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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萍满眼倦容地坐在茶餐厅的一个靠窗的位置上,从透明的玻璃窗中无力地向外时不时张望着。时间尚早,茶餐厅开始供应早餐了。她可以看见身着黄绿色制服的环卫工人刚刚清扫完大街,上班的人流开始逐渐增多了起来。昨夜的一场暴风雨过后,天气显得有些潮湿和阴冷,蛰居在泥土里的小动物开始四下觅食。她叫了杯黑咖啡,就着浓郁的香气和苦味慢慢地喝下去。值了一夜的班,虽然疲倦,可是她并不想休息,脑海中沉积了太多的细节,她得细细理清了,将它们串联起来。
下班之前她打了个电话给许慧茹。许慧茹的声音听上去十分干脆,想象得出来她也是一夜未眠,约了她在这个两人经常光顾的茶餐厅见面,自己一个人慢慢踱了过来。
很多时候她在冷眼旁观许慧茹和邹云顺之间的关系的时候,总是带着些许优势去和许慧茹攀比。如果说邹云顺的背叛是因为许慧茹走样的身材、日渐衰老的面孔,那么相比之下比许慧茹条件要好得很多的自己,为什么也会遭到如此的厄运?男人选择背叛的理由有很多,而女人被抛弃的理由却只有一个。她已经是昨日黄花,再也无法让唐麟泽有兴趣了么?
她靠在柔软的椅背上闭目养神了一会,身体上的疲惫尚在其次,内心的创伤却是再精湛的医术也无法使之愈合。她幽幽地呼出一口气,很沉很重。
许慧茹略显凝重的脚步声从另一侧传来,任萍睁开眼,旋即有一双女性的脚踏入她的视线。“累了还不去休息?发生什么事情了。”许慧茹坐了下来,仍然是叫了一壶茉莉花茶。最近她迷上了这种茉莉花的香味儿,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花香和茶香。有时候邹云顺回家会微微蹙一蹙眉毛,不知道他是不是对这种香味有些敏感。
任萍缓缓地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苦香的液体顺着她的舌尖滑了下去。她看着许慧茹最近新冒出的黑眼圈,说:“你晚上没睡好?这么憔悴!有两个消息,一个是关于老邹的,一个是关于唐麟泽的,你先听哪一个?”
“明知故问。”许慧茹说。
任萍坐直了身子,告诉她:“昨天我看见老邹去太平间认领她的尸体了。”
“阿弥陀佛,终于领走了。火化了吗?”
“我又不是私家侦探,我哪里知道。”任萍挑挑眉。
“那后面那件事情呢?关于老唐的。我看你今天叫我这么早出来,多半是因为这个。”许慧茹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一猜即中。她察言观色的水准虽然不及任萍,但这个明显的症结所在,还是能一眼分辨出来的。
任萍有些苦恼地皱起了眉,她的鼻梁挺直,皱起的眉峰和鼻梁的交界处形成了一座气势逼人的小山,让许慧茹看到事态也许真的有些严重了。任萍说:“也是昨天晚上,我打电话回家的时候,麟泽突然说自己和老邹一块儿约了吃晚饭。于是我当时就到太平间去找老邹问这件事情,他说晚上有事,并没有答应麟泽。我很纳闷,就请了几个钟头的假回家。我坐在沙发上足足等了三个半小时,他才回来。”
“你没问他去哪里了吗?”
“他自己既然不说,我又何必问?只是我想象得出来,这里边一定是有什么他不愿意让我知道的事情。”任萍分析得头头是道。
许慧茹摇摇头:“你和老唐结婚这么多年了,应该了解他的为人。我看他不像那种人,一定是你误会了吧。”
任萍额间的山峰登时突兀而陡峭起来,有些挖苦地说:“光看表面是什么也看不出来的。自从我们做了那件事情之后,还不是你做你的大学教授我做我的白衣天使。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即便是跟他生活了这么多年,我还是不知道我的丈夫到底在想些什么。他最近的行事越来越古怪,经常独自一个人快活地翘起二郎腿,在哼唱着流行歌曲。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啊!”许慧茹一听见“那件事”便稍稍一怔,半天没说话。许久,她才轻轻开口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任萍摇摇头说:“说实话,本来我打算学你的样子,找个私家侦探调查他。可是你来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我仔细考虑了很久。我是很爱麟泽的,我珍惜我们十几年的夫妻情份。我害怕如果调查出来的结果真是那样,我一定会接受不了。”
“这件事是可大可小的。你先不要妄加推测,找个时间和老唐心平气和地谈一谈。这三个半小时不能做他背叛你的凭据啊。你想得太多了。”许慧茹自从“那件事”之后,心态突然平和了很多,她胖而圆的脸上显出一种富贵的姿态,虽然有两道黑眼圈,却也看上去像个天性随和的人。
“但愿你说的是对的。”任萍无力地垂下了头,重重地叹了口气。
许慧茹喝了杯茶,告诉任萍:“上次你要我找的东西,我没找到。”
“哦?那么要紧的东西,怎么”
“我去看过了,那儿都搬空了。别说一瓶药,连半张纸片都没留下。既然他都已经领了尸体去火化了,你我也不用担心了。”
“可是我还是感觉到不安。”任萍疲惫的面孔开始警觉起来,似乎预警到某种危险即将来临。
许慧茹轻轻地笑了一下“你别自己吓唬自己了。我看你是太累了才会胡思乱想。走吧,我送你回家好好睡一觉,什么烦恼都会烟消云散的。”
任萍拗不过她,只得随许慧茹一同结了账,和她并排往家的方向走去。太阳初升,空气清爽,一切都欣欣向荣的样子。路边的树木和草坪都裹着一层新绿,看一眼,便从眼里舒畅到心里。任萍伸了伸腿脚,值了一夜的班,四肢都有些麻木了。他们学医的人最重修身养性,她轻轻地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胸臆中的不快之意顿时消散了不少。
