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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仍是不自然,两人视线都互相闪避,像初恋拍拖的少男少女。渐渐的,酒令气氛好起来,人也松弛了。
“想不到你能做这么好的日本菜。”
“我不过是个普通女人,会做家事是女人的天职”
“你──和印象中的你很不同。”
“印象?”她皱眉“我会给你甚么印象?”
“不不,也许我太主观,还有──”他不说下去,是无法再说下去。自然是菱子告诉了他许多有关素施的事,但那不一定正确。
“没想到今天你会来。”她转开话题,舍不得令他为难。
“雨这么大,我觉得有人接送你比较好。”他又不自在起来。
“习惯了独来独往,刀山火海也是自己闯。”她有丝揶揄自己的味道。
“其实──不必开酒吧,你的经济能力也够你舒服的生活一辈子。”
“开酒吧有甚么不好?”她全身的毛孔都竖起来。
“不不不,别误会。我的意思是你不必这么辛苦,可以养尊处优。”
“这不是我个性。”
“我知道,你喜欢帮助人,很有义气,总是做大姐大。”
“从来都不是这样。”她放下筷子“我只是个普通女人,别人有求于我,我若做得到的话就帮忙,我不懂甚么义气,更不做大姐大。我没有野心,又懒。”
“我心目中,你总是高高在上。”
“还带点江湖色彩,”她笑了,笑得风情万种。“是不是这样?”
他彷佛看得目眩口呆。
“我一直敬重你。”
敬重?真好笑。她要的完全不是这些。爱情,难道他已没有?难道他已全部给了菱子?
“可以说敬重。”口头上她这么说“我一生无愧于任何人。”
“稳櫎─其实并不了解你。”
“相信是。我们可以说陌生的。”
“接触你几次,你彷佛变了。”
“真的变了,抑或是件原本的印象错误?”
他呆怔一下,答不出话。
晚餐后雨势渐小,两人之间也越来越没有话说。素施想留他,但找不出理由。范伦也不想走,也找不到藉口。
“四天后我飞星马,要一星期才回来。”
“终于又恢复工作。”
“化悲愤为力量。”
“悲愤?”
“我有──受骗的感觉。”
“人常常被自己的眼光,被自己所思所想所蒙蔽。”
“我是不能怪任何人的。”
“一生人若轰轰烈烈的爱过,也不枉此生。”
他苦笑。轰轰烈烈的爱过。
“稳櫎─回去了。”他站起来。
“我送你。”痹篇他的视线,她领先往外走。
站在打开的门边,他望看她半晌。
“在我仍然休假的三天中,我可以来接你上班吗?”他终于说。
素施大喜,却完全不露声色。
“你想来就来。”仍是淡淡的。
“明天见。”他走进电梯。
是不是终于开始了?
他要来接她,这表示了他的心意,是不是?
喜悦是有的,却没有想像中那么多,那么浓。
这不是她所渴望的吗?
她一定是开心得过了头。竟麻木起来。
范伦陪了她大半晚,明天还来接她──她笑,她快乐。
但,怎么也比不上前阵子刻骨铭心的思念来得强烈、深刻。
她摇摇头,轻松的哼看歌走进卧室。
打电话到酒吧问问生意如何。
其实她并不介意这些,只是这时想找人讲话。
生意居然没因大雨而减少,反而有人满之患。
经理告诉她吴凯文也在。
“居然风雨不改,好有兴趣。”
“是你的忠心朋友。”凯文打趣。
“回家也是无聊,想跟你聊天,谁知你不来。”
“范伦──来了。”
“啊──那不是很好?”
“吃一顿饭后,我们已无话讲,很陌生。”
“谁都从陌生开始,你别心急。”
“我急吗?”她笑得开心“有兴致的话可以来我家聊天。”
“还是让你回味刚才的一切比较好。”
“我很开心。”
“抓牢任何开心、快乐的时候,这种机会不是常常有。”
“你说得对!”她有感而发“他对看我坐,感觉还是相当远。”
“你对他本人的认识了解,一定没有你想像的多。”他说得特别。
“没有想像。他给我的感觉是从他直接而来的,那一星期支持我过了这些年。”
“一星期的狂恋?”
