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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买金?”蓝秋娘一脸纳闷。
“是啊!你家这丫头,我买了。”
“什么!”她这才发觉事情大条,抵死呼喊。“不不卖,我不卖”
万豪没搭理,直接将那夏氏夫妇身边那位美丽的少女带走。
数匹健马又像来时那般匆忙离去,尘土飞扬间,瞬时失去了踪影。
“宁儿,我的宁儿”抱着大小珠宝盒,蓝秋娘哭得肝肠寸断,却再也喊不回心爱的女儿了。
夏中修除了叹息,还是叹息!
夜鹰寨
夜鹰寨位于祈山深处,地处偏僻,以高山和悬崖为天然屏障,沿路荆棘遍布,崎岖难行,若非有一身好武艺或知晓门道者,实在难以接近,更难发现其存在,也因此使夜鹰寨更添神秘色彩。
数年了,夜鹰寨一直都是官府头疼的对象,尤其达官贵人最是咬牙切齿,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却久攻不破。只因夜鹰寨最爱行抢的对象,就是高官显贵这类的人物,偏偏山脚下的路是进城唯一的捷径,否则多得绕行大半月。如此阻挠,谁能不痛恨这群无法无天的恶徒?
无法无天呵!
没错,他们是群既胆大又凶很的亡命之徒,视官府于无物,傲视群伦、气势强悍,尤其以夜鹰最是冷厉嚣狂。
夜鹰!是整个山寨的首领人物。
他神秘诡谲,狂狷残酷,拥有一身高不可测的功夫,和冷冽俊美的容颜。
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何方,师承何处,只知道他当年打败了天下第一高手独孤砺后,在一瞬间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许多人对他又敬又佩,争相阿谀;也有许多人偏不信邪,争相“讨教”
对于来人,他全然不屑一顾,行踪飘忽,冉加上我行我素、孤傲难测,围绕其周身的色彩更为神秘。
谁也没想到,这堂堂一介高手中的高手,如今竟会沦为山贼头头。
不知多少人扼腕,尤其是敬佩他之人。但他毫不在意,率性妄为,独裁狂霸,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谁都无法阻拦。
就这么的,使鹰寨从默默无闻,成了官府贵胄得而诛之的对象.却偏偏至今无人能动它分毫。它依然存在。对许多人而言,就像是梦魇一般挥之不去,夜鹰也因此成了达官贵人口中的“鬼见愁”
这谜样的地方,带着许多传奇色彩,再加上传奇性的人物,想窥探究竟的人不胜枚举,只可惜不得其门而入呀!
斑悬的酒壶口上,一汪细流慢慢注入精致的酒杯里,瞬间美酒之香布满整座花亭。
忽地,执壶者那双凌厉的眸光别具深意地轻闪,似乎察觉了什么,可手上的动作未停,神态目若。
“哇!好香的酒。”一道紫影突地翩然而至,桌上那注满好酒的杯子瞬间被夺。“大哥,许久不见,想不到你居然如此盛情相待,真叫小弟感动得痛哭流涕。”
就在酒杯接近来人唇畔之时,突地天外飞来的酒壶让他手忙脚乱地丢下杯子接住那壶美酒,顺道挽救自己有可能被撞歪的俊睑。
在同时,那只被丢出去的酒杯稳稳地落在斟酒人的手上。不顾来人一脸的气急败坏,他优雅地品香、浅酌。
“你你这算哪门子的待客之道?”辜琰司的俊脸满是挫败地抱着酒壶,紫色的身影一飘,重新回到亭子里,与那冷沈的男子相峙。
“夜鹰寨里没有客人。”夜鹰黑岩般的眸子斜睨着他,嘴角含带一丝讽刺。
没错,夜鹰寨里从来就没有“客人”只除了他辜琰司以外。他没将他捆成肉粽丢下山崖去,已经算是格外施恩、他命够大了,还敢叫嚣!
“我!”能和这喜怒无常的男人做兄弟他自封的兄弟,辜琰司当然也不是省油的灯。“对啊,大哥说的对,我的确不是客人,是自己人,咱们是好兄弟嘛!呵呵!”
