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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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男人占有过她,而且她只属于他一个人。
他还知道他会跟她上床。他经常作那种梦。此外,在仿佛等了六、七世之后,他下定决心要在豪华旅店里先享受美酒佳肴,然后才在铺着干净被单的舒适大床上规规矩矩地做。
不知怎的,他竟漏了考虑所谓处女除了表示没有被男人碰过以外的其他涵义。不知怎的,他竟在种种激情幻想之余,忘了一项重要因素:在他之前没有一连串的男人替他铺路。他必须亲自破她的身。
伤了她正是他害怕的。(译注:breakher有多重含意:破身、伤害、驯服。)
马车停下。忍住叫车夫永远不要停车的强烈冲动,丹恩搀扶妻子下车。
她挽着他的手臂,跟他一起走向旅店大门。她戴着手套的手从未显得像此刻这般娇小。
虽然她坚持她比一般女性高,但那丝毫也不能令庞大如房子的他安心。他担心他压在她身上的效果,也会像房子压在她身上一样。
他会把她压碎,他会弄断或弄坏她的某个部分。就算初夜经验没有害她送命,也没有使她变成胡言乱语的疯子,她也会在他再度尝试碰她时尖叫着逃跑。
她会逃之夭夭,再也不会亲吻他、拥抱他和
“我的天哪,刚刚出现的若不是运煤驳船,就是丹恩。”
从楼梯上传来的嘶哑声音,使丹恩猛然回到现实。他进入旅店时对老板的招呼听而不闻,然后又心不在焉地跟着店主走向楼梯,准备前往预定的房间。
步下楼梯的是丹恩在伊顿公学的老同学莫维尔。更确切地说,现任的昂士伍公爵莫维尔。前任公爵只有九岁大,不幸在一年前因白喉病饼世。丹恩记得秘书替他写过一封吊唁信给公爵的母亲,还写了一封技巧而圆滑地结合了吊唁与恭贺的信,给公爵的堂兄莫维尔。在两封信上签名时,丹恩懒得指出技巧与圆滑用在莫维尔身上根本是浪费。
自从华戴尔的葬礼之后,丹恩就没有见过这个家伙。他的老同学当时喝醉了,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昂士伍的黑发像油腻的老鼠窝,眼圈浮肿,眼睛布满血丝,下颚的胡子至少两天没有刮。
丹恩的神经已经处于高度敏感状态。发现自己不得不介绍这个恶心的家伙给他优雅纯洁的妻子认识,使得他的神经更加紧绷。
“昂士伍,”他说,草草点个头。“真令人意外。”
“意外根本不足以形容我的感受。”昂士伍咚咚咚地下楼。“我太震惊了。上次见到你时,你说你再也不会为任何人回到英国,如果还有人希望你参加他的葬礼,他最好设法到巴黎去翘辫子。”他布满血丝的眼睛望向洁丝,然后露出丹恩认为猥亵无比的笑容。“哎哟,地狱真的结冰了。丹恩不仅回到英国,还带了一个女人同行。”
丹恩的自制力开始瓦解。“我不会问你隐居在哪个山洞,以至于不知道我回伦敦已将近一个月,而且在今天上午结婚了。”他的声音冷静但内心激动。“这位淑女正好是我的妻子。”
他转向洁丝。“夫人,容我向你介绍”
鲍爵的粗声狂笑打断他的话。“结婚?”他喊道。“我才不信,你干脆说这只极乐鸟是你的妹妹。不,说是你的姨婆岂不更绝。”
由于任何上过学的女生都知道极乐鸟是妓女的别称,所以丹恩毫不怀疑他的妻子很清楚她刚刚遭到了侮辱。
“昂士伍,你这话等于是在说我说谎。”他以不祥的温和语气说。“你诽谤了我的妻子,而且是两次。我限你十秒内道歉。”
昂士伍瞪视他片刻,然后咧子邙笑。“你向来善于挑战和恫吓,老弟,但那一招行不通,我看到骗局时认得出来。你上次在哪里表演,小亲亲?”他问洁丝。“干草市场的国王剧院?瞧,我一点也没有诽谤你。我看得出,你比他惯常找的柯芬园货色高档。”
“第三次了,”丹恩说。“老板!”