许慧茹说得对,也许自己真的是想得太多了。睡意袭来,她的脚步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许慧茹拉住了她的手,说:“我看还是打车回去吧,你走路都开始摇摇晃晃了。”
任萍点点头:“我困了,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她的同伴随即招手拦了辆计程车,将任萍送回了家。她浑身仿佛虚脱了一般,踩在自家的地毯上好像如履云端。许慧茹帮她铺好了被子,扶她上床。任萍的睡姿仍然像个孩子,她在睡梦中翻了个身,口中呓语道:“麟泽、麟泽”
许慧茹无奈地摇摇头,并不多作停留,只帮她将门锁好,径自走了出去。
下课铃终于如少数人期盼的那样,按时敲响了。丁薇觉得这两节课就像是把自己放在药罐里熬,又苦涩又难受,一不小心还会被烫伤。她看见唐麟泽搜索式的目光朝她这边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随即拎着他的黑色公文包走出了教室。丁薇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唐麟泽含着笑,和下课的学生们点了点头,径自向办公室走去。他的办公室离邹云顺的挺远,一个在走廊东头,一个在西侧。他从西侧的楼梯上来,思忖着要不要向邹云顺探探口风。昨晚他本是约了丁薇一块儿吃饭的,谁知道任萍的一番查勤让他阴差阳错地欠了邹云顺一顿饭。他顺道踱进了邹云顺的办公室里,发现他并不在。另外一位老师告诉他:邹主任今天请了假,好像是去赴什么人的追悼会了。
他谢过了那位老师,从公文包中摸出那瓶显得有些破旧的小药瓶,放在了邹云顺的办公桌上。他问过房东太太,得知这是从陈嶙的床头柜里滚出来的药。而陈嶙的手机号码显示的又是办公室总机的号码,再加上许慧茹那通说要和邹云顺离婚的电话,并且今天邹云顺居然请假去参加什么追悼会——除了邹云顺,他想不出第二个人来和陈嶙会有关联。
唐麟泽的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个弧度,径直走了出去。他坐回自己的办公桌旁,好像那个守株待兔的农人,等着兔子自己撞树。就是不知道这只兔子,会不会上钩呢?他掏了根香烟,伴随着时钟滴答的微吟,一口一口地吸。最近事情多,吸烟的频率也逐渐增加起来。突然的,他想起年轻的时候妻子任萍对他说的一句话:“你要是想要孩子的话,可不许抽烟了。抽烟会减少精子的数量”他忙捻熄了只抽了一半的香烟,有些懊恼地把香烟盒抛在了桌上。
孩子,孩子这个词语就像是一只手,每刻不停歇地揪着他的心。他何尝愿意背叛妻子去找另一个女人。他是爱她的,十几年来如一日。只是看着同事们的子女一天天长大,日渐成人,自己不免有膝下荒凉之感。十五年前自从任萍小产后听到她不能再生育的消息后他便已经心如死灰,如今不知道为什么,步入中年,荣誉、地位、金钱几乎什么都有了,可是他仍然觉得生活少了些什么。孩子是家庭的调味剂,有了孩子他才知道原来家庭中还有除了夫妻恩爱的另一种无穷尽的快乐。于是,要一个孩子的念头越来越强烈,强烈得几乎攫取了他所有的思绪,厄住了他平缓的呼吸。他开始在心中谋划着如何去让自己得到一个孩子——属于自己的,睡梦中会吧唧着小嘴,露出甜美微笑的孩子。
他的目光注视到书桌下夹的一张名单,是花名册的复印件。唐麟泽死死地盯着丁薇的名字,转过几排是辛子乔的。他蹙了蹙眉心,终于做了一个让步。好吧,只要她答应给自己生个孩子,他并不在乎她究竟和什么人交往。
这个问题解决完了,他的眉毛仍是蹙得紧紧的。昨天夜里的苦肉计虽然临时奏效,任萍并没有多说什么,可是他知道自己今晚回去该面对的如同一场法庭审判。任萍是个心如发丝一样细致的女人,聪明慧黠。他了解任萍,平常的时候是个青苹果,而日照久了,也会转瞬通红。他叹了口气,女人啊,真是一种可怕的动物。
而拉拢邹云顺让他的支撑顺利到手又是横亘在面前的一个问题。现在他三座大山压顶,任是有千般本事,也不由得他不累。唐麟泽瘫在椅背上,将身体的重心都向后仰,轻轻摇一摇,稍稍感觉有些惬意了。他的眼皮在此时突兀地跳动了几下,只是几下而已,却把唐麟泽一副闲适的心情搅坏了。
随即,他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唐麟泽微微一怔,伸手接了过来。
“喂,”那边是邹云顺的声音:“老唐在不在?”
唐麟泽答应了一声:“我在的。”矛盾是要个个歼灭的嘛,邹云顺终于回来了,虽然他的声音听上去仍是平缓得好像一湖静止的水,可是从电话铃急促的声音可以看出来,邹云顺一定是屁股还没坐热,便打了这个电话给他。他揉了揉刚刚跳动过的眼皮,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现在有空吗?”
他笑了笑“邹主任吩咐,我当然有空。什么事,我洗耳恭听。”
邹云顺在电话那边咳了一下,随即笑道:“昨晚的那顿饭,我没记错的话可以挪到今天中午吗?”
“原来你是来蹭饭的!”他嘴上说着,却心知肚明邹云顺想做什么。学校办公室人多嘴杂,说这种不能见光的事情,当然要找一个僻静之所,慢慢儿地说。“现在就走吗?十一点了。”
邹云顺说:“我还有一件事要处理一下,等半个小时,你来办公室找我。”
“好的。”唐麟泽挂了电话,非常耐心地等了半个小时。他并不着急穿过走廊去找邹云顺,而是慢条斯理地整整衣服,掸了掸上面的灰尘,鞋面也用柔软的纸巾拭了一遍,这才慢悠悠地拎了包,向邹云顺的办公室走了过去。
两个人去的是一家农家风味的餐馆,价格公道,环境也雅致,最重要的是,这儿的客人很少,可以放心地说话。
唐麟泽只是静静地坐着,一个劲儿地夹菜吃,除了场面套话,什么也不说。
邹云顺很明显等得有些急了,他说:“老唐,我们可是认识十几年的老同学了。有什么话不能明说?非要摆个小玩艺儿给我?”他随手掏出了那个药瓶。不出唐麟泽所料,那个药瓶邹云顺的确在陈嶙的一大堆药瓶中见到过。他还亲自帮她倒了药,看她服下去。
唐麟泽笑了笑说:“我只是试探性地摆了一下,没想到你真的见过。”他凑近了一些,说:“你和那个死去的女人关系很密切呀!”
