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节 混进沈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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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节说到吟溪和莫晓到达了山下距离是山谷里最近的南阳城,并得知南阳城有三大家并蒂——玉器商水家;布料生意沈家;以及官宦世家王家。而吟溪从莫晓这里骗取白银5250两当老本钱用,并不打算动这钱。所以吟溪老早就琢磨着打一份工。
第二天吟溪带着莫晓早早的就到了沈家门口“求职”。现在这商机这么难找,不早点就会被抢了饭碗的。而这沈家也是出了名的大善人,虽是布料生意,但收入在全国凭借着良好的信誉和群众的口碑一直名列前茅。
不意外的,老管家看两个这么小的娃子衣衫褴褛的出现在门口便当即决定先给她们饭吃。所以吟溪俩算是成功了。
在客栈那晚,吟溪找来剪刀祸祸衣服,弄成当下“流行”的乞丐装,由于莫晓的衣服全是花里胡哨的不好装扮,吟溪割爱拿了自己一件小号的。做完衣服便拿静幻师傅给弄的眼睛变色药水滴上,并与莫晓俩人鼓弄着带好了面具,别说这一打扮,颇有农村小老百姓的气质。吟溪照着镜子有点感觉回到了现代那个丑女的样子,其实这副皮相并没那么难看,至少没有吟溪现代的那张脸难看,就是皮肤暗黄,营养不良的样子,整体来说五官还是不错的,眼睛没遮住,吟溪的黑眼仁使她看起来更灵巧可爱。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话不假。
那边同样照镜子的莫晓那个嘴瘪的,都能挂住二两酱油了。她四爹可能是怕太漂亮的更容易有危险,便让静幻在那张营养不良的面具上加了一道横跨右半边额角的伤疤,虽有头发帘挡着,但莫晓还是不高兴得很。黑黝黝的凤眼一眨一眨的,说道:“哼,等我回去,四爹爹死定了!还有三爹爹这个帮凶也跑不了!”而在山谷里打着喷嚏的童越乐了:“看,才一天,准是晓儿想我了!”
“哈哈~你这个样子正好,省得你心思全在美男上,耽误了正事!”那边吟溪不是时宜的响起。
“好啊!你自己好看了就不管我了!哼,这幅丑样子美男看都不带看我的,你见过那个女子是因为她的灵魂美丽而被爱的!不管,我要跟你换!”
一屋子的欢闹…………
吃过早饭,吟溪和莫晓便被领着去见沈夫人,毕竟是自家下人,就算这种小孩子家母也会亲自查看一番,省得以后不认识,也看看可不可靠。
吟溪和莫晓装出一副很感激的样子,并表态请求老夫人收留,老夫人一脸慈祥的样子,手上挂着一串佛珠,想必是信佛的。这老妇人看到吟溪姐妹俩便心生喜欢,询问了几番得知吟溪二人是孤儿后,问道:
“你俩有名字吗?”
“莫……”莫晓刚要回答,被吟溪一把抢断,这种时候不适合用真名字的。
“回老夫人,我叫小溪,我妹妹叫小晓。”吟溪恭敬的低头答道。老夫人见吟溪这孩子才6岁就如此有礼,更是觉得她是可塑之才。便道:“正好,我孙儿少俩书童,你俩以后就跟小少爷吧,顺道也可以跟着小少爷一起去书堂学习。”要知道,在这种社会,像吟溪这种孤儿身份,虽是女子,也很难生活得好,老夫人这话,无疑是在给二人学习机会,吟溪赶忙拉着莫晓谢恩。
“哼,又要学习!”管家领着吟溪二人往下人的住处走去,路上莫晓使劲磋磨着手里的叶子,小声嘀咕着。吟溪赶忙阻止,还好管家上了年纪,耳朵不太好,要不这辛苦演戏求来的美差就要飞了。要知道,吟溪再三选择下才来到了沈家,她和莫晓都是懒得和猪有一拼的家伙,极其不爱干活,如今只是伺候伺候小少爷,在一旁学点习已经很不错了好不好。
“行了,你俩收拾收拾今天晚上就住在这里吧,等明个一早再带你们去见小少爷。”管家把二人领到一间十人住的通铺,交代了几句便走了。
现在是上午,下人都应该还在干活,所以屋子里没人。“你以后小心着点,这可不比家里,当初是你自己非要跟来的,就要忍得了这些苦!”吟溪训了个干净的地方放下包袱,训斥着莫晓。又道:
“你这傻子,以后别啥实话都往外擂,想要在这里混好了就少说话。懂否?!”莫晓很纯洁的摇了摇头。
“好吧,当我啥也没说,好好呆着,别乱走!”
