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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我们曾是一块磁铁吧
林浩开着车,眼角余光瞥见陆媛猫一样团在自己的衣服下,因为他一贯没有开车听音乐的习惯,这时车内就只剩下两个人清浅的呼吸声,太安静了,所以人就特别容易犯困,于是,陆媛也就不能免俗的放任眼皮就那么一点一点的渐渐粘在一处。
这种感觉,是可以没来由的让人觉得心情愉悦而平静的,林浩忍不住放慢车速,关紧车窗,然后微笑着侧过头去,陆媛已经有半天没有出声了,这时嘴角微微上扬,噙着浅淡的笑,显然已经沉浸于梦中,缠着周公下棋去了。
林浩一直觉得,她有这世上最纯净的睡颜,和很多年前的暑假里的惊鸿一瞥一样。那天他记得很清楚,中午,妈妈刚刚从外面带回了一只小猫,一只小小的猫仔,不过巴掌大小,蛋黄色的,叫声轻得仿佛人在喃呢。陆媛喜欢和猫玩耍,虽然也经常“恐吓”他家养的大猫,但是,他知道,那不过是她喜欢的一种方式,所以,得到猫仔,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捧着猫跑上楼,要给陆媛看看。
中午,陆媛的爸爸妈妈也回家吃饭,家里大门和所有邻居家一样敞开着,陆媛依旧懒在床上睡着,小小的人裹在薄薄的毯子下,嘴角上扬着,不知沉浸在怎样的梦境中。
那天他很失常,一直呆呆的捧着猫站在陆媛的卧房门口,直到床上睡着的人翻身,似醒非醒,才猛然转身,抱着猫一口气冲回自己家。
那一直是他的一个小秘密,他不预备说出来,因为即便是现在,想起来自己也觉得很难为情,他一直觉得陆媛有时候别扭得可恨,其实,自己何尝不是。
夜深了,为了节能,街灯的光芒渐渐弱了,林浩依旧开着车,在一条一条的街上慢慢驶过,一点一点认真的找寻自己曾经的记忆,快乐的、失落的、振奋的、伤心的。他这次回来的日子也不短了,只是似乎直到此时,才有了这样的情致,去追寻过往的种种。
紧闭的车窗,让车内浮动的一股淡淡的香再无处可藏,那是绿茶的淡香水味,用力嗅一嗅,似乎还能闻到陆媛手指上烫伤药膏的味道。
从前,背台词时,常能看到诸如幸福的味道之类的词句,当时他只觉得这话琼瑶腔得厉害,而且完全不通,幸福是多么不可琢磨的东西,用味道修饰,感觉总有些突兀。也只有到了此刻,他才乍然想通,幸福是真的可以闻到的,就是这种香水和着烫伤药膏的有些类似香油的味道,就是这种味道,让人觉得,从心底深处暖和而平静,仿佛还有些甜,从舌尖蔓延到心口。
这样的感觉,美好到让人想毫无顾忌的抓紧,抓紧,不放手,谁想分享也不可能。
然而,只这么悄悄的一想,林浩就发觉,自己开始不可遏止的心痛起来。
是的,心痛,还有嫉妒。他一直明白,选择了自己现在的道路,就意味着会失去很多自己珍视的东西,但是,怎么能不嫉妒呢?怎么才能不去嫉妒那个将来可能坐在自己现在的位置看着陆媛睡颜的男子呢?怎么能够?所以,这种嫉妒和心痛,自从重逢之后,就常常来得猛烈得让他自己都觉得有些措手不及。
他不是一个不懂得舍得的人,舍得舍得,先舍后得,与其去追求自己不能得到的美好,就不如早些放手,他试过的,真的试过,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试过之后,那种心痛,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更重。
那天在酒吧,他真的想放纵一回,不为了女主角助理事先偷偷联络的记者,只是为了自己,为了给自己一个舍得的理由,一切也都很顺利,现在的女孩子为求上位,什么都肯做,甚至不需要任何暗示。但是,该死的,关键的一刻,一个打死也想不到会出现的人,就这么跌跌撞撞的出现了,林浩几乎忍不住想推开眼前的烈火红唇,走过去一把抓住陆媛,问她好女孩深更半夜跑来这里做什么?
