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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缓缓转过身,
平视到一宽阔丰厚的肩膀,
逐步入眼的是坚毅的下巴、
紧抿的双辱、高挺的鼻峰,
及复古墨镜
我看不到他的眼,却感受到强烈的怒气
足够单手拧断我脖子的怒气
我二十三岁,无业游民。
二十三岁,也算是有一把年纪了吧!扁瞧现在电视上出现的一些新面孔,所报出的出生年次莫不在我五、六年后,我就知道自己老了。
再想到姐姐、哥哥的小孩朝我欧巴桑、欧巴桑的唤,我开始考虑改以“实岁”的方式计算我的年龄!我二十二岁,刚满。
没忘了迈人二字头岁数时的那种悸动。不仅镇日在心里高唱“十九岁的最后一天”且认真的在十五张白纸上填满我的人生计画一份不失务实、兼有少女怀春梦想的理想规划然而,当日子还是一逃邺十四小时,当母亲皱着眉头说我都二十岁的人了,还在做十二岁小孩才会做的事,当我发觉我还是那个对凡事毫无影响力的辛盼语我才肯承认那是一堆不值一提狗屁计画。
一定是不值一提的,否则我怎会忘了我当时到底写些什么。当然,生涯规划嘛!大概就是短期间想成为怎么样的人,三、四年后又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五年后银行存款会有多少,十年后又能成就什么样的事我不知道是否有人真能遵照自己的规划行事,我只清楚我曾经浪费了很多时间在拟计画。
不过其实没什么关系,反正我什么都不多,时间最多。
我的人生没有目的,我十分明了。但没什么大碍吧!我都这么大的人了,如果我只想一天之中有二分之一的时间睡觉,六分之一的时间用餐盥洗,其馀时间发呆度日、无所事事,应该也碍不着其它活得积极、有干劲的人才是。
或许我多少该觉得对我的父母有所亏欠。若不是他们的包容,我没能活得这么悠游自在。也许有一天我会突然厌倦这样像只蛆虫的生活,然后真的将母亲给的补习费交到补习班去,真的有定下心来听讲背书,考个公职或再考个学校什么的,成全爸妈老想再栽培我的心愿。但是现在没有,没有一丝想改变我现今生活的念头。
虽觉亏欠,却不认为是羞愧或不孝;毕竟不论当我在一所连自己都不记得名字的专校毕业后,是否独立工作,爸妈仍会在经济上支助我。算算,在我的要求下,他们从一个月供我一万二生活费减至四千元,而我一个月下来,连房租加三餐支出绝不超过两千九百元,再加上某些日常用品的花费,收支相抵后,我发现每个月至少还有五百元左右的余款,如此一来,我又何需去淌复杂社会里的浑水?
老实说,一开始我也不相信我办得到,但我真的就这么活下来了。
专三时搬出学校宿舍,找到的新宿舍约离学校有二十分钟左右路程一栋老旧的四楼透天厝,里头经屋主木板隔间后,分租出去;当时月租一千五,我嫌贵;房东遂带我到以石绵瓦加盖的顶楼;他表示若想找便宜的住处,就得在那种地方熬得下去。
水泥地的房间长四公尺、宽三公尺;天花板长满青苔、霉菌,铁架全生了锈,一看就觉得禁不起风吹雨打;看得出房东旨在告知我现今租房界的行情,且相信我不会真的想住进该处。他却没想到我竟还开口问房租,愣了一会后,他随口说了个价金:月租八百;经杀价后,若一次付清一年房租,就以年租八千元计。
我不否认当时有着偏偏要逆道而行的叛逆,才租下那问房。
一个礼拜后,我搬进该处,发觉好心的房东将天花板换过,且用木条巩固了铁架,心中多了不少安全感。
包没想到,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一住就住了五年。
怎么瞒过爸妈的?这就该感谢曾住在三楼的易燕,她单独租下楼里最好的双人房,当爸妈南下看望我时,便让我假装与她同房。易燕坦率而豪爽,很难令人怀疑她所说的话,爸妈总要我多和她学学。毕业后她考上了一所夜大,搬出该处。
和她相识,但未交心,别后二年来未曾联络过。
