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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 不走寻常路
“我们不在船上?”
“谁说我们在船上的”,棕发男子咧嘴冷笑,他的脸上有一道很长的伤疤,从右耳背直到鼻翼边,使得他更显凶恶。
“米什尔斯,别跟他说那么多”,货车的驾驶座上传来了像是无面男子的声音,“让他喘口气,就蹲回箱子里去,快进隧道了,不要节外生枝。”
慕千成再还有想问的,但想起伊赛梅洛夫的提醒,话到嘴边又吞下了肚子。米什尔斯近乎把慕千成直接塞回箱子里去,然后又把盖子盖上。
本停了下来的车子,又传来了发动机的声音。
“米什尔斯”,慕千成轻声念了一遍,这名字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
虽然这里是如此的闷气,但拼了命地想东西,让慕千成的烟瘾无法忍住,他本能似地掏出了打火机,这铜壳打火机是在尼斯湖时,那养着金毛松狮犬的旅馆主人送的。
摸着这东西,就不禁令人想起那几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不过若跟后面的事相比起来,只怕慕千成会说其实那根本不太算一回事。
他滑动了打火机上的轮子,但并没有火苗冒出来,该死的,想抽一口也不得,定然是扔出去的时候摔坏了。
慕千成把打火机塞回衣袋里,又总觉得有点什么的,不过令他兴庆的是,总算想起了在什么地方听过那名字。
对了,这米什尔斯好像在弗罗伦克萨的案子中曾经出现过,晨练路过的老太太曾听到邦萨喊一个米什什么的人停手。
难道这个棕发男,就是潜入弗罗伦克萨别墅,把他杀了,并掳走佣人的嫌犯?
不过现在既没有证据,就算有,也不济事,倒不如先弄清楚自身的状况更来得实在。
慕千成尝试调整思考的重点,不过他对身边情况唯一的知晓就是在车上。刚才他看了四周几眼,感觉应该还在远离城镇的公路上,远处能看到麦田,依稀出现的房舍,好像有些许德克萨斯一带的色彩,但又不完全一样。
他也有无计可施的时候。毕竟那几眼的时间实在太短暂,不过以走过的时间来算,说不定应该还在美国境内,他们到底打算怎么离境,又要驶往何方?而且为何不直接从迈阿密离港?显然,他们在码头上也有一定的组织,要离开应该不会太麻烦,毕竟现在当局既没有他们犯罪的铁证,而且还抱着放长线钓大鱼的心态,是不会让他们觉察到受监控的。
而且这货车的驾驶座上,也不过只能坐几个人,这组织的另外几号人了? 那个蓝色工人服的?还有伊赛梅洛夫?他们是跟着赶来,还是被留在当地,抑或是??????
这都无法凭空想通,而且他们错综复杂的计划,让慕千成的心里更添了不安。这或许是一个庞大的犯罪组织,若给他们得手了,说不定真是触目惊心的惨案。
但更令人感到恐惧的事,制止这种邪恶的机会,居然会毫不留情就落在自己的肩上。这是命运的选择,是神开的玩笑,还是那妖女故意为之?
无法想透,烟瘾难熬,慕千成干脆选择了睡觉,好好补充一觉再说,反正无论自己怎么盘算,到头来还是只能见机行事。
不过这一觉,睡得并不久,他刚刚梦见自己和一位女性朋友进入维也纳的金厅准备欣赏盛大的交响乐时,就被叫了起来。
货车再次停在了一个港口,或者更确切说是码头,小得跟迈阿密港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慕千成看到棕发男子站在了车门边,然后车门开了,又走下了一个穿着类似印度传统服饰的男子,慕千成差点把邦萨的名字叫了出来,好在忍住了。
棕头发男子指了指码头边的一艘大型白色渔船,示意慕千成过去。
“我现在能知道要去什么地方吗?”
棕头发男子摇了摇头,“很抱歉,我也不知道,你想知道,自己去问头头。我只能告诉你,这是墨西哥边境上的一个小港口。”
慕千成赔笑道:“我们以后都是同事了,总不能永远这么冷冰冰的”,他握住了拳头,“要热情团结的团队才会有战斗力,至少我应该能知道你的名字,好互相协助吧。”
“我叫米什尔斯,你可以叫我的绰号,刀疤狼。”
“好名字”,慕千成举起了手指头,“那这位是?”
慕千成故意用严厉的眼光看着那个从驾驶座上下来的黝黑矮个男子,那人立刻低下了头,以躲开幕千成的目光。这使慕千成无法看到他的脸,不过却能看到他的脚不... -->>
第二十四 不走寻常路
“我们不在船上?”