从小到大,陆媛总是有这样的本事,让他一次次暗地里抓狂。
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所说的一物降一物,他完美的自控力,在面对她的时候就会消失无踪,哪怕是故作很酷的从她身边走开,都这样的让他觉得困难。所以,他又一次狼狈的逃走了,在镁光灯的疯狂闪烁中。
陆媛一直睡着,而到了林浩发觉自己走错了路的时候,他的车已经很轻很稳的停在了那栋承载了他们无数回忆的老式居民楼前。关上大灯,熄火,车厢彻底隐身在黑暗中,林浩调调座椅的角度,找了个舒适的姿势,半躺着,视线透过车顶的天窗,落在遥远的不知名的黑暗中。
林浩喜欢这样的思考状态,他认真的想到,很多男女形容彼此的关系,都喜欢用平行线来比喻,但是他觉得,平行线并不合适用来比喻他和陆媛的关系,他们是两条什么样的线呢?曾经无比接近,曾经那样渴望重合,然后,却又渐行渐远,直到如今的咫尺天涯。
这个关于线的问题,让林浩一直苦恼,他的数学真的很一般,所以,他不知道他们该是两条什么样的线,也许不是线,而是磁铁的两极吧,曾经是一块磁铁,背靠着背经历漫长的成长岁月,然后被外力强硬的分开,成为了独立的两极,从此不得不一进一退。
第二十章我在你家楼下
“哥们,你也不够意思呀,回来这么多天了,才想起找我喝酒。”隔天,在一家热闹的不得了的酒吧里,林浩约了自己的发小刘大同喝酒。张裕的解百纳干红和科罗娜两掺,一直喝到刘大同的舌头开始在嘴里变僵硬,说话的时候连弯也不会回了。
“得了吧,是谁天天晚上应酬,打你电话多少次,不是我说你,还有两次半夜打都是女的接的,你说女的接就女的接了,最要命的是,听声音,两次还是不同的女人,我说,你小子也得注意点身体。”林浩哼了一声,忍不住给了刘大同一拳,当然力道不大,但是对于一个摇摇晃晃的人来说,这一下也几乎把他推下沙发。
“半夜?半夜你给我打什么电话?”刘大同摇晃了半天才坐稳,仿佛想到了什么,用力眨了眨他自己那双桃花眼“别告诉我说,你郁闷了,寂寞了,不能呀,报纸上天天有你的花边新闻,照理说,等着上你的床的女人都得超过一个师,你寂寞什么呀。”
“去死吧!”林浩一口酒几乎从鼻子里喷出去,忍不住又给了刘大同一拳“什么一个师,你小子脑袋里一天天都想点什么,我就不该找你喝酒,喝点酒,你的嘴就更没把门的了,那里要能吐出象牙,估计太阳都能从西边升起来。”
“你又不是头一天认识我,咱也算光屁股的友谊了,说吧,到底深更半夜不睡觉找哥哥啥事?”刘大同把酒杯往桌上一推,虽然舌头依旧不利索,但是眼睛已经闪闪发亮,一副鸡婆至极的表情。
“忘了,”林浩回答得很干脆,顺手也把酒杯往桌上一放,修长的手指按住了太阳穴,酒喝得多了点,那里正一跳一跳的疼着,这几年,他实在已经很少这么毫无节制的喝酒了,一方面是酒伴难求,另一方面是等着拍他醉酒样子的娱乐记者太多。他自认是实力派演员,但是他的经济公司显然更希望他走偶像的路子,偶像偶像就是负面的新闻要少,绯闻不能没有,没有就没有曝光率也没有噱头,但是要有,也要把握得亦真亦幻,让人觉得云里雾里的,不能伤了粉丝的心,但是得让她们的心悬着。
“忘了就是酒喝得还不够,再来两瓶啤酒,哥哥保管你连十年前的事都能想起来。”刘大同嘿嘿一阵的笑,自己动手又开了瓶酒,咕咚咕咚的一口气干了。
“得了,别喝了,我请客身体也是你自己的,走吧,我送你回家。”林浩劈手把刘大同又摸起的酒瓶子抢下来,拖着他摇摇晃晃的出门。两个人都是开车来的,可是就目前的情况看,要想把车开回去有些难度,好在刘大同的家林浩前两年去过一次,知道大概离这里不远,这会也就连拖带拽的,拉着刘大同走过去。
酒一见风,头立刻就开始发昏,刘大同走了一阵后,忽然耍赖似的站在原地再不肯动,直拉着林浩问“你小子还记不记得叶菲菲?”
