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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七楼眼科病房里惨绿苍白的灯光已经暗了。徐宏志来到的时候,臂弯里夹着一本薄薄的书。连续三十小时不眠不休的工作,使他的肩膀下垂,一只脚上的鞋带不知什么时候松了,拖在地上,陪他穿过幽暗的长廊,朝最后一间病房走去,那里还有光。
门推开了,一个约莫十岁的女孩靠在床上,两条青白细长的胳膊露在被子外面。从听到走廊上的脚步声开始,女孩的脸就因为期待而闪耀着一种童真的兴奋。
“医生,你来了?”她的眼睛朝向门口。
“对不起,我来晚了,今天比较忙。”徐宏志走进来,拉了一把椅子靠着床边坐下,把床头的灯拧亮了一些。
“我们快点开始吧!”女孩催促道,又稚气地提醒他:“昨逃诹到牧羊少年跟自己内心对话的那一段。医生,你快点读下去啊!我想知道他找到宝藏没有。”
这时候,女孩伸手在床上找她的绒毛小熊。她的眼睛是看不见的,瞳孔上有一片清晰的白点,像白灰水似的,蒙眬了她的视线。
徐宏志弯下身去,把掉在地上的绒毛小熊拾起来,放到女孩怀里。
女孩把小熊抱到心头。听书的时候,她喜欢抱着它,睡觉的时候也是。虽然它胸口的毛几乎掉光,大腿上又有一块补丁,她仍是那样爱它。它从她三岁那天起就陪着她,它愈老,她愈觉得它就跟她一样可怜。
徐宏志打开带来的一本书,那是保罗。科尔贺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自从女孩进了医院之后,他给她读了好几本书:娥苏拉,勒瑰恩的地海孤雏和地海巫师,还有杰克。伦敦的野性旳呼唤。女孩是个讨人欢喜的小姑娘,大部分时间都很安静,只有在听到书中一些紧张的情节时,会发出低声的惊呼。女孩喜欢书。一天,徐宏志来看她的时候,她正在听一本有声书。那本书,她已经重复听过很多遍,几乎会背了。他们聊到书,女孩大着胆子问:“医生,你可以读书给我听吗?”
他无法拒绝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睛。女孩是由孤儿院送来的。两岁的时候,她发了一场斑烧,视觉神经因此受到伤害,眼睛长出了两块夺去她视力的白内障,从此只能看到光和影。她的父母狠心把她遗弃。女孩是由修女带大的,身上散发着一种来自修道院的清静气息。那个读书的请求,也就添了几分令人动容的哀凄。
那天以后,他每天来到女孩的床前,为她读书。起初的确有点困难,他要在繁重的工作中尽量挤出一点时间来。有好多次,他的眼睛都几乎睁不开了。然而,女孩听他读书时那个幸福和投入的神情鼓舞了他。
他选的书都是他以前读过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他十五岁那年在母亲的书架上发现的。几年之后,他再一次读这本书。那一次,他并没有读完。
多少年了,他没想过自己会有勇气再拿起这本书。
渐渐地,他开始期待每天来到床前为女孩读书的时光。惟有专注地读书的片刻,他得以忘记身体的疲累,重温当时的岁月。
他恍然明白,当初答应为女孩读书,也许并非出于单纯的悲悯,而是女孩的请求触动了他。他也曾为一个人读书。
尽管季节变换时光荏苒,那些朗读声依旧常驻他耳中,从未因岁月而消亡,反而历久而弥新,时刻刺痛着他,提醒他,那段幸福的日子永不复返。即使到了这具肉身枯槁的时候,他也许还能够听到当时的袅袅余音,始终在今生回荡。
他把书翻开。他在昨逃诹完的那一页上面做了个记号。
到了午夜,他也读完了最后一段。
他抬起头,期待女孩会说些什么。他们通常会在读完一本书之后讨论一下内容。她总有很多意见。然而,他此刻看到的,却是一张带点忧郁的脸。
“医生,你明天还会来为我读书吗?”女孩问。
“明天以后,你可以自己看书,甚至连近视眼镜都不需要。”他说。
女孩的嘴巴抿成细细的一条线,没说话。
“切除白内障的手术是很安全的,十年前就很难说了。放心吧。”他柔声安慰女孩。
女孩摇摇头:“手术是你做的,我一点也不害怕。”
停了一会,她说:“可是,即使我看得见,医生你也可以继续为我读书的呀!”
徐宏志笑了:“我不习惯人家看着我读书的,我会脸红的。”
“看得见之后,你想做些什么事情?”他朝女孩问。
“我想看看自己的样子。”女孩兴奋地说。
“你长得很漂亮。”
“别人一直都这么说。可是,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总是带着一种很深很深的可惜。”
“以后不会再有可惜了。”他说。
女孩脸上绽出一朵微笑:“医生,你知道我还想做什么吗?我想出院后自己去买衣服!我以前的衣服都是修女为我挑的,她们只告诉我颜色。以后我要自己挑衣服。修女,尤其是陈修女,她很保守的,一定不知道外面流行些什么。”
徐宏志咯咯地笑了,女孩虽然只有十岁,毕竟是个姑娘,爱美的心与生俱来。
“医生,”女孩的脸刷地红了:“我长大之后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你根本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也许,我长得很丑。”
女孩摇摇头:“我听见病房的护士说,你年轻英俊,人很好,又是顶尖儿的眼科医生。”
他尴尬地笑了:“她们真会拿我开玩笑。”
“医生,你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女孩天真地问。
他停了半晌,站起来,把椅子拉开,静静地朝女孩说:“很晚了,你应该睡觉了。”
女孩温驯地把绒毛小熊搁在枕畔,缓缓滑进被窝。
“医生,你哭过吗?”她的头随着徐宏志的脚步声转向床的另一边。
“没有。”他低声说。
“我闻到盐味。”
“是我身上的汗水。”
“我分得出汗水和泪水的。”女孩说“你刚才读书的时候,身上有一种悲伤的味道。医生,你忘了吗?盲人的嗅觉是很灵敏的。”
他那双困倦的眼睛望着女孩,也无言语。尽管她因为身体的残障而有超龄的早熟,她终究还是个孩子,不了解的事情太多。
“医生。”女孩摸到枕边的绒毛小熊,递给他,说:“我把它送给你。”
徐宏志惊讶地朝她问:“为什么?这团毛茸茸的东西不是你的宝贝吗?”
“所以我才想把它送给你,虽然它已经很老,但它会为你带来好运的,我不是终于也看得见了吗?”