躲在阴暗角落的旅店老板蹑手蹑脚地走出来。“爵爷?”
“劳驾带夫人去她的房间。”
洁丝的手指戳进他的臂膀。“丹恩,你的朋友有点醉。”她低声说。“能不能”
“上楼。”他说。
她叹口气,放开他的手臂,照他的话做。
他等她经过楼梯平台后转向公爵。昂士伍还在盯着她看,猥亵的表情说明他的思绪。
“真是极品。”昂士伍说完转头朝丹恩挤眉弄眼。“哪里找到的?”
丹恩揪住他的领巾把他推到墙上。“肮脏愚蠢的家伙,”他说。“我给过你机会,白痴。现在我不得不扭断你的脖子。”
“我吓得全身发抖。”昂士伍说,想到打架使他模糊的眼睛一亮。“如果我赢了,小妞归我吗?”
不久之后,洁丝不顾女仆的抗议,站到俯瞰旅店庭院的阳台上。
“夫人,求求你快进来。”蓓姬哀求道。“那种场面不适合夫人观看。你会生病的,我知道你会,而且是在你的新婚之夜。”
“我看过打架。”洁丝说。“但从没看过因我而打的架。我并不认为他们会受多大的伤,依我估计他们势均力敌。丹恩的块头固然比较大,但他只能用单手打斗。昂士伍不仅体格健壮,而且醉到不太会感到疼痛。”
楼下的鹅卵石庭院迅速挤满了人,有些竟然身穿睡袍、头戴睡帽。消息迅速传开,即使夜已深,男士们还是抗拒不了看人打架的吸引力;更何况参与者是两位贵族。这对拳击迷来说更是难得的飨宴。
双方各引来一批支持者。六位衣着入时的绅士聚集在丹恩身旁。他们一如往常地大声提供相互矛盾的建议,丹恩的贴身男仆安卓则在帮忙主人脱去上衣。
蓓姬尖叫一声缩回阳台门边。“老天保佑,他们没有穿衣服!”
洁丝不在乎“他们”她的眼睛只看一个男人,打赤膊的他令她无法呼吸。
火炬的光照亮黄褐色的皮肤、宽阔的肩膀、强壮的二头肌和结实的胸膛。他转过身,她看到肌肉发达、线条分明的光滑背部。他就像大理石的罗马运动员雕像活了起来。
她腹部一紧,渴望与骄傲混合成熟悉的热流,在体内奔窜。
我的,她心想。那个想法是又苦又乐、又期望又失望的憧憬。依照宗教及世俗的法律,他在名义上都已属于她,但没有任何法律可以使他真正、且完全地成为她的人。
那需要持之以恒的长期战斗。
连喝醉的昂士伍都比她更有胜算,她悲哀地心想。但他似乎不太聪明,而她的战斗需要头脑,而不是肌肉。
洁丝不缺乏脑力,而楼下那令人垂涎的景象,已足以构成充分的动机。
她看到一个男人用临时吊带固定丹恩的左臂。然后斗殴双方彼此面对。
信号发出。
昂士伍马上低头挥拳猛攻对手。丹恩面带微笑地后退,轻松闪躲一连串的攻击,任凭公爵使出全力。
但无论怎么用力,昂士伍都是白费力气。丹恩脚步轻快,反射动作快如闪电。半醉的昂士伍动作依然敏捷,但丹恩还是使他徒劳地追逐。挥空的一拳又一拳使公爵勃然大怒。
他的攻势更猛,出拳更用力,尝试每个角度。一拳擦过丹恩的手臂。人影一闪,啪地一声重击。接着只见昂士伍流着鼻血踉跄后退。
“天啊,快得我根本没看到。”洁丝嘟囔。“公爵肯定也没有。”
昂士伍虽流着血却不气馁,大笑一声往后跳,准备下一次的顽强攻击。
蓓姬此时回到了女主人身旁。“天啊!”她的圆脸厌恶地皱在一起。“难道挨一次打还不够吗?”
