层为如何处置他争吵不休,兵部待朗田丰、总政治部长陆逊认为军令如山倒,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王二虎胆敢违反军令,必须严惩不贷!
总参谋长贾诩则为王二虎讲情,他认为前线部队辛苦,那个小兵应该是为执行命令而疲劳过度,弄到神智不清,按照神经病不用负责的原理,可以从宽处理。
贾诩是平衡了两方面的立场,他深知服从军令的重要,也清楚一线部队的困难,按理来说,他掌军令,应该以军令第一,可是面对着北兵团所有长官,自臧霸打下,吕翔、吕旷、孟达一个不漏,一起联名上书,为王二虎求情:“杀了五百七十七人的英雄,竞然被阉?
部队难堪!”
霸等人认为王二虎是咎由自取,死不足惜,他们不是为保王二虎,要保的是军队的颜面,要不然日后打仗,敌人说:“你们牛什么?杀人英雄不照样被阉?”
这个说法打动了贾诩,他不能对臧霸们的话置之不理,不能不考虑下面人的想法。而且军中也曾经有过侵倭帝国军去强jian倭女的事,当时倭女脱光衣服来冲帝国军,马超急报皇帝,皇帝大笑,准许马超便宜行事。
只是贾诩的底气不足,毕竟军人不能违反军令!如果开了一个口子,日后怎么样去管军?只望法外施恩。
这件事情传入内阁,也引发争吵,有人保,有人力主阉。煌煌内阁,衮诸公,竟然为一个小兵的jb而争论不休,阉他,不首辅华生了气,一拍桌子道:“你们烦不烦啊!为一个jb争吵?!全无体面,真丢脸!此事兵部该管,就让鲁子敬处理行了!”
兵部尚书鲁肃左右为难,下边很多人保王二虎,可是军律是不容违反的,干脆一推了事:“着将王二虎押解双城镇,由该师的军法官判决。”
清晨,淡淡偻阳光照着上校军法官杜明的案头,他正在看着卷宗,情况已经明白,王二虎很诚实,把什么都竹筒倒水般倒了出来,杜明即以“处理违反纪律”为由写下如下指控:“在帝国处于战争状态的情况下,中士王二虎于青龙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娄村落犯下了强jian女人的罪行。”
上校写下的文字是这件简单明了案件的简单明了的结论,事情最简单不过,按军律判决即成,可是王二虎的“功劳”实在是太太太大了,大到令人无法忽视的地步!
这个专审王二虎的军事法庭是由一个上校、一个少校和三个上尉组成,已经多次进行讨论,五个人都在头痛,对判决一拖再拖,直到拖无可拖。
要上庭了,杜明收拾卷宗,深吸了一口气,走向法庭。
开庭,王二虎在双城镇东区法院提堂。(当地是军管)
帝国的法庭已经很象样子了,五个军官充当法官,坐成一排,另一名军法官王可少校是主控官,王二虎则有个政治部军官董明上尉给他当状师。旁听的仅有王二虎的三个战友和一名部队的代表。
杜明宣读最后判决书:“王二虎违反军律,必须被阉!”
听到判决,王二虎几乎要瘫倒在被告席上,幸亏他被带出来时他身后军官告诉他:“无论什么结果,都要象个爷们站着,不要忘记,你还是个堂堂正正的帝国军人!”(没判决前,王二虎的军职没有被剥夺)
判决书与治军之术相符:兵书第一条就是“操兵权,执兵势”什么意思?统帅必须掌握军权,控制住军队的走向。这是一条最基本的要求,日耳曼人骑士都有三条要求“order。obey。honer‘。“命令誉”军纪是严明的,说不得强jian女人,你就得关紧你的大门,哪怕你是吃了春葯!
看见王二虎强自镇定地站着,吓得他够呛了,杜明才慢慢道:“请圣旨!王二虎接旨!”
他是待罪之身,旁边士兵叫道:“王二虎跪下!”王二虎跪下后,其他人行军礼,杜明宣旨。
圣旨并不是明发诏书,是通过“互联网”抄的圣旨,这种圣旨用于特急时发,只有刺史军长级别才能接到,并且要他们亲笔书写,还有种种的限制。
所以是兵团司令霸在上面写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查北方兵团第202兵师第3步兵团中士王二虎。:;|强度过大,疲劳过度所致,故此特赦,不必执行违反军律所应致的直接惩罚!钦此!”