在住的方面没问题后,另一项大事就属吃了我的一天三餐以七十元打发一条白吐司二十元可以当一个礼拜早餐,中餐在自助餐食一碗大碗的白饭及一样青菜,晚上则改白饭加一块腌肉,基本花费不会超过四十元,有时视健康情况加菜;这么下来两天至少有多馀的一、二十元可以买便宜的水果补充维他命c;再加上回家一次,又能带一大堆高级品回宿舍我的健康无虞。
也就是说,只要不出意外,我确定自己可以吃得好、睡得好。
意外我想不出来会有什么样的意外改变我这混吃等死的生活。
所以我很理所当然的成了一个无业游民。
无业游民似乎不太好听,但不可否认,我相信我已经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且过着我想要过的日子。
我不是没有工作过。念书时期,我曾经在补习班打过工。工作是打电话招生,没什么好与不好;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似乎就是在那个打工的暑假过后,潜意识里就不愿按常规找个朝九晚五的工作度日
不管怎么样,现在的我不受制于任何人、任何规定,有几万元的存款,有花费不尽的时间
虽然有时日子真的无聊至极,想从宿舍顶楼直接往下跳但还好,真的还好,比起无家可归、或把灵魂卖给金钱名利的人,这样的日子,真的还好。
可以睡到身体都要发烂的时候再起床;可以坐在窗前一连发呆数天;也可以在图书馆、文化中心或各大书局流连,假想那些书皆是自己的资产;也可以不停的在大街上行走,直到累了、倦了,再回到自己的床上倒头就睡
说真的,有一阵子我觉得我可能有病!
可能是精神方面的病,病症是对人草畏惧、不敢踏人社会、不敢与其它人接触
但是,我却又有标准的人来疯在家人面前或在熟人面前,我总能嘻嘻哈哈与其笑闹,有时还活泼过度令人难以消受
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在自我怀疑数日后,我这么告诉自己;而日子一久,我坚信自己是个很正常的人。
看完了一篇报导,我合上杂志放回架上,走出书局。
懊篇报导讨论现代女子前半生三阶段的爱情观。
第一阶段,为二十岁之前,即求学时期,少女受了电视剧及文艺小说的影响,对爱情有太多的憧憬及浪漫幻想,而这一切全是不实际的。
第二阶段,为二十一岁至二十八岁之问,这时的年轻女子认清了现实且有太过现实的倾向;大多表明不屑于恋爱这回事,将目标定于自我实现。
第三阶段,为二十九岁至三十五岁之问,此时的女子回归母性的自觉,开始追求平稳的婚姻。
的确,在此之前,我也曾有段沉溺于旖旎梦想的少女时光。
而如今,于第二阶段的我,对于异性不论老少美丑,倒也真的是心如止水,谈不上讨厌或喜欢。可以说比较看透了爱情虽然根本没谈过恋爱!
冷静观察,谈恋爱这回事不就是花费时间、花费金钱去改变自己、去取悦对方?
而且常常是所付出的与回收的不成比例,徒惹一阵伤心。
所以何必苦苦去追求那非自己所能掌握的爱情?自己一个人过得岂不挺好!
至于书中所谓的第三阶段,我也抱着赞同的态度。
毕竟随着时间的增长,人们的观念不停的在变。说不定有朝一日,当某人出现在我面前,我便会立即推翻恋爱无用论的想法,且主动追求对方!
但那也只是说不定罢了,我知道自己不是有那种说爱就爱的勇气的人。
看看天色将晚,且已在市区闲晃了一整天,我决定循早上来的原路回家。
宿舍离市区颇远,搭公车的话约二十分钟,以我慢吞吞的步伐,经常得走上一、两个小时才能到达。
穿梭过几条人潮蜂拥的市街,沿着一条两旁都是超高办公大楼的大路走下去,即是通往市郊的标准路线。
在这条路上,我常做一桩既是伸张公权力却又极为缺德的事。
走出行人道,巡视满满的一整排违规停在路边的车子,我抿抿唇角,侧了侧头,锁定了两辆并排停放的车子为目标。
我觉得违规停车已经够可恶了,并排严重阻碍交通的车子则更该受罚!虽然有时因有急事,不得已随处停下;但车主是否考虑到若内排的车子亦同样赶时间离开呢?或者,因其阻碍车道,而酿成了车祸呢?
