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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概念里,青梅竹马应该这么被定义:人生最初最朦胧的时光,我们像两支油条互相缠绕,结伴而行,分享成长轨迹里彼此青涩与悲伤,欢喜与惆怅,走到最后,即便有分道扬镳的时刻,回望往昔,仍有一段光阴,是无从替代的地久天长。
寂寥人散后,何处相思明月楼
天微亮,初夏清晨的山道上漂浮着氤氲的雾气,山风迎面而来,夹杂着木叶的清香,呼吸一下,就涌出了大团大团温暖的白气。
青云山的山岚,还残留着春末的气息,若不是这熟悉的雨水洗过的泥土清香如此浓厚,我想我会恍惚自己还在京城的家中篆写喜帖。
是的,再过十天,就是我和楚仲凡的大喜之日,本该在闺阁里待嫁的新嫁娘在婚礼前夕离家出走,可以想象会给正在欢天喜地筹备婚礼的两家人带来怎样的人仰马翻,但这样的任性,却是我的不得不为之。
记得长辈常云,成亲的第一好对象就是青梅竹马,因为对于彼此的生长历程一目了然。我和仲凡就是标准的范本——彼此的父亲是同期入国子监的同窗同学,交情好到胜似一家,连住所都要比邻而居,出入得见。共同的生长背景下让我和仲凡两小无猜到大,除了间隔了两年先后拜入青云门下,我们从未从彼此的视线中脱离。
我想世界上极少有这样的缘分,能够这般从头到脚,贯彻始终,所以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天,仿佛是心照不宣的默契,彼此的父母把我们召集到一块,自然而然地开始商议起婚姻大事。
童年的玩伴成为自己同床共枕的夫婿,这个认知过程于我而言,并不算漫长,女孩子对生理及感情上的意识远比同龄的男子要早熟,我喜欢仲凡,其实早在他发现喜欢我之前就已经开始。
但是仲凡呢?
从懂事起,我们就默认着服从父母的安排,把对方视为终身伴侣,我有时候会想,如果不是指腹为婚,他还会觉得我与众不同吗?
也许所有的人都没有注意到,婚礼的日期越发逼近,仲凡也越发忙碌,不过打理的不是我们的婚事,而是他在帮派的种种事宜,记不起我们有多久不曾在一起畅谈掏心,每次乍见的喜悦总在瞥见他的满脸疲惫后一扫而空,随着替代的,是日渐强烈的焦虑和不安:似乎从婚事开始筹备的那一刻,他就刻意回避着我们之间本该有的接触。
少年梦,笑看春秋,未知愁,曾嬉闹不休
山岚随日出而消退,随着明朗的山道一路向前,青云门熟悉的建筑逐渐映入眼帘,知客弟子十年如一日地看守在山门前,穿过栽满奇花瑶草的长廊尽头,便是汉白玉铺砌的广场,九只巨鼎陈列其上,鼎中不时有轻烟飘起,其味清而不散,记得当年刚拜师的时候,置身广场之上,似有轻纱于脚下漂浮,看得人满心激荡,恍惚以为这便是仙境。有络绎进出的青云门弟子朝我问候致意,浮云流转,世事变迁,五年前资历最浅的我们,重回门派时,已成了人家口中的师姐。
一路朝龙首峰环阶而上,隐约传来兵器的碰击声,记得我和仲凡也常喜欢在这里比剑斗法,其实我和他外表给人的反差很大,我的性情急噪,凡事喜欢一马当先,偏偏身子骨不争气,小到大弱不经风,父母因此才属意把我送入青云,不求成为武艺绝代的侠客,只盼望强身健体;而仲凡与我恰恰相反,他是外表看起来文质彬彬,可一拿上三尺青锋,整个人的气质宛若脱胎换骨般,眸光犀利,剑气凌人,又糅杂着本身自带的优雅温润,如果说矛盾的东西往往神秘,那么这种奇异的反差也许就是他当年在师姐妹中炙手可热的原因,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感情的转变。
十五年朝夕相处的少年仿佛在一夕之间,一下子变得英朗挺拔,原本熟悉的脸部线条从圆润转为坚毅,五官逐渐清朗突显,立体分明——每次看到他,总忍不住啧啧称奇,这个从小玩到大的玩伴居然也有当杀手锏的本钱,本以为无关心动,怎知日子一久,竟三三两两懒懒幽幽,驻扎心头。他的身影如同山峰,挡住了我的少女时代所有的阳光,我来不及思考、来不及闪躲,甚至来不及长大成熟。