邹云顺“啪”的一下把筷子放下来,看了唐麟泽一眼:“你怎么知道?这个瓶子你是从哪里得来的?”他刚刚问完,心中却有些恍然了。原来是她!“丁薇告诉你的?”丁薇那么多专业课老师,为什么其他人不告诉,偏偏告诉唐麟泽?邹云顺随口又说:“看来你们的关系也很密切呀!”
唐麟泽被邹云顺反将了一军,有些不自在地搛了口菜吃。可惜那盘豆腐软软的,滑滑的,像刘姥姥面前的鸽子蛋一样,一时间搛不起来,最后只夹了豌豆大的那么一小块,放进嘴里,权当是塞了个石榴,不吭一声了。吃罢,才缓缓开口:“大家彼此彼此。”
邹云顺冷冷地笑了一下“你想说什么?”
“我没什么别的意思,只是想跟你谈一个条件,互惠互利,童叟无欺。”唐麟泽虽然跟邹云顺做了十几年的同学,可是他们的交情一直停留在“好”字上,多一步都不行。这个“好”又不是非常好,也不是疏远,只是若有若无的有那么一层关系。两边距离取中间一点,既不太亲近又不太疏远,中庸罢了。所以唐麟泽一直看不透他这个人。邹云顺的性格有些多变,有时候看上去很老实的模样,心眼儿却比针脚还密,要不然就凭他一个农民子弟,哪能混到今天这个份儿上?
邹云顺心领神会地说:“是为职称的事吧?”
唐麟泽点了点头:“不瞒你说,我知道院长比较中意的人选是白诚和祝维民,其他的人支持他们的也不少。我只要你替我投上一票,院长毕竟不能不看你的面子,那样我就有更大的胜算。”
邹云顺懒洋洋地瞧了他一眼,在这个问题上,两个人都知道对方是前途和命运攸关的人物,唐麟泽评不上职称,那么一定会把他和陈嶙的事抖露出来。他这个系主任的位置本来就有一大堆人虎视眈眈地觊觎着,这样一来,他的位置就保不住了。两个人现在是同一根绳上的蚂蚱,船游到海中央,他想跳下去都不行。“如果我说不呢?”
唐麟泽愣了一下,他完全没考虑到邹云顺会拒绝他的条件。“你不怕我把你包养女人的事告诉别人?”
“你有证据吗?难道人家光凭这一个小瓶子就相信你的话?”邹云顺笑了一下,厚厚的嘴唇,显出非常老实和憨厚的样子。他的眼睛里一种阴骘的目光一闪而逝,丝毫让人察觉不出。
唐麟泽被他一阵抢白,不知道说什么好,呆呆地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地看着邹云顺。
邹云顺看着唐麟泽很少露出的呆滞模样,又缓缓说道:“不过不管怎么说,你我毕竟是老同学,即使你今天不请我吃这顿鸿门宴,我也会帮你的。其他的事情,刚才你也说了,大家彼此彼此,再提下去就没意思了,你说呢?”
唐麟泽被这一急转直下的结果弄得额头汗涔涔的,忍不住用手帕擦了一下汗。“不提了不提了,吃菜吃菜。”他不知道自己和丁薇的关系邹云顺怎么知道的,不过从邹云顺的口气中可以听得出来他好像一副洞悉世事的样子,让他又是一惊。丁薇,难道丁薇和邹云顺曾经说过什么?他无意中想起了那个手机,尚在丁薇手里。既然邹云顺知道那个号码,那么找到丁薇也不是件难事了。
不过邹云顺的保证无疑让他吃下一剂定心丸。他定定神,又说起那瓶药:“这瓶药是陈嶙吃过的么?”
邹云顺含混地“唔”了一声,并不说话。
“她是怎么死的?”他又问。
“你问这个做什么?”邹云顺有些不悦,但是还是缓缓开口说:“她是胃出血死的。前几天还好好的,去了趟医院拿了一堆药回来,谁知道病情反而越来越严重,就这么”
“胃出血?”唐麟泽说:“这瓶药是促进胃酸分泌的,如果是肠胃不消化,吃了这种药不会出什么大事啊。”
邹云顺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转念间告诉唐麟泽:“可是她不是肠胃不消化,她得的是胃溃疡。”
唐麟泽面色一寒,本来显得有些低沉的声音更加低哑了下去:“如果本身有胃溃疡,再吃这种药无异于雪上加霜,难怪她会胃出血了,这分明是医生的误诊!”
“你说的是真的吗?”邹云顺半信半疑。
唐麟泽想起丁薇那天问他要这瓶药的情形:她面色凝重,多半是因为也想到了这件事。“你可以找个医生问问。”
唐麟泽的话好像铜钹铜锣一呼而响“嗡”的一下让邹云顺的思路也顺着唐麟泽去了。他攥紧了药瓶,仰头喝了一杯酒,眼睛有些微红地说:“我要把事情搞清楚!”
“她的确死得很蹊跷。她的尸体火化了吗?”