徐宏志接过那只绒毛熊,笑笑说:“上面一定有很多口水。”
女孩腼腆地笑了,心中的喜悦胀大了一些:“医生,你要好好留着它啊!等我长大,五年后,或者八年后,我会回来要回我的小熊,那时你再决定要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说完这句话,女孩伸手摸到床边的灯掣,把灯拧熄,嘴上挂着一个幸福的微笑。
然而,今天晚上她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她此刻的心情就像第一次参加孤儿院旅行的前夕那样,她因为太兴奋而失眠,彻夜期盼着晨曦的来临。这个手术要比那一次旅行刺激很多。她有点紧张。她害怕明天的世界跟她以前熟悉的那个不一样。
女孩转脸朝向门的那边,声音里有着一种期盼和不确定。
“医生,这个世界是不是很美丽的?”她问。
门的那边没回答。
就在那一瞬间,女孩嗅到了眼泪的咸味和鼻水的酸涩,听到了发自一个男人的喉头的哽咽。
徐宏志离开病房时,臂弯里夹着那本书和一只秃毛的玩具熊。这只绒毛熊挂在他魁梧的身躯上,显得那么小而脆弱,就像眼泪,不该属于一个强壮的男人。
走出医院的时候,他踢到脚上松垂的鞋带。他蹲下去把鞋带绑好的那一瞬,一行清泪滴在他的手背上,缓缓流过指缝间,他拭去了。花了一些气力,他再次站起来。
刚刚下过的一场细雨润湿了他脚下的一片草地。他踩着水花,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感觉到有几只蚊子在叮咬他,吸他的血,但他疲惫的双腿已经无力把它们甩开了。
他想到躺在病房里的女孩是幸福的。明天以后,她将可以看到天空的蓝和泥土的灰绿,看到电影和人脸,也看到爱的色彩。不管她愿不愿意,她也将看到离别和死亡。
他又回到许多年前的那天。在比这一片青葱和辽阔的另一片草地上,她投向了他。那是他最消沉的日子,她像一只迷路的林中小鸟,偶尔掉落在他的肩头,啄吻了他心上的一块肉,给了他遗忘的救赎。
那时他并不知道,命运加于他的,并不是那天的青青草色,而是余生的日子,他只能与回忆和对她的思念长相左右。
自从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之后,徐宏志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阳光。母亲的乍然离去,把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永远带走了。那一年,刚刚升上医科三年级的他,经常缺课,把虚妄的日子投入计算机游戏,没日没夜地沉迷其中。他成了个中高手,却没有丝毫胜利的喜悦。
他缺席考试。补考的时候,只回答了一条问题就离开试场,赶着去买一套最新的计算机游戏。
他把青春年少的精力和聪明才智浪掷在虚拟的世界里,与悲伤共沉沦。然而,输的显然是他。学期结束的时候,他接到通知要留级。在医学院里,留级是奇耻大辱,他却连羞惭的感觉都付之阙如。
无数个日子,当他挂着满脸泪痕醒来,惟有那台计算机给了他遗忘的借口。那时候,他瘦得像只猴子,孤零零地在自己的暗夜里漂流,生活仿佛早已经离弃了他。
就在那一天,宿舍的电力系统要维修,他惟有走到外头去。那是正午时份,他瞇起眼睛朝那个热毒的太阳看去,顿时生出了一个念头:也许,他可以把自己晒死。他可以用这个方法对猝不及防的命运做出卑微的报复。
他瘫在那片广阔的青草地上,闭上眼睛想象一个人中暑之后那种恍惚的状态,会像吃下一口鸦片般,在自己的虚幻中下坠,下坠,远远离开尘世的忧伤。
他身上每寸地方都挂满了汗水,迷迷糊糊地不知躺了多久,直到他忽然被人踢倒。
他爬起来。太迟了,一个女孩在他脚边踉跄地向前摔了一跤,发出一声巨响,头上的帽子也飞脱了。
他连忙把女孩扶起来。逆光中,他看到她模糊的轮廓和那头栗色头发上朦胧的光晕。她蜜糖色的脸上沾了泥土。
“对不起。”他瞇缝着眼睛向她道歉。
女孩甩开他,自己站定了,用一只拳头擦去眼窝上的泥巴,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你为什么躺在这里?”
“对不起。”他一边说一边弯身拾起女孩散落在地上的书和那顶红色的渔夫帽。
女孩把书和帽子抢了回来,生气地问:
“你是什么时候躺在这里的?”
他一时答不上来。他没想过她会这样问。他也不觉得这个问题跟她摔倒有什么关系。
“我刚才没看见你。”她一边抖去帽子上的泥巴一边说。
“我在这里躺了很久,谁都看得见。”他说。
这句话不知怎地激怒了她。她狠狠地盯着他,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谁叫你躺在这里的?”
“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样?是你自己走路不长眼睛!”他给晒得头昏脑胀,平日的修养都不见了。
她二话不说,举起手里的帽子朝他头顶砸去。
他摸着头,愣在那儿,还来不及问她干嘛打人,她已经抬起下巴朝宿舍走去。
他没中暑,反而给唤回了尘世。
几天之后,他在大学的便利商店里碰到她。晚饭时间早就过了,他走进去买一个杯面充饥。那天,店里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他拿着杯面去柜台付钱的时候,诧然发现她就站在收款机旁边。
轮到他的时候,她似乎认不出他来。
“你在这里兼职的吗?”带着修好的意图,他问。
“你是谁?”她的眼睛里带着几分疑惑。
“我是那天绊倒你的人。”话刚说出口,他马上发觉这句话有多么笨。但是,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已经追不回来了。他只好站在那儿傻呼呼地摸着前几天晒得脱皮的鼻子。
她眼睛没看他,当的一声拉开收款机的抽屉,拿起要找回的零钱,挪到鼻子前面看了看,然后重重的放在他面前。
他只好硬着头皮拿了零钱和杯面走到一边。他真不敢相信自己那么笨拙。也许,当一个人成天对着计算机,就会变笨。
然而,遇见她之后,他虽然懒散依旧,却没那么热衷计算机游戏了。
他走到桌子那边,用沸水泡面,然后盖上盖子,等待三分钟过去。他交叉双脚站着,手肘支着桌子,拳头抵着下巴,偷偷的看她。她身材细瘦,顶着一头侧分界粗硬难缠的栗色头发。那张闪着艳阳般肤色的脸上,有一双聪明清亮的眼睛,带着几分直率,又带着几分倔强。那管直挺挺的鼻子下面,带上一张阔嘴。这整张脸是个奇怪的组合,却活出了一种独特的味道,仿佛它的主人来自遥远的一方天地,那里也许有另一种生活,另一种美和价值。
后来他知道,那是因为她童年的某段日子。那段日子,是她快乐的乡愁,也成了她一辈子难解的心结。
她感觉到他在看她,她朝他盯过来,他连忙分开双腿,拿起筷子低着头吃面。
那个杯面泡得太久,已经有点烂熟了。他一向没什么耐性等待杯面泡熟的那漫长的三分钟,通常,他顶多等两分钟就急不及待吃了起来。这一天,那三分钟却倏忽过去,他反而宁愿用一个晚上来等待。
来接班的男生到了,女孩脱下身上的制服,拿了自己的背包从柜台后面走出来。
她穿得很朴素,浅绿色衬衣下面是一条棕色裙子,脚上踩着一双夹脚凉鞋,那顶用来打人的小红帽就塞在背包后面。