“他们感觉不到。”洁丝继续观战。“通常要到打完才会有感觉。打得好,丹恩。”她在丈夫有力的右拳击中公爵的肋骨时高喊。“那正是他需要的。打他的身体,亲爱的。那家伙迟钝得很。”
幸好围观者的喝彩盖过她的叫喊,否则丹恩很可能因娇妻嗜血的建议而分心,并造成不幸的后果。
无论如何,他终于以三记击中身体的重拳使昂士伍跪倒在地。
两个人冲上去把公爵拉起来,丹恩徐徐后退。
“认输吧,昂士伍。”丹恩的一个支持者喊。
“对,趁他还没有真的伤了你。”
居高临下的洁丝无法确定丹恩造成多少伤害。昂士伍流了很多血,但人的鼻子本来就很脆弱,容易流出大量的血。
昂士伍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尽管过来呀,大鼻子。”他喘着气嘲弄。“我跟你还没打完。”他笨拙地挥舞拳头。
丹恩耸耸肩,大步上前,三两下拨开乱挥的手,一拳击中对手的肚子。
昂士伍像布娃娃一样弯起身子往后倒下。幸好他的朋友反应够快,在他的头撞到鹅卵石的前一刹那接住他。他们扶他坐在地上时,他冲着丹恩傻笑。汗水混合着鲜血流下他的脸。
“道歉。”丹恩说。
昂士伍喘了几口大气。“对不起,丹恩。”
“你一有机会就要向我的夫人道歉。”
昂士伍点点头,喘了一会儿气。然后令洁丝懊恼的,他抬起头望向阳台。“对不起,丹恩夫人!”他沙哑地喊。
丹恩跟着抬头。汗湿的黑色卷发贴着他的额头,汗水在他的脖子和肩膀上闪闪发光。
他看到她时吃惊地睁大眼睛,脸上闪过一抹奇怪的痛苦表情,但随即恢复熟悉的嘲弄表情。“夫人。”他夸张地朝她鞠个躬。
群众欢呼喝彩。
她点头。“爵爷。”她想要跳下阳台,投入他的怀抱。
为了她,他单手打赢友人。他打得高明,赢得漂亮。他太棒了,令她想哭。她挤出颤抖的微笑,然后匆匆转身走进蓓姬替她打开着的阳台的门。
起初不确定该如何解释新婚妻子不安的笑容,丹恩先是判断形势,接着察看自己的外观,最后得出最糟的结论。
他认定她的笑容和镇静是装给观众看的。那是掩饰的笑容,一如他经常挂着的笑容,因此他可以轻易想像出她在掩饰什么。
她的新婚丈夫是禽兽。
他像地痞流氓一样在旅店庭院里与人打架。
他不仅一身汗臭,还脏兮兮地沾满昂士伍的血。
他赤裸着上半身,火炬的亮光使她清楚地看到他原本打算隐藏在黑暗里的肥胖身体。
她这会儿可能正抱着夜壶呕吐如果她没有上闩锁门,外加帮助蓓姬拖来沉重的家具抵住房门。
丹恩决定不回房间清洗。他走向水泵,不理会贴身男仆有关致命寒气的警告。
昂士伍不甘示弱地加入。他们默默地将水泼在身上,朋友们则聚集在他们身旁检讨并争论刚才的那场架。
用冷水清洗完毕后,他们两个注视对方,抖动肩膀掩饰寒颤。
昂士伍先开口。“天哪,”他摇头说。“谁会料想得到?”
“她开枪打我,”丹恩说。“我必须惩罚她。我总不能让每个对我不爽的女人都拿着上膛的手枪追杀我。必须杀鸡儆猴,对不对?”