邹云顺摇摇头。他昨天晚上才从太平间将陈嶙的尸体领到火葬场去。想想就如此草草火化了她实在不妥。于是他想办法联系到了陈嶙的父母,让他们尽早赶过来见女儿最后一面。今天早上他便去接了陈嶙的父亲和母亲,将他们领到殡仪馆见了化上冥装、穿戴整齐的陈嶙。陈母哀痛欲绝,他们约定今天下午五点火化,随后陈父陈母会将她的骨灰带回家妥善安置。他看了眼唐麟泽,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陈嶙的父母都来了,想早些带着她的骨灰回家。这是人之常情,难道要我把实情告诉他们,徒增伤心吗?我本来心里就很内疚,这么一来,更是心有不安了。”
“那你就这么让她白白地”
邹云顺挥了挥手,笃定似的说:“事情总会水落石出的。”他习惯性地摸了摸手上的那块表,那是不久前陈嶙送给他的,她买了一对,两个人情侣般地戴着。在他的家乡,是不兴将钟表作为礼物送给别人的。表就是钟,送表,老人们总是晦气地认为是“送终”而陈嶙的这般好心,阴差阳错,一行成谶,送终的那个变成了自己。她那双大而空的眼睛便从此不见了黑瞳,只有惨白的一轮,镶着细密的血丝,阴阴地铺满了他的整个思绪。他看见窗户外边有一团铅云笼了过来,天空霎那间沉了下来。他放下筷子,对唐麟泽说:“不谈这个了。我下午还有事,先走了。”
唐麟泽答应了一声。邹云顺起身,却被凳脚拌了一下,差点跌倒。唐麟泽本想去扶他,不过邹云顺红着眼睛呵斥了一句:“我没醉,别管我!”他便讪讪地坐下,看邹云顺有些蹒跚地走了出去。
外面龙吟似的响了一声——打雷。唐麟泽不知怎的就想到一只白额吊睛的老虎,杵在云端,张着血盆大口,向外呼呼地吐着腥风血雨。女人是老虎,时不时带来一场暴风雨。这春日的天气,也便是那老虎的脸,阴晴不定。
兀地,一道闪电斜斜地穿过云层,劈了下来。随即黄豆大的雨点纷纷地砸了下来,噼里啪啦,像热锅里炒的一样,跳跃奔腾,赶趟儿似的将整个城市又笼罩在一片雨雾当中。历来写雨最有情趣的是李商隐,在巴蜀雨夜吟成一首诗寄给爱妻,题曰夜雨寄内。唐麟泽自认为自己是绝无先人的这种情趣。别说是共剪西窗烛了,今天若是回家,也许家里一团漆黑,连烛火的微光都变成奢求了。
他神情有些黯淡,怅然地望着窗外的雨,无声地叹了口气。
小店因为雨的降临而突然多出如许的客人。唐麟泽付了账,撑开他那把随身带的黑布雨伞,一个人穿过雨帘幽幽地去了。远远地看,他的身影罩在水雾之中,灰蒙蒙的,倒像是某位画家笔下的写意随笔,用墨皴了一笔。可惜的是,看不见眼睛,只有个淡而又淡的轮廓,在宣纸上一点一点地晕了开去。
丁薇将那款红色的手机拿在手里,把玩了又把玩,平常唐麟泽联系她便是通过这部手机。他不敢公开用自己的身份往她寝室打电话,可是辛子乔敢。他三天两头地打电话到丁薇的宿舍,无非就是问问她,吃过饭没有,最近在做些什么之类的。
张欣然的铺位靠近电话,每次她接过电话总是转过身来冲大家神秘地一笑:“哎,你们猜这又是找谁的啊?”
大家都起哄指着丁薇,推搡着她去接电话。有时候她会和辛子乔出去逛逛街吃吃饭,他好像什么都知道,却又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极尽讨好之能事,总让丁薇日渐冰冷的面孔露出一丝笑容。她记得辛子乔第一次吻她的时候,她闭上眼睛,感觉到他柔软温暖的唇紧紧地贴在她的上面,轻触之间,仿佛是蜜蜂摘采花蜜,蝴蝶扇动翅膀,蜻蜓掠过水面。她嘤咛一声,脑海中全是这些柔美的意象。和辛子乔在一起的时光,她总是可以联想到这些让人心醉的事物,他的掌心温暖而干燥,在这个乍暖还寒的时节中,握住她冰冷的手,凭空给予她如许的慰藉。他并不是唐麟泽之流,只想要她,占有她,让她延续唐姓一族的生命。辛子乔只会紧紧地拥着她,指着漫天的星星告诉她,哪颗是牛郎,哪颗是织女。
“我们会不会也像牛郎织女,天各一方呢?”丁薇抬头问他。
辛子乔捏捏她的脸“小傻瓜,他们在天上,我们在地下。只要你拉着我的手,我就会守侯你一辈子。”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丁薇默默地吟记着这句话,只抬头看了看缀在天幕之上分隔遥远的牵牛织女。夜凉如水,她突然感觉到一丝寒意袭来,霎时间觉得自己肮脏污秽,在上了别的男人的床之后,又投进另外一个男人的怀抱。不不不,不是男人,辛子乔只是一个男孩,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得出一片宁静清澈,他才二十岁,尚是个孩子呵!
丁薇有些不忍地转过身,推开辛子乔。她的心神好像已经不在体内,孤独地飘过鳞次栉比的街道上空,穿过紫陌红尘的俗世,悠悠地向上飞升。面前是一片银光浩淼的长河,河岸上有一位素服的丽人在舀水缫丝。银色的水在她的织机上只一梭,细密的纹路便清晰可见。可是她的脸上,无时无刻不残存着思念的泪水,织在布里,让丁薇分明地看见了无端的苦楚与离恨。元朝的徐再思是将“思念”写到极致的人。他在春思一曲中写道:“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那织女手中的丝线,不就是这相思千万缕中的一支么?她终日里来见到的,摸到的,想到的,除了“丝”就是“思”丁薇皱了皱眉,几乎不忍心再看下去。她转身想走,那织女却将她一把推进了银河当中,一时间冰凉的湿意从四面八方向她涌过来,呛得她吃了几口水,身子重重地沉了下去。挣扎间,手突然触到了什么东西,她情急之下死死拉住,忽听得吴晓的声音在叫她:“丁薇,丁薇。”她费力地睁眼一看,原来竟是刚才歪在床上玩手机的时候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她手上还紧紧抓住铺位旁边的一根铁栏杆。她惊出一头汗,坐起来看着吴晓。
吴晓说:“做梦啦?刚才听你大喊大叫地喊救命。”
她擦了擦汗,点了点头:“是啊,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不管什么梦,都是白日梦!”吴晓冲她露出整齐的牙齿,笑了笑。“才早上十点钟呢!你最近好像很嗜睡呢,脸都睡得浮肿了。”
“是吗?”丁薇找了面镜子照。果然,她的头发蓬蓬松松不曾梳理,衬得脸圆了不少。她拍了拍脸颊,倒不像是浮肿,感觉真的胖了不少。“是胖了啊,不是浮肿。”
“那你要注意节食了。别吃那么多,也别老睡,出去走走吧。”吴晓摸出一张卫生巾,兀自拉开洗手间的门,闪了进去。
丁薇本来觉得自己最近就很奇怪,很想吃东西,又老爱睡觉。她看见吴晓的举动,突然一下恍然起来,她已经一... -->>
任萍满眼倦容地坐在茶餐厅的一个靠窗的位置上,从透明的玻璃窗中无力地向外时不时张望着。时间尚早,茶餐厅开始供应早餐了。她可以看见身着黄绿色制服的环卫工人刚刚清扫完大街,上班的人流开始逐渐增多了起来。昨夜的一场暴风雨过后,天气显得有些潮湿和阴冷,蛰居在泥土里的小动物开始四下觅食。她叫了杯黑咖啡,就着浓郁的香气和苦味慢慢地喝下去。值了一夜的班,虽然疲倦,可是她并不想休息,脑海中沉积了太多的细节,她得细细理清了,将它们串联起来。
下班之前她打了个电话给许慧茹。许慧茹的声音听上去十分干脆,想象得出来她也是一夜未眠,约了她在这个两人经常光顾的茶餐厅见面,自己一个人慢慢踱了过来。
很多时候她在冷眼旁观许慧茹和邹云顺之间的关系的时候,总是带着些许优势去和许慧茹攀比。如果说邹云顺的背叛是因为许慧茹走样的身材、日渐衰老的面孔,那么相比之下比许慧茹条件要好得很多的自己,为什么也会遭到如此的厄运?男人选择背叛的理由有很多,而女人被抛弃的理由却只有一个。她已经是昨日黄花,再也无法让唐麟泽有兴趣了么?