他发现她两个膝盖都擦伤了,伤痕斑斑,定是那天跌倒时被草割伤的。她走出去的时候,他也跟了出去。
“那天很对不起。”带着一脸的歉意,他说。
她回头瞅着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变得好奇怪,带着几分冷傲,几分原谅,却又带着几分伤感。
“我叫徐宏志。”他自我介绍说。
她没搭理他,静静地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他双手插在口袋,看着她在遥远的街灯下一点点地隐没。她两只手勾住身上背包的两条肩带,仿佛背着一箩筐的心事。他发觉,她并没有走在一条直线上面。
直到许多年后,凭着回想的微光,他还能依稀看到当天那个孤单的背影。
接下来的几天,徐宏志每天都跑去便利商店随便买点东西。有好几次,他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刚好抬头看到他,马上就搭拉着脸。他排队付钱的时候,投给她一个友善的微笑,她却以一张紧抿着的阔嘴来回报他的热情。
只有一次,他进去的时候,店里没有客人。她正趴在柜台上看书。她头埋得很低,脸上漾开了一圈傻气的微笑。发现他的时候,她立刻绷着脸,把书藏起来。
“她一定是个爱美所以不肯戴眼镜的大近视。”他心里想。
那朵瞬间藏起来的微笑却成天在他心里荡漾。
一天,徐宏志又跑去店里买东西。他排在后头,一个瘦骨伶仃、皮肤黝黑的女孩斜挨在柜台前面。女孩头上包着一条爬满热带动物图案的头巾,两边耳朵总共戴了十几只耳环,穿了一个鼻环,脖子上挂着一串重甸甸的银颈链,小背心下面围着一条扎染的长纱龙,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里握着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脱脱像个非洲食人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流落到大城市来。
他认得她是邻房那个化学系男生的女朋友。这种标奇立异的打扮,见过一眼的人都不会忘记。
“明天的画展,你会来看吗?”食人族问。
他喜欢的女孩在柜台后面摇摇头。
“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转去英文系。”食人族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说。
她微笑没答腔。
食人族吹出一个口香糖气球,又吞了回去。临走的时候说:
“我走啦,你有时间来看看吧。”
“莉莉,你手里的竹竿是干什么的?”她好奇地问。
食人族瞧瞧自己手里的竹竿,说:“我用来雕刻一张画。”
她朝食人族抬了抬下巴,表示明白,脸上却浮起了一个忍住不笑的神情。当她回过头来,目光刚好跟他相遇,他牵起嘴角笑了。他们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个人。
她马上调转目光。
徐宏志很想向邻房那个男生打听关于她的事,却苦无借口。一天,那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动送上门来。
“你可以看看我吗?”这个叫孙长康的男生朝他张大嘴巴。
徐宏志看了一下,发现孙长康口腔里有几个地方割伤了。
“我女朋友昨天穿了个舌环。”他苦着脸说。
“涂点葯膏和吃点消炎葯,应该没事的了。”他拉开抽屉找到葯膏和消炎葯给孙长康。
他有时会替宿舍的同学诊治,都是些小毛病,他们很信任他。葯是他在外头的葯房买的。然而,过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他们已经很少来找他。
“你女朋友是念哪个系的?”他倒了一杯水给孙长康吃葯。
他吞了一颗葯丸。带着一脸幸福和欣赏的苦笑,他说:
“她这副德性,除了艺术系,还有哪个系会接受她?”
“我前几天在便利商店里碰到她,她正在跟那个女店员聊天。”他试着漫不经心地说出这句话。
“你说的是不是苏明慧?头发多得像狮子,经常戴着一顶小红帽的那个女生?”
“对了,就是她。”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是莉莉的同学,听说她今年转了过去英文系。那个决定好像是来得很突然的。莉莉蛮欣赏她,她不容易称赞别人,却说过苏明慧的画画得很不错。”
“那她为什么要转系?”
他耸耸肩:“念艺术的人难免有点怪里怪气。他们都说艺术系有最多的怪人,医学院里有最多的书呆子。”
徐宏志尴尬地笑了笑。
“可你不一样,你将来一定会是个好医生。”孙长康补上一句。
徐宏志一脸惭愧,那时候,他连自己是否可以毕业也不能确定。
孙长康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为了什么原因,但是,每个人都会有消沉的时候。”
那一刻,他几乎想拥抱这个脸上的青春痘开得像爆米花般的男生。他们一直都只是点头之交。即使在今天之前,他也认为孙长康是个木讷寡言的男生。就在前一刻,他还以为自己可以不着痕迹地从他口中探听苏明慧的事。
他对孙长康不免有些抱歉,有些感激。只是,男人之间并没有太多可以用来彼此道谢的说话,如同这个世界一直缺少了安慰别人的词汇。
孙长康出去之后,他拉开了那条灰尘斑斑的百叶帘,把书桌前面的一扇窗子推开。外面的阳光洒了进来,他把脖子伸出去,发现窗外的世界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
就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那只掉落在他肩头的林中小鸟,披着光亮的羽毛,给了他一身的温暖和继续生活的意志。
有好几天,他带着一脸微笑醒来,怀着一个跳跃的希望奔向便利商店,只为了去看她一眼,然后心荡神驰地回去。一种他从未遇过的感情在他心里漾了开来。他的眼耳口鼻会不自觉地挤在一块痴痴地笑,只因想到被她用帽子砸了一下的那个瞬间。
生活里还是有许多令人消沉的事,比如学业,比如那永不可挽的死亡,都超过了他所能承受的。他渴望溜出去,溜到她身边,溜出这种生活。
隔天,徐宏志去了艺术系那个画展。食人族在那里,跟几个男生女生蹲在接待处聊天。他拿了一本场刊,在会场里逛了一圈,并没有看到苏明慧的画。食人族的画倒是有一张,那张画,也是最多人看的。
她的画反而不像她本人的奇装异服,用色颇为暗淡,风格沉郁,有点像蓝调音乐。
“连食人族都说她画得好,苏明慧的画一定很不错。”他想。
他翻开那本场刊,在其中一页上看到一张苏明慧的画。那张现代派油画占了半版篇幅,一头狮子隐身在一片缤纷的花海里,它头上的鬃毛幻化成一束束斑斓的色块,左边耳朵上栖息着一只蝴蝶,天真的眼睛带着几分迷惘。
他不知道他是喜欢了画家本人而觉得这张画漂亮,还是因为喜欢这张画而更喜欢这位画家。
他拿着场刊朝食人族走去,问她:
“请问这张画放在哪里?”
食人族似乎并不认得他。她看了看他所指的那一页,咕哝着:
“这张画没有拿出来展览。”
穿了舌环的食人族,说话有点含混。他凑近一点问:
“那为什么场刊上会有?”
