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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非常喜欢写信,现在依然喜欢写,只是年纪大了,手脚也比较懒惰罢了。比较遗憾的事情是,我年轻时候对于书信文件非常的不经心,很多应该留存的,早已散落天涯不知所踪。
昨天我在整理东西的时候,偶然翻出从前朋友的来信,好奇,打开一看,第一行只四个字“见字如晤”我的心在那个刹那忽然间充满了一种难以言明的情怀。我捧着那两页信纸,居然一行一行的读了下去。望着那生疏但依旧熟悉的笔迹,我仿佛顺着时间的河水逆流而上,又返回了我和我的朋友们的青春时代,再一次如此真切地体味那种年轻时曾经倏忽而来,现在早已不能复返的感动。往日岁月中的欢乐与忧伤,那些年轻时代中的轻狂孤傲与天真无邪,又好像飞去飞来的清风一样,再次充溢于我当下的生活中,让我在时光流转了多年后的今天,依然真切的体悟成长的痕迹。那两张薄薄的信纸,那满纸信手写来的字句,竟然如此有魔力,我一时间被一种巨大的引力吸附着。
亲手书写的文字,确实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能够给人在情感上带来巨大冲击力。我一行行的读下来,过去的温情如期而至,字里行间都散发着一种挥它不去的情感意韵。这种亲手书写的文字的魔力,是现代其他通讯工具所不具备的,也正因如此,我才对信函请有独钟。手书的信件,不单文字内容是一重,而且那亲手写的横竖撇捺也能传递无限的情谊。所以,我在看到多年前的信件时,才会感到亲切,感到温暖,感到那位多年前的友人,至今离我依然很近很近。
(二)
我这个人,骨子里是很保守的,保守到很多人都说我有些迂腐。我发自内心的不喜欢电子邮件等等现代化的又快捷又方便的信息传递渠道——虽然我自己每天也都在享受这些现代化的信息载体的种种方便之处。但是,从情感上讲,我还是最认同传统的笔纸、书信。我总孩子气的认为,电子邮件是不带感情的,键盘敲出来的文字都是一式一样,没有手写的那么多温情,那么多个性。读手写的文字,从每个笔画中都能读出情感,看出故事,但读电子邮件,我只能读出刻板与严肃,我找不出人和人之间那种最细致的情感交流。而我这个人,又是非常渴望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暖的情谊的。
但是,事实是,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信道已经脱离了手写体。我有一位朋友某天竟然对我说,只会敲字,提起笔来就忘字,这话让我听了毛骨悚然。但想想,他说的话确实很实在。文件在电脑上写,信件有电子版,和朋友交流基本是打电话,偶尔心情好了发个短消息也不用写字,只需要动动你的大拇指。笔和纸,离现代人的生活,好像越来越远。我在辅导学生论文的时候,也都很少看到亲手写的字了,基本都是打印稿,让我无法从字面上,有一个感性的认识。
另外,现代化的交流方式,是快捷的,也是转瞬即逝过不留痕的,而我这个人偏偏怀旧,对于瞬间消逝的东西,天生感觉遗憾。信件则是可以永远保存的,时光流失,甚至物是人非,信件和写信人当时的情感状态,都被那一笔一划的文字记录下来,永远不会改变。在我的世界中,我总是爱幻想一些永恒的美丽的东西,虽然我自己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切都有阶段性,但是,人总是有对美好事物向往的情感取向。我能从书信中窥探到一点关于永恒美丽的痕迹,于是,我就喜欢这种接近永恒的交流方式。而现代化的交流渠道则在时刻提醒着我其阶段性和即逝性,让我比较茫然,比较惊慌。
(三)
信件,其实也是一种更为高雅的交流方式。我总认为,古典的是高雅的。可能这种情感上的价值取向也是偏颇的,但是我想,不至于是错误的。会写信的人,能写漂亮的字的人,我是很喜欢的。