他看看其他人。“如果一个女人枪伤恶魔而未受惩罚,那么别的女人可能会开始觉得,她们用任何微不足道的借口对任何男人开枪也不会有事。”
他身旁的男士们静默下来,表情凝重地沉思这个令人不能容忍的可能性。
“我娶她是做公益。”他说。“男人有时必须牺牲小我,完成大我。”
“没错。”昂士伍咧子邙笑。“但是在我看来,牺牲并不大。那女人是个极品我的意思是说,尊夫人非常漂亮。”
丹恩假装无动于衷。
“我认为是美若天仙。”柯路硕说。
“气质出众。”另一人说。
“高贵优雅。”
丹恩不由自主地抬头挺胸,但还是努力装出厌恶的样子。“你们尽管绞尽脑汁去创作诗词,歌颂她的完美。”他说。“我可要去喝上一杯。”
没有男人占有过她,而且她只属于他一个人。
他还知道他会跟她上床。他经常作那种梦。此外,在仿佛等了六、七世之后,他下定决心要在豪华旅店里先享受美酒佳肴,然后才在铺着干净被单的舒适大床上规规矩矩地做。
不知怎的,他竟漏了考虑所谓处女除了表示没有被男人碰过以外的其他涵义。不知怎的,他竟在种种激情幻想之余,忘了一项重要因素:在他之前没有一连串的男人替他铺路。他必须亲自破她的身。
伤了她正是他害怕的。(译注:breakher有多重含意:破身、伤害、驯服。)
马车停下。忍住叫车夫永远不要停车的强烈冲动,丹恩搀扶妻子下车。
她挽着他的手臂,跟他一起走向旅店大门。她戴着手套的手从未显得像此刻这般娇小。
虽然她坚持她比一般女性高,但那丝毫也不能令庞大如房子的他安心。他担心他压在她身上的效果,也会像房子压在她身上一样。
他会把她压碎,他会弄断或弄坏她的某个部分。就算初夜经验没有害她送命,也没有使她变成胡言乱语的疯子,她也会在他再度尝试碰她时尖叫着逃跑。
她会逃之夭夭,再也不会亲吻他、拥抱他和
“我的天哪,刚刚出现的若不是运煤驳船,就是丹恩。”
从楼梯上传来的嘶哑声音,使丹恩猛然回到现实。他进入旅店时对老板的招呼听而不闻,然后又心不在焉地跟着店主走向楼梯,准备前往预定的房间。
步下楼梯的是丹恩在伊顿公学的老同学莫维尔。更确切地说,现任的昂士伍公爵莫维尔。前任公爵只有九岁大,不幸在一年前因白喉病饼世。丹恩记得秘书替他写过一封吊唁信给公爵的母亲,还写了一封技巧而圆滑地结合了吊唁与恭贺的信,给公爵的堂兄莫维尔。在两封信上签名时,丹恩懒得指出技巧与圆滑用在莫维尔身上根本是浪费。
自从华戴尔的葬礼之后,丹恩就没有见过这个家伙。他的老同学当时喝醉了,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昂士伍的黑发像油腻的老鼠窝,眼圈浮肿,眼睛布满血丝,下颚的胡子至少两天没有刮。
丹恩的神经已经处于高度敏感状态。发现自己不得不介绍这个恶心的家伙给他优雅纯洁的妻子认识,使得他的神经更加紧绷。
“昂士伍,”他说,草草点个头。“真令人意外。”
“意外根本不足以形容我的感受。”昂士伍咚咚咚地下楼。“我太震惊了。上次见到你时,你说你再也不会为任何人回到英国,如果还有人希望你参加他的葬礼,他最好设法到巴黎去翘辫子。”他布满血丝的眼睛望向洁丝,然后露出丹恩认为猥亵无比的笑容。“哎哟,地狱真的结冰了。丹恩不仅回到英国,还带了一个女人同行。”
丹恩的自制力开始瓦解。“我不会问你隐居在哪个山洞,以至于不知道我回伦敦已将近一个月,而且在今天上午结婚了。”他的声音冷静但内心激动。“这位淑女正好是我的妻子。”
他转向洁丝。“夫人,容我向你介绍”
鲍爵的粗声狂笑打断他的话。“结婚?”他喊道。“我才不信,你干脆说这只极乐鸟是你的妹妹。不,说是你的姨婆岂不更绝。”
由于任何上过学的女生都知道极乐鸟是妓女的别称,所以丹恩毫不怀疑他的妻子很清楚她刚刚遭到了侮辱。
“昂士伍,你这话等于是在说我说谎。”他以不祥的温和语气说。“你诽谤了我的妻子,而且是两次。我限你十秒内道歉。”
昂士伍瞪视他片刻,然后咧子邙笑。“你向来善于挑战和恫吓,老弟,但那一招行不通,我看到骗局时认得出来。你上次在哪里表演,小亲亲?”他问洁丝。“干草市场的国王剧院?瞧,我一点也没有诽谤你。我看得出,你比他惯常找的柯芬园货色高档。”
“第三次了,”丹恩说。“老板!”