“一星期的蒙胧摸索和互相猜测。”
“你令我的好奇更甚。”
“不要好奇,我只是个普通女人。”
“菱子呢?我对她更好奇。”他突然说“她不像真实的人,是依附在男人身上的藤。”
“不知道该怎么说她,”她不置可否“大概我从来不曾真正了解她。”
“你们俩是怎么碰在一起的。”
是怎么开始的呢?
那夜东京也是下大雨,酒吧生意不如平日旺,素施想先回家,正待交代经理,菱子落汤鸡般的就冲进酒吧,显然是没有交通工具,从相当远的地方跑来。当时对菱子的认识,仅知道她是个客人,常跟不同的男人来喝酒,因为同来自台北,对她有点印象。看见她那惊惶狼狈的模样,素施好心的招呼她到后面办公室去。
她不能让菱子那模样在酒客之中尴尬。
菱子对她哭诉自己的遭遇。
原来在台北时她是个美容小姐,是在那种带点色情成分的所谓美容室工作。有人建议她来日本,因她模样颇像日本人,这样可以多赚一点钱,储蓄几年便可以退休,嫁入,从良。
来了东京因为好赌,结果与黑社会的人拉上关系,最后欠债太多,就被控制。菱子是颇有几分姿色的,加上那懒洋洋不起劲的味道,又媚态十足,的确能吸引一些男人。起先她专替黑社会的人迷惑大客,后来竟被逼拍黄色小电影。她不肯就范,拍小电影就等于白纸黑字写在上面,做了一辈于也翻不了身。几次威逼利诱加上毒打之后,她逃了出来,跑到素施那儿。
做酒吧这一行自然与黑道有点关系,况且素施一向豪气义气,颇有大姐大风范,若菱子这么可怜,就替她讲妥数,还了债,留她在身边帮忙,条件是她必须改掉一切风尘恶习。
菱子一直做得极好,表现出色,极能笼络客人,是最好的公关人材。有了她,素施就不必那么辛苦,素施也不当她是外人,根本忘掉了她的过往,对她如同自己的妹妹。
可是──她一声不响的抢走了范伦。
她肯定知道素施对范伦的感情,她完全懂得素施。看她用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她必定故意这么做。
素施只是不明白,为甚么?
天下男人这么多,为甚么她一定要范伦?
而且一年之后不告而别,弃范伦于不顾,她真的爱他?
这是一个谜,除非菱子亲自说明,否则没有人能猜到。没有人。
她这样做不但伤了素施,也伤了范伦,为甚么呢?
素施只是回想,并没有把这段往事告诉凯文,他是外人,虽是好朋友,也不必知道这些陈年旧事。
而且说出来对菱子有损,她不愿做。
范伦真的接送素施三天,然后飞新加坡。
堡作开始后,人也变得正常、乐观,和他刚出现在酒吧时的模样完全不同。
当时他的颓丧失落是因为菱子?是因为没有工作?素施不知道。
一星期后他回来,带了一朵好漂亮的新加坡兰花送给素施。
“偷运回来的。”他笑。
“谢谢。”素施还是淡淡的笑。
她不敢也没有把握在他面前表现真感情,她是个不能输、输不起的女人。
上一次的伤痕还没有完全复原。
上次的伤痕──她有点犹豫,会不会是自己的错觉?与范伦无关?
可是那种视线的交结,眼光的交流是互相的,她有感觉他必定也有,只因为菱子的突然闯入,是,只因为菱子。
刚刚开始生长的花蕾,无声无息的就乾枯,死亡.来不及展开它灿烂美丽的一生,实在是太大的遗憾。
那朵兰花活了一星期,天天对看它,感觉也许就不强烈,当工人把它扔掉的时候,素施也不觉可惜。
不像范伦以前在酒吧用的酒杯,她现在还好好的保存看,十分珍惜。
像他们现在这样的交往,会有甚么结果呢?她猜不出,霭文也猜不出,甚至有次问霭然,她也说弄不清。
“这样算不算爱情?”霭文问。
“谁知道。”素施自嘲。
“甚么又是爱情?”霭然彷佛在自问。
“也许霭文能回答这问题。”素施笑。
霭文认真的思索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
“好像很复杂,我答不出。但我相信爱情其实是很简单的事,只要无条件的全情投入,只要全无顾忌的去爱,那就是了。”
三个女人都为这话沉默了好一阵子。
“女人最重要的是自尊,怎能毫无顾忌?”素施先说。
“你已过时,素施。”霭然笑“现代爱情定想爱就爱。不爱就掉头走。”
“我做不到。”霭文、素施齐声说。
“爱一个人我会爱一辈子,不会掉头就走,那不是爱情。”
“有一首歌还说现代爱情可买也可偷,虽荒谬但真实。”
“可叹可悲的现代爱情。”
“那不配称爱情,那只是情欲。”
“羁然,你那个洗怀之呢?”