没有多想,我自牛仔裤的裤袋里掏出万用刀。若无其事地将其中挫指甲的短刀握在手边,近身走过一辆深蓝色的福特。车子又旧又脏,看不太出来我加上去的刮痕。怪不得车主放心大胆的并排停车。
耸耸肩,将视线调向前方另一辆待罚的车子啧啧!我不禁咋舌!说实话,车子我懂得不多,但那一辆全黑发亮、跑车型的口腻遛,任谁看了也知道价值不凡;它的主人还真舍得随手停下。
既然主人舍得,那可就怪不得我了。嘿!我刮过的车子不下上百辆,倒还没碰过这么名贵的车种。
像做贼似的,谨慎地左望右望,确定街上各忙己事的人们不会注意到渺小的我后,我轻手轻脚走向那辆高级车咦?再走近些,发觉车头前蹲着一男一女,鬼鬼祟祟的扶着车头的保险杆不晓得在干什么。
当我把视线聚集在保险杆时,那两人同时抬头,发现了我。女的紧张地拍拍身旁的男人,两人又同时起身,跨上他们身后的摩托车,倏然离去。
我一脸茫然望着他们的身形愈来愈远,还是不晓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愣了一下,我想起了正事,握着万用刀的手兴奋得发着颤;先轻轻地试刮一下老天!望着毫无瑕疵、黑得金亮的车板,我还真有点下不了手但我还是下手了
稍一用力,车子马上出现突兀、泛白的刮痕。
在此刻我是非常相信人性本恶的。我站直了身子,依习惯从车尾走向车头刮出一长痕伤口。
按照往常经验,应该尽速离开作案现场;但我恶作剧心大起,且自信不可能那么倒霉,刮了几百辆别人的车子,就这一次会被抓到?所以我当机立断,在车头侧身加画两个交迭的心
心形出现后,我决定再刮去心形内的烤漆。
正要动手时,描见一名衣着光鲜的男子快步走出大楼、顺手戴上一副墨镜,向这辆车走来。
我在心里大喊糟了!忙转过身,双手背在身后,左观右望,佯装在等人。
那名男子一阵风似的经过我身前,飘过的古龙水味直窜人我胸腔内,我吓得心跳飞快,额边滑下豆大的冷汗。眼珠子随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溜到眼角,发觉这不是他的车后,双腿差点发软。
还是快些离开,免得被逮个正... -->>
我缓缓转过身,
平视到一宽阔丰厚的肩膀,
逐步入眼的是坚毅的下巴、
紧抿的双辱、高挺的鼻峰,
及复古墨镜
我看不到他的眼,却感受到强烈的怒气
足够单手拧断我脖子的怒气
我二十三岁,无业游民。
二十三岁,也算是有一把年纪了吧!扁瞧现在电视上出现的一些新面孔,所报出的出生年次莫不在我五、六年后,我就知道自己老了。
再想到姐姐、哥哥的小孩朝我欧巴桑、欧巴桑的唤,我开始考虑改以“实岁”的方式计算我的年龄!我二十二岁,刚满。
没忘了迈人二字头岁数时的那种悸动。不仅镇日在心里高唱“十九岁的最后一天”且认真的在十五张白纸上填满我的人生计画一份不失务实、兼有少女怀春梦想的理想规划然而,当日子还是一逃邺十四小时,当母亲皱着眉头说我都二十岁的人了,还在做十二岁小孩才会做的事,当我发觉我还是那个对凡事毫无影响力的辛盼语我才肯承认那是一堆不值一提狗屁计画。
一定是不值一提的,否则我怎会忘了我当时到底写些什么。当然,生涯规划嘛!大概就是短期间想成为怎么样的人,三、四年后又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五年后银行存款会有多少,十年后又能成就什么样的事我不知道是否有人真能遵照自己的规划行事,我只清楚我曾经浪费了很多时间在拟计画。
不过其实没什么关系,反正我什么都不多,时间最多。
我的人生没有目的,我十分明了。但没什么大碍吧!我都这么大的人了,如果我只想一天之中有二分之一的时间睡觉,六分之一的时间用餐盥洗,其馀时间发呆度日、无所事事,应该也碍不着其它活得积极、有干劲的人才是。
或许我多少该觉得对我的父母有所亏欠。若不是他们的包容,我没能活得这么悠游自在。也许有一天我会突然厌倦这样像只蛆虫的生活,然后真的将母亲给的补习费交到补习班去,真的有定下心来听讲背书,考个公职或再考个学校什么的,成全爸妈老想再栽培我的心愿。但是现在没有,没有一丝想改变我现今生活的念头。
虽觉亏欠,却不认为是羞愧或不孝;毕竟不论当我在一所连自己都不记得名字的专校毕业后,是否独立工作,爸妈仍会在经济上支助我。算算,在我的要求下,他们从一个月供我一万二生活费减至四千元,而我一个月下来,连房租加三餐支出绝不超过两千九百元,再加上某些日常用品的花费,收支相抵后,我发现每个月至少还有五百元左右的余款,如此一来,我又何需去淌复杂社会里的浑水?
