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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尽情来谈谈龙悦小姐。她不漂亮,圆脸,肤色白净,气质张狂,经常戴一副遮了半边脸的墨镜。龙悦个性更适合搞艺术,比如她一直梦想成立一支乐队巡回演唱,或者干脆当一名流行歌手,迷倒一片,只可惜嗓子不行,容貌也不争气。不过,天生喜欢关注娱乐圈的她,总算摸到了艺术的边,一毕业就把建筑专业扔了,进了东方时报,迅速成为知名记者。她在学校时就有些放任不羁,百无禁忌,大学四年里把抽烟喝酒练得娴熟无比,参加工作后发挥更甚,使有些男人自愧不如。她醉了就哭,喝到最后,总有一位男士留下来,为她倒茶抚背,然后送她回来,或把她拉回自己的床。多半是她主动和人做ài,但也能在醉中清醒地拒绝。她的现任老公张超,就是酒后的产物。
龙悦与张超的结合,总让人觉得是一场误会。张超属于婚前自由放纵够了,婚后安分守己的那类男人。男人始终都是花的,娶个婚前花够本的,其实更具安全感,否则,女人这辈子会看守的太累。这一点,朱妙与几位姐们达成共识。比如那些五十多岁的大学教授,从不越雷池半步,女人以为他忠心耿耿,孰料在某些场合里,两只半遮半掩的乳房就使他合不拢嘴,哈喇子成线,典型的没见过世面,丢了全家人的脸。接下来急惶惶掏腰包,更是不在话下。
有一部分女人喜欢张超这类男人做老公。张超一米七五,不胖不瘦,戴眼镜,文弱书生。对于张超,龙悦心里始终有一个疙瘩。他居然被朱妙使用过一次。关于这一次前前后后的事,龙悦问过无数遍,张超只有一个答案,就是酒喝多了。龙悦说酒真是个好东西。张超说酒不是个好东西,我戒。张超说戒就戒了,这比起誓还管用。自此龙悦把矛头指向朱妙,始终和她疙里疙瘩,难以推心置腹。龙悦的感情生活几乎都是敞开的。她有死党,她的死党的死党又有死党,大家都对死党说一些隐私,以保证彼此关系密切。城市就这么个城市,人就那么些人,球传来传去,最后还是会传到龙悦手中。自认做得很隐秘,没多久就成了公开的秘密,龙悦虽有些不舒服,但也不至于影响她的生活态度,倒是主编林芳菲总爱找她谈心,这使她有了一点心理压力。
朱妙打死也没想到,龙悦和张超这一对崇尚自由的男女居然会组成家庭。她和张超发生关系前,龙悦和张超一点动静都没有,也就是说,她和张超不算通奸,算自由志愿,没伤害任何第三者。可是龙悦和张超结婚后,这件事无意间对龙悦构成伤害了。
事实上,朱妙和张超都滴酒未沾。朱妙无聊,给张超发短信时,张超正在书店买书。朱妙顺口说帮忙挑一本卑微的生灵,又说可以过来赶晚饭,她正在做番茄炒鸡蛋。送一本书既可享受美女烹饪,这比下馆子诱惑力更大。张超表现大方,除卑微的生灵以外,另带了卡尔维诺的全集。朱妙从冰箱把冻鸡翅搬出来,多做了一道卤水鸡翅。吃饭的过程中,张超对菜肴逐一试味,点头称赞,说,都不错,但不知你是什么味道。那会儿朱妙看张超比较顺眼,也就说反正跟苹果不是一个味。张超问可不可以尝尝。朱妙没吭声。她也想知道他是什么味道。张超反复提起初次见到她时的美好印象,听起来他似乎对她暗恋多时。吃完饭张超争洗碗,两人推来推去,反倒抱到一块。张超不动,又问可不可以尝尝。朱妙心想都在你怀里了,怎么尝是你的事了。她等他尝她,他故意不动。最后倒是她主动先尝他,把他嘴上的油水舔个精光。后来尝遍全身。尝过以后,彼此上了趟厕所,拉了一回,以后碰面,谁也不提那档子事,倒是私底下滋长了几分哥们兄弟的感觉。