“谁说我们在船上的”,棕发男子咧嘴冷笑,他的脸上有一道很长的伤疤,从右耳背直到鼻翼边,使得他更显凶恶。
“米什尔斯,别跟他说那么多”,货车的驾驶座上传来了像是无面男子的声音,“让他喘口气,就蹲回箱子里去,快进隧道了,不要节外生枝。”
慕千成再还有想问的,但想起伊赛梅洛夫的提醒,话到嘴边又吞下了肚子。米什尔斯近乎把慕千成直接塞回箱子里去,然后又把盖子盖上。
本停了下来的车子,又传来了发动机的声音。
“米什尔斯”,慕千成轻声念了一遍,这名字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
虽然这里是如此的闷气,但拼了命地想东西,让慕千成的烟瘾无法忍住,他本能似地掏出了打火机,这铜壳打火机是在尼斯湖时,那养着金毛松狮犬的旅馆主人送的。
摸着这东西,就不禁令人想起那几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不过若跟后面的事相比起来,只怕慕千成会说其实那根本不太算一回事。
他滑动了打火机上的轮子,但并没有火苗冒出来,该死的,想抽一口也不得,定然是扔出去的时候摔坏了。
慕千成把打火机塞回衣袋里,又总觉得有点什么的,不过令他兴庆的是,总算想起了在什么地方听过那名字。
对了,这米什尔斯好像在弗罗伦克萨的案子中曾经出现过,晨练路过的老太太曾听到邦萨喊一个米什什么的人停手。
难道这个棕发男,就是潜入弗罗伦克萨别墅,把他杀了,并掳走佣人的嫌犯?
不过现在既没有证据,就算有,也不济事,倒不如先弄清楚自身的状况更来得实在。
慕千成尝试调整思考的重点,不过他对身边情况唯一的知晓就是在车上。刚才他看了四周几眼,感觉应该还在远离城镇的公路上,远处能看到麦田,依稀出现的房舍,好像有些许德克萨斯一带的色彩,但又不完全一样。
他也有无计可施的时候。毕竟那几眼的时间实在太短暂,不过以走过的时间来算,说不定应该还在美国境内,他们到底打算怎么离境,又要驶往何方?而且为何不直接从迈阿密离港?显然,他们在码头上也有一定的组织,要离开应该不会太麻烦,毕竟现在当局既没有他们犯罪的铁证,而且还抱着放长线钓大鱼的心态,是不会让他们觉察到受监控的。
而且这货车的驾驶座上,也不过只能坐几个人,这组织的另外几号人了? 那个蓝色工人服的?还有伊赛梅洛夫?他们是跟着赶来,还是被留在当地,抑或是??????
这都无法凭空想通,而且他们错综复杂的计划,让慕千成的心里更添了不安。这或许是一个庞大的犯罪组织,若给他们得手了,说不定真是触目惊心的惨案。
但更令人感到恐惧的事,制止这种邪恶的机会,居然会毫不留情就落在自己的肩上。这是命运的选择,是神开的玩笑,还是那妖女故意为之?
无法想透,烟瘾难熬,慕千成干脆选择了睡觉,好好补充一觉再说,反正无论自己怎么盘算,到头来还是只能见机行事。
不过这一觉,睡得并不久,他刚刚梦见自己和一位女性朋友进入维也纳的金厅准备欣赏盛大的交响乐时,就被叫了起来。
货车再次停在了一个港口,或者更确切说是码头,小得跟迈阿密港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慕千成看到棕发男子站在了车门边,然后车门开了,又走下了一个穿着类似印度传统服饰的男子,慕千成差点把邦萨的名字叫了出来,好在忍住了。
棕头发男子指了指码头边的一艘大型白色渔船,示意慕千成过去。
“我现在能知道要去什么地方吗?”
棕头发男子摇了摇头,“很抱歉,我也不知道,你想知道,自己去问头头。我只能告诉你,这是墨西哥边境上的一个小港口。”
慕千成赔笑道:“我们以后都是同事了,总不能永远这么冷冰冰的”,他握住了拳头,“要热情团结的团队才会有战斗力,至少我应该能知道你的名字,好互相协助吧。”
“我叫米什尔斯,你可以叫我的绰号,刀疤狼。”
“好名字”,慕千成举起了手指头,“那这位是?”
慕千成故意用严厉的眼光看着那个从驾驶座上下来的黝黑矮个男子,那人立刻低下了头,以躲开幕千成的目光。这使慕千成无法看到他的脸,不过却能看到他的脚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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