值得庆幸的是他知交满天下,四海皆兄弟,但对于男女情事却是异常的迟钝,典型的男女通杀无敌手杀错永远不回头——那种一问三不知的木衲,与其说是不解风情,不如说对牛弹琴更贴切点。所有异性朋友中,也就只和我往来,无论是风影桥上喝酒比剑,还是通天峰上坐观云海,我们沿袭了小时候的亲密无间,他知道我最喜欢小竹峰木索桥边夜扑流萤,我知道他在比剑之后必然要吃上一盘京师正宗的丁香鸭,如果说爱情不只是在对的时间碰到对的人,也要在相爱的时间里有相同的频率,那么这样分毫不差的默契配合,让我几乎以为这就是最初爱情的开始。
当然,这样结论的前提是,云绯茉没有出现。
如果不是那天来京叙旧的一洲师兄闲谈中聊起当年仲凡与云绯茉的那段年少往事,我几乎会把那个娇俏的少女埋到记忆深处尘封,然后天真又笃定地以为,楚仲凡喜欢的女子,一定是宋初颜。
可惜的是,掩耳盗铃与自欺欺人不是我的处事风格,为什么不敢承认呢?当年如果我没有阻止云绯茉与仲凡的最后一面,也许今天喜帖上与仲凡并列在一起的,是另外一个名字。
身为青云门里老古董之一,通天峰主管正史档案的诸长老依旧是记忆里鹤发童颜精神翟烁的模样,想来门派里主旨就是修真,多的是保健长寿的门道,老当益壮寿延百年实在不是什么技术性的难题。
“我知道你,你是龙首峰楚仲凡的未婚妻。”
我离开青云已有五年,经过世事洗礼,模样和气质早已不同,没想到还能让阅人无数的长老辨认出来,我向他行了个礼,对老人家过目不忘的绝佳记忆力表示折服:
我行了个礼:“没想到长老您还记得我。”
“怎么会不记得,”长老呵呵一笑,示意我入座:“仲凡三个月前就把你们的喜帖送上山了,真是岁月不饶人,你们刚进门拜师的情形仿佛还在昨日,没想到只一眨眼,就要成家立业了,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婚礼应该就在这几天吧?”
艰难地扯了个笑,回答不了的问题还是避而不答比较好,我思索了一番,决定还是开门见山:“其实我今天回来,是想向您打听一个人的,当年与仲凡同时入门的龙首峰云绯茉,您还有印象吗?”
当年的云绯茉与仲凡一样,同是青云七脉会武的八强之一,青云门下收徒严进严出,弟子成百上千,能挤进前八强,修为资质可想而知有多出类拔萃。
诸长老闻言略加思索,便道:“你是说云绯茉是吧,当年她艺成下山后便回大王村为父守孝,三年不闻音训,三个月前刚回青云门,现在正在小竹峰,对了,仲凡上次回青云散发喜帖时,云绯茉也在受邀之列,记得他们当时还在我这里相谈甚欢呢,怎么,这些仲凡都没有告诉你吗?”
仲凡果然知道她已经回来了。我艰难地扯唇一笑,匆匆告辞。
到识情字困为寂寞留,谁解佳人思悠悠
小竹峰与通天峰以一桥相连,高耸入云,石阶层层,如果不是有过几年的修真底子,这样强度的攀登还真是让人吃不消,不过对于满腹心事的人而言,这般陡长的路途倒是有利于整理思绪。
青云七脉的明争暗斗在门派里是人尽皆知的秘密,遇事只要不触及门派利益,从来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要不是云绯茉这个名字从仲凡口中出现的频率太高,我想我和她应该不可能产生交集。
从第一眼见到云绯茉,我便知道,这个女孩子喜欢仲凡,不说龙首峰上高手如云,她却偏偏喜欢和仲凡单独切磋,也不提她性情偏淡,惟独对仲凡赞不绝口,单是观察她凝视仲凡的眼神,便可从中窥探出快要溢满而出的倾慕味道。
修真和烹饪,是仲凡最为沉迷的两个嗜好,不幸的是,这同时也是我的弱项,可是云绯茉就不同,她性格温婉,像生长在关睢那河畔中一株清新的水草,秀雅柔丽地连一分修饰都嫌多余,这样秀气的外表下,却善使一手好剑法,天光云影是以太极玄清道法术将其联结而成的双剑,道法低浅者,难以驱动,她却能使得猎猎生风,灵动如绵。