呵、呵!笑话,谁跟他好兄弟?夜鹰从来就不承认。
奔琰司对他嫌恶的表情一点也不以为意,那俊朗潇洒的脸上依然盈满笑意,脸皮厚得跟城墙有得比。
“大哥,听说你最近又干了几件漂亮的案子,真有你的。”他以夸张的表情称赞道。“你这鬼见愁,的确名不虚传。”
夜鹰从他手里夺回美酒,迳自斟了杯独饮,似乎没将他的话听进耳里。
“只不过可惜了点,唉!”俊眼瞄了他一下。“唉”辜琰司的叹气声更大,盼能获得他一点点的回应。
可惜他失望了不,或者根本就不该存有希望的,夜鹰仍是一副处之泰然、依然故我的模样,继续品他的酒。
“唉唉唉”这种模样,恁是再好性子的人也难免抓狂。“我说大哥,你就不会开口问问我,我究竟在叹什么气吗?”
夜鹰嘴角轻扬,沈气道:“你自己会说。”
败了败了!他这跺一脚就足以让整个武林风云变色的天下第一大庄“御风山庄”的少庄主,天下间多少英雄美人争相竞逐涎好的人中之龙,竟然会落得如此下场,该说他魅力不再,还是天生欠虐待啊?
“好吧,我说。”辜琰司这一向趾高气昂的男人竟也有像个小媳妇般的时候,说出去恐怕没人会信。“最近又有一个地方官因为你而被罢黜了,他叫夏中修,听过吧!那老小子正气凛然,宛如青天,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官,可惜就因为捉拿你不力,收拾包袱回家吃自己了。”
夜鹰表情未变,盘据祈山也不是三、两天的事了,夏中修又是名震一方的县令,他当然知道他是何许人物。
“走得好。”他气定神闲地道。
“嗄?”辜琰司下巴差点掉下。不会吧,他真有这么冷血?
“至少他平安地离开了,不是吗?”
“对是对,可是他”
“不可否认,夏中修的确是个好官,但他绝对不是个当官的材料。”在瞥见他凝皱的眉头后,夜鹰撇撇唇道:“为官者,多的是为富不仁,为一己之私;为造就自已更大的势力,可以牺牲所有人的利益,铲除异己,夏中修就是看不透这点。尔虞我诈的官场不适合他,他是没资格为官的,离开对他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不是吗?”
“哇!”辜琰司猛摇头,不敢苟同。“照你这么说,所有当官的都贪婪收贿,那天底下的人多可怜?”
冷淡的眸子瞄向他,唇边的笑意更加讥讽。“天底下的人还不够可怜吗?”
奔琰司张开了口,讷讷不成语。
说真的,现今的确有不少小人当道,民间才会如此民不聊生。
忽地,紧皱的眉头松开,他又展开了清朗的笑颜。“还好,还好有你杀杀那些狗官和为富不仁的钱奴之气,让他们不再那么嚣张。算来你这山贼还是百姓之福呢!”
英挺的脸孔在瞬间变化,夜鹰原本刚毅的面容更加冷峻,阴沈凛邪。
“错了!”
“错!”
“哼!会宰杀那些高官贵人,是因为他们有钱、是肥羊,而不是为了谁。”夜鹰沈冷地道。“我只为我自己。”
那冷肃的语气如同寒冰,孤傲的脸孔泛着残酷之色。
他没那么伟大,更不想做什么英雄,他只不过想要翻云覆雨,让天下人不得安宁,这是他最大的目的。
当然,为富不仁者和狗官是最主要的目标,因为那群人更怕失去、更怕死,这是多大的乐趣啊!
仅此而已!与什么惩奸除恶、为民谋福压根儿沾不上边的。
奔琰司冷不防地打了个寒颤,虽然认识他也好些年了,但是每每看到他这种神情,还是会忍不住浑身泛惧。
究竟他发生过什么事?才会造就今日如此嗜血的性子,他实在想知道。
“礼物?”蕴涵兴味的语调扬起。
夜鹰在山寨里向来被奉若神祇,是至高无上的,所有人见到他都是战战兢兢。并非他刻意冷漠,而是与生俱来的那股强悍气势,让人心生敬畏,除了他的左右手万豪和陆遥外,鲜少有人敢轻易接近他。
因此像现在这种情形,众人一窝蜂地拱拥在他身边的场面,更是少见。
“老大,去瞧瞧,这大礼绝对让你心满意足。”万豪眉开眼笑地吆喝道。
“可不是。”众人笑得十分开心,忙将他推入房内。
究竟是什么样的大礼让众人如此失控?夜鹰唇角含着一抹难得的兴味。
此刻的心情不错,他愿意前去探究。
进了房门,在小厅里,凌厉的黑眸朝四处梭巡,寻找那让大夥眉飞色舞的大礼。
有人!他随即感觉到里头床榻上的异样。
质疑的黑眸朝身边的万豪望去,兴味的俊脸也跟着一沈。
“何时夜鹰寨也干起了掳人的勾当?我这寨主怎么全无所知?”他轻易地猜测到未揭晓的谜底。
他们抢钱夺财,杀人越货,在某些人的眼底简直就是无恶不作的恶徒,不过夜鹰寨从来不曾掳过人,尤其是无辜之人,这绝不是什么突然善心大起,而是不屑与一般山贼同流。
做坏事,也要做得比别人漂亮!
