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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岁了,很多人都会经过的一个年龄,对于叶凡也是。
虽然喜欢文学,可叶凡从来就不喜欢写一些臃肿的文字,只是喜欢一些简短的文字,因为那么多字,其实就是在说一些大家都知道的废话,所以,他本来大学的时候有可能成为一个月薪过万的网络写手,他放弃了。
虽然喜欢工作,可叶凡不喜欢那些朝九晚五的工作,看着那些人放着浪费的休闲时间不去思考自己为什么要前进,却愿意将一切归咎于自己太忙,所以,他放弃了全国五百强的公司的高薪职业,回到了自己的老家,每天过的浑浑噩噩。
虽然有喜欢的人,可是他不是个长情的人,就像是《遥远的救世主》里主人公丁元英的话那样,从古到今,有几个男人能够将自己酿到淡而又淡的名贵,这不是明知不可为而为的事,能混就混吧,所以,他虽然交了不少女朋友,可是最后都是分手。
虽然有喜欢的地方,可是他不是个耐着性子看完风景的人,所以,看完照片,他总习惯低头想着,自己是去过了那些地方了,这就是他的思维。
所以,三十岁的那一年,他和几个朋友在那个三线城市的小酒吧里喝了酒,醉醺醺地一人走在街道上,只感觉自己似乎有点迷糊了,看着都市的霓虹似乎离自己也远去了,迷迷糊糊的,他躺在路边睡着了。
“小心。”一个稚嫩的声音将他从睡梦中叫醒,然后他就看到是一个坑,不大,也就半米深,不过这个水坑陌生啊,而且还带着一丝凉意,只是刚才让自己小心的那个声音变成了幸灾乐祸了,“哈哈,凡子,你也有今天,让你不看路。”
他皱了皱眉头,从水坑里爬出来,迷茫地看了看四周,这里让他有种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觉,一抬头看到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坐在自行车上,晃荡着左腿,一脸得意的模样,这人有点熟悉,不过他今年不是已经应该已经成球了吗?怎么还是这么瘦啊?
而在他的后面,一个一脸冷酷的家伙也在,他倒没嘲讽,不过这小子似乎自从出生了就这个模样,话很少,身体瘦高,可能是因为家教的缘故,他做事做人都简单而又死板。
刚才的那个笑呵呵的家伙是自己的死党兼职发小—郭晓军。而这个很酷的家伙,则是自己的发小兼职邻居李霄鹏。
这俩人怎么会在这里?他们俩个,郭晓军一直都是个没心思的憨厚孩子,自己还记得他之所以三十岁才结婚,是因为个子不高,人也胖乎乎的,工作一般,家里还有一个弟弟,父亲虽然给他盖了房子,但是上过学的人一般是不可能在家里结婚的,所以,那个房子现在反而成为讽刺了。而李霄鹏呢,因为高中的时候,身体不好,最后连大学都没上,只能去南方打工,后来,三十岁的时候还没结婚,最后的消息,就是自己三十岁的时候,他还是在外面,连续七八年都没有回家,不知道是因为不想回家还是担心回家之后没脸见人呢。
难道是梦?
叶凡感觉脑子里很乱,纷乱的很,说句别人不相信的话,叶凡自从上了高中,特别是高二之后,他对于高二到大学时候的记忆几乎全部模糊了,只记住几个人,而从小学到高二这段记忆,一点一滴,年月都分毫不差,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喂,凡子,你摔坏脑子了?还不起来?你这身白色衬衫可是沾不得泥水,看你今天回家,你妈非得说你不可。”郭晓军的话让叶凡一下子站起来了,结果身体一颤抖,没办法啊,不冷才怪呢,虽然九月份的天还是挺热的,但是前段时间一直下雨,所以空气的温度还是不高,他一起来,就感觉身体宛如被冰块擦过了一样。
低头看着自己的白色衬衫已经脏了一半,还好水坑不大,加上自己的车子撑着自己,他的裤子只是湿了一个裤脚,而长筒的水靴裹着膝盖上面,很紧,所以没进水。
“都怪你小子,非要怪叫,走了。”甩了甩手,叶凡不想让郭晓军发现自己的不同,虽然说他感觉自己似乎是穿越了,重生了,可是前生一直都在那里傻乎乎的过着,对于未来,他其实还是很迷茫的。
自行车是后来不怎么见的,叶凡一直发育的很好,个子也挺高的,虽然不是最高的,可是班级里也有前几的呢,推了一下车子直接甩腿而上,而郭晓军和李霄鹏跟在后面,三人一起出去玩的时候,他总是头头,虽然郭晓军总是闯祸,不过有事也是这小子顶着。
虽然感觉自己的胸口还凉飕飕的,不过现在的空气的确比十几年后的空气好多了,两边的树也多,只是该死的路不如以后的。当时为了上面的要求,可是水泥路呢,而现在呢,是黄泥路,而且属于一年需要修十遍八遍的那种,为什么会这样子呢,每次修路都是找人整理了一下,找点碎石子铺铺就算完了,你说能好到哪里?