她靠在柔软的椅背上闭目养神了一会,身体上的疲惫尚在其次,内心的创伤却是再精湛的医术也无法使之愈合。她幽幽地呼出一口气,很沉很重。
许慧茹略显凝重的脚步声从另一侧传来,任萍睁开眼,旋即有一双女性的脚踏入她的视线。“累了还不去休息?发生什么事情了。”许慧茹坐了下来,仍然是叫了一壶茉莉花茶。最近她迷上了这种茉莉花的香味儿,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花香和茶香。有时候邹云顺回家会微微蹙一蹙眉毛,不知道他是不是对这种香味有些敏感。
任萍缓缓地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苦香的液体顺着她的舌尖滑了下去。她看着许慧茹最近新冒出的黑眼圈,说:“你晚上没睡好?这么憔悴!有两个消息,一个是关于老邹的,一个是关于唐麟泽的,你先听哪一个?”
“明知故问。”许慧茹说。
任萍坐直了身子,告诉她:“昨天我看见老邹去太平间认领她的尸体了。”
“阿弥陀佛,终于领走了。火化了吗?”
“我又不是私家侦探,我哪里知道。”任萍挑挑眉。
“那后面那件事情呢?关于老唐的。我看你今天叫我这么早出来,多半是因为这个。”许慧茹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一猜即中。她察言观色的水准虽然不及任萍,但这个明显的症结所在,还是能一眼分辨出来的。
任萍有些苦恼地皱起了眉,她的鼻梁挺直,皱起的眉峰和鼻梁的交界处形成了一座气势逼人的小山,让许慧茹看到事态也许真的有些严重了。任萍说:“也是昨天晚上,我打电话回家的时候,麟泽突然说自己和老邹一块儿约了吃晚饭。于是我当时就到太平间去找老邹问这件事情,他说晚上有事,并没有答应麟泽。我很纳闷,就请了几个钟头的假回家。我坐在沙发上足足等了三个半小时,他才回来。”
“你没问他去哪里了吗?”
“他自己既然不说,我又何必问?只是我想象得出来,这里边一定是有什么他不愿意让我知道的事情。”任萍分析得头头是道。
许慧茹摇摇头:“你和老唐结婚这么多年了,应该了解他的为人。我看他不像那种人,一定是你误会了吧。”
任萍额间的山峰登时突兀而陡峭起来,有些挖苦地说:“光看表面是什么也看不出来的。自从我们做了那件事情之后,还不是你做你的大学教授我做我的白衣天使。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即便是跟他生活了这么多年,我还是不知道我的丈夫到底在想些什么。他最近的行事越来越古怪,经常独自一个人快活地翘起二郎腿,在哼唱着流行歌曲。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啊!”许慧茹一听见“那件事”便稍稍一怔,半天没说话。许久,她才轻轻开口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任萍摇摇头说:“说实话,本来我打算学你的样子,找个私家侦探调查他。可是你来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我仔细考虑了很久。我是很爱麟泽的,我珍惜我们十几年的夫妻情份。我害怕如果调查出来的结果真是那样,我一定会接受不了。”
“这件事是可大可小的。你先不要妄加推测,找个时间和老唐心平气和地谈一谈。这三个半小时不能做他背叛你的凭据啊。你想得太多了。”许慧茹自从“那件事”之后,心态突然平和了很多,她胖而圆的脸上显出一种富贵的姿态,虽然有两道黑眼圈,却也看上去像个天性随和的人。
“但愿你说的是对的。”任萍无力地垂下了头,重重地叹了口气。
许慧茹喝了杯茶,告诉任萍:“上次你要我找的东西,我没找到。”
“哦?那么要紧的东西,怎么”
“我去看过了,那儿都搬空了。别说一瓶药,连半张纸片都没留下。既然他都已经领了尸体去火化了,你我也不用担心了。”
“可是我还是感觉到不安。”任萍疲惫的面孔开始警觉起来,似乎预警到某种危险即将来临。
许慧茹轻轻地笑了一下“你别自己吓唬自己了。我看你是太累了才会胡思乱想。走吧,我送你回家好好睡一觉,什么烦恼都会烟消云散的。”
任萍拗不过她,只得随许慧茹一同结了账,和她并排往家的方向走去。太阳初升,空气清爽,一切都欣欣向荣的样子。路边的树木和草坪都裹着一层新绿,看一眼,便从眼里舒畅到心里。任萍伸了伸腿脚,值了一夜的班,四肢都有些麻木了。他们学医的人最重修身养性,她轻轻地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胸臆中的不快之意顿时消散了不少。
许慧茹说得对,也许自己真的是想得太多了。睡意袭来,她的脚步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许慧茹拉住了她的手,说:“我看还是打车回去吧,你走路都开始摇摇晃晃了。”
任萍点点头:“我困了,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她的同伴随即招手拦了辆计程车,将任萍送回了家。她浑身仿佛虚脱了一般,踩在自家的地毯上好像如履云端。许慧茹帮她铺好了被子,扶她上床。任萍的睡姿仍然像个孩子,她在睡梦中翻了个身,口中呓语道:“麟泽、麟泽”
许慧茹无奈地摇摇头,并不多作停留,只帮她将门锁好,径自走了出去。