“老大,别别生气,你一定会喜欢她的,我保证。”老天爷,他是好心的,千万别来个弄巧成拙。万豪抖惧地缩了缩脖子。
“保证?”
“寨主,去看看吧!那妞儿不同于凡尘俗女,美得简直跟天仙一样哩。”一个胆子较大的人开口道。
夜鹰冷傲自负,从没有任何人可以在他无波的心湖留下丁点痕迹,就连倾心恋慕他多时的义妹胭脂,亦没能撼动他分毫。
他太无情、冷酷了!
也因此,当大夥见到那灵美动人的娇妹后,皆被那娇容迷得三魂少了七魄,而他呢?他会有何表现?
直觉想作个试验,那白衣少女的姿容属于人间绝色呀!那么她是否能够撼动得了这颗铁石心肠!
多么有意思呀!只要一点点,只要瞧见他一点点动心的痕迹,大家便会感到心满意足的。
夜鹰冷厉的眼神带着慑人的寒光,让大夥又是一阵哆嗦,谁也不敢再开口。
静默了许久、许久,几乎让人快喘不过气来时,才听见他平稳的声调扬起。
“嗯!我去瞧瞧。”
冷俊的脸上似笑非笑,他倒要看看究竟是怎样的绝色,竟能让这群人罔顾他的命令,敢作主胆大妄为。
众人大喜过望,全都一窝蜂地跟着走向床榻去,想瞧瞧他们大寨主在见到那人间绝色后,表情会是何等精采。
多么迫不及待呵!
买买金?”蓝秋娘一脸纳闷。
“是啊!你家这丫头,我买了。”
“什么!”她这才发觉事情大条,抵死呼喊。“不不卖,我不卖”
万豪没搭理,直接将那夏氏夫妇身边那位美丽的少女带走。
数匹健马又像来时那般匆忙离去,尘土飞扬间,瞬时失去了踪影。
“宁儿,我的宁儿”抱着大小珠宝盒,蓝秋娘哭得肝肠寸断,却再也喊不回心爱的女儿了。
夏中修除了叹息,还是叹息!
夜鹰寨
夜鹰寨位于祈山深处,地处偏僻,以高山和悬崖为天然屏障,沿路荆棘遍布,崎岖难行,若非有一身好武艺或知晓门道者,实在难以接近,更难发现其存在,也因此使夜鹰寨更添神秘色彩。
数年了,夜鹰寨一直都是官府头疼的对象,尤其达官贵人最是咬牙切齿,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却久攻不破。只因夜鹰寨最爱行抢的对象,就是高官显贵这类的人物,偏偏山脚下的路是进城唯一的捷径,否则多得绕行大半月。如此阻挠,谁能不痛恨这群无法无天的恶徒?
无法无天呵!
没错,他们是群既胆大又凶很的亡命之徒,视官府于无物,傲视群伦、气势强悍,尤其以夜鹰最是冷厉嚣狂。
夜鹰!是整个山寨的首领人物。
他神秘诡谲,狂狷残酷,拥有一身高不可测的功夫,和冷冽俊美的容颜。
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何方,师承何处,只知道他当年打败了天下第一高手独孤砺后,在一瞬间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许多人对他又敬又佩,争相阿谀;也有许多人偏不信邪,争相“讨教”
对于来人,他全然不屑一顾,行踪飘忽,冉加上我行我素、孤傲难测,围绕其周身的色彩更为神秘。
谁也没想到,这堂堂一介高手中的高手,如今竟会沦为山贼头头。
不知多少人扼腕,尤其是敬佩他之人。但他毫不在意,率性妄为,独裁狂霸,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谁都无法阻拦。
就这么的,使鹰寨从默默无闻,成了官府贵胄得而诛之的对象.却偏偏至今无人能动它分毫。它依然存在。对许多人而言,就像是梦魇一般挥之不去,夜鹰也因此成了达官贵人口中的“鬼见愁”
这谜样的地方,带着许多传奇色彩,再加上传奇性的人物,想窥探究竟的人不胜枚举,只可惜不得其门而入呀!