“叶菲菲?”林浩脚步也虚浮得狠,这会也没力气硬拉刘大同,只是松开手,刘大同就又往地下坐的趋势,只好叹着气扶住他。
“用想这么久吗?你这家伙,无情,你是真够无情。”刘大同有些火了,一把推开林浩的手,自己终于是没站住一屁股摔在地上。
“我说,你们一个两个都什么毛病?”林浩有点回过味了,然后很火大,他想起那天陆媛也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说他是古今薄幸第一人,而且说话的语气还不像开玩笑,可是天地良心,他怎么了,他和叶菲菲怎么了?他们明明就怎么也没怎么,怎么认识他的人提起叶菲菲,总是这个德行,活像他是陈世美,始乱终弃了一样。“叶菲菲怎么了,她和我有什么关系?”
“臭小子,要不是你是我哥们,就凭你这一句话,我就该大嘴巴子抽你。”刘大同却用手指着他说“你忘了谁,也不该忘了叶菲菲,你小子,太没心了。”
“我怎么就不能忘了她,她是谁呀,她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告诉你,也就是你是我哥们,要是你是别人,我肯定也抽你。”林浩也有些火了,他这些年既没生病也没失忆,要是真和叶菲菲有过什么,不可能全无记忆,自己和她明明是纯洁得不能再纯洁的同学关系,怎么就不能忘了她。
“你抽呀,你别当我是你哥们,你抽呀!”刘大同来劲了,他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喝了酒脾气像小孩子,林浩知道,不准备理他,可是刘大同不依不饶,站起来踉跄着拦在他身前,揪着他的衣袖不放,嘴里说“你以为我不知道,我告诉你,你做的事没有谁不知道,就是大家答应了菲菲不说,这些年,你对不起她。”
“你抽什么风!”路上,零星夜归的人已经看过来了,林浩有些烦,随手轻轻推了刘大同一把“快点,我送你回家,有酒风,回家撒去。”
他也喝高了,手上的劲总把... -->>
第十九章我们曾是一块磁铁吧
林浩开着车,眼角余光瞥见陆媛猫一样团在自己的衣服下,因为他一贯没有开车听音乐的习惯,这时车内就只剩下两个人清浅的呼吸声,太安静了,所以人就特别容易犯困,于是,陆媛也就不能免俗的放任眼皮就那么一点一点的渐渐粘在一处。
这种感觉,是可以没来由的让人觉得心情愉悦而平静的,林浩忍不住放慢车速,关紧车窗,然后微笑着侧过头去,陆媛已经有半天没有出声了,这时嘴角微微上扬,噙着浅淡的笑,显然已经沉浸于梦中,缠着周公下棋去了。
林浩一直觉得,她有这世上最纯净的睡颜,和很多年前的暑假里的惊鸿一瞥一样。那天他记得很清楚,中午,妈妈刚刚从外面带回了一只小猫,一只小小的猫仔,不过巴掌大小,蛋黄色的,叫声轻得仿佛人在喃呢。陆媛喜欢和猫玩耍,虽然也经常“恐吓”他家养的大猫,但是,他知道,那不过是她喜欢的一种方式,所以,得到猫仔,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捧着猫跑上楼,要给陆媛看看。
中午,陆媛的爸爸妈妈也回家吃饭,家里大门和所有邻居家一样敞开着,陆媛依旧懒在床上睡着,小小的人裹在薄薄的毯子下,嘴角上扬着,不知沉浸在怎样的梦境中。
那天他很失常,一直呆呆的捧着猫站在陆媛的卧房门口,直到床上睡着的人翻身,似醒非醒,才猛然转身,抱着猫一口气冲回自己家。
那一直是他的一个小秘密,他不预备说出来,因为即便是现在,想起来自己也觉得很难为情,他一直觉得陆媛有时候别扭得可恨,其实,自己何尝不是。
夜深了,为了节能,街灯的光芒渐渐弱了,林浩依旧开着车,在一条一条的街上慢慢驶过,一点一点认真的找寻自己曾经的记忆,快乐的、失落的、振奋的、伤心的。他这次回来的日子也不短了,只是似乎直到此时,才有了这样的情致,去追寻过往的种种。
紧闭的车窗,让车内浮动的一股淡淡的香再无处可藏,那是绿茶的淡香水味,用力嗅一嗅,似乎还能闻到陆媛手指上烫伤药膏的味道。