下课铃终于如少数人期盼的那样,按时敲响了。丁薇觉得这两节课就像是把自己放在药罐里熬,又苦涩又难受,一不小心还会被烫伤。她看见唐麟泽搜索式的目光朝她这边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随即拎着他的黑色公文包走出了教室。丁薇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唐麟泽含着笑,和下课的学生们点了点头,径自向办公室走去。他的办公室离邹云顺的挺远,一个在走廊东头,一个在西侧。他从西侧的楼梯上来,思忖着要不要向邹云顺探探口风。昨晚他本是约了丁薇一块儿吃饭的,谁知道任萍的一番查勤让他阴差阳错地欠了邹云顺一顿饭。他顺道踱进了邹云顺的办公室里,发现他并不在。另外一位老师告诉他:邹主任今天请了假,好像是去赴什么人的追悼会了。
他谢过了那位老师,从公文包中摸出那瓶显得有些破旧的小药瓶,放在了邹云顺的办公桌上。他问过房东太太,得知这是从陈嶙的床头柜里滚出来的药。而陈嶙的手机号码显示的又是办公室总机的号码,再加上许慧茹那通说要和邹云顺离婚的电话,并且今天邹云顺居然请假去参加什么追悼会——除了邹云顺,他想不出第二个人来和陈嶙会有关联。
唐麟泽的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个弧度,径直走了出去。他坐回自己的办公桌旁,好像那个守株待兔的农人,等着兔子自己撞树。就是不知道这只兔子,会不会上钩呢?他掏了根香烟,伴随着时钟滴答的微吟,一口一口地吸。最近事情多,吸烟的频率也逐渐增加起来。突然的,他想起年轻的时候妻子任萍对他说的一句话:“你要是想要孩子的话,可不许抽烟了。抽烟会减少精子的数量”他忙捻熄了只抽了一半的香烟,有些懊恼地把香烟盒抛在了桌上。
孩子,孩子这个词语就像是一只手,每刻不停歇地揪着他的心。他何尝愿意背叛妻子去找另一个女人。他是爱她的,十几年来如一日。只是看着同事们的子女一天天长大,日渐成人,自己不免有膝下荒凉之感。十五年前自从任萍小产后听到她不能再生育的消息后他便已经心如死灰,如今不知道为什么,步入中年,荣誉、地位、金钱几乎什么都有了,可是他仍然觉得生活少了些什么。孩子是家庭的调味剂,有了孩子他才知道原来家庭中还有除了夫妻恩爱的另一种无穷尽的快乐。于是,要一个孩子的念头越来越强烈,强烈得几乎攫取了他所有的思绪,厄住了他平缓的呼吸。他开始在心中谋划着如何去让自己得到一个孩子——属于自己的,睡梦中会吧唧着小嘴,露出甜美微笑的孩子。
他的目光注视到书桌下夹的一张名单,是花名册的复印件。唐麟泽死死地盯着丁薇的名字,转过几排是辛子乔的。他蹙了蹙眉心,终于做了一个让步。好吧,只要她答应给自己生个孩子,他并不在乎她究竟和什么人交往。
这个问题解决完了,他的眉毛仍是蹙得紧紧的。昨天夜里的苦肉计虽然临时奏效,任萍并没有多说什么,可是他知道自己今晚回去该面对的如同一场法庭审判。任萍是个心如发丝一样细致的女人,聪明慧黠。他了解任萍,平常的时候是个青苹果,而日照久了,也会转瞬通红。他叹了口气,女人啊,真是一种可怕的动物。
而拉拢邹云顺让他的支撑顺利到手又是横亘在面前的一个问题。现在他三座大山压顶,任是有千般本事,也不由得他不累。唐麟泽瘫在椅背上,将身体的重心都向后仰,轻轻摇一摇,稍稍感觉有些惬意了。他的眼皮在此时突兀地跳动了几下,只是几下而已,却把唐麟泽一副闲适的心情搅坏了。
随即,他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唐麟泽微微一怔,伸手接了过来。
“喂,”那边是邹云顺的声音:“老唐在不在?”
唐麟泽答应了一声:“我在的。”矛盾是要个个歼灭的嘛,邹云顺终于回来了,虽然他的声音听上去仍是平缓得好像一湖静止的水,可是从电话铃急促的声音可以看出来,邹云顺一定是屁股还没坐热,便打了这个电话给他。他揉了揉刚刚跳动过的眼皮,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现在有空吗?”
他笑了笑“邹主任吩咐,我当然有空。什么事,我洗耳恭听。”
邹云顺在电话那边咳了一下,随即笑道:“昨晚的那顿饭,我没记错的话可以挪到今天中午吗?”
“原来你是来蹭饭的!”他嘴上说着,却心知肚明邹云顺想做什么。学校办公室人多嘴杂,说这种不能见光的事情,当然要找一个僻静之所,慢慢儿地说。“现在就走吗?十一点了。”
邹云顺说:“我还有一件事要处理一下,等半个小时,你来办公室找我。”
“好的。”唐麟泽挂了电话,非常耐心地等了半个小时。他并不着急穿过走廊去找邹云顺,而是慢条斯理地整整衣服,掸了掸上面的灰尘,鞋面也用柔软的纸巾拭了一遍,这才慢悠悠地拎了包,向邹云顺的办公室走了过去。
两个人去的是一家农家风味的餐馆,价格公道,环境也雅致,最重要的是,这儿的客人很少,可以放心地说话。
唐麟泽只是静静地坐着,一个劲儿地夹菜吃,除了场面套话,什么也不说。
邹云顺很明显等得有些急了,他说:“老唐,我们可是认识十几年的老同学了。有什么话不能明说?非要摆个小玩艺儿给我?”他随手掏出了那个药瓶。不出唐麟泽所料,那个药瓶邹云顺的确在陈嶙的一大堆药瓶中见到过。他还亲自帮她倒了药,看她服下去。
唐麟泽笑了笑说:“我只是试探性地摆了一下,没想到你真的见过。”他凑近了一些,说:“你和那个死去的女人关系很密切呀!”