斑悬的酒壶口上,一汪细流慢慢注入精致的酒杯里,瞬间美酒之香布满整座花亭。
忽地,执壶者那双凌厉的眸光别具深意地轻闪,似乎察觉了什么,可手上的动作未停,神态目若。
“哇!好香的酒。”一道紫影突地翩然而至,桌上那注满好酒的杯子瞬间被夺。“大哥,许久不见,想不到你居然如此盛情相待,真叫小弟感动得痛哭流涕。”
就在酒杯接近来人唇畔之时,突地天外飞来的酒壶让他手忙脚乱地丢下杯子接住那壶美酒,顺道挽救自己有可能被撞歪的俊睑。
在同时,那只被丢出去的酒杯稳稳地落在斟酒人的手上。不顾来人一脸的气急败坏,他优雅地品香、浅酌。
“你你这算哪门子的待客之道?”辜琰司的俊脸满是挫败地抱着酒壶,紫色的身影一飘,重新回到亭子里,与那冷沈的男子相峙。
“夜鹰寨里没有客人。”夜鹰黑岩般的眸子斜睨着他,嘴角含带一丝讽刺。
没错,夜鹰寨里从来就没有“客人”只除了他辜琰司以外。他没将他捆成肉粽丢下山崖去,已经算是格外施恩、他命够大了,还敢叫嚣!
“我!”能和这喜怒无常的男人做兄弟他自封的兄弟,辜琰司当然也不是省油的灯。“对啊,大哥说的对,我的确不是客人,是自己人,咱们是好兄弟嘛!呵呵!”
呵、呵!笑话,谁跟他好兄弟?夜鹰从来就不承认。
奔琰司对他嫌恶的表情一点也不以为意,那俊朗潇洒的脸上依然盈满笑意,脸皮厚得跟城墙有得比。
“大哥,听说你最近又干了几件漂亮的案子,真有你的。”他以夸张的表情称赞道。“你这鬼见愁,的确名不虚传。”
夜鹰从他手里夺回美酒,迳自斟了杯独饮,似乎没将他的话听进耳里。
“只不过可惜了点,唉!”俊眼瞄了他一下。“唉”辜琰司的叹气声更大,盼能获得他一点点的回应。
可惜他失望了不,或者根本就不该存有希望的,夜鹰仍是一副处之泰然、依然故我的模样,继续品他的酒。
“唉唉唉”这种模样,恁是再好性子的人也难免抓狂。“我说大哥,你就不会开口问问我,我究竟在叹什么气吗?”
夜鹰嘴角轻扬,沈气道:“你自己会说。”
败了败了!他这跺一脚就足以让整个武林风云变色的天下第一大庄“御风山庄”的少庄主,天下间多少英雄美人争相竞逐涎好的人中之龙,竟然会落得如此下场,该说他魅力不再,还是天生欠虐待啊?
“好吧,我说。”辜琰司这一向趾高气昂的男人竟也有像个小媳妇般的时候,说出去恐怕没人会信。“最近又有一个地方官因为你而被罢黜了,他叫夏中修,听过吧!那老小子正气凛然,宛如青天,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官,可惜就因为捉拿你不力,收拾包袱回家吃自己了。”
夜鹰表情未变,盘据祈山也不是三、两天的事了,夏中修又是名震一方的县令,他当然知道他是何许人物。
“走得好。”他气定神闲地道。
“嗄?”辜琰司下巴差点掉下。不会吧,他真有这么冷血?
“至少他平安地离开了,不是吗?”
“对是对,可是他”
“不可否认,夏中修的确是个好官,但他绝对不是个当官的材料。”在瞥见他凝皱的眉头后,夜鹰撇撇唇道:“为官者,多的是为富不仁,为一己之私;为造就自已更大的势力,可以牺牲所有人的利益,铲除异己,夏中修就是看不透这点。尔虞我诈的官场不适合他,他是没资格为官的,离开对他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不是吗?”