“洗怀之怎会是我的?”羁然愕然反问。
是个晴朗的周末下午,已有些秋天的味道,有风,云淡,蜻蜒也在窗外飞过。
洗怀之又带看书本在霭然的家里阅读,这彷佛已成了他永恒的习惯。室内很静,静得只闻见翻书声。
怀之忽然有点坐立不安似的移动身子几下,然后去打开音乐。他放的是一张西班牙歌王胡立欧的情歌,那充满性感的歌声,一下子弥漫全屋的每个角落。
霭然意外的抬起头。这不是她家的cd,她从没听过这种歌声,这种温柔得令人心里柔软沉醉的歌声。
专注的听了一阵,她问:“谁唱的?专唱这么好听的老歌。”
“老歌比较美丽,情怀美丽。”
霭然更加惊奇,这不是怀之讲的话。她凝望他一阵。
“你看来很不同。”
“稳櫎─是吗?”他又移动身子一下。
“甚么事?”
她是绝对的了解他。
他想一想,眼中光芒逐渐凝聚,变成一抹好深好深的蓝,蓝得令人深深的感动,感动于那深蓝中那种彷佛极深的感情。
“是时候了,是不是?”他搓搓双手。
“时候?”
“你不觉得吗?”他又搓手,十分奇怪的动作。“现在刚好,现在去做,明年就能有结果,我请教过人,不算高龄。”
“怀之,我完全不懂。”她放柔了声音。
她喜欢他眼中那抹深深的蓝,这令他今天看来特别动人。怀之有极好的风度气质,那深蓝该是气质中的精华。
“我是说──”他站起来又来回走几步。从裤袋里摸出一枚普通的白金指环,甚至没有盒子。“这送给你。”
他迅速的塞在她手心,转身就走进浴室,并把门关上。这刹那霭然懂了,再白痴的人也会懂。他在求婚,是不是?甚么是时候了,甚么今年去做,明年就有结果,甚么不算高龄。他在求婚,望看手中指环,是最简单纯朴的那种,白金的,没有任何花纹图案,不知道为甚么,霭然竟看到了千言万语。从没想过结婚。连念头都没有的霭然马上了解,马上感动,马上决定。
“怀之。我想──你说得对,是时候了。”隔看浴室门,她平静的说。
浴室门马上开启,怀之有点激动的站在门边,甚么都不说,只定定的凝视她。
“你说得对。”她重复“现在开始去做,明年会有结果,最迟后年。否则,再过几年,我真的会变高龄产妇。”
“你──答应?”
“是。”
“你不意外?”
“有一点点,你从来没提过。”
“十几年了,我一直以为你知道。”
“我想我应该知道,但太钝,太后知后觉。”她笑起来。有种特殊的美丽,甚至美过出名的城中美女霭文,她的姐姐。“现在也不迟。”
“那稳櫎─”他伸伸手,想捉住她的双手,又迟疑不敢。“星期一就去办。”
“好。”她把指环戴在手指上,突然间觉得无比的快乐、幸福和满足。
“你有意见吗?”
“你知道我喜欢甚么。”
“我们到瑞士一间小教堂结婚,在欧洲度蜜月,回来再通知亲友。”
“好。”她笑,完全合她心意。“星期一我去申请假期。”
“我们不必通知任何人。”
“自然不必,是我们俩的事。”她看看手指上的指环“为甚么它看来不是新的?”
“稳櫎─已为你预备了十年,”他有点不好意思“十年里几番想开口,总觉不是时候。这指环一直放在我裤袋里,我的手常常触摸看它。十年了,自然看来不再新。”
她轻轻抚摩看,好感动好温系好满足。这一刻,她完全了解爱情。那是种不用言语,不必表示,全意相通,互相有... -->>
起初仍是不自然,两人视线都互相闪避,像初恋拍拖的少男少女。渐渐的,酒令气氛好起来,人也松弛了。
“想不到你能做这么好的日本菜。”
“我不过是个普通女人,会做家事是女人的天职”
“你──和印象中的你很不同。”
“印象?”她皱眉“我会给你甚么印象?”