东方新报是份先锋,大胆的报纸,一路风雨冲杀过来,雄霸一方,发行量大得惊人,有称霸天下之势。民间传闻东方新报是报业“黄埔军校”吸纳人才不拘一格,人才流动性大,打磨与培养了不少年轻人,凡在东方新报工作后再到别处就业,手里握了皇牌似的,十分抢手。年近四十的主编林芳菲仍是牛高马大,丝毫没有萎缩的迹象,她的身高使她显得跋扈。但她和善可亲,语重心长,每次都不象批评教育,倒象同谋合伙。林芳菲带着这一对巨大的矛盾工作和生活,人缘极好,也许和她在东方新报的主编职位不无关系。她有一个奇特的毛病,每个月总有一段时间行为怪异无偿,曾摔烂办公室一台电话。很难想象一个举止高雅的女人,会如此粗暴。林芳菲的同事摸清了她的发作规律,尽量在那一段时期内小心翼翼,这丝毫不影响她和他们的关系,相反,倒成了一剂润滑剂——年轻人对一个老女人的心理昭然若揭。
性生活减少时,深层边缘系统的活动就会增加,患抑郁症的几率就越大。人们都这么说。林芳菲最后一次和丈夫方东树做ài,是在春天。还是她夜里醒来,突然欲望勃发,她摸进他的房间,要他尽一个丈夫的责任。他从头至尾一身不吭,连她的睡衣都没有脱。但是并不成功,他不能硬到可以使用。她和他在黑暗里吵了一架。为了避免吵醒隔壁的女儿和父亲,他们把声音裹在被子里。
她哭哭啼啼,说自己是一个正常女人,有正常需要。
继续找你的情人去啊。方东树毫不留情。
事情都过去了,你还不依不饶。她愕然。
你能用盛过屎的饭碗吃饭么?他冷笑一声。
她无话可说,身体在被子里颤动,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他正要睡过去,她掀开被子,离开他的卧室。他听见开灯的声音,一种不祥的预感使她翻身而起,但是家里房子太大,他赶到厨房时,她已经完成了切割仪式,低垂两手,一只手在淌血,一只手握一把轻薄的水果刀,蒙娜丽莎的微笑浮现在她脸上,他汗毛倒竖,脚底升起一股负罪感。打那以后,她没有再要求过他尽丈夫“义务”只是严厉控制他的私人生活。他对她从无欲望,时刻躲避她的锋芒,提防她不知何故出现的歇斯底里。
林芳菲的家事,从不写在脸上,对情感生活一向讳莫如深,倒是很乐意探讨别人的问题。很难讲是否女人到中年就万事皆休。林芳菲对龙悦一向信任,每次龙悦送审稿子,林芳菲总是让她等两分钟,便批示完毕。龙悦在一边随便说某个专卖店到了新货,哪里开了新餐厅。但这次,林芳菲把龙悦的稿子毙了。
“朱妙这个作者文章写的挺专业,这篇太偏激了,刊出来对政府不利。”林芳菲说政府,有点模糊,实际是与方东树不利,他管建筑这一摊,这一摊自然要多唱赞歌。人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她在媒体理当推波助澜,这样的文章自然不能发。龙悦说:“我让她稍微修改一下,好文章不上还是可惜。”林芳菲道:“别难为作者了,除非另找角度。这期肯定来不及了,先上其他稿件。”
“据说这本尼克的一生在美国很畅销,看过?”林芳菲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
“没看过,你买的?”
“朋友送的,有畅销书上市,他就会拿过来,还不是想我们多宣传多卖。”
“可能是现代人精神压力太大,有精神疾病的人越来越多。昨天有一则新闻,一个年轻妈妈把自己孩子的脸咬掉一块肉,据说是得了产后抑郁症,有点不可思议。你准备研究这个?”
“大脑是人类灵魂的硬件,它的问题自然有人研究。我对如何当媒体大亨倒是兴趣更大。”
“林姐,当媒体大亨,与大脑也有直接关联。”
“先干你的活去。下班有没有事?”