其实呢... -->>
三十岁了,很多人都会经过的一个年龄,对于叶凡也是。
虽然喜欢文学,可叶凡从来就不喜欢写一些臃肿的文字,只是喜欢一些简短的文字,因为那么多字,其实就是在说一些大家都知道的废话,所以,他本来大学的时候有可能成为一个月薪过万的网络写手,他放弃了。
虽然喜欢工作,可叶凡不喜欢那些朝九晚五的工作,看着那些人放着浪费的休闲时间不去思考自己为什么要前进,却愿意将一切归咎于自己太忙,所以,他放弃了全国五百强的公司的高薪职业,回到了自己的老家,每天过的浑浑噩噩。
虽然有喜欢的人,可是他不是个长情的人,就像是《遥远的救世主》里主人公丁元英的话那样,从古到今,有几个男人能够将自己酿到淡而又淡的名贵,这不是明知不可为而为的事,能混就混吧,所以,他虽然交了不少女朋友,可是最后都是分手。
虽然有喜欢的地方,可是他不是个耐着性子看完风景的人,所以,看完照片,他总习惯低头想着,自己是去过了那些地方了,这就是他的思维。
所以,三十岁的那一年,他和几个朋友在那个三线城市的小酒吧里喝了酒,醉醺醺地一人走在街道上,只感觉自己似乎有点迷糊了,看着都市的霓虹似乎离自己也远去了,迷迷糊糊的,他躺在路边睡着了。
“小心。”一个稚嫩的声音将他从睡梦中叫醒,然后他就看到是一个坑,不大,也就半米深,不过这个水坑陌生啊,而且还带着一丝凉意,只是刚才让自己小心的那个声音变成了幸灾乐祸了,“哈哈,凡子,你也有今天,让你不看路。”
他皱了皱眉头,从水坑里爬出来,迷茫地看了看四周,这里让他有种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觉,一抬头看到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坐在自行车上,晃荡着左腿,一脸得意的模样,这人有点熟悉,不过他今年不是已经应该已经成球了吗?怎么还是这么瘦啊?
而在他的后面,一个一脸冷酷的家伙也在,他倒没嘲讽,不过这小子似乎自从出生了就这个模样,话很少,身体瘦高,可能是因为家教的缘故,他做事做人都简单而又死板。
刚才的那个笑呵呵的家伙是自己的死党兼职发小—郭晓军。而这个很酷的家伙,则是自己的发小兼职邻居李霄鹏。
这俩人怎么会在这里?他们俩个,郭晓军一直都是个没心思的憨厚孩子,自己还记得他之所以三十岁才结婚,是因为个子不高,人也胖乎乎的,工作一般,家里还有一个弟弟,父亲虽然给他盖了房子,但是上过学的人一般是不可能在家里结婚的,所以,那个房子现在反而成为讽刺了。而李霄鹏呢,因为高中的时候,身体不好,最后连大学都没上,只能去南方打工,后来,三十岁的时候还没结婚,最后的消息,就是自己三十岁的时候,他还是在外面,连续七八年都没有回家,不知道是因为不想回家还是担心回家之后没脸见人呢。
难道是梦?
叶凡感觉脑子里很乱,纷乱的很,说句别人不相信的话,叶凡自从上了高中,特别是高二之后,他对于高二到大学时候的记忆几乎全部模糊了,只记住几个人,而从小学到高二这段记忆,一点一滴,年月都分毫不差,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喂,凡子,你摔坏脑子了?还不起来?你这身白色衬衫可是沾不得泥水,看你今天回家,你妈非得说你不可。”郭晓军的话让叶凡一下子站起来了,结果身体一颤抖,没办法啊,不冷才怪呢,虽然九月份的天还是挺热的,但是前段时间一直下雨,所以空气的温度还是不高,他一起来,就感觉身体宛如被冰块擦过了一样。
低头看着自己的白色衬衫已经脏了一半,还好水坑不大,加上自己的车子撑着自己,他的裤子只是湿了一个裤脚,而长筒的水靴裹着膝盖上面,很紧,所以没进水。
“都怪你小子,非要怪叫,走了。”甩了甩手,叶凡不想让郭晓军发现自己的不同,虽然说他感觉自己似乎是穿越了,重生了,可是前生一直都在那里傻乎乎的过着,对于未来,他其实还是很迷茫的。
自行车是后来不怎么见的,叶凡一直发育的很好,个子也挺高的,虽然不是最高的,可是班级里也有前几的呢,推了一下车子直接甩腿而上,而郭晓军和李霄鹏跟在后面,三人一起出去玩的时候,他总是头头,虽然郭晓军总是闯祸,不过有事也是这小子顶着。
虽然感觉自己的胸口还凉飕飕的,不过现在的空气的确比十几年后的空气好多了,两边的树也多,只是该死的路不如以后的。当时为了上面的要求,可是水泥路呢,而现在呢,是黄泥路,而且属于一年需要修十遍八遍的那种,为什么会这样子呢,每次修路都是找人整理了一下,找点碎石子铺铺就算完了,你说能好到哪里?
其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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