“哼,别乱走的是你,我可不敢保证每次都能把你找回来!”吟溪在谷里这一年,为了提高体能,锻炼野外生存能力,断晴几乎总是把吟溪往山里放,让吟溪自己回来,顺便带点猎物。而莫晓的任务就是带吟溪回来。吟溪这路痴是出了名的,有一次,吟溪误打误撞的从山谷的那一边绕回了宅子,而莫晓还在山里苦苦寻找,这可把吟溪乐坏了,用此事嘲讽了莫晓一个月,直到自己又一次被莫晓带回来才停止了嘲讽。在这不停的放逐与寻找之间,吟溪和莫晓的默契越来越好,仿佛真的姐妹一般,心有灵犀。而二人的体能也提升的飞快,吟溪再也不是皇宫里那个细皮嫩肉以欺负小男生为主的小王爷了。
“你!好啊,除了山谷就不认我这个老大了是不是!”吟溪作势就要去揍莫晓,莫晓赶忙躲到凳子后!“哼,等我长高了,我就是老大,那时候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所以最好别惹我!”
“我靠,还学会放狠话了是不,我就惹你了咋地!”吟溪扑了上去,俩个小孩在地上扭打了起来,不过此打非彼打,而是挠痒痒。莫晓和吟溪最大的共同点便是这发达的痒痒肉了吧。
“哈哈~”
“啊!你等着!此仇不报非小人!”
……
人生,有几个从小混到大的朋友岂不乐哉?!
上一节说到吟溪和莫晓到达了山下距离是山谷里最近的南阳城,并得知南阳城有三大家并蒂——玉器商水家;布料生意沈家;以及官宦世家王家。而吟溪从莫晓这里骗取白银5250两当老本钱用,并不打算动这钱。所以吟溪老早就琢磨着打一份工。
第二天吟溪带着莫晓早早的就到了沈家门口“求职”。现在这商机这么难找,不早点就会被抢了饭碗的。而这沈家也是出了名的大善人,虽是布料生意,但收入在全国凭借着良好的信誉和群众的口碑一直名列前茅。
不意外的,老管家看两个这么小的娃子衣衫褴褛的出现在门口便当即决定先给她们饭吃。所以吟溪俩算是成功了。
在客栈那晚,吟溪找来剪刀祸祸衣服,弄成当下“流行”的乞丐装,由于莫晓的衣服全是花里胡哨的不好装扮,吟溪割爱拿了自己一件小号的。做完衣服便拿静幻师傅给弄的眼睛变色药水滴上,并与莫晓俩人鼓弄着带好了面具,别说这一打扮,颇有农村小老百姓的气质。吟溪照着镜子有点感觉回到了现代那个丑女的样子,其实这副皮相并没那么难看,至少没有吟溪现代的那张脸难看,就是皮肤暗黄,营养不良的样子,整体来说五官还是不错的,眼睛没遮住,吟溪的黑眼仁使她看起来更灵巧可爱。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话不假。
那边同样照镜子的莫晓那个嘴瘪的,都能挂住二两酱油了。她四爹可能是怕太漂亮的更容易有危险,便让静幻在那张营养不良的面具上加了一道横跨右半边额角的伤疤,虽有头发帘挡着,但莫晓还是不高兴得很。黑黝黝的凤眼一眨一眨的,说道:“哼,等我回去,四爹爹死定了!还有三爹爹这个帮凶也跑不了!”而在山谷里打着喷嚏的童越乐了:“看,才一天,准是晓儿想我了!”