老实说,一开始我也不相信我办得到,但我真的就这么活下来了。
专三时搬出学校宿舍,找到的新宿舍约离学校有二十分钟左右路程一栋老旧的四楼透天厝,里头经屋主木板隔间后,分租出去;当时月租一千五,我嫌贵;房东遂带我到以石绵瓦加盖的顶楼;他表示若想找便宜的住处,就得在那种地方熬得下去。
水泥地的房间长四公尺、宽三公尺;天花板长满青苔、霉菌,铁架全生了锈,一看就觉得禁不起风吹雨打;看得出房东旨在告知我现今租房界的行情,且相信我不会真的想住进该处。他却没想到我竟还开口问房租,愣了一会后,他随口说了个价金:月租八百;经杀价后,若一次付清一年房租,就以年租八千元计。
我不否认当时有着偏偏要逆道而行的叛逆,才租下那问房。
一个礼拜后,我搬进该处,发觉好心的房东将天花板换过,且用木条巩固了铁架,心中多了不少安全感。
包没想到,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一住就住了五年。
怎么瞒过爸妈的?这就该感谢曾住在三楼的易燕,她单独租下楼里最好的双人房,当爸妈南下看望我时,便让我假装与她同房。易燕坦率而豪爽,很难令人怀疑她所说的话,爸妈总要我多和她学学。毕业后她考上了一所夜大,搬出该处。
和她相识,但未交心,别后二年来未曾联络过。
在住的方面没问题后,另一项大事就属吃了我的一天三餐以七十元打发一条白吐司二十元可以当一个礼拜早餐,中餐在自助餐食一碗大碗的白饭及一样青菜,晚上则改白饭加一块腌肉,基本花费不会超过四十元,有时视健康情况加菜;这么下来两天至少有多馀的一、二十元可以买便宜的水果补充维他命c;再加上回家一次,又能带一大堆高级品回宿舍我的健康无虞。
也就是说,只要不出意外,我确定自己可以吃得好、睡得好。
意外我想不出来会有什么样的意外改变我这混吃等死的生活。
所以我很理所当然的成了一个无业游民。
无业游民似乎不太好听,但不可否认,我相信我已经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且过着我想要过的日子。
我不是没有工作过。念书时期,我曾经在补习班打过工。工作是打电话招生,没什么好与不好;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似乎就是在那个打工的暑假过后,潜意识里就不愿按常规找个朝九晚五的工作度日
不管怎么样,现在的我不受制于任何人、任何规定,有几万元的存款,有花费不尽的时间
虽然有时日子真的无聊至极,想从宿舍顶楼直接往下跳但还好,真的还好,比起无家可归、或把灵魂卖给金钱名利的人,这样的日子,真的还好。
可以睡到身体都要发烂的时候再起床;可以坐在窗前一连发呆数天;也可以在图书馆、文化中心或各大书局流连,假想那些书皆是自己的资产;也可以不停的在大街上行走,直到累了、倦了,再回到自己的床上倒头就睡
说真的,有一阵子我觉得我可能有病!
可能是精神方面的病,病症是对人草畏惧、不敢踏人社会、不敢与其它人接触
但是,我却又有标准的人来疯在家人面前或在熟人面前,我总能嘻嘻哈哈与其笑闹,有时还活泼过度令人难以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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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为二十岁之前,即求学时期,少女受了电视剧及文艺小说的影响,对爱情有太多的憧憬及浪漫幻想,而这一切全是不实际的。
第二阶段,为二十一岁至二十八岁之问,这时的年轻女子认清了现实且有太过现实的倾向;大多表明不屑于恋爱这回事,将目标定于自我实现。
第三阶段,为二十九岁至三十五岁之问,此时的女子回归母性的自觉,开始追求平稳的婚姻。
的确,在此之前,我也曾有段沉溺于旖旎梦想的少女时光。
而如今,于第二阶段的我,对于异性不论老少美丑,倒也真的是心如止水,谈不上讨厌或喜欢。可以说比较看透了爱情虽然根本没谈过恋爱!