“啥事也不如陪大亨。”
“那陶瓷烫看起来不错,你弄不弄?”
“怎么着?想来一次惊艳?”
“老太婆了,惊什么艳,我看你倒是一天一花样,都结了婚的人,衣服还吊在肚脐上。头发要是再黄一点,真和麦草没有区别了。”
“林大主编,我是娱记,自然也属娱乐圈喽。娱乐圈的人都要黄,而且怕热。嘿嘿。”
“那先这样,下班一块吃饭。”
龙悦终于闻到余作人嘴边的腥味,甩了他一巴掌,把北极熊般的余作人震住了。余作人是个欺软怕硬的东北人,特点是鸭子死了嘴还硬,为保全他作为一个君子的形象,常因做贼心虚而气势汹汹。与其说龙跃相信他的话,不如说更信赖他的体积,只要那一百七十斤的重量压下来,什么都没它真实。而龙悦就是那样一次又一次的被他碾得没脾气。
话说龙悦打了一巴掌把余作人震住后,他的嘴里蹦出一套全新的理论,他说:“龙悦,你扪着胸口说句话,我对你哪点不好?我全身心都在你这里,老婆孩子都没管。你有事我随叫随到,你有病我忙前忙后,你喜欢玫瑰我定期给你换你还怀疑我,用一巴掌将一切一笔勾销。”龙悦说:“我这是第一次打男人,第一次遇到你这样的混蛋。”此后龙悦毅然和余作人断了往来,也没有搬回去和张超住。在朱妙面前,绝不提余作人的名字,只说“那个混蛋”
当初龙悦迫不及待的亮出余作人这颗棋,是有原因的。一来余作人没被朱妙使用过,二来余作人比朱妙使用过的男人(单说张超)要帅,要有钱;三是表明她龙悦,魅力还是不浅的。几分炫耀的意味,朱妙当然明白,知道龙悦使性子,懒得和她... -->>
现在尽情来谈谈龙悦小姐。她不漂亮,圆脸,肤色白净,气质张狂,经常戴一副遮了半边脸的墨镜。龙悦个性更适合搞艺术,比如她一直梦想成立一支乐队巡回演唱,或者干脆当一名流行歌手,迷倒一片,只可惜嗓子不行,容貌也不争气。不过,天生喜欢关注娱乐圈的她,总算摸到了艺术的边,一毕业就把建筑专业扔了,进了东方时报,迅速成为知名记者。她在学校时就有些放任不羁,百无禁忌,大学四年里把抽烟喝酒练得娴熟无比,参加工作后发挥更甚,使有些男人自愧不如。她醉了就哭,喝到最后,总有一位男士留下来,为她倒茶抚背,然后送她回来,或把她拉回自己的床。多半是她主动和人做ài,但也能在醉中清醒地拒绝。她的现任老公张超,就是酒后的产物。
龙悦与张超的结合,总让人觉得是一场误会。张超属于婚前自由放纵够了,婚后安分守己的那类男人。男人始终都是花的,娶个婚前花够本的,其实更具安全感,否则,女人这辈子会看守的太累。这一点,朱妙与几位姐们达成共识。比如那些五十多岁的大学教授,从不越雷池半步,女人以为他忠心耿耿,孰料在某些场合里,两只半遮半掩的乳房就使他合不拢嘴,哈喇子成线,典型的没见过世面,丢了全家人的脸。接下来急惶惶掏腰包,更是不在话下。
有一部分女人喜欢张超这类男人做老公。张超一米七五,不胖不瘦,戴眼镜,文弱书生。对于张超,龙悦心里始终有一个疙瘩。他居然被朱妙使用过一次。关于这一次前前后后的事,龙悦问过无数遍,张超只有一个答案,就是酒喝多了。龙悦说酒真是个好东西。张超说酒不是个好东西,我戒。张超说戒就戒了,这比起誓还管用。自此龙悦把矛头指向朱妙,始终和她疙里疙瘩,难以推心置腹。龙悦的感情生活几乎都是敞开的。她有死党,她的死党的死党又有死党,大家都对死党说一些隐私,以保证彼此关系密切。城市就这么个城市,人就那么些人,球传来传去,最后还是会传到龙悦手中。自认做得很隐秘,没多久就成了公开的秘密,龙悦虽有些不舒服,但也不至于影响她的生活态度,倒是主编林芳菲总爱找她谈心,这使她有了一点心理压力。