“这本场刊早就印好了,这位同学后来决定不参加画展。”食人族回答说。
带着失望,他离开了会场。
外面下着霏霏细雨,他把那本场刊藏在外衣里。那是一头令人一见难忘的狮子,充满了奇特的想象。她为什么要放弃画画?是为了以后的生活打算,还是为了他不可能知道的理由?他感到可惜。
夜晚,他冒雨去了便利商店。他推门进去的时候,苏明慧戴着耳机,趴在柜台上看书。她蹙着眉,很专注的样子,似乎是在温习。也许是在听歌的缘故,她不知道他来了。直到他拿了一个杯面去付钱,她才发现他。
她站起来,把书藏在柜台下面,脸上没什么表情,朝他说了一声多谢。
他走到桌子那边吃面。雨淅淅沥沥地下,多少天了?他每个晚上都来吃面,有时也带着一本书,一边吃面一边看书,那就可以多待一会。这个晚上,店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她继续听歌,时而用手指揉揉眼睛,看起来很倦的样子。他发现她的眼神跟那张画里头的狮子很相似。到底是那头狮子拥有她的眼神,还是她把自己的眼神给了狮子?她用手指揉眼睛的时候,仿佛是要赶走栖在眼皮上的一只蝴蝶。那只蝴蝶偏偏像是戏弄她似的,飞走了又拍着翅膀回来,害她眨了几次眼,还打了一个小小的呵欠。她及时用手遮住了嘴巴。
一股幸福感像一只白色小鸟轻盈地滑过他的心湖。她所有的、毫无防备的小动作,在这个雨夜里,只归他一人,也将永为他所有。
她没有再看那本书了。每当他在店里,她都会把正在看的书藏起来。
他走出便利商店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刮着大雨。雨一浪一浪的横扫,根本不可能就这样回去。他只好缩在布篷下面躲雨,雨水却还是扑湿了他。
过了一会儿,接班的男生打着伞,狼狈地从雨中跑来。该是苏明慧下班的时候了,他的心跳加快,既期待她出来,又害怕她出来。
半晌,苏明慧果然出来了,手上拿着一把红色的雨伞。她发现了他,他腼腆地朝她微笑。她犹疑了一下。不像平日般绷着脸,她投给他一个困倦的浅笑。
那个难得的浅笑鼓舞了他。他朝她说:
“雨这么大,带了雨伞,也还是会淋湿的。”
她低了低头,没有走出去,继续站在滴滴嗒嗒的布篷下面,跟他隔了一点距离,自个儿看着雨。
“你的朋友莉莉是我邻房的女朋友。”他说。
“那你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啦?”她问。
他微笑朝她点头。
“那你已经调查过我啦?”语气中带着责备。
“呃,我没有。”他连忙说。
看到他那个窘困的样子,她觉得好气又好笑。
“我今天去过艺术系那个画展。”他说。
她望着前方的雨,有一点惊讶,却没回答。
“我在场刊上看到你的作品,可惜没展出来。我喜欢画里头的狮子。它有灵魂。你画得很好。”
她抬头朝他看,脸上掠过一抹犹疑的微笑。
然后,她说了一声谢谢,撑起雨伞,冒着大雨走出去。
他跑上去,走在她身边。
她把头顶的雨伞挪过他那一边一点点。他的肩膀还是湿了。
“你为什么要放弃?”雨太大了,他要提高嗓门跟她说话。
“这是我的事。”她的眼眸并未朝向他。
“我知道不关我的事,我只是觉得有点可惜。”
她把雨伞挪回去自己的头顶,一边走一边说:
“我不觉得有什么可惜。”
“你很有天分。”他说。
“有多少人能够靠画画谋生?”她讪讪地说,雨伞挪过他那边一点点,再一点点。
“你不像是会为了谋生而放弃梦想的那种人。”
“你怎知道什么是我的梦想?”她有点生他的气,又把雨伞挪回去自己头顶。
“呃,我承认我不知道。”他脸上挂满雨水,猛地打了一个寒颤。
她看着有点不忍,把手里的雨伞挪过去他那边。最后,两个人都淋湿了。
她没有再说一句话,两个人无言地走着。
雨停了,她把雨伞合起来,径自往前走。
她朝女生宿舍走去,右手里的雨伞尖随着她的脚步在路上一停一顿。她看上去满怀沮丧。
他后悔自己说得太多了,也许开罪了她。然而,这场雨毕竟让他们靠近了一点。一路走来,他感觉到她手里那把伞曾经好几次挪到他头顶去。
他以为自己的身体很强壮,没想到竟然给那场雨打败了。半夜里他发起烧来,是感冒。他吃了葯,陷入一场昏睡里,待到傍晚才回复知觉。
他想起他一位中学同学。那时候,为了陪一个自己喜欢的女生游冬泳,结果得了肺炎。他们都笑害的是甜蜜病。三个礼拜之后,康复过来,那个强壮的女孩子却已经跟另一个男生走在一起。
悲愤交集,把那张肺部花痕斑斑的x光片用一个画框镶了起来,挂在床前,时刻提醒自己,爱情的虚妄和女人的无情。
他呢?他不知道此刻害的是甜蜜病还是单思病。
他头痛鼻塞,身子虚弱,却发现自己在病中不可思议地想念她。
爱情是一场重感冒,再强壮的人,也不免要高举双手投降,乞求一种灵葯。
他想到要写一封信给她,鼓励她,也表达一下他自己。他拿了纸和笔,开始写下他平生第一封情书。
起初并不顺利,他给自己太大压力了,既害怕自己写得不好,又很虚荣地想露一手,赢取她的青睐。最后,他想起他读过的那本书。
他把写好的信放在一个信封里,穿上衣服匆匆出去。
他是自己的信鸽,忘了身体正在发烧,衔着那封信,几乎是连跑带跳的,朝便利商店飞去,那里有治他的葯。
他走进去,苏明慧正在忙着,没看到他。他随便拿了一块纸包蛋糕,来到柜台付钱。
他大口吸着气。她朝他看了一眼,发觉他有点不寻常。他的脸陡地红了,拿过蛋糕,匆匆把那封信放在她面前,没等她有机会看他便溜走。
回去的路上,他不停想着她读完那封信之后会怎么想。他发现自己的烧好像退了,身体变轻了。但他还是很想投向梦乡,在那里梦着她的回音。
接下来的两天,他每天在宿舍房间和楼下大堂之间来来回回,看看信箱里有没有她的回信,但她没有。他决定去便利商店看看,说不定她一直在那边等他,他却已经两天没过去了。
他进去的时候,看到那台收款机前面围了几个人,有男生,也有女生。大家的眼睛盯着同一个方向看,似乎是有什么吸引着他们。
苏明慧背朝着他,在另一边,把一瓶瓶果汁放到冰箱里。他静静地站在一排货架后面,带着幸福的思慕偷偷看她。
人们在笑,在窃窃低语。等到他们散去,他终于明白他们看的是什么:那是他的信。
那两张信纸可怜地给贴在收款机后面。已经有太多人看过了,上面印着几个骯脏的手指模,纸缘卷了起来。