感恩涕零的王二虎连连叩头,强忍眼泪道:“小人谢主龙恩!”
杜明善意地道:“幸亏你是对胡女胡来,如果对本国女性胡来,那你必受惩罚!”
圣旨说得很清楚,免去王二虎的直接惩罚,但并不说把他当庭释放,因此杜明宣布押后再审。
王二虎没有再出庭,他在军牢中接到一个信封,里面有一枚青龙黄金勋章(仅次于青龙宝石勋章),奖励他杀人如麻,大无畏的英雄主义。还有一份给他的谴责书,因为他于青龙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娄村落犯下有违军律的行为。曾经有人不同意无罪开释王二虎,皇帝为免寒了军心,终究特赦了他。
然而王二虎还是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这意味着他军人生涯的结束。
王二虎被释放,他被勒令退出现役,再不是帝国军人的一员。
临别时,对着军营,他庄重地行上一礼,这个教训无论是对于他、还是其他军人,都是要引以为戒的:“无论你功劳多大,军人必须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中甚至还有总参的一个少将高参,是跑来视察,帝国军队很注意总结经验的;还有五个军报记者如果是自己的连队,说不定事情还能盖得住。
军令如山,军中早就说过不得强jian任何一个女人,现在王二虎明知故犯,必须军法从事!
军法就是阉了他,送庐山北魏郡王曹操或者山阳公汉献帝那里当tj!
其实军中解决生理问题并不是难事。首先军人待遇高,除了正妻,往往养得起小妾,即使正妻住大城市不方便来,军人们就在驻地附近包养小妾。
战争期间,不是说不得强jian女人吗?那就变通一下,捉到的女俘虏,经过拍卖,过一手后,买主把她们养在部队附近当女招待,军人想干就干,给钱就行。如此叫做“洗肉”!
如今王二虎唉。
起初人们极为鄙视王二虎这个人渣,败坏军纪。可是当人们清点过村落里的死尸,人们的眼光变了!
很多人为他讲情,军报记者黄健对王二虎佩服到五体投地,他写了内参:“一位经过清点,共杀了五百七十七人的孤胆英雄,竟落得个如此下场?”把内参利用互联网发了出去。文章写道:“英雄一身是胆,为完成任务,单枪匹马,力杀多人,功劳巨大!一时行差踏错,请求从宽处理。”
在帝国,以军功为第一,象皇帝,大家明知他是个色鬼,而且行儒家“仁义”爱护子民,脸上总是带着笑。可是谁都还是怕他,原因无它,皇帝杀的人能够从长江源头排到出海口。将领中,云哥为人谦和,可大家敬他十分的同时也畏他三分,原因还是无它,赵云银枪快刀,名列直接杀人榜的第一位。所以杀得人多,就能令大家“佩服”
王二虎做梦也没想到他一个小人物的事情在帝国上层引发了轩然大波!
上层为如何处置他争吵不休,兵部待朗田丰、总政治部长陆逊认为军令如山倒,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王二虎胆敢违反军令,必须严惩不贷!
总参谋长贾诩则为王二虎讲情,他认为前线部队辛苦,那个小兵应该是为执行命令而疲劳过度,弄到神智不清,按照神经病不用负责的原理,可以从宽处理。
贾诩是平衡了两方面的立场,他深知服从军令的重要,也清楚一线部队的困难,按理来说,他掌军令,应该以军令第一,可是面对着北兵团所有长官,自臧霸打下,吕翔、吕旷、孟达一个不漏,一起联名上书,为王二虎求情:“杀了五百七十七人的英雄,竞然被阉?
部队难堪!”
霸等人认为王二虎是咎由自取,死不足惜,他们不是为保王二虎,要保的是军队的颜面,要不然日后打仗,敌人说:“你们牛什么?杀人英雄不照样被阉?”