“哇!”辜琰司猛摇头,不敢苟同。“照你这么说,所有当官的都贪婪收贿,那天底下的人多可怜?”
冷淡的眸子瞄向他,唇边的笑意更加讥讽。“天底下的人还不够可怜吗?”
奔琰司张开了口,讷讷不成语。
说真的,现今的确有不少小人当道,民间才会如此民不聊生。
忽地,紧皱的眉头松开,他又展开了清朗的笑颜。“还好,还好有你杀杀那些狗官和为富不仁的钱奴之气,让他们不再那么嚣张。算来你这山贼还是百姓之福呢!”
英挺的脸孔在瞬间变化,夜鹰原本刚毅的面容更加冷峻,阴沈凛邪。
“错了!”
“错!”
“哼!会宰杀那些高官贵人,是因为他们有钱、是肥羊,而不是为了谁。”夜鹰沈冷地道。“我只为我自己。”
那冷肃的语气如同寒冰,孤傲的脸孔泛着残酷之色。
他没那么伟大,更不想做什么英雄,他只不过想要翻云覆雨,让天下人不得安宁,这是他最大的目的。
当然,为富不仁者和狗官是最主要的目标,因为那群人更怕失去、更怕死,这是多大的乐趣啊!
仅此而已!与什么惩奸除恶、为民谋福压根儿沾不上边的。
奔琰司冷不防地打了个寒颤,虽然认识他也好些年了,但是每每看到他这种神情,还是会忍不住浑身泛惧。
究竟他发生过什么事?才会造就今日如此嗜血的性子,他实在想知道。
“礼物?”蕴涵兴味的语调扬起。
夜鹰在山寨里向来被奉若神祇,是至高无上的,所有人见到他都是战战兢兢。并非他刻意冷漠,而是与生俱来的那股强悍气势,让人心生敬畏,除了他的左右手万豪和陆遥外,鲜少有人敢轻易接近他。
因此像现在这种情形,众人一窝蜂地拱拥在他身边的场面,更是少见。
“老大,去瞧瞧,这大礼绝对让你心满意足。”万豪眉开眼笑地吆喝道。
“可不是。”众人笑得十分开心,忙将他推入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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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的心情不错,他愿意前去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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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他随即感觉到里头床榻上的异样。
质疑的黑眸朝身边的万豪望去,兴味的俊脸也跟着一沈。
“何时夜鹰寨也干起了掳人的勾当?我这寨主怎么全无所知?”他轻易地猜测到未揭晓的谜底。
他们抢钱夺财,杀人越货,在某些人的眼底简直就是无恶不作的恶徒,不过夜鹰寨从来不曾掳过人,尤其是无辜之人,这绝不是什么突然善心大起,而是不屑与一般山贼同流。
做坏事,也要做得比别人漂亮!
“老大,别别生气,你一定会喜欢她的,我保证。”老天爷,他是好心的,千万别来个弄巧成拙。万豪抖惧地缩了缩脖子。
“保证?”
“寨主,去看看吧!那妞儿不同于凡尘俗女,美得简直跟天仙一样哩。”一个胆子较大的人开口道。
夜鹰冷傲自负,从没有任何人可以在他无波的心湖留下丁点痕迹,就连倾心恋慕他多时的义妹胭脂,亦没能撼动他分毫。
他太无情、冷酷了!
也因此,当大夥见到那灵美动人的娇妹后,皆被那娇容迷得三魂少了七魄,而他呢?他会有何表现?
直觉想作个试验,那白衣少女的姿容属于人间绝色呀!那么她是否能够撼动得了这颗铁石心肠!
多么有意思呀!只要一点点,只要瞧见他一点点动心的痕迹,大家便会感到心满意足的。
夜鹰冷厉的眼神带着慑人的寒光,让大夥又是一阵哆嗦,谁也不敢再开口。
静默了许久、许久,几乎让人快喘不过气来时,才听见他平稳的声调扬起。
“嗯!我去瞧瞧。”
冷俊的脸上似笑非笑,他倒要看看究竟是怎样的绝色,竟能让这群人罔顾他的命令,敢作主胆大妄为。
众人大喜过望,全都一窝蜂地跟着走向床榻去,想瞧瞧他们大寨主在见到那人间绝色后,表情会是何等精采。
多么迫不及待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