她转过身来,刚好看到他。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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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七楼眼科病房里惨绿苍白的灯光已经暗了。徐宏志来到的时候,臂弯里夹着一本薄薄的书。连续三十小时不眠不休的工作,使他的肩膀下垂,一只脚上的鞋带不知什么时候松了,拖在地上,陪他穿过幽暗的长廊,朝最后一间病房走去,那里还有光。
门推开了,一个约莫十岁的女孩靠在床上,两条青白细长的胳膊露在被子外面。从听到走廊上的脚步声开始,女孩的脸就因为期待而闪耀着一种童真的兴奋。
“医生,你来了?”她的眼睛朝向门口。
“对不起,我来晚了,今天比较忙。”徐宏志走进来,拉了一把椅子靠着床边坐下,把床头的灯拧亮了一些。
“我们快点开始吧!”女孩催促道,又稚气地提醒他:“昨逃诹到牧羊少年跟自己内心对话的那一段。医生,你快点读下去啊!我想知道他找到宝藏没有。”
这时候,女孩伸手在床上找她的绒毛小熊。她的眼睛是看不见的,瞳孔上有一片清晰的白点,像白灰水似的,蒙眬了她的视线。
徐宏志弯下身去,把掉在地上的绒毛小熊拾起来,放到女孩怀里。
女孩把小熊抱到心头。听书的时候,她喜欢抱着它,睡觉的时候也是。虽然它胸口的毛几乎掉光,大腿上又有一块补丁,她仍是那样爱它。它从她三岁那天起就陪着她,它愈老,她愈觉得它就跟她一样可怜。
徐宏志打开带来的一本书,那是保罗。科尔贺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自从女孩进了医院之后,他给她读了好几本书:娥苏拉,勒瑰恩的地海孤雏和地海巫师,还有杰克。伦敦的野性旳呼唤。女孩是个讨人欢喜的小姑娘,大部分时间都很安静,只有在听到书中一些紧张的情节时,会发出低声的惊呼。女孩喜欢书。一天,徐宏志来看她的时候,她正在听一本有声书。那本书,她已经重复听过很多遍,几乎会背了。他们聊到书,女孩大着胆子问:“医生,你可以读书给我听吗?”
他无法拒绝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睛。女孩是由孤儿院送来的。两岁的时候,她发了一场斑烧,视觉神经因此受到伤害,眼睛长出了两块夺去她视力的白内障,从此只能看到光和影。她的父母狠心把她遗弃。女孩是由修女带大的,身上散发着一种来自修道院的清静气息。那个读书的请求,也就添了几分令人动容的哀凄。
那天以后,他每天来到女孩的床前,为她读书。起初的确有点困难,他要在繁重的工作中尽量挤出一点时间来。有好多次,他的眼睛都几乎睁不开了。然而,女孩听他读书时那个幸福和投入的神情鼓舞了他。
他选的书都是他以前读过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他十五岁那年在母亲的书架上发现的。几年之后,他再一次读这本书。那一次,他并没有读完。
多少年了,他没想过自己会有勇气再拿起这本书。
渐渐地,他开始期待每天来到床前为女孩读书的时光。惟有专注地读书的片刻,他得以忘记身体的疲累,重温当时的岁月。
他恍然明白,当初答应为女孩读书,也许并非出于单纯的悲悯,而是女孩的请求触动了他。他也曾为一个人读书。
尽管季节变换时光荏苒,那些朗读声依旧常驻他耳中,从未因岁月而消亡,反而历久而弥新,时刻刺痛着他,提醒他,那段幸福的日子永不复返。即使到了这具肉身枯槁的时候,他也许还能够听到当时的袅袅余音,始终在今生回荡。
他把书翻开。他在昨逃诹完的那一页上面做了个记号。
到了午夜,他也读完了最后一段。
他抬起头,期待女孩会说些什么。他们通常会在读完一本书之后讨论一下内容。她总有很多意见。然而,他此刻看到的,却是一张带点忧郁的脸。
“医生,你明天还会来为我读书吗?”女孩问。
“明天以后,你可以自己看书,甚至连近视眼镜都不需要。”他说。
女孩的嘴巴抿成细细的一条线,没说话。
“切除白内障的手术是很安全的,十年前就很难说了。放心吧。”他柔声安慰女孩。
女孩摇摇头:“手术是你做的,我一点也不害怕。”
停了一会,她说:“可是,即使我看得见,医生你也可以继续为我读书的呀!”
徐宏志笑了:“我不习惯人家看着我读书的,我会脸红的。”
“看得见之后,你想做些什么事情?”他朝女孩问。
“我想看看自己的样子。”女孩兴奋地说。
“你长得很漂亮。”
“别人一直都这么说。可是,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总是带着一种很深很深的可惜。”
“以后不会再有可惜了。”他说。
女孩脸上绽出一朵微笑:“医生,你知道我还想做什么吗?我想出院后自己去买衣服!我以前的衣服都是修女为我挑的,她们只告诉我颜色。以后我要自己挑衣服。修女,尤其是陈修女,她很保守的,一定不知道外面流行些什么。”
徐宏志咯咯地笑了,女孩虽然只有十岁,毕竟是个姑娘,爱美的心与生俱来。
“医生,”女孩的脸刷地红了:“我长大之后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你根本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也许,我长得很丑。”
女孩摇摇头:“我听见病房的护士说,你年轻英俊,人很好,又是顶尖儿的眼科医生。”
他尴尬地笑了:“她们真会拿我开玩笑。”
“医生,你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女孩天真地问。
他停了半晌,站起来,把椅子拉开,静静地朝女孩说:“很晚了,你应该睡觉了。”
女孩温驯地把绒毛小熊搁在枕畔,缓缓滑进被窝。
“医生,你哭过吗?”她的头随着徐宏志的脚步声转向床的另一边。
“没有。”他低声说。
“我闻到盐味。”
“是我身上的汗水。”
“我分得出汗水和泪水的。”女孩说“你刚才读书的时候,身上有一种悲伤的味道。医生,你忘了吗?盲人的嗅觉是很灵敏的。”
他那双困倦的眼睛望着女孩,也无言语。尽管她因为身体的残障而有超龄的早熟,她终究还是个孩子,不了解的事情太多。
“医生。”女孩摸到枕边的绒毛小熊,递给他,说:“我把它送给你。”
徐宏志惊讶地朝她问:“为什么?这团毛茸茸的东西不是你的宝贝吗?”
“所以我才想把它送给你,虽然它已经很老,但它会为你带来好运的,我不是终于也看得见了吗?”