邹云顺“啪”的一下把筷子放下来,看了唐麟泽一眼:“你怎么知道?这个瓶子你是从哪里得来的?”他刚刚问完,心中却有些恍然了。原来是她!“丁薇告诉你的?”丁薇那么多专业课老师,为什么其他人不告诉,偏偏告诉唐麟泽?邹云顺随口又说:“看来你们的关系也很密切呀!”
唐麟泽被邹云顺反将了一军,有些不自在地搛了口菜吃。可惜那盘豆腐软软的,滑滑的,像刘姥姥面前的鸽子蛋一样,一时间搛不起来,最后只夹了豌豆大的那么一小块,放进嘴里,权当是塞了个石榴,不吭一声了。吃罢,才缓缓开口:“大家彼此彼此。”
邹云顺冷冷地笑了一下“你想说什么?”
“我没什么别的意思,只是想跟你谈一个条件,互惠互利,童叟无欺。”唐麟泽虽然跟邹云顺做了十几年的同学,可是他们的交情一直停留在“好”字上,多一步都不行。这个“好”又不是非常好,也不是疏远,只是若有若无的有那么一层关系。两边距离取中间一点,既不太亲近又不太疏远,中庸罢了。所以唐麟泽一直看不透他这个人。邹云顺的性格有些多变,有时候看上去很老实的模样,心眼儿却比针脚还密,要不然就凭他一个农民子弟,哪能混到今天这个份儿上?
邹云顺心领神会地说:“是为职称的事吧?”
唐麟泽点了点头:“不瞒你说,我知道院长比较中意的人选是白诚和祝维民,其他的人支持他们的也不少。我只要你替我投上一票,院长毕竟不能不看你的面子,那样我就有更大的胜算。”
邹云顺懒洋洋地瞧了他一眼,在这个问题上,两个人都知道对方是前途和命运攸关的人物,唐麟泽评不上职称,那么一定会把他和陈嶙的事抖露出来。他这个系主任的位置本来就有一大堆人虎视眈眈地觊觎着,这样一来,他的位置就保不住了。两个人现在是同一根绳上的蚂蚱,船游到海中央,他想跳下去都不行。“如果我说不呢?”
唐麟泽愣了一下,他完全没考虑到邹云顺会拒绝他的条件。“你不怕我把你包养女人的事告诉别人?”
“你有证据吗?难道人家光凭这一个小瓶子就相信你的话?”邹云顺笑了一下,厚厚的嘴唇,显出非常老实和憨厚的样子。他的眼睛里一种阴骘的目光一闪而逝,丝毫让人察觉不出。
唐麟泽被他一阵抢白,不知道说什么好,呆呆地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地看着邹云顺。
邹云顺看着唐麟泽很少露出的呆滞模样,又缓缓说道:“不过不管怎么说,你我毕竟是老同学,即使你今天不请我吃这顿鸿门宴,我也会帮你的。其他的事情,刚才你也说了,大家彼此彼此,再提下去就没意思了,你说呢?”
唐麟泽被这一急转直下的结果弄得额头汗涔涔的,忍不住用手帕擦了一下汗。“不提了不提了,吃菜吃菜。”他不知道自己和丁薇的关系邹云顺怎么知道的,不过从邹云顺的口气中可以听得出来他好像一副洞悉世事的样子,让他又是一惊。丁薇,难道丁薇和邹云顺曾经说过什么?他无意中想起了那个手机,尚在丁薇手里。既然邹云顺知道那个号码,那么找到丁薇也不是件难事了。
不过邹云顺的保证无疑让他吃下一剂定心丸。他定定神,又说起那瓶药:“这瓶药是陈嶙吃过的么?”
邹云顺含混地“唔”了一声,并不说话。
“她是怎么死的?”他又问。
“你问这个做什么?”邹云顺有些不悦,但是还是缓缓开口说:“她是胃出血死的。前几天还好好的,去了趟医院拿了一堆药回来,谁知道病情反而越来越严重,就这么”
“胃出血?”唐麟泽说:“这瓶药是促进胃酸分泌的,如果是肠胃不消化,吃了这种药不会出什么大事啊。”
邹云顺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转念间告诉唐麟泽:“可是她不是肠胃不消化,她得的是胃溃疡。”
唐麟泽面色一寒,本来显得有些低沉的声音更加低哑了下去:“如果本身有胃溃疡,再吃这种药无异于雪上加霜,难怪她会胃出血了,这分明是医生的误诊!”
“你说的是真的吗?”邹云顺半信半疑。
唐麟泽想起丁薇那天问他要这瓶药的情形:她面色凝重,多半是因为也想到了这件事。“你可以找个医生问问。”
唐麟泽的话好像铜钹铜锣一呼而响“嗡”的一下让邹云顺的思路也顺着唐麟泽去了。他攥紧了药瓶,仰头喝了一杯酒,眼睛有些微红地说:“我要把事情搞清楚!”
“她的确死得很蹊跷。她的尸体火化了吗?”