从前,背台词时,常能看到诸如幸福的味道之类的词句,当时他只觉得这话琼瑶腔得厉害,而且完全不通,幸福是多么不可琢磨的东西,用味道修饰,感觉总有些突兀。也只有到了此刻,他才乍然想通,幸福是真的可以闻到的,就是这种香水和着烫伤药膏的有些类似香油的味道,就是这种味道,让人觉得,从心底深处暖和而平静,仿佛还有些甜,从舌尖蔓延到心口。
这样的感觉,美好到让人想毫无顾忌的抓紧,抓紧,不放手,谁想分享也不可能。
然而,只这么悄悄的一想,林浩就发觉,自己开始不可遏止的心痛起来。
是的,心痛,还有嫉妒。他一直明白,选择了自己现在的道路,就意味着会失去很多自己珍视的东西,但是,怎么能不嫉妒呢?怎么才能不去嫉妒那个将来可能坐在自己现在的位置看着陆媛睡颜的男子呢?怎么能够?所以,这种嫉妒和心痛,自从重逢之后,就常常来得猛烈得让他自己都觉得有些措手不及。
他不是一个不懂得舍得的人,舍得舍得,先舍后得,与其去追求自己不能得到的美好,就不如早些放手,他试过的,真的试过,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试过之后,那种心痛,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更重。
那天在酒吧,他真的想放纵一回,不为了女主角助理事先偷偷联络的记者,只是为了自己,为了给自己一个舍得的理由,一切也都很顺利,现在的女孩子为求上位,什么都肯做,甚至不需要任何暗示。但是,该死的,关键的一刻,一个打死也想不到会出现的人,就这么跌跌撞撞的出现了,林浩几乎忍不住想推开眼前的烈火红唇,走过去一把抓住陆媛,问她好女孩深更半夜跑来这里做什么?
从小到大,陆媛总是有这样的本事,让他一次次暗地里抓狂。
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所说的一物降一物,他完美的自控力,在面对她的时候就会消失无踪,哪怕是故作很酷的从她身边走开,都这样的让他觉得困难。所以,他又一次狼狈的逃走了,在镁光灯的疯狂闪烁中。
陆媛一直睡着,而到了林浩发觉自己走错了路的时候,他的车已经很轻很稳的停在了那栋承载了他们无数回忆的老式居民楼前。关上大灯,熄火,车厢彻底隐身在黑暗中,林浩调调座椅的角度,找了个舒适的姿势,半躺着,视线透过车顶的天窗,落在遥远的不知名的黑暗中。
林浩喜欢这样的思考状态,他认真的想到,很多男女形容彼此的关系,都喜欢用平行线来比喻,但是他觉得,平行线并不合适用来比喻他和陆媛的关系,他们是两条什么样的线呢?曾经无比接近,曾经那样渴望重合,然后,却又渐行渐远,直到如今的咫尺天涯。
这个关于线的问题,让林浩一直苦恼,他的数学真的很一般,所以,他不知道他们该是两条什么样的线,也许不是线,而是磁铁的两极吧,曾经是一块磁铁,背靠着背经历漫长的成长岁月,然后被外力强硬的分开,成为了独立的两极,从此不得不一进一退。
第二十章我在你家楼下
“哥们,你也不够意思呀,回来这么多天了,才想起找我喝酒。”隔天,在一家热闹的不得了的酒吧里,林浩约了自己的发小刘大同喝酒。张裕的解百纳干红和科罗娜两掺,一直喝到刘大同的舌头开始在嘴里变僵硬,说话的时候连弯也不会回了。
“得了吧,是谁天天晚上应酬,打你电话多少次,不是我说你,还有两次半夜打都是女的接的,你说女的接就女的接了,最要命的是,听声音,两次还是不同的女人,我说,你小子也得注意点身体。”林浩哼了一声,忍不住给了刘大同一拳,当然力道不大,但是对于一个摇摇晃晃的人来说,这一下也几乎把他推下沙发。
“半夜?半夜你给我打什么电话?”刘大同摇晃了半天才坐稳,仿佛想到了什么,用力眨了眨他自己那双桃花眼“别告诉我说,你郁闷了,寂寞了,不能呀,报纸上天天有你的花边新闻,照理说,等着上你的床的女人都得超过一个师,你寂寞什么呀。”