徐宏志接过那只绒毛熊,笑笑说:“上面一定有很多口水。”
女孩腼腆地笑了,心中的喜悦胀大了一些:“医生,你要好好留着它啊!等我长大,五年后,或者八年后,我会回来要回我的小熊,那时你再决定要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说完这句话,女孩伸手摸到床边的灯掣,把灯拧熄,嘴上挂着一个幸福的微笑。
然而,今天晚上她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她此刻的心情就像第一次参加孤儿院旅行的前夕那样,她因为太兴奋而失眠,彻夜期盼着晨曦的来临。这个手术要比那一次旅行刺激很多。她有点紧张。她害怕明天的世界跟她以前熟悉的那个不一样。
女孩转脸朝向门的那边,声音里有着一种期盼和不确定。
“医生,这个世界是不是很美丽的?”她问。
门的那边没回答。
就在那一瞬间,女孩嗅到了眼泪的咸味和鼻水的酸涩,听到了发自一个男人的喉头的哽咽。
徐宏志离开病房时,臂弯里夹着那本书和一只秃毛的玩具熊。这只绒毛熊挂在他魁梧的身躯上,显得那么小而脆弱,就像眼泪,不该属于一个强壮的男人。
走出医院的时候,他踢到脚上松垂的鞋带。他蹲下去把鞋带绑好的那一瞬,一行清泪滴在他的手背上,缓缓流过指缝间,他拭去了。花了一些气力,他再次站起来。
刚刚下过的一场细雨润湿了他脚下的一片草地。他踩着水花,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感觉到有几只蚊子在叮咬他,吸他的血,但他疲惫的双腿已经无力把它们甩开了。
他想到躺在病房里的女孩是幸福的。明天以后,她将可以看到天空的蓝和泥土的灰绿,看到电影和人脸,也看到爱的色彩。不管她愿不愿意,她也将看到离别和死亡。
他又回到许多年前的那天。在比这一片青葱和辽阔的另一片草地上,她投向了他。那是他最消沉的日子,她像一只迷路的林中小鸟,偶尔掉落在他的肩头,啄吻了他心上的一块肉,给了他遗忘的救赎。
那时他并不知道,命运加于他的,并不是那天的青青草色,而是余生的日子,他只能与回忆和对她的思念长相左右。
自从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之后,徐宏志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阳光。母亲的乍然离去,把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永远带走了。那一年,刚刚升上医科三年级的他,经常缺课,把虚妄的日子投入计算机游戏,没日没夜地沉迷其中。他成了个中高手,却没有丝毫胜利的喜悦。
他缺席考试。补考的时候,只回答了一条问题就离开试场,赶着去买一套最新的计算机游戏。
他把青春年少的精力和聪明才智浪掷在虚拟的世界里,与悲伤共沉沦。然而,输的显然是他。学期结束的时候,他接到通知要留级。在医学院里,留级是奇耻大辱,他却连羞惭的感觉都付之阙如。
无数个日子,当他挂着满脸泪痕醒来,惟有那台计算机给了他遗忘的借口。那时候,他瘦得像只猴子,孤零零地在自己的暗夜里漂流,生活仿佛早已经离弃了他。
就在那一天,宿舍的电力系统要维修,他惟有走到外头去。那是正午时份,他瞇起眼睛朝那个热毒的太阳看去,顿时生出了一个念头:也许,他可以把自己晒死。他可以用这个方法对猝不及防的命运做出卑微的报复。
他瘫在那片广阔的青草地上,闭上眼睛想象一个人中暑之后那种恍惚的状态,会像吃下一口鸦片般,在自己的虚幻中下坠,下坠,远远离开尘世的忧伤。
他身上每寸地方都挂满了汗水,迷迷糊糊地不知躺了多久,直到他忽然被人踢倒。
他爬起来。太迟了,一个女孩在他脚边踉跄地向前摔了一跤,发出一声巨响,头上的帽子也飞脱了。
他连忙把女孩扶起来。逆光中,他看到她模糊的轮廓和那头栗色头发上朦胧的光晕。她蜜糖色的脸上沾了泥土。
“对不起。”他瞇缝着眼睛向她道歉。
女孩甩开他,自己站定了,用一只拳头擦去眼窝上的泥巴,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你为什么躺在这里?”
“对不起。”他一边说一边弯身拾起女孩散落在地上的书和那顶红色的渔夫帽。
女孩把书和帽子抢了回来,生气地问:
“你是什么时候躺在这里的?”
他一时答不上来。他没想过她会这样问。他也不觉得这个问题跟她摔倒有什么关系。
“我刚才没看见你。”她一边抖去帽子上的泥巴一边说。
“我在这里躺了很久,谁都看得见。”他说。
这句话不知怎地激怒了她。她狠狠地盯着他,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谁叫你躺在这里的?”
“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样?是你自己走路不长眼睛!”他给晒得头昏脑胀,平日的修养都不见了。
她二话不说,举起手里的帽子朝他头顶砸去。
他摸着头,愣在那儿,还来不及问她干嘛打人,她已经抬起下巴朝宿舍走去。
他没中暑,反而给唤回了尘世。
几天之后,他在大学的便利商店里碰到她。晚饭时间早就过了,他走进去买一个杯面充饥。那天,店里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他拿着杯面去柜台付钱的时候,诧然发现她就站在收款机旁边。
轮到他的时候,她似乎认不出他来。
“你在这里兼职的吗?”带着修好的意图,他问。
“你是谁?”她的眼睛里带着几分疑惑。
“我是那天绊倒你的人。”话刚说出口,他马上发觉这句话有多么笨。但是,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已经追不回来了。他只好站在那儿傻呼呼地摸着前几天晒得脱皮的鼻子。
她眼睛没看他,当的一声拉开收款机的抽屉,拿起要找回的零钱,挪到鼻子前面看了看,然后重重的放在他面前。
他只好硬着头皮拿了零钱和杯面走到一边。他真不敢相信自己那么笨拙。也许,当一个人成天对着计算机,就会变笨。
然而,遇见她之后,他虽然懒散依旧,却没那么热衷计算机游戏了。
他走到桌子那边,用沸水泡面,然后盖上盖子,等待三分钟过去。他交叉双脚站着,手肘支着桌子,拳头抵着下巴,偷偷的看她。她身材细瘦,顶着一头侧分界粗硬难缠的栗色头发。那张闪着艳阳般肤色的脸上,有一双聪明清亮的眼睛,带着几分直率,又带着几分倔强。那管直挺挺的鼻子下面,带上一张阔嘴。这整张脸是个奇怪的组合,却活出了一种独特的味道,仿佛它的主人来自遥远的一方天地,那里也许有另一种生活,另一种美和价值。
后来他知道,那是因为她童年的某段日子。那段日子,是她快乐的乡愁,也成了她一辈子难解的心结。
她感觉到他在看她,她朝他盯过来,他连忙分开双腿,拿起筷子低着头吃面。
那个杯面泡得太久,已经有点烂熟了。他一向没什么耐性等待杯面泡熟的那漫长的三分钟,通常,他顶多等两分钟就急不及待吃了起来。这一天,那三分钟却倏忽过去,他反而宁愿用一个晚上来等待。
来接班的男生到了,女孩脱下身上的制服,拿了自己的背包从柜台后面走出来。
她穿得很朴素,浅绿色衬衣下面是一条棕色裙子,脚上踩着一双夹脚凉鞋,那顶用来打人的小红帽就塞在背包后面。