我上大学的时候有一年重读源氏物语。光源氏有无数情人,他的情人中有各种各样的女子。我从情感上最喜欢的是紫姬;还有另一位,是书中很不重要的一个女子,也很可能是众多读者都会轻易将她忽视掉的一个女子,这个女子叫六条妃子。她在书里是个爱吃醋的、比较恶毒的、总给光源氏填麻烦的、有意伤害其他女子的女人,似乎精神也有点不正常,从情感上,我不喜欢这样的女子。光源氏也不喜欢她。但是,光源氏一直没能真正离开她。我能从那本厚厚的著作中清晰的记住她,并且终究也不讨厌她,原因只有一点:她会写信,会写很漂亮的信,非常的风雅。她的信,体现出的是一种情调、一种格调,一种平常人不具备的浪漫气质。这种气质,是非常吸引人的,是可以让人产生欣赏和爱的。那个时候我就想,一个女子,会写很美丽的信,是种多么难得的才华啊。
现代社会,电话比信多。我倒是比较赞同围城中方鸿渐和唐小芙的那段话:方鸿渐说:“我最恨朋友间通电话,宁可写信。”唐小芙说:“做了朋友应当彼此爱见面;通个电话算接过了,可是面没有见,所说的话又不能像信那样留着反复看几遍。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信是比电话长久的交流。电话里的话,说过了也就过去了,声音是很难保存的。就好比广播和报纸,我们很容易查阅十几二十年前的文字记录,但是我们很难检索线形传播已经传播完了的广播。
英国有位身体有残疾的女子。她自幼在家中,受严格的规范的家庭教育,由于身体上的残缺,使她无法享受正常的爱情,没人追求她,她也不敢追求任何人。后来,她写诗,结识了当时文坛上一位年轻的诗人,这位诗人爱上了这个残疾的但才华横溢的姑娘,大胆的向她表示了爱情。他们的交流方式,是通信。姑娘开始拒绝,后来终于被这位年轻人真诚的爱感染了。从拒绝爱情到投身爱情,这位姑娘给这个年轻人写下了三十多首诗歌,每首诗都如此真挚和热切,如此饱含深情。后来,年轻人带着这位身体有严重残疾的姑娘逃离英国,他们去了意大利的托斯卡纳,他们就是英国文坛上的佳偶勃朗宁夫妇。那些作为信函记录爱情的诗歌就是著名的勃朗宁夫人的抒情诗,后来集结出版。这是一种及至的... -->>
(一)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非常喜欢写信,现在依然喜欢写,只是年纪大了,手脚也比较懒惰罢了。比较遗憾的事情是,我年轻时候对于书信文件非常的不经心,很多应该留存的,早已散落天涯不知所踪。
昨天我在整理东西的时候,偶然翻出从前朋友的来信,好奇,打开一看,第一行只四个字“见字如晤”我的心在那个刹那忽然间充满了一种难以言明的情怀。我捧着那两页信纸,居然一行一行的读了下去。望着那生疏但依旧熟悉的笔迹,我仿佛顺着时间的河水逆流而上,又返回了我和我的朋友们的青春时代,再一次如此真切地体味那种年轻时曾经倏忽而来,现在早已不能复返的感动。往日岁月中的欢乐与忧伤,那些年轻时代中的轻狂孤傲与天真无邪,又好像飞去飞来的清风一样,再次充溢于我当下的生活中,让我在时光流转了多年后的今天,依然真切的体悟成长的痕迹。那两张薄薄的信纸,那满纸信手写来的字句,竟然如此有魔力,我一时间被一种巨大的引力吸附着。
亲手书写的文字,确实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能够给人在情感上带来巨大冲击力。我一行行的读下来,过去的温情如期而至,字里行间都散发着一种挥它不去的情感意韵。这种亲手书写的文字的魔力,是现代其他通讯工具所不具备的,也正因如此,我才对信函请有独钟。手书的信件,不单文字内容是一重,而且那亲手写的横竖撇捺也能传递无限的情谊。所以,我在看到多年前的信件时,才会感到亲切,感到温暖,感到那位多年前的友人,至今离我依然很近很近。
(二)
我这个人,骨子里是很保守的,保守到很多人都说我有些迂腐。我发自内心的不喜欢电子邮件等等现代化的又快捷又方便的信息传递渠道——虽然我自己每天也都在享受这些现代化的信息载体的种种方便之处。但是,从情感上讲,我还是最认同传统的笔纸、书信。我总孩子气的认为,电子邮件是不带感情的,键盘敲出来的文字都是一式一样,没有手写的那么多温情,那么多个性。读手写的文字,从每个笔画中都能读出情感,看出故事,但读电子邮件,我只能读出刻板与严肃,我找不出人和人之间那种最细致的情感交流。而我这个人,又是非常渴望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暖的情谊的。