这个说法打动了贾诩,他不能对臧霸们的话置之不理,不能不考虑下面人的想法。而且军中也曾经有过侵倭帝国军去强jian倭女的事,当时倭女脱光衣服来冲帝国军,马超急报皇帝,皇帝大笑,准许马超便宜行事。
只是贾诩的底气不足,毕竟军人不能违反军令!如果开了一个口子,日后怎么样去管军?只望法外施恩。
这件事情传入内阁,也引发争吵,有人保,有人力主阉。煌煌内阁,衮诸公,竟然为一个小兵的jb而争论不休,阉他,不首辅华生了气,一拍桌子道:“你们烦不烦啊!为一个jb争吵?!全无体面,真丢脸!此事兵部该管,就让鲁子敬处理行了!”
兵部尚书鲁肃左右为难,下边很多人保王二虎,可是军律是不容违反的,干脆一推了事:“着将王二虎押解双城镇,由该师的军法官判决。”
清晨,淡淡偻阳光照着上校军法官杜明的案头,他正在看着卷宗,情况已经明白,王二虎很诚实,把什么都竹筒倒水般倒了出来,杜明即以“处理违反纪律”为由写下如下指控:“在帝国处于战争状态的情况下,中士王二虎于青龙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娄村落犯下了强jian女人的罪行。”
上校写下的文字是这件简单明了案件的简单明了的结论,事情最简单不过,按军律判决即成,可是王二虎的“功劳”实在是太太太大了,大到令人无法忽视的地步!
这个专审王二虎的军事法庭是由一个上校、一个少校和三个上尉组成,已经多次进行讨论,五个人都在头痛,对判决一拖再拖,直到拖无可拖。
要上庭了,杜明收拾卷宗,深吸了一口气,走向法庭。
开庭,王二虎在双城镇东区法院提堂。(当地是军管)
帝国的法庭已经很象样子了,五个军官充当法官,坐成一排,另一名军法官王可少校是主控官,王二虎则有个政治部军官董明上尉给他当状师。旁听的仅有王二虎的三个战友和一名部队的代表。
杜明宣读最后判决书:“王二虎违反军律,必须被阉!”
听到判决,王二虎几乎要瘫倒在被告席上,幸亏他被带出来时他身后军官告诉他:“无论什么结果,都要象个爷们站着,不要忘记,你还是个堂堂正正的帝国军人!”(没判决前,王二虎的军职没有被剥夺)
判决书与治军之术相符:兵书第一条就是“操兵权,执兵势”什么意思?统帅必须掌握军权,控制住军队的走向。这是一条最基本的要求,日耳曼人骑士都有三条要求“order。obey。honer‘。“命令誉”军纪是严明的,说不得强jian女人,你就得关紧你的大门,哪怕你是吃了春葯!
看见王二虎强自镇定地站着,吓得他够呛了,杜明才慢慢道:“请圣旨!王二虎接旨!”
他是待罪之身,旁边士兵叫道:“王二虎跪下!”王二虎跪下后,其他人行军礼,杜明宣旨。
圣旨并不是明发诏书,是通过“互联网”抄的圣旨,这种圣旨用于特急时发,只有刺史军长级别才能接到,并且要他们亲笔书写,还有种种的限制。
所以是兵团司令霸在上面写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查北方兵团第202兵师第3步兵团中士王二虎。:;|强度过大,疲劳过度所致,故此特赦,不必执行违反军律所应致的直接惩罚!钦此!”
感恩涕零的王二虎连连叩头,强忍眼泪道:“小人谢主龙恩!”
杜明善意地道:“幸亏你是对胡女胡来,如果对本国女性胡来,那你必受惩罚!”
圣旨说得很清楚,免去王二虎的直接惩罚,但并不说把他当庭释放,因此杜明宣布押后再审。
王二虎没有再出庭,他在军牢中接到一个信封,里面有一枚青龙黄金勋章(仅次于青龙宝石勋章),奖励他杀人如麻,大无畏的英雄主义。还有一份给他的谴责书,因为他于青龙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娄村落犯下有违军律的行为。曾经有人不同意无罪开释王二虎,皇帝为免寒了军心,终究特赦了他。
然而王二虎还是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这意味着他军人生涯的结束。
王二虎被释放,他被勒令退出现役,再不是帝国军人的一员。
临别时,对着军营,他庄重地行上一礼,这个教训无论是对于他、还是其他军人,都是要引以为戒的:“无论你功劳多大,军人必须以服从命令为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