躲在阴暗角落的旅店老板蹑手蹑脚地走出来。“爵爷?”
“劳驾带夫人去她的房间。”
洁丝的手指戳进他的臂膀。“丹恩,你的朋友有点醉。”她低声说。“能不能”
“上楼。”他说。
她叹口气,放开他的手臂,照他的话做。
他等她经过楼梯平台后转向公爵。昂士伍还在盯着她看,猥亵的表情说明他的思绪。
“真是极品。”昂士伍说完转头朝丹恩挤眉弄眼。“哪里找到的?”
丹恩揪住他的领巾把他推到墙上。“肮脏愚蠢的家伙,”他说。“我给过你机会,白痴。现在我不得不扭断你的脖子。”
“我吓得全身发抖。”昂士伍说,想到打架使他模糊的眼睛一亮。“如果我赢了,小妞归我吗?”
不久之后,洁丝不顾女仆的抗议,站到俯瞰旅店庭院的阳台上。
“夫人,求求你快进来。”蓓姬哀求道。“那种场面不适合夫人观看。你会生病的,我知道你会,而且是在你的新婚之夜。”
“我看过打架。”洁丝说。“但从没看过因我而打的架。我并不认为他们会受多大的伤,依我估计他们势均力敌。丹恩的块头固然比较大,但他只能用单手打斗。昂士伍不仅体格健壮,而且醉到不太会感到疼痛。”
楼下的鹅卵石庭院迅速挤满了人,有些竟然身穿睡袍、头戴睡帽。消息迅速传开,即使夜已深,男士们还是抗拒不了看人打架的吸引力;更何况参与者是两位贵族。这对拳击迷来说更是难得的飨宴。
双方各引来一批支持者。六位衣着入时的绅士聚集在丹恩身旁。他们一如往常地大声提供相互矛盾的建议,丹恩的贴身男仆安卓则在帮忙主人脱去上衣。
蓓姬尖叫一声缩回阳台门边。“老天保佑,他们没有穿衣服!”
洁丝不在乎“他们”她的眼睛只看一个男人,打赤膊的他令她无法呼吸。
火炬的光照亮黄褐色的皮肤、宽阔的肩膀、强壮的二头肌和结实的胸膛。他转过身,她看到肌肉发达、线条分明的光滑背部。他就像大理石的罗马运动员雕像活了起来。
她腹部一紧,渴望与骄傲混合成熟悉的热流,在体内奔窜。
我的,她心想。那个想法是又苦又乐、又期望又失望的憧憬。依照宗教及世俗的法律,他在名义上都已属于她,但没有任何法律可以使他真正、且完全地成为她的人。
那需要持之以恒的长期战斗。
连喝醉的昂士伍都比她更有胜算,她悲哀地心想。但他似乎不太聪明,而她的战斗需要头脑,而不是肌肉。
洁丝不缺乏脑力,而楼下那令人垂涎的景象,已足以构成充分的动机。
她看到一个男人用临时吊带固定丹恩的左臂。然后斗殴双方彼此面对。
信号发出。
昂士伍马上低头挥拳猛攻对手。丹恩面带微笑地后退,轻松闪躲一连串的攻击,任凭公爵使出全力。
但无论怎么用力,昂士伍都是白费力气。丹恩脚步轻快,反射动作快如闪电。半醉的昂士伍动作依然敏捷,但丹恩还是使他徒劳地追逐。挥空的一拳又一拳使公爵勃然大怒。
他的攻势更猛,出拳更用力,尝试每个角度。一拳擦过丹恩的手臂。人影一闪,啪地一声重击。接着只见昂士伍流着鼻血踉跄后退。
“天啊,快得我根本没看到。”洁丝嘟囔。“公爵肯定也没有。”
昂士伍虽流着血却不气馁,大笑一声往后跳,准备下一次的顽强攻击。
蓓姬此时回到了女主人身旁。“天啊!”她的圆脸厌恶地皱在一起。“难道挨一次打还不够吗?”
