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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点被闹钟叫醒时,却难睁开眼睛,好像仍然在睡眠之中。突然于堇想起有另外一个女人睡在身边。她惊醒过来,伸手去摸,却发现空荡荡。
难道自己真做了一个梦,她慌慌忙忙坐了起来。
白云裳不在房间,虽然那半边床收拾得整整齐齐,连枕头也用手铺平了皱纹和印痕,但是于堇还是看见了一根长长的头发丝,比她的头发质地更柔软,是烫过的,像一条疲倦的蛇,卷曲着。这当然是白云裳的头发。
昨晚白云裳的确在这儿过了夜。她看了看自己,不错,这是我,感觉怪怪的。再一想,原来她与另一个女人所做的一切,竟然不是梦,她的睡衣是扣带子的,醒来时却是裸着身子。
于堇来不及多想,赶快把屋里东西粗粗地看了一遍,没有白云裳翻检过的痕迹。即使这个女人是翻检过整个房间,如同翻检自己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也不会留下任何痕迹――这是起码的训练。
迷迷糊糊之中,她没有任何快乐,不过好像也并没有非常严重的反感。如果这是她必须演的一场戏,那么她就演得不错。而每次她戏演得不错时,自我感觉就很顺畅。
对自己这个职业习惯,她皱皱眉头,将床单一把拉起来,扯扔在地板上。好了,就开场吧,全剧演完才算完事。
不过这个白云裳的确让她佩服,就凭白云裳睡得着――或是装着睡得着的本领,就证明她的确是个主意明白、神经坚强的人。于堇笑了,这就好,我能明白这个女人要什么。没主意的女人反而不好对付。
休伯特说:“这个世界大舞台就要炸裂了,你最应当演最适合演的角色。”亲爱的弗雷德,这种戏真那么容易演吗?
尽管如此,于堇心里还是涌起一股委屈。只要和养父弗雷德心灵对话,她便是原来那个奔逃在被死神追击途上的小女孩。那时她没有哭,一滴泪也没有。
这次她回到上海后,几乎都是雨天。她可以这么认为:上海淅沥不断的雨水,就是我的眼泪。关于白云裳与她床上的事,但愿以后不会再想起。至少白云裳在让她睡着后,对这套房子的搜查,让这个白小姐一无所获,算是她的一个小小的回报。她没有任何纸片留在这套房里,除了那个剧本。虚让一招,她无所不可示人。
包括她自己。
夏皮罗派侍者送来一束带花骨朵的腊梅,而且已经虚放在一个花瓶里。于堇把包花的纸解开,这该是这个初冬最早的一批腊梅。
于堇往花瓶里装水时,一下呆住了。一向细心的她,发现花瓶就是家里的。她小时候一直看到,那是休伯特二十多岁做新郎时从伦敦带来的。不过花瓶年代早了,十九世纪中期伍德威治瓷器,蓝绿混色,很像手绘的。再不值钱,对休伯特也是个遥远故土的纪念物。
于堇明白他特意把这瓶子给她,是想传个信:他虽然不便和她见面,但他就一直在她的身后。
他也知道于堇喜欢花甚过珠宝。于堇从来没有对他提过,因为旧书店里太挤,书中也不便放带水的花瓶,这个大花瓶是少有的几件装饰,从来没有真正插着花。在这时候他希望花瓶不空。
她打了一串电话,问了好几家汽车公司,才租订到一辆最新的福特mercury汽车,黑色的,九点半来国际饭店接她去虹口。
于堇心里一清二楚:她既不能违背诺言,不然无法深入虎穴;又不能让人看笑话,把她当作傻瓜。因此,她选了一身黑,黑丝绒旗袍,戴了珍珠项链,手上也是钻戒。而且就在她要找个帽子时,她发现自己的那顶黑贝雷帽落在写字台与衣橱之间。这之前,她以为它不翼而飞了,看来连帽子都知道什么时候得恰如其分地派用场。
拿着帽子,于堇站在镜子前,看镜子里那个女人:好像有点戏剧化了,但是她将面临的,都比上台演戏更假也更真。她喜欢这一身黑,这是她作为一个倪则仁曾经的妻子,最后能为他做的。
于堇对着梳妆台,把帽子戴上,来上海时,她就感觉到会有这个结局,只是没想这结局来得如此之快。
福特车到达虹口监牢,已将近上午十点,说好十点放人的。
于堇没有下车,等着倪则仁出来。她想起当初决定把自己嫁给倪则仁时,他对她选的白婚纱用挑剔的眼光看了看,说“能不能不穿?我中国人,讲究婚礼不能穿白。”她同意了。他拿起她的手指甲,上面没有涂任何油彩,他亲吻她的手指“你一点也不像一个大明星。”这句话不知是他的抱怨还是赏识,她一直没有问。他们的婚礼包了亚尔培路口的西餐馆——罗威饭店一个晚上,请了演艺界朋友,也请了乐队,热闹异常。婚礼没有在教堂举行,仪式也不多,喝酒却太多,难道不早就是一个兆头:这姻缘太浅。
一辆汽车急刹车声,打断于堇的回忆,一辆卡车,从里面下来几个日本兵。走进监牢里。她看手表,已过了五分钟,还是不见倪则仁的人影。她变得担心起来,下车看看,甚至连记者也没有。这条消息倒是被... -->>