邹云顺摇摇头。他昨天晚上才从太平间将陈嶙的尸体领到火葬场去。想想就如此草草火化了她实在不妥。于是他想办法联系到了陈嶙的父母,让他们尽早赶过来见女儿最后一面。今天早上他便去接了陈嶙的父亲和母亲,将他们领到殡仪馆见了化上冥装、穿戴整齐的陈嶙。陈母哀痛欲绝,他们约定今天下午五点火化,随后陈父陈母会将她的骨灰带回家妥善安置。他看了眼唐麟泽,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陈嶙的父母都来了,想早些带着她的骨灰回家。这是人之常情,难道要我把实情告诉他们,徒增伤心吗?我本来心里就很内疚,这么一来,更是心有不安了。”
“那你就这么让她白白地”
邹云顺挥了挥手,笃定似的说:“事情总会水落石出的。”他习惯性地摸了摸手上的那块表,那是不久前陈嶙送给他的,她买了一对,两个人情侣般地戴着。在他的家乡,是不兴将钟表作为礼物送给别人的。表就是钟,送表,老人们总是晦气地认为是“送终”而陈嶙的这般好心,阴差阳错,一行成谶,送终的那个变成了自己。她那双大而空的眼睛便从此不见了黑瞳,只有惨白的一轮,镶着细密的血丝,阴阴地铺满了他的整个思绪。他看见窗户外边有一团铅云笼了过来,天空霎那间沉了下来。他放下筷子,对唐麟泽说:“不谈这个了。我下午还有事,先走了。”
唐麟泽答应了一声。邹云顺起身,却被凳脚拌了一下,差点跌倒。唐麟泽本想去扶他,不过邹云顺红着眼睛呵斥了一句:“我没醉,别管我!”他便讪讪地坐下,看邹云顺有些蹒跚地走了出去。
外面龙吟似的响了一声——打雷。唐麟泽不知怎的就想到一只白额吊睛的老虎,杵在云端,张着血盆大口,向外呼呼地吐着腥风血雨。女人是老虎,时不时带来一场暴风雨。这春日的天气,也便是那老虎的脸,阴晴不定。
兀地,一道闪电斜斜地穿过云层,劈了下来。随即黄豆大的雨点纷纷地砸了下来,噼里啪啦,像热锅里炒的一样,跳跃奔腾,赶趟儿似的将整个城市又笼罩在一片雨雾当中。历来写雨最有情趣的是李商隐,在巴蜀雨夜吟成一首诗寄给爱妻,题曰夜雨寄内。唐麟泽自认为自己是绝无先人的这种情趣。别说是共剪西窗烛了,今天若是回家,也许家里一团漆黑,连烛火的微光都变成奢求了。
他神情有些黯淡,怅然地望着窗外的雨,无声地叹了口气。
小店因为雨的降临而突然多出如许的客人。唐麟泽付了账,撑开他那把随身带的黑布雨伞,一个人穿过雨帘幽幽地去了。远远地看,他的身影罩在水雾之中,灰蒙蒙的,倒像是某位画家笔下的写意随笔,用墨皴了一笔。可惜的是,看不见眼睛,只有个淡而又淡的轮廓,在宣纸上一点一点地晕了开去。
丁薇将那款红色的手机拿在手里,把玩了又把玩,平常唐麟泽联系她便是通过这部手机。他不敢公开用自己的身份往她寝室打电话,可是辛子乔敢。他三天两头地打电话到丁薇的宿舍,无非就是问问她,吃过饭没有,最近在做些什么之类的。
张欣然的铺位靠近电话,每次她接过电话总是转过身来冲大家神秘地一笑:“哎,你们猜这又是找谁的啊?”
大家都起哄指着丁薇,推搡着她去接电话。有时候她会和辛子乔出去逛逛街吃吃饭,他好像什么都知道,却又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极尽讨好之能事,总让丁薇日渐冰冷的面孔露出一丝笑容。她记得辛子乔第一次吻她的时候,她闭上眼睛,感觉到他柔软温暖的唇紧紧地贴在她的上面,轻触之间,仿佛是蜜蜂摘采花蜜,蝴蝶扇动翅膀,蜻蜓掠过水面。她嘤咛一声,脑海中全是这些柔美的意象。和辛子乔在一起的时光,她总是可以联想到这些让人心醉的事物,他的掌心温暖而干燥,在这个乍暖还寒的时节中,握住她冰冷的手,凭空给予她如许的慰藉。他并不是唐麟泽之流,只想要她,占有她,让她延续唐姓一族的生命。辛子乔只会紧紧地拥着她,指着漫天的星星告诉她,哪颗是牛郎,哪颗是织女。
“我们会不会也像牛郎织女,天各一方呢?”丁薇抬头问他。
辛子乔捏捏她的脸“小傻瓜,他们在天上,我们在地下。只要你拉着我的手,我就会守侯你一辈子。”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丁薇默默地吟记着这句话,只抬头看了看缀在天幕之上分隔遥远的牵牛织女。夜凉如水,她突然感觉到一丝寒意袭来,霎时间觉得自己肮脏污秽,在上了别的男人的床之后,又投进另外一个男人的怀抱。不不不,不是男人,辛子乔只是一个男孩,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得出一片宁静清澈,他才二十岁,尚是个孩子呵!
丁薇有些不忍地转过身,推开辛子乔。她的心神好像已经不在体内,孤独地飘过鳞次栉比的街道上空,穿过紫陌红尘的俗世,悠悠地向上飞升。面前是一片银光浩淼的长河,河岸上有一位素服的丽人在舀水缫丝。银色的水在她的织机上只一梭,细密的纹路便清晰可见。可是她的脸上,无时无刻不残存着思念的泪水,织在布里,让丁薇分明地看见了无端的苦楚与离恨。元朝的徐再思是将“思念”写到极致的人。他在春思一曲中写道:“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那织女手中的丝线,不就是这相思千万缕中的一支么?她终日里来见到的,摸到的,想到的,除了“丝”就是“思”丁薇皱了皱眉,几乎不忍心再看下去。她转身想走,那织女却将她一把推进了银河当中,一时间冰凉的湿意从四面八方向她涌过来,呛得她吃了几口水,身子重重地沉了下去。挣扎间,手突然触到了什么东西,她情急之下死死拉住,忽听得吴晓的声音在叫她:“丁薇,丁薇。”她费力地睁眼一看,原来竟是刚才歪在床上玩手机的时候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她手上还紧紧抓住铺位旁边的一根铁栏杆。她惊出一头汗,坐起来看着吴晓。
吴晓说:“做梦啦?刚才听你大喊大叫地喊救命。”
她擦了擦汗,点了点头:“是啊,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不管什么梦,都是白日梦!”吴晓冲她露出整齐的牙齿,笑了笑。“才早上十点钟呢!你最近好像很嗜睡呢,脸都睡得浮肿了。”
“是吗?”丁薇找了面镜子照。果然,她的头发蓬蓬松松不曾梳理,衬得脸圆了不少。她拍了拍脸颊,倒不像是浮肿,感觉真的胖了不少。“是胖了啊,不是浮肿。”
“那你要注意节食了。别吃那么多,也别老睡,出去走走吧。”吴晓摸出一张卫生巾,兀自拉开洗手间的门,闪了进去。
丁薇本来觉得自己最近就很奇怪,很想吃东西,又老爱睡觉。她看见吴晓的举动,突然一下恍然起来,她已经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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