他发现她两个膝盖都擦伤了,伤痕斑斑,定是那天跌倒时被草割伤的。她走出去的时候,他也跟了出去。
“那天很对不起。”带着一脸的歉意,他说。
她回头瞅着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变得好奇怪,带着几分冷傲,几分原谅,却又带着几分伤感。
“我叫徐宏志。”他自我介绍说。
她没搭理他,静静地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他双手插在口袋,看着她在遥远的街灯下一点点地隐没。她两只手勾住身上背包的两条肩带,仿佛背着一箩筐的心事。他发觉,她并没有走在一条直线上面。
直到许多年后,凭着回想的微光,他还能依稀看到当天那个孤单的背影。
接下来的几天,徐宏志每天都跑去便利商店随便买点东西。有好几次,他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刚好抬头看到他,马上就搭拉着脸。他排队付钱的时候,投给她一个友善的微笑,她却以一张紧抿着的阔嘴来回报他的热情。
只有一次,他进去的时候,店里没有客人。她正趴在柜台上看书。她头埋得很低,脸上漾开了一圈傻气的微笑。发现他的时候,她立刻绷着脸,把书藏起来。
“她一定是个爱美所以不肯戴眼镜的大近视。”他心里想。
那朵瞬间藏起来的微笑却成天在他心里荡漾。
一天,徐宏志又跑去店里买东西。他排在后头,一个瘦骨伶仃、皮肤黝黑的女孩斜挨在柜台前面。女孩头上包着一条爬满热带动物图案的头巾,两边耳朵总共戴了十几只耳环,穿了一个鼻环,脖子上挂着一串重甸甸的银颈链,小背心下面围着一条扎染的长纱龙,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里握着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脱脱像个非洲食人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流落到大城市来。
他认得她是邻房那个化学系男生的女朋友。这种标奇立异的打扮,见过一眼的人都不会忘记。
“明天的画展,你会来看吗?”食人族问。
他喜欢的女孩在柜台后面摇摇头。
“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转去英文系。”食人族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说。
她微笑没答腔。
食人族吹出一个口香糖气球,又吞了回去。临走的时候说:
“我走啦,你有时间来看看吧。”
“莉莉,你手里的竹竿是干什么的?”她好奇地问。
食人族瞧瞧自己手里的竹竿,说:“我用来雕刻一张画。”
她朝食人族抬了抬下巴,表示明白,脸上却浮起了一个忍住不笑的神情。当她回过头来,目光刚好跟他相遇,他牵起嘴角笑了。他们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个人。
她马上调转目光。
徐宏志很想向邻房那个男生打听关于她的事,却苦无借口。一天,那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动送上门来。
“你可以看看我吗?”这个叫孙长康的男生朝他张大嘴巴。
徐宏志看了一下,发现孙长康口腔里有几个地方割伤了。
“我女朋友昨天穿了个舌环。”他苦着脸说。
“涂点葯膏和吃点消炎葯,应该没事的了。”他拉开抽屉找到葯膏和消炎葯给孙长康。
他有时会替宿舍的同学诊治,都是些小毛病,他们很信任他。葯是他在外头的葯房买的。然而,过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他们已经很少来找他。
“你女朋友是念哪个系的?”他倒了一杯水给孙长康吃葯。
他吞了一颗葯丸。带着一脸幸福和欣赏的苦笑,他说:
“她这副德性,除了艺术系,还有哪个系会接受她?”
“我前几天在便利商店里碰到她,她正在跟那个女店员聊天。”他试着漫不经心地说出这句话。
“你说的是不是苏明慧?头发多得像狮子,经常戴着一顶小红帽的那个女生?”
“对了,就是她。”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是莉莉的同学,听说她今年转了过去英文系。那个决定好像是来得很突然的。莉莉蛮欣赏她,她不容易称赞别人,却说过苏明慧的画画得很不错。”
“那她为什么要转系?”
他耸耸肩:“念艺术的人难免有点怪里怪气。他们都说艺术系有最多的怪人,医学院里有最多的书呆子。”
徐宏志尴尬地笑了笑。
“可你不一样,你将来一定会是个好医生。”孙长康补上一句。
徐宏志一脸惭愧,那时候,他连自己是否可以毕业也不能确定。
孙长康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为了什么原因,但是,每个人都会有消沉的时候。”
那一刻,他几乎想拥抱这个脸上的青春痘开得像爆米花般的男生。他们一直都只是点头之交。即使在今天之前,他也认为孙长康是个木讷寡言的男生。就在前一刻,他还以为自己可以不着痕迹地从他口中探听苏明慧的事。
他对孙长康不免有些抱歉,有些感激。只是,男人之间并没有太多可以用来彼此道谢的说话,如同这个世界一直缺少了安慰别人的词汇。
孙长康出去之后,他拉开了那条灰尘斑斑的百叶帘,把书桌前面的一扇窗子推开。外面的阳光洒了进来,他把脖子伸出去,发现窗外的世界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
就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那只掉落在他肩头的林中小鸟,披着光亮的羽毛,给了他一身的温暖和继续生活的意志。
有好几天,他带着一脸微笑醒来,怀着一个跳跃的希望奔向便利商店,只为了去看她一眼,然后心荡神驰地回去。一种他从未遇过的感情在他心里漾了开来。他的眼耳口鼻会不自觉地挤在一块痴痴地笑,只因想到被她用帽子砸了一下的那个瞬间。
生活里还是有许多令人消沉的事,比如学业,比如那永不可挽的死亡,都超过了他所能承受的。他渴望溜出去,溜到她身边,溜出这种生活。
隔天,徐宏志去了艺术系那个画展。食人族在那里,跟几个男生女生蹲在接待处聊天。他拿了一本场刊,在会场里逛了一圈,并没有看到苏明慧的画。食人族的画倒是有一张,那张画,也是最多人看的。
她的画反而不像她本人的奇装异服,用色颇为暗淡,风格沉郁,有点像蓝调音乐。
“连食人族都说她画得好,苏明慧的画一定很不错。”他想。
他翻开那本场刊,在其中一页上看到一张苏明慧的画。那张现代派油画占了半版篇幅,一头狮子隐身在一片缤纷的花海里,它头上的鬃毛幻化成一束束斑斓的色块,左边耳朵上栖息着一只蝴蝶,天真的眼睛带着几分迷惘。
他不知道他是喜欢了画家本人而觉得这张画漂亮,还是因为喜欢这张画而更喜欢这位画家。
他拿着场刊朝食人族走去,问她:
“请问这张画放在哪里?”
食人族似乎并不认得他。她看了看他所指的那一页,咕哝着:
“这张画没有拿出来展览。”
穿了舌环的食人族,说话有点含混。他凑近一点问:
“那为什么场刊上会有?”