“不不,也许我太主观,还有──”他不说下去,是无法再说下去。自然是菱子告诉了他许多有关素施的事,但那不一定正确。
“没想到今天你会来。”她转开话题,舍不得令他为难。
“雨这么大,我觉得有人接送你比较好。”他又不自在起来。
“习惯了独来独往,刀山火海也是自己闯。”她有丝揶揄自己的味道。
“其实──不必开酒吧,你的经济能力也够你舒服的生活一辈子。”
“开酒吧有甚么不好?”她全身的毛孔都竖起来。
“不不不,别误会。我的意思是你不必这么辛苦,可以养尊处优。”
“这不是我个性。”
“我知道,你喜欢帮助人,很有义气,总是做大姐大。”
“从来都不是这样。”她放下筷子“我只是个普通女人,别人有求于我,我若做得到的话就帮忙,我不懂甚么义气,更不做大姐大。我没有野心,又懒。”
“我心目中,你总是高高在上。”
“还带点江湖色彩,”她笑了,笑得风情万种。“是不是这样?”
他彷佛看得目眩口呆。
“我一直敬重你。”
敬重?真好笑。她要的完全不是这些。爱情,难道他已没有?难道他已全部给了菱子?
“可以说敬重。”口头上她这么说“我一生无愧于任何人。”
“稳櫎─其实并不了解你。”
“相信是。我们可以说陌生的。”
“接触你几次,你彷佛变了。”
“真的变了,抑或是件原本的印象错误?”
他呆怔一下,答不出话。
晚餐后雨势渐小,两人之间也越来越没有话说。素施想留他,但找不出理由。范伦也不想走,也找不到藉口。
“四天后我飞星马,要一星期才回来。”
“终于又恢复工作。”
“化悲愤为力量。”
“悲愤?”
“我有──受骗的感觉。”
“人常常被自己的眼光,被自己所思所想所蒙蔽。”
“我是不能怪任何人的。”
“一生人若轰轰烈烈的爱过,也不枉此生。”
他苦笑。轰轰烈烈的爱过。
“稳櫎─回去了。”他站起来。
“我送你。”痹篇他的视线,她领先往外走。
站在打开的门边,他望看她半晌。
“在我仍然休假的三天中,我可以来接你上班吗?”他终于说。
素施大喜,却完全不露声色。
“你想来就来。”仍是淡淡的。
“明天见。”他走进电梯。
是不是终于开始了?
他要来接她,这表示了他的心意,是不是?
喜悦是有的,却没有想像中那么多,那么浓。
这不是她所渴望的吗?
她一定是开心得过了头。竟麻木起来。
范伦陪了她大半晚,明天还来接她──她笑,她快乐。
但,怎么也比不上前阵子刻骨铭心的思念来得强烈、深刻。
她摇摇头,轻松的哼看歌走进卧室。
打电话到酒吧问问生意如何。
其实她并不介意这些,只是这时想找人讲话。
生意居然没因大雨而减少,反而有人满之患。
经理告诉她吴凯文也在。
“居然风雨不改,好有兴趣。”
“是你的忠心朋友。”凯文打趣。
“回家也是无聊,想跟你聊天,谁知你不来。”
“范伦──来了。”
“啊──那不是很好?”
“吃一顿饭后,我们已无话讲,很陌生。”
“谁都从陌生开始,你别心急。”
“我急吗?”她笑得开心“有兴致的话可以来我家聊天。”
“还是让你回味刚才的一切比较好。”
“我很开心。”
“抓牢任何开心、快乐的时候,这种机会不是常常有。”
“你说得对!”她有感而发“他对看我坐,感觉还是相当远。”
“你对他本人的认识了解,一定没有你想像的多。”他说得特别。
“没有想像。他给我的感觉是从他直接而来的,那一星期支持我过了这些年。”
“一星期的狂恋?”
