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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篇后记,只为了一封让我感动又疑惑的读者信,写信的人是由我在小说世纪写稿时,就支持我的stephen及bonnie。在我写短篇小说时,两位已常常写信支持我,我从没想过有人会为了我的小说而花费这么多的精神,并给予我各种独特精辟的见解,在此不得不谢谢两位。
看完了stephen和bonnie的信,我不得不叹息自己的大意,因为我竟然不小心在囚爱替身娃娃中,提到了龙始和任随风。
是的,正如他们所说,娃娃系列是有前传的,写的就是龙始和任随风的故事,可是由于那是我在台湾某出版社,以别的笔名出版的小说,我无意把它和香港的娃娃系列拉上关系,才刻意不提这两个人物,本来,我是想用别的家族重新包装这套娃娃系列,可是我实在太偏爱龙易,爱到近乎偏执的地步,才任性地沿用了龙家的人物来写这三个故事,我真的很想和台湾出版的那一本龙家第二代划清界线,却还是在大意下提到了他们。
然而、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我是有提及过龙始,可是任随风呢?一收到两位的传真,我马上再翻翻囚爱替身娃娃可是翻来翻去,也只找到“小风]二字,到底两位是怎么知道“任随风]这个名字?莫非两位在看台版爱情时看过那本书,现在只是求证?
说来说去,也只怪我太偏爱龙易之过,可是没办法,这个男人是龙家的灵魂人物,没有他、就没有龙家,龙家的爱恨情仇也只因他太爱妻子丁盈而产生,尚沧云的出现到白芷云的再生,不是他一手导致,也是他间接促成,你说,怎可不偏爱他呢;若说龙浩澈是最变态的那一个(如果最痴情就等于最变态),恐怕龙易才是最疯狂的一个吧!
至于龙余的故事,我已经写好,但就是不想交出来,因为太灰太灰,而且当中有着太多的道德禁忌(在禁爱帝王娃娃中,我已经约略提过龙余和尚沧云的真正关系),那样的道德禁忌令我犹豫,虽然我一向喜欢在禁忌上游走,但要是把这样的故事出版,恐怕不是每个人也接受得了,故我还在犹豫交不交龙余的故事出来,让我再把故事沉淀一下再说吧!
最后,是新作家必有的感谢辞,诸位被我感谢的人,请原谅我吧!我不是故意到现在才来个传统的新人感谢辞的,只是我忘了在第一本书出版时说谢谢(这真是最糟糕、最没有说服力的理由)
要感谢的,当然是当年第一个觉得我有潜质在这行混饭吃的李沛思小姐,那时我还不懂打字,要委屈她看我那些甲骨文一样的字,那位可怜的黎日照先生,他的眼也可能因为看我的字看到近视加深。还有,现在不用看我的字看到眼睛脱窗的方敏愉小姐和吴伟华先生,两位的眼睛虽然很舒服,可是也会被我的大意害惨,呜原谅我吧我不是故意的,我妈把我生得太蠢了,才会老是漏东漏西的(因为刚完了稿,所以开始发疯了),还有不能忘的,就是老板大人,我很爱的老板大人(以下删了一万字),最后当然是我最爱的读者大人,我超级爱的读者大人(以下删了两万字)。
各位正在看这本书的读者大人,有机会下次再聊吧!
写这篇后记,只为了一封让我感动又疑惑的读者信,写信的人是由我在小说世纪写稿时,就支持我的stephen及bonnie。在我写短篇小说时,两位已常常写信支持我,我从没想过有人会为了我的小说而花费这么多的精神,并给予我各种独特精辟的见解,在此不得不谢谢两位。
看完了stephen和bonnie的信,我不得不叹息自己的大意,因为我竟然不小心在囚爱替身娃娃中,提到了龙始和任随风。
是的,正如他们所说,娃娃系列是有前传的,写的就是龙始和任随风的故事,可是由于那是我在台湾某出版社,以别的笔名出版的小说,我无意把它和香港的娃娃系列拉上关系,才刻意不提这两个人物,本来,我是想用别的家族重新包装这套娃娃系列,可是我实在太偏爱龙易,爱到近乎偏执的地步,才任性地沿用了龙家的人物来写这三个故事,我真的很想和台湾出版的那一本龙家第二代划清界线,却还是在大意下提到了他们。
然而、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我是有提及过龙始,可是任随风呢?一收到两位的传真,我马上再翻翻囚爱替身娃娃可是翻来翻去,也只找到“小风]二字,到底两位是怎么知道“任随风]这个名字?莫非两位在看台版爱情时看过那本书,现在只是求证?
说来说去,也只怪我太偏爱龙易之过,可是没办法,这个男人是龙家的灵魂人物,没有他、就没有龙家,龙家的爱恨情仇也只因他太爱妻子丁盈而产生,尚沧云的出现到白芷云的再生,不是他一手导致,也是他间接促成,你说,怎可不偏爱他呢;若说龙浩澈是最变态的那一个(如果最痴情就等于最变态),恐怕龙易才是最疯狂的一个吧!
至于龙余的故事,我已经写好,但就是不想交出来,因为太灰太灰,而且当中有着太多的道德禁忌(在禁爱帝王娃娃中,我已经约略提过龙余和尚沧云的真正关系),那样的道德禁忌令我犹豫,虽然我一向喜欢在禁忌上游走,但要是把这样的故事出版,恐怕不是每个人也接受得了,故我还在犹豫交不交龙余的故事出来,让我再把故事沉淀一下再说吧!
最后,是新作家必有的感谢辞,诸位被我感谢的人,请原谅我吧!我不是故意到现在才来个传统的新人感谢辞的,只是我忘了在第一本书出版时说谢谢(这真是最糟糕、最没有说服力的理由)
要感谢的,当然是当年第一个觉得我有潜质在这行混饭吃的李沛思小姐,那时我还不懂打字,要委屈她看我那些甲骨文一样的字,那位可怜的黎日照先生,他的眼也可能因为看我的字看到近视加深。还有,现在不用看我的字看到眼睛脱窗的方敏愉小姐和吴伟华先生,两位的眼睛虽然很舒服,可是也会被我的大意害惨,呜原谅我吧我不是故意的,我妈把我生得太蠢了,才会老是漏东漏西的(因为刚完了稿,所以开始发疯了),还有不能忘的,就是老板大人,我很爱的老板大人(以下删了一万字),最后当然是我最爱的读者大人,我超级爱的读者大人(以下删了两万字)。
各位正在看这本书的读者大人,有机会下次再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