“这本场刊早就印好了,这位同学后来决定不参加画展。”食人族回答说。
带着失望,他离开了会场。
外面下着霏霏细雨,他把那本场刊藏在外衣里。那是一头令人一见难忘的狮子,充满了奇特的想象。她为什么要放弃画画?是为了以后的生活打算,还是为了他不可能知道的理由?他感到可惜。
夜晚,他冒雨去了便利商店。他推门进去的时候,苏明慧戴着耳机,趴在柜台上看书。她蹙着眉,很专注的样子,似乎是在温习。也许是在听歌的缘故,她不知道他来了。直到他拿了一个杯面去付钱,她才发现他。
她站起来,把书藏在柜台下面,脸上没什么表情,朝他说了一声多谢。
他走到桌子那边吃面。雨淅淅沥沥地下,多少天了?他每个晚上都来吃面,有时也带着一本书,一边吃面一边看书,那就可以多待一会。这个晚上,店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她继续听歌,时而用手指揉揉眼睛,看起来很倦的样子。他发现她的眼神跟那张画里头的狮子很相似。到底是那头狮子拥有她的眼神,还是她把自己的眼神给了狮子?她用手指揉眼睛的时候,仿佛是要赶走栖在眼皮上的一只蝴蝶。那只蝴蝶偏偏像是戏弄她似的,飞走了又拍着翅膀回来,害她眨了几次眼,还打了一个小小的呵欠。她及时用手遮住了嘴巴。
一股幸福感像一只白色小鸟轻盈地滑过他的心湖。她所有的、毫无防备的小动作,在这个雨夜里,只归他一人,也将永为他所有。
她没有再看那本书了。每当他在店里,她都会把正在看的书藏起来。
他走出便利商店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刮着大雨。雨一浪一浪的横扫,根本不可能就这样回去。他只好缩在布篷下面躲雨,雨水却还是扑湿了他。
过了一会儿,接班的男生打着伞,狼狈地从雨中跑来。该是苏明慧下班的时候了,他的心跳加快,既期待她出来,又害怕她出来。
半晌,苏明慧果然出来了,手上拿着一把红色的雨伞。她发现了他,他腼腆地朝她微笑。她犹疑了一下。不像平日般绷着脸,她投给他一个困倦的浅笑。
那个难得的浅笑鼓舞了他。他朝她说:
“雨这么大,带了雨伞,也还是会淋湿的。”
她低了低头,没有走出去,继续站在滴滴嗒嗒的布篷下面,跟他隔了一点距离,自个儿看着雨。
“你的朋友莉莉是我邻房的女朋友。”他说。
“那你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啦?”她问。
他微笑朝她点头。
“那你已经调查过我啦?”语气中带着责备。
“呃,我没有。”他连忙说。
看到他那个窘困的样子,她觉得好气又好笑。
“我今天去过艺术系那个画展。”他说。
她望着前方的雨,有一点惊讶,却没回答。
“我在场刊上看到你的作品,可惜没展出来。我喜欢画里头的狮子。它有灵魂。你画得很好。”
她抬头朝他看,脸上掠过一抹犹疑的微笑。
然后,她说了一声谢谢,撑起雨伞,冒着大雨走出去。
他跑上去,走在她身边。
她把头顶的雨伞挪过他那一边一点点。他的肩膀还是湿了。
“你为什么要放弃?”雨太大了,他要提高嗓门跟她说话。
“这是我的事。”她的眼眸并未朝向他。
“我知道不关我的事,我只是觉得有点可惜。”
她把雨伞挪回去自己的头顶,一边走一边说:
“我不觉得有什么可惜。”
“你很有天分。”他说。
“有多少人能够靠画画谋生?”她讪讪地说,雨伞挪过他那边一点点,再一点点。
“你不像是会为了谋生而放弃梦想的那种人。”
“你怎知道什么是我的梦想?”她有点生他的气,又把雨伞挪回去自己头顶。
“呃,我承认我不知道。”他脸上挂满雨水,猛地打了一个寒颤。
她看着有点不忍,把手里的雨伞挪过去他那边。最后,两个人都淋湿了。
她没有再说一句话,两个人无言地走着。
雨停了,她把雨伞合起来,径自往前走。
她朝女生宿舍走去,右手里的雨伞尖随着她的脚步在路上一停一顿。她看上去满怀沮丧。
他后悔自己说得太多了,也许开罪了她。然而,这场雨毕竟让他们靠近了一点。一路走来,他感觉到她手里那把伞曾经好几次挪到他头顶去。
他以为自己的身体很强壮,没想到竟然给那场雨打败了。半夜里他发起烧来,是感冒。他吃了葯,陷入一场昏睡里,待到傍晚才回复知觉。
他想起他一位中学同学。那时候,为了陪一个自己喜欢的女生游冬泳,结果得了肺炎。他们都笑害的是甜蜜病。三个礼拜之后,康复过来,那个强壮的女孩子却已经跟另一个男生走在一起。
悲愤交集,把那张肺部花痕斑斑的x光片用一个画框镶了起来,挂在床前,时刻提醒自己,爱情的虚妄和女人的无情。
他呢?他不知道此刻害的是甜蜜病还是单思病。
他头痛鼻塞,身子虚弱,却发现自己在病中不可思议地想念她。
爱情是一场重感冒,再强壮的人,也不免要高举双手投降,乞求一种灵葯。
他想到要写一封信给她,鼓励她,也表达一下他自己。他拿了纸和笔,开始写下他平生第一封情书。
起初并不顺利,他给自己太大压力了,既害怕自己写得不好,又很虚荣地想露一手,赢取她的青睐。最后,他想起他读过的那本书。
他把写好的信放在一个信封里,穿上衣服匆匆出去。
他是自己的信鸽,忘了身体正在发烧,衔着那封信,几乎是连跑带跳的,朝便利商店飞去,那里有治他的葯。
他走进去,苏明慧正在忙着,没看到他。他随便拿了一块纸包蛋糕,来到柜台付钱。
他大口吸着气。她朝他看了一眼,发觉他有点不寻常。他的脸陡地红了,拿过蛋糕,匆匆把那封信放在她面前,没等她有机会看他便溜走。
回去的路上,他不停想着她读完那封信之后会怎么想。他发现自己的烧好像退了,身体变轻了。但他还是很想投向梦乡,在那里梦着她的回音。
接下来的两天,他每天在宿舍房间和楼下大堂之间来来回回,看看信箱里有没有她的回信,但她没有。他决定去便利商店看看,说不定她一直在那边等他,他却已经两天没过去了。
他进去的时候,看到那台收款机前面围了几个人,有男生,也有女生。大家的眼睛盯着同一个方向看,似乎是有什么吸引着他们。
苏明慧背朝着他,在另一边,把一瓶瓶果汁放到冰箱里。他静静地站在一排货架后面,带着幸福的思慕偷偷看她。
人们在笑,在窃窃低语。等到他们散去,他终于明白他们看的是什么:那是他的信。
那两张信纸可怜地给贴在收款机后面。已经有太多人看过了,上面印着几个骯脏的手指模,纸缘卷了起来。
她转过身来,刚好看到他。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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