“一星期的蒙胧摸索和互相猜测。”
“你令我的好奇更甚。”
“不要好奇,我只是个普通女人。”
“菱子呢?我对她更好奇。”他突然说“她不像真实的人,是依附在男人身上的藤。”
“不知道该怎么说她,”她不置可否“大概我从来不曾真正了解她。”
“你们俩是怎么碰在一起的。”
是怎么开始的呢?
那夜东京也是下大雨,酒吧生意不如平日旺,素施想先回家,正待交代经理,菱子落汤鸡般的就冲进酒吧,显然是没有交通工具,从相当远的地方跑来。当时对菱子的认识,仅知道她是个客人,常跟不同的男人来喝酒,因为同来自台北,对她有点印象。看见她那惊惶狼狈的模样,素施好心的招呼她到后面办公室去。
她不能让菱子那模样在酒客之中尴尬。
菱子对她哭诉自己的遭遇。
原来在台北时她是个美容小姐,是在那种带点色情成分的所谓美容室工作。有人建议她来日本,因她模样颇像日本人,这样可以多赚一点钱,储蓄几年便可以退休,嫁入,从良。
来了东京因为好赌,结果与黑社会的人拉上关系,最后欠债太多,就被控制。菱子是颇有几分姿色的,加上那懒洋洋不起劲的味道,又媚态十足,的确能吸引一些男人。起先她专替黑社会的人迷惑大客,后来竟被逼拍黄色小电影。她不肯就范,拍小电影就等于白纸黑字写在上面,做了一辈于也翻不了身。几次威逼利诱加上毒打之后,她逃了出来,跑到素施那儿。
做酒吧这一行自然与黑道有点关系,况且素施一向豪气义气,颇有大姐大风范,若菱子这么可怜,就替她讲妥数,还了债,留她在身边帮忙,条件是她必须改掉一切风尘恶习。
菱子一直做得极好,表现出色,极能笼络客人,是最好的公关人材。有了她,素施就不必那么辛苦,素施也不当她是外人,根本忘掉了她的过往,对她如同自己的妹妹。
可是──她一声不响的抢走了范伦。
她肯定知道素施对范伦的感情,她完全懂得素施。看她用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她必定故意这么做。
素施只是不明白,为甚么?
天下男人这么多,为甚么她一定要范伦?
而且一年之后不告而别,弃范伦于不顾,她真的爱他?
这是一个谜,除非菱子亲自说明,否则没有人能猜到。没有人。
她这样做不但伤了素施,也伤了范伦,为甚么呢?
素施只是回想,并没有把这段往事告诉凯文,他是外人,虽是好朋友,也不必知道这些陈年旧事。
而且说出来对菱子有损,她不愿做。
范伦真的接送素施三天,然后飞新加坡。
堡作开始后,人也变得正常、乐观,和他刚出现在酒吧时的模样完全不同。
当时他的颓丧失落是因为菱子?是因为没有工作?素施不知道。
一星期后他回来,带了一朵好漂亮的新加坡兰花送给素施。
“偷运回来的。”他笑。
“谢谢。”素施还是淡淡的笑。
她不敢也没有把握在他面前表现真感情,她是个不能输、输不起的女人。
上一次的伤痕还没有完全复原。
上次的伤痕──她有点犹豫,会不会是自己的错觉?与范伦无关?
可是那种视线的交结,眼光的交流是互相的,她有感觉他必定也有,只因为菱子的突然闯入,是,只因为菱子。
刚刚开始生长的花蕾,无声无息的就乾枯,死亡.来不及展开它灿烂美丽的一生,实在是太大的遗憾。
那朵兰花活了一星期,天天对看它,感觉也许就不强烈,当工人把它扔掉的时候,素施也不觉可惜。
不像范伦以前在酒吧用的酒杯,她现在还好好的保存看,十分珍惜。
像他们现在这样的交往,会有甚么结果呢?她猜不出,霭文也猜不出,甚至有次问霭然,她也说弄不清。
“这样算不算爱情?”霭文问。
“谁知道。”素施自嘲。
“甚么又是爱情?”霭然彷佛在自问。
“也许霭文能回答这问题。”素施笑。
霭文认真的思索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
“好像很复杂,我答不出。但我相信爱情其实是很简单的事,只要无条件的全情投入,只要全无顾忌的去爱,那就是了。”
三个女人都为这话沉默了好一阵子。
“女人最重要的是自尊,怎能毫无顾忌?”素施先说。
“你已过时,素施。”霭然笑“现代爱情定想爱就爱。不爱就掉头走。”
“我做不到。”霭文、素施齐声说。
“爱一个人我会爱一辈子,不会掉头就走,那不是爱情。”
“有一首歌还说现代爱情可买也可偷,虽荒谬但真实。”
“可叹可悲的现代爱情。”
“那不配称爱情,那只是情欲。”
“羁然,你那个洗怀之呢?”