朱妙打死也没想到,龙悦和张超这一对崇尚自由的男女居然会组成家庭。她和张超发生关系前,龙悦和张超一点动静都没有,也就是说,她和张超不算通奸,算自由志愿,没伤害任何第三者。可是龙悦和张超结婚后,这件事无意间对龙悦构成伤害了。
事实上,朱妙和张超都滴酒未沾。朱妙无聊,给张超发短信时,张超正在书店买书。朱妙顺口说帮忙挑一本卑微的生灵,又说可以过来赶晚饭,她正在做番茄炒鸡蛋。送一本书既可享受美女烹饪,这比下馆子诱惑力更大。张超表现大方,除卑微的生灵以外,另带了卡尔维诺的全集。朱妙从冰箱把冻鸡翅搬出来,多做了一道卤水鸡翅。吃饭的过程中,张超对菜肴逐一试味,点头称赞,说,都不错,但不知你是什么味道。那会儿朱妙看张超比较顺眼,也就说反正跟苹果不是一个味。张超问可不可以尝尝。朱妙没吭声。她也想知道他是什么味道。张超反复提起初次见到她时的美好印象,听起来他似乎对她暗恋多时。吃完饭张超争洗碗,两人推来推去,反倒抱到一块。张超不动,又问可不可以尝尝。朱妙心想都在你怀里了,怎么尝是你的事了。她等他尝她,他故意不动。最后倒是她主动先尝他,把他嘴上的油水舔个精光。后来尝遍全身。尝过以后,彼此上了趟厕所,拉了一回,以后碰面,谁也不提那档子事,倒是私底下滋长了几分哥们兄弟的感觉。
东方新报是份先锋,大胆的报纸,一路风雨冲杀过来,雄霸一方,发行量大得惊人,有称霸天下之势。民间传闻东方新报是报业“黄埔军校”吸纳人才不拘一格,人才流动性大,打磨与培养了不少年轻人,凡在东方新报工作后再到别处就业,手里握了皇牌似的,十分抢手。年近四十的主编林芳菲仍是牛高马大,丝毫没有萎缩的迹象,她的身高使她显得跋扈。但她和善可亲,语重心长,每次都不象批评教育,倒象同谋合伙。林芳菲带着这一对巨大的矛盾工作和生活,人缘极好,也许和她在东方新报的主编职位不无关系。她有一个奇特的毛病,每个月总有一段时间行为怪异无偿,曾摔烂办公室一台电话。很难想象一个举止高雅的女人,会如此粗暴。林芳菲的同事摸清了她的发作规律,尽量在那一段时期内小心翼翼,这丝毫不影响她和他们的关系,相反,倒成了一剂润滑剂——年轻人对一个老女人的心理昭然若揭。
性生活减少时,深层边缘系统的活动就会增加,患抑郁症的几率就越大。人们都这么说。林芳菲最后一次和丈夫方东树做ài,是在春天。还是她夜里醒来,突然欲望勃发,她摸进他的房间,要他尽一个丈夫的责任。他从头至尾一身不吭,连她的睡衣都没有脱。但是并不成功,他不能硬到可以使用。她和他在黑暗里吵了一架。为了避免吵醒隔壁的女儿和父亲,他们把声音裹在被子里。
她哭哭啼啼,说自己是一个正常女人,有正常需要。
继续找你的情人去啊。方东树毫不留情。
事情都过去了,你还不依不饶。她愕然。
你能用盛过屎的饭碗吃饭么?他冷笑一声。
她无话可说,身体在被子里颤动,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他正要睡过去,她掀开被子,离开他的卧室。他听见开灯的声音,一种不祥的预感使她翻身而起,但是家里房子太大,他赶到厨房时,她已经完成了切割仪式,低垂两手,一只手在淌血,一只手握一把轻薄的水果刀,蒙娜丽莎的微笑浮现在她脸上,他汗毛倒竖,脚底升起一股负罪感。打那以后,她没有再要求过他尽丈夫“义务”只是严厉控制他的私人生活。他对她从无欲望,时刻躲避她的锋芒,提防她不知何故出现的歇斯底里。