八点被闹钟叫醒时,却难睁开眼睛,好像仍然在睡眠之中。突然于堇想起有另外一个女人睡在身边。她惊醒过来,伸手去摸,却发现空荡荡。
难道自己真做了一个梦,她慌慌忙忙坐了起来。
白云裳不在房间,虽然那半边床收拾得整整齐齐,连枕头也用手铺平了皱纹和印痕,但是于堇还是看见了一根长长的头发丝,比她的头发质地更柔软,是烫过的,像一条疲倦的蛇,卷曲着。这当然是白云裳的头发。
昨晚白云裳的确在这儿过了夜。她看了看自己,不错,这是我,感觉怪怪的。再一想,原来她与另一个女人所做的一切,竟然不是梦,她的睡衣是扣带子的,醒来时却是裸着身子。
于堇来不及多想,赶快把屋里东西粗粗地看了一遍,没有白云裳翻检过的痕迹。即使这个女人是翻检过整个房间,如同翻检自己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也不会留下任何痕迹――这是起码的训练。
迷迷糊糊之中,她没有任何快乐,不过好像也并没有非常严重的反感。如果这是她必须演的一场戏,那么她就演得不错。而每次她戏演得不错时,自我感觉就很顺畅。
对自己这个职业习惯,她皱皱眉头,将床单一把拉起来,扯扔在地板上。好了,就开场吧,全剧演完才算完事。
不过这个白云裳的确让她佩服,就凭白云裳睡得着――或是装着睡得着的本领,就证明她的确是个主意明白、神经坚强的人。于堇笑了,这就好,我能明白这个女人要什么。没主意的女人反而不好对付。
休伯特说:“这个世界大舞台就要炸裂了,你最应当演最适合演的角色。”亲爱的弗雷德,这种戏真那么容易演吗?
尽管如此,于堇心里还是涌起一股委屈。只要和养父弗雷德心灵对话,她便是原来那个奔逃在被死神追击途上的小女孩。那时她没有哭,一滴泪也没有。
这次她回到上海后,几乎都是雨天。她可以这么认为:上海淅沥不断的雨水,就是我的眼泪。关于白云裳与她床上的事,但愿以后不会再想起。至少白云裳在让她睡着后,对这套房子的搜查,让这个白小姐一无所获,算是她的一个小小的回报。她没有任何纸片留在这套房里,除了那个剧本。虚让一招,她无所不可示人。
包括她自己。
夏皮罗派侍者送来一束带花骨朵的腊梅,而且已经虚放在一个花瓶里。于堇把包花的纸解开,这该是这个初冬最早的一批腊梅。
于堇往花瓶里装水时,一下呆住了。一向细心的她,发现花瓶就是家里的。她小时候一直看到,那是休伯特二十多岁做新郎时从伦敦带来的。不过花瓶年代早了,十九世纪中期伍德威治瓷器,蓝绿混色,很像手绘的。再不值钱,对休伯特也是个遥远故土的纪念物。
于堇明白他特意把这瓶子给她,是想传个信:他虽然不便和她见面,但他就一直在她的身后。
他也知道于堇喜欢花甚过珠宝。于堇从来没有对他提过,因为旧书店里太挤,书中也不便放带水的花瓶,这个大花瓶是少有的几件装饰,从来没有真正插着花。在这时候他希望花瓶不空。
她打了一串电话,问了好几家汽车公司,才租订到一辆最新的福特mercury汽车,黑色的,九点半来国际饭店接她去虹口。
于堇心里一清二楚:她既不能违背诺言,不然无法深入虎穴;又不能让人看笑话,把她当作傻瓜。因此,她选了一身黑,黑丝绒旗袍,戴了珍珠项链,手上也是钻戒。而且就在她要找个帽子时,她发现自己的那顶黑贝雷帽落在写字台与衣橱之间。这之前,她以为它不翼而飞了,看来连帽子都知道什么时候得恰如其分地派用场。
拿着帽子,于堇站在镜子前,看镜子里那个女人:好像有点戏剧化了,但是她将面临的,都比上台演戏更假也更真。她喜欢这一身黑,这是她作为一个倪则仁曾经的妻子,最后能为他做的。
于堇对着梳妆台,把帽子戴上,来上海时,她就感觉到会有这个结局,只是没想这结局来得如此之快。
福特车到达虹口监牢,已将近上午十点,说好十点放人的。
于堇没有下车,等着倪则仁出来。她想起当初决定把自己嫁给倪则仁时,他对她选的白婚纱用挑剔的眼光看了看,说“能不能不穿?我中国人,讲究婚礼不能穿白。”她同意了。他拿起她的手指甲,上面没有涂任何油彩,他亲吻她的手指“你一点也不像一个大明星。”这句话不知是他的抱怨还是赏识,她一直没有问。他们的婚礼包了亚尔培路口的西餐馆——罗威饭店一个晚上,请了演艺界朋友,也请了乐队,热闹异常。婚礼没有在教堂举行,仪式也不多,喝酒却太多,难道不早就是一个兆头:这姻缘太浅。
一辆汽车急刹车声,打断于堇的回忆,一辆卡车,从里面下来几个日本兵。走进监牢里。她看手表,已过了五分钟,还是不见倪则仁的人影。她变得担心起来,下车看看,甚至连记者也没有。这条消息倒是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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