“去死吧!”林浩一口酒几乎从鼻子里喷出去,忍不住又给了刘大同一拳“什么一个师,你小子脑袋里一天天都想点什么,我就不该找你喝酒,喝点酒,你的嘴就更没把门的了,那里要能吐出象牙,估计太阳都能从西边升起来。”
“你又不是头一天认识我,咱也算光屁股的友谊了,说吧,到底深更半夜不睡觉找哥哥啥事?”刘大同把酒杯往桌上一推,虽然舌头依旧不利索,但是眼睛已经闪闪发亮,一副鸡婆至极的表情。
“忘了,”林浩回答得很干脆,顺手也把酒杯往桌上一放,修长的手指按住了太阳穴,酒喝得多了点,那里正一跳一跳的疼着,这几年,他实在已经很少这么毫无节制的喝酒了,一方面是酒伴难求,另一方面是等着拍他醉酒样子的娱乐记者太多。他自认是实力派演员,但是他的经济公司显然更希望他走偶像的路子,偶像偶像就是负面的新闻要少,绯闻不能没有,没有就没有曝光率也没有噱头,但是要有,也要把握得亦真亦幻,让人觉得云里雾里的,不能伤了粉丝的心,但是得让她们的心悬着。
“忘了就是酒喝得还不够,再来两瓶啤酒,哥哥保管你连十年前的事都能想起来。”刘大同嘿嘿一阵的笑,自己动手又开了瓶酒,咕咚咕咚的一口气干了。
“得了,别喝了,我请客身体也是你自己的,走吧,我送你回家。”林浩劈手把刘大同又摸起的酒瓶子抢下来,拖着他摇摇晃晃的出门。两个人都是开车来的,可是就目前的情况看,要想把车开回去有些难度,好在刘大同的家林浩前两年去过一次,知道大概离这里不远,这会也就连拖带拽的,拉着刘大同走过去。
酒一见风,头立刻就开始发昏,刘大同走了一阵后,忽然耍赖似的站在原地再不肯动,直拉着林浩问“你小子还记不记得叶菲菲?”
“叶菲菲?”林浩脚步也虚浮得狠,这会也没力气硬拉刘大同,只是松开手,刘大同就又往地下坐的趋势,只好叹着气扶住他。
“用想这么久吗?你这家伙,无情,你是真够无情。”刘大同有些火了,一把推开林浩的手,自己终于是没站住一屁股摔在地上。
“我说,你们一个两个都什么毛病?”林浩有点回过味了,然后很火大,他想起那天陆媛也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说他是古今薄幸第一人,而且说话的语气还不像开玩笑,可是天地良心,他怎么了,他和叶菲菲怎么了?他们明明就怎么也没怎么,怎么认识他的人提起叶菲菲,总是这个德行,活像他是陈世美,始乱终弃了一样。“叶菲菲怎么了,她和我有什么关系?”
“臭小子,要不是你是我哥们,就凭你这一句话,我就该大嘴巴子抽你。”刘大同却用手指着他说“你忘了谁,也不该忘了叶菲菲,你小子,太没心了。”
“我怎么就不能忘了她,她是谁呀,她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告诉你,也就是你是我哥们,要是你是别人,我肯定也抽你。”林浩也有些火了,他这些年既没生病也没失忆,要是真和叶菲菲有过什么,不可能全无记忆,自己和她明明是纯洁得不能再纯洁的同学关系,怎么就不能忘了她。
“你抽呀,你别当我是你哥们,你抽呀!”刘大同来劲了,他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喝了酒脾气像小孩子,林浩知道,不准备理他,可是刘大同不依不饶,站起来踉跄着拦在他身前,揪着他的衣袖不放,嘴里说“你以为我不知道,我告诉你,你做的事没有谁不知道,就是大家答应了菲菲不说,这些年,你对不起她。”
“你抽什么风!”路上,零星夜归的人已经看过来了,林浩有些烦,随手轻轻推了刘大同一把“快点,我送你回家,有酒风,回家撒去。”
他也喝高了,手上的劲总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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