林芳菲的家事,从不写在脸上,对情感生活一向讳莫如深,倒是很乐意探讨别人的问题。很难讲是否女人到中年就万事皆休。林芳菲对龙悦一向信任,每次龙悦送审稿子,林芳菲总是让她等两分钟,便批示完毕。龙悦在一边随便说某个专卖店到了新货,哪里开了新餐厅。但这次,林芳菲把龙悦的稿子毙了。
“朱妙这个作者文章写的挺专业,这篇太偏激了,刊出来对政府不利。”林芳菲说政府,有点模糊,实际是与方东树不利,他管建筑这一摊,这一摊自然要多唱赞歌。人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她在媒体理当推波助澜,这样的文章自然不能发。龙悦说:“我让她稍微修改一下,好文章不上还是可惜。”林芳菲道:“别难为作者了,除非另找角度。这期肯定来不及了,先上其他稿件。”
“据说这本尼克的一生在美国很畅销,看过?”林芳菲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
“没看过,你买的?”
“朋友送的,有畅销书上市,他就会拿过来,还不是想我们多宣传多卖。”
“可能是现代人精神压力太大,有精神疾病的人越来越多。昨天有一则新闻,一个年轻妈妈把自己孩子的脸咬掉一块肉,据说是得了产后抑郁症,有点不可思议。你准备研究这个?”
“大脑是人类灵魂的硬件,它的问题自然有人研究。我对如何当媒体大亨倒是兴趣更大。”
“林姐,当媒体大亨,与大脑也有直接关联。”
“先干你的活去。下班有没有事?”
“啥事也不如陪大亨。”
“那陶瓷烫看起来不错,你弄不弄?”
“怎么着?想来一次惊艳?”
“老太婆了,惊什么艳,我看你倒是一天一花样,都结了婚的人,衣服还吊在肚脐上。头发要是再黄一点,真和麦草没有区别了。”
“林大主编,我是娱记,自然也属娱乐圈喽。娱乐圈的人都要黄,而且怕热。嘿嘿。”
“那先这样,下班一块吃饭。”
龙悦终于闻到余作人嘴边的腥味,甩了他一巴掌,把北极熊般的余作人震住了。余作人是个欺软怕硬的东北人,特点是鸭子死了嘴还硬,为保全他作为一个君子的形象,常因做贼心虚而气势汹汹。与其说龙跃相信他的话,不如说更信赖他的体积,只要那一百七十斤的重量压下来,什么都没它真实。而龙悦就是那样一次又一次的被他碾得没脾气。
话说龙悦打了一巴掌把余作人震住后,他的嘴里蹦出一套全新的理论,他说:“龙悦,你扪着胸口说句话,我对你哪点不好?我全身心都在你这里,老婆孩子都没管。你有事我随叫随到,你有病我忙前忙后,你喜欢玫瑰我定期给你换你还怀疑我,用一巴掌将一切一笔勾销。”龙悦说:“我这是第一次打男人,第一次遇到你这样的混蛋。”此后龙悦毅然和余作人断了往来,也没有搬回去和张超住。在朱妙面前,绝不提余作人的名字,只说“那个混蛋”
当初龙悦迫不及待的亮出余作人这颗棋,是有原因的。一来余作人没被朱妙使用过,二来余作人比朱妙使用过的男人(单说张超)要帅,要有钱;三是表明她龙悦,魅力还是不浅的。几分炫耀的意味,朱妙当然明白,知道龙悦使性子,懒得和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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