冷静观察,谈恋爱这回事不就是花费时间、花费金钱去改变自己、去取悦对方?
而且常常是所付出的与回收的不成比例,徒惹一阵伤心。
所以何必苦苦去追求那非自己所能掌握的爱情?自己一个人过得岂不挺好!
至于书中所谓的第三阶段,我也抱着赞同的态度。
毕竟随着时间的增长,人们的观念不停的在变。说不定有朝一日,当某人出现在我面前,我便会立即推翻恋爱无用论的想法,且主动追求对方!
但那也只是说不定罢了,我知道自己不是有那种说爱就爱的勇气的人。
看看天色将晚,且已在市区闲晃了一整天,我决定循早上来的原路回家。
宿舍离市区颇远,搭公车的话约二十分钟,以我慢吞吞的步伐,经常得走上一、两个小时才能到达。
穿梭过几条人潮蜂拥的市街,沿着一条两旁都是超高办公大楼的大路走下去,即是通往市郊的标准路线。
在这条路上,我常做一桩既是伸张公权力却又极为缺德的事。
走出行人道,巡视满满的一整排违规停在路边的车子,我抿抿唇角,侧了侧头,锁定了两辆并排停放的车子为目标。
我觉得违规停车已经够可恶了,并排严重阻碍交通的车子则更该受罚!虽然有时因有急事,不得已随处停下;但车主是否考虑到若内排的车子亦同样赶时间离开呢?或者,因其阻碍车道,而酿成了车祸呢?
没有多想,我自牛仔裤的裤袋里掏出万用刀。若无其事地将其中挫指甲的短刀握在手边,近身走过一辆深蓝色的福特。车子又旧又脏,看不太出来我加上去的刮痕。怪不得车主放心大胆的并排停车。
耸耸肩,将视线调向前方另一辆待罚的车子啧啧!我不禁咋舌!说实话,车子我懂得不多,但那一辆全黑发亮、跑车型的口腻遛,任谁看了也知道价值不凡;它的主人还真舍得随手停下。
既然主人舍得,那可就怪不得我了。嘿!我刮过的车子不下上百辆,倒还没碰过这么名贵的车种。
像做贼似的,谨慎地左望右望,确定街上各忙己事的人们不会注意到渺小的我后,我轻手轻脚走向那辆高级车咦?再走近些,发觉车头前蹲着一男一女,鬼鬼祟祟的扶着车头的保险杆不晓得在干什么。
当我把视线聚集在保险杆时,那两人同时抬头,发现了我。女的紧张地拍拍身旁的男人,两人又同时起身,跨上他们身后的摩托车,倏然离去。
我一脸茫然望着他们的身形愈来愈远,还是不晓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愣了一下,我想起了正事,握着万用刀的手兴奋得发着颤;先轻轻地试刮一下老天!望着毫无瑕疵、黑得金亮的车板,我还真有点下不了手但我还是下手了
稍一用力,车子马上出现突兀、泛白的刮痕。
在此刻我是非常相信人性本恶的。我站直了身子,依习惯从车尾走向车头刮出一长痕伤口。
按照往常经验,应该尽速离开作案现场;但我恶作剧心大起,且自信不可能那么倒霉,刮了几百辆别人的车子,就这一次会被抓到?所以我当机立断,在车头侧身加画两个交迭的心
心形出现后,我决定再刮去心形内的烤漆。
正要动手时,描见一名衣着光鲜的男子快步走出大楼、顺手戴上一副墨镜,向这辆车走来。
我在心里大喊糟了!忙转过身,双手背在身后,左观右望,佯装在等人。
那名男子一阵风似的经过我身前,飘过的古龙水味直窜人我胸腔内,我吓得心跳飞快,额边滑下豆大的冷汗。眼珠子随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溜到眼角,发觉这不是他的车后,双腿差点发软。
还是快些离开,免得被逮个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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