但是,事实是,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信道已经脱离了手写体。我有一位朋友某天竟然对我说,只会敲字,提起笔来就忘字,这话让我听了毛骨悚然。但想想,他说的话确实很实在。文件在电脑上写,信件有电子版,和朋友交流基本是打电话,偶尔心情好了发个短消息也不用写字,只需要动动你的大拇指。笔和纸,离现代人的生活,好像越来越远。我在辅导学生论文的时候,也都很少看到亲手写的字了,基本都是打印稿,让我无法从字面上,有一个感性的认识。
另外,现代化的交流方式,是快捷的,也是转瞬即逝过不留痕的,而我这个人偏偏怀旧,对于瞬间消逝的东西,天生感觉遗憾。信件则是可以永远保存的,时光流失,甚至物是人非,信件和写信人当时的情感状态,都被那一笔一划的文字记录下来,永远不会改变。在我的世界中,我总是爱幻想一些永恒的美丽的东西,虽然我自己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切都有阶段性,但是,人总是有对美好事物向往的情感取向。我能从书信中窥探到一点关于永恒美丽的痕迹,于是,我就喜欢这种接近永恒的交流方式。而现代化的交流渠道则在时刻提醒着我其阶段性和即逝性,让我比较茫然,比较惊慌。
(三)
信件,其实也是一种更为高雅的交流方式。我总认为,古典的是高雅的。可能这种情感上的价值取向也是偏颇的,但是我想,不至于是错误的。会写信的人,能写漂亮的字的人,我是很喜欢的。
我上大学的时候有一年重读源氏物语。光源氏有无数情人,他的情人中有各种各样的女子。我从情感上最喜欢的是紫姬;还有另一位,是书中很不重要的一个女子,也很可能是众多读者都会轻易将她忽视掉的一个女子,这个女子叫六条妃子。她在书里是个爱吃醋的、比较恶毒的、总给光源氏填麻烦的、有意伤害其他女子的女人,似乎精神也有点不正常,从情感上,我不喜欢这样的女子。光源氏也不喜欢她。但是,光源氏一直没能真正离开她。我能从那本厚厚的著作中清晰的记住她,并且终究也不讨厌她,原因只有一点:她会写信,会写很漂亮的信,非常的风雅。她的信,体现出的是一种情调、一种格调,一种平常人不具备的浪漫气质。这种气质,是非常吸引人的,是可以让人产生欣赏和爱的。那个时候我就想,一个女子,会写很美丽的信,是种多么难得的才华啊。
现代社会,电话比信多。我倒是比较赞同围城中方鸿渐和唐小芙的那段话:方鸿渐说:“我最恨朋友间通电话,宁可写信。”唐小芙说:“做了朋友应当彼此爱见面;通个电话算接过了,可是面没有见,所说的话又不能像信那样留着反复看几遍。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信是比电话长久的交流。电话里的话,说过了也就过去了,声音是很难保存的。就好比广播和报纸,我们很容易查阅十几二十年前的文字记录,但是我们很难检索线形传播已经传播完了的广播。
英国有位身体有残疾的女子。她自幼在家中,受严格的规范的家庭教育,由于身体上的残缺,使她无法享受正常的爱情,没人追求她,她也不敢追求任何人。后来,她写诗,结识了当时文坛上一位年轻的诗人,这位诗人爱上了这个残疾的但才华横溢的姑娘,大胆的向她表示了爱情。他们的交流方式,是通信。姑娘开始拒绝,后来终于被这位年轻人真诚的爱感染了。从拒绝爱情到投身爱情,这位姑娘给这个年轻人写下了三十多首诗歌,每首诗都如此真挚和热切,如此饱含深情。后来,年轻人带着这位身体有严重残疾的姑娘逃离英国,他们去了意大利的托斯卡纳,他们就是英国文坛上的佳偶勃朗宁夫妇。那些作为信函记录爱情的诗歌就是著名的勃朗宁夫人的抒情诗,后来集结出版。这是一种及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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