“洗怀之怎会是我的?”羁然愕然反问。
是个晴朗的周末下午,已有些秋天的味道,有风,云淡,蜻蜒也在窗外飞过。
洗怀之又带看书本在霭然的家里阅读,这彷佛已成了他永恒的习惯。室内很静,静得只闻见翻书声。
怀之忽然有点坐立不安似的移动身子几下,然后去打开音乐。他放的是一张西班牙歌王胡立欧的情歌,那充满性感的歌声,一下子弥漫全屋的每个角落。
霭然意外的抬起头。这不是她家的cd,她从没听过这种歌声,这种温柔得令人心里柔软沉醉的歌声。
专注的听了一阵,她问:“谁唱的?专唱这么好听的老歌。”
“老歌比较美丽,情怀美丽。”
霭然更加惊奇,这不是怀之讲的话。她凝望他一阵。
“你看来很不同。”
“稳櫎─是吗?”他又移动身子一下。
“甚么事?”
她是绝对的了解他。
他想一想,眼中光芒逐渐凝聚,变成一抹好深好深的蓝,蓝得令人深深的感动,感动于那深蓝中那种彷佛极深的感情。
“是时候了,是不是?”他搓搓双手。
“时候?”
“你不觉得吗?”他又搓手,十分奇怪的动作。“现在刚好,现在去做,明年就能有结果,我请教过人,不算高龄。”
“怀之,我完全不懂。”她放柔了声音。
她喜欢他眼中那抹深深的蓝,这令他今天看来特别动人。怀之有极好的风度气质,那深蓝该是气质中的精华。
“我是说──”他站起来又来回走几步。从裤袋里摸出一枚普通的白金指环,甚至没有盒子。“这送给你。”
他迅速的塞在她手心,转身就走进浴室,并把门关上。这刹那霭然懂了,再白痴的人也会懂。他在求婚,是不是?甚么是时候了,甚么今年去做,明年就有结果,甚么不算高龄。他在求婚,望看手中指环,是最简单纯朴的那种,白金的,没有任何花纹图案,不知道为甚么,霭然竟看到了千言万语。从没想过结婚。连念头都没有的霭然马上了解,马上感动,马上决定。
“怀之。我想──你说得对,是时候了。”隔看浴室门,她平静的说。
浴室门马上开启,怀之有点激动的站在门边,甚么都不说,只定定的凝视她。
“你说得对。”她重复“现在开始去做,明年会有结果,最迟后年。否则,再过几年,我真的会变高龄产妇。”
“你──答应?”
“是。”
“你不意外?”
“有一点点,你从来没提过。”
“十几年了,我一直以为你知道。”
“我想我应该知道,但太钝,太后知后觉。”她笑起来。有种特殊的美丽,甚至美过出名的城中美女霭文,她的姐姐。“现在也不迟。”
“那稳櫎─”他伸伸手,想捉住她的双手,又迟疑不敢。“星期一就去办。”
“好。”她把指环戴在手指上,突然间觉得无比的快乐、幸福和满足。
“你有意见吗?”
“你知道我喜欢甚么。”
“我们到瑞士一间小教堂结婚,在欧洲度蜜月,回来再通知亲友。”
“好。”她笑,完全合她心意。“星期一我去申请假期。”
“我们不必通知任何人。”
“自然不必,是我们俩的事。”她看看手指上的指环“为甚么它看来不是新的?”
“稳櫎─已为你预备了十年,”他有点不好意思“十年里几番想开口,总觉不是时候。这指环一直放在我裤袋里,我的手常常触摸看它。十年了,自然看来不再新。”
她轻轻抚摩看,好感动好温系好满足。这一刻,她完全了解爱情。那是种不用言语,不必表示,全意相通,互相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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