“他们感觉不到。”洁丝继续观战。“通常要到打完才会有感觉。打得好,丹恩。”她在丈夫有力的右拳击中公爵的肋骨时高喊。“那正是他需要的。打他的身体,亲爱的。那家伙迟钝得很。”
幸好围观者的喝彩盖过她的叫喊,否则丹恩很可能因娇妻嗜血的建议而分心,并造成不幸的后果。
无论如何,他终于以三记击中身体的重拳使昂士伍跪倒在地。
两个人冲上去把公爵拉起来,丹恩徐徐后退。
“认输吧,昂士伍。”丹恩的一个支持者喊。
“对,趁他还没有真的伤了你。”
居高临下的洁丝无法确定丹恩造成多少伤害。昂士伍流了很多血,但人的鼻子本来就很脆弱,容易流出大量的血。
昂士伍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尽管过来呀,大鼻子。”他喘着气嘲弄。“我跟你还没打完。”他笨拙地挥舞拳头。
丹恩耸耸肩,大步上前,三两下拨开乱挥的手,一拳击中对手的肚子。
昂士伍像布娃娃一样弯起身子往后倒下。幸好他的朋友反应够快,在他的头撞到鹅卵石的前一刹那接住他。他们扶他坐在地上时,他冲着丹恩傻笑。汗水混合着鲜血流下他的脸。
“道歉。”丹恩说。
昂士伍喘了几口大气。“对不起,丹恩。”
“你一有机会就要向我的夫人道歉。”
昂士伍点点头,喘了一会儿气。然后令洁丝懊恼的,他抬起头望向阳台。“对不起,丹恩夫人!”他沙哑地喊。
丹恩跟着抬头。汗湿的黑色卷发贴着他的额头,汗水在他的脖子和肩膀上闪闪发光。
他看到她时吃惊地睁大眼睛,脸上闪过一抹奇怪的痛苦表情,但随即恢复熟悉的嘲弄表情。“夫人。”他夸张地朝她鞠个躬。
群众欢呼喝彩。
她点头。“爵爷。”她想要跳下阳台,投入他的怀抱。
为了她,他单手打赢友人。他打得高明,赢得漂亮。他太棒了,令她想哭。她挤出颤抖的微笑,然后匆匆转身走进蓓姬替她打开着的阳台的门。
起初不确定该如何解释新婚妻子不安的笑容,丹恩先是判断形势,接着察看自己的外观,最后得出最糟的结论。
他认定她的笑容和镇静是装给观众看的。那是掩饰的笑容,一如他经常挂着的笑容,因此他可以轻易想像出她在掩饰什么。
她的新婚丈夫是禽兽。
他像地痞流氓一样在旅店庭院里与人打架。
他不仅一身汗臭,还脏兮兮地沾满昂士伍的血。
他赤裸着上半身,火炬的亮光使她清楚地看到他原本打算隐藏在黑暗里的肥胖身体。
她这会儿可能正抱着夜壶呕吐如果她没有上闩锁门,外加帮助蓓姬拖来沉重的家具抵住房门。
丹恩决定不回房间清洗。他走向水泵,不理会贴身男仆有关致命寒气的警告。
昂士伍不甘示弱地加入。他们默默地将水泼在身上,朋友们则聚集在他们身旁检讨并争论刚才的那场架。
用冷水清洗完毕后,他们两个注视对方,抖动肩膀掩饰寒颤。
昂士伍先开口。“天哪,”他摇头说。“谁会料想得到?”
“她开枪打我,”丹恩说。“我必须惩罚她。我总不能让每个对我不爽的女人都拿着上膛的手枪追杀我。必须杀鸡儆猴,对不对?”
他看看其他人。“如果一个女人枪伤恶魔而未受惩罚,那么别的女人可能会开始觉得,她们用任何微不足道的借口对任何男人开枪也不会有事。”
他身旁的男士们静默下来,表情凝重地沉思这个令人不能容忍的可能性。
“我娶她是做公益。”他说。“男人有时必须牺牲小我,完成大我。”
“没错。”昂士伍咧子邙笑。“但是在我看来,牺牲并不大。那女人是个极品我的意思是说,尊夫人非常漂亮。”
丹恩假装无动于衷。
“我认为是美若天仙。”柯路硕说。
“气质出众。”另一人说。
“高贵优雅。”
丹恩不由自主地抬头挺胸,但还是努力装出厌恶的样子。“你们尽管绞尽脑汁去创作诗词,歌颂她的完美。”他说。“我可要去喝上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