“哈哈~你这个样子正好,省得你心思全在美男上,耽误了正事!”那边吟溪不是时宜的响起。
“好啊!你自己好看了就不管我了!哼,这幅丑样子美男看都不带看我的,你见过那个女子是因为她的灵魂美丽而被爱的!不管,我要跟你换!”
一屋子的欢闹…………
吃过早饭,吟溪和莫晓便被领着去见沈夫人,毕竟是自家下人,就算这种小孩子家母也会亲自查看一番,省得以后不认识,也看看可不可靠。
吟溪和莫晓装出一副很感激的样子,并表态请求老夫人收留,老夫人一脸慈祥的样子,手上挂着一串佛珠,想必是信佛的。这老妇人看到吟溪姐妹俩便心生喜欢,询问了几番得知吟溪二人是孤儿后,问道:
“你俩有名字吗?”
“莫……”莫晓刚要回答,被吟溪一把抢断,这种时候不适合用真名字的。
“回老夫人,我叫小溪,我妹妹叫小晓。”吟溪恭敬的低头答道。老夫人见吟溪这孩子才6岁就如此有礼,更是觉得她是可塑之才。便道:“正好,我孙儿少俩书童,你俩以后就跟小少爷吧,顺道也可以跟着小少爷一起去书堂学习。”要知道,在这种社会,像吟溪这种孤儿身份,虽是女子,也很难生活得好,老夫人这话,无疑是在给二人学习机会,吟溪赶忙拉着莫晓谢恩。
“哼,又要学习!”管家领着吟溪二人往下人的住处走去,路上莫晓使劲磋磨着手里的叶子,小声嘀咕着。吟溪赶忙阻止,还好管家上了年纪,耳朵不太好,要不这辛苦演戏求来的美差就要飞了。要知道,吟溪再三选择下才来到了沈家,她和莫晓都是懒得和猪有一拼的家伙,极其不爱干活,如今只是伺候伺候小少爷,在一旁学点习已经很不错了好不好。
“行了,你俩收拾收拾今天晚上就住在这里吧,等明个一早再带你们去见小少爷。”管家把二人领到一间十人住的通铺,交代了几句便走了。
现在是上午,下人都应该还在干活,所以屋子里没人。“你以后小心着点,这可不比家里,当初是你自己非要跟来的,就要忍得了这些苦!”吟溪训了个干净的地方放下包袱,训斥着莫晓。又道:
“你这傻子,以后别啥实话都往外擂,想要在这里混好了就少说话。懂否?!”莫晓很纯洁的摇了摇头。
“好吧,当我啥也没说,好好呆着,别乱走!”
“哼,别乱走的是你,我可不敢保证每次都能把你找回来!”吟溪在谷里这一年,为了提高体能,锻炼野外生存能力,断晴几乎总是把吟溪往山里放,让吟溪自己回来,顺便带点猎物。而莫晓的任务就是带吟溪回来。吟溪这路痴是出了名的,有一次,吟溪误打误撞的从山谷的那一边绕回了宅子,而莫晓还在山里苦苦寻找,这可把吟溪乐坏了,用此事嘲讽了莫晓一个月,直到自己又一次被莫晓带回来才停止了嘲讽。在这不停的放逐与寻找之间,吟溪和莫晓的默契越来越好,仿佛真的姐妹一般,心有灵犀。而二人的体能也提升的飞快,吟溪再也不是皇宫里那个细皮嫩肉以欺负小男生为主的小王爷了。
“你!好啊,除了山谷就不认我这个老大了是不是!”吟溪作势就要去揍莫晓,莫晓赶忙躲到凳子后!“哼,等我长高了,我就是老大,那时候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所以最好别惹我!”
“我靠,还学会放狠话了是不,我就惹你了咋地!”吟溪扑了上去,俩个小孩在地上扭打了起来,不过此打非彼打,而是挠痒痒。莫晓和吟溪最大的共同点便是这发达的痒痒肉了吧。
“哈哈~”
“啊!你等着!此仇不报非小人!”
……
人生,有几个从小混到大的朋友岂不乐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