除却这些,她还擅长洗手做羹汤:做番茄蛇粉汤时,知道番茄要切薄切匀,才能让汤汁更加酸甜可口;烟熏鹿肉主调味料是五香鹿肉在火上熏烤时要多翻转着撒香料,才能入味
每当听到她和仲凡谈论这些,我都只能无语问苍天:明明是耳熟能详的字眼,为什么听起来却像是番邦的语言?更让我心惊肉跳的,是仲凡看云绯茉的目光,那种眼神,分明写着欣赏和喜欢。
虽然对她的入侵恼恨不已,但也不得不承认,云绯茉是我到目前为止遇到过最具威胁感的对手,妥帖细心、温言软语、不骄不噪,如果我是男人,也会对如此动人的女子心生向往,可惜我们之间夹着一个仲凡,便只能站在楚汉两界。在我面前,她并没有掩饰自己对仲凡的好感,对于我所采取的寸步不离的战术,也是了然于心,一般的女孩子面对我与仲凡这么多年累积下来的默契熟捻,要不选择越战越勇更加激进,要不退选择自动放弃败下阵来,可她偏不。
既不选择前进,也不选择后退,如果我紧迫盯人,她便会退避三舍,我稍微一放松警惕,她就以顶着同门师兄妹比武切磋的理由,名正言顺挨在仲凡的身旁,与他下山采购、谈天说地,试图占据他练武以外所有的时间。
在这样技巧性的进退自如下,我的紧迫盯人就显得捉襟见肘了,她就像一块试金石,在每一次的交锋中,都让我不得不正视与仲凡感情上的缺口,我以为我们的感情城池固若金汤,可是曾几何时,仲凡的世界已经不是我所自得的那样了若指掌?他和云绯茉相谈甚欢的某些部分,分明是我无力插足的。
记得那次青云门与焚香谷擂台对决,为了庆祝仲凡以仅剩的两名青云弟子之一进军高台,龙首峰一众师兄弟决定到大竹峰吃四喜丸子来犒劳功臣,等到约定的时辰,却发现去的人只有仲凡和云绯茉两个。
“我那群师兄弟说想吃宫爆鸡丁和啤酒鸭,让我和绯茉去山下的草庙村采买,颜颜,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吗?”说这些的时候,仲凡的神色一派自然,这个神经迟钝的家伙,压根没有意识到他那群师兄弟此举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地牵线搭桥。
如果是平常,我肯定欣然前往,可偏偏那天肚子隐有疼痛,走两步路都冷汗夹背,实在捱不住,只得苦笑着摇头。仲凡并没有发现我的异常,仍在兴致勃勃地邀约:
“去吧去吧,绯茉还说草庙村时常有货郎打街,她想买几枝插发的珍珠钗,我刚好也想去维修下护腕。”
刚好也想?还是有默契啊!不过我想我没这么大方,可以若无其事看着他们幸福美满,于是想也不想地拒绝:“我不去。”
“你今天是怎么了?”察觉到我态度倏然转冷,他蹙起浓眉:“平常说下山,你比我还兴奋,上次还说很想要顶雾隐面纱呢,怎么今天这么反常?”
我用手捂住肚子,只觉得浑身酸软乏力,站得久了,连脚都在抖。该怎么说呢?是说今天状态不佳,实在拿不出精力去应付三人行的尴尬局面,还是说太过疲惫害怕待会再看到你和她谈笑风声的画面会撕破前些日子的友善面具,不顾一切爆发出来?!
与其说厌倦这样针锋相对的局面,不如说厌恶那个严防死守的自己,女人很少肯正视内心世界里另一个阴暗自我,往往喜欢用太爱对方来解释自己对对方的监视行为,其实大家都很清楚,爱多少都会有一点,但更严重的,是嫉妒、自卑、作威作福、以及证明自己重要的欲望。
瞥见他身后的云绯茉,后者洞悉一切的目光令我着实沮丧羞恼,于是面无表情地垂下眼睑,转身进屋:“你们去吧,我还是不想去。”
我不是仲凡的东宫夫人,没有谋杀他每一次心动的权利,何况眼睛里容不下一粒沙的,不是爱情,而是洁癖。
就在关上房门的那一秒,突然腹痛如绞,脑袋一阵昏眩,黑暗如浓雾,朝我席卷而来。
花似去年红,佳人何事瘦颜容,偏记昨夜西风,疏疏骤骤,怎奈把心全吹透
等意识转醒的时候,外头已是万籁俱静,满天星斗了。屋子里灯光摇曳、转换不定,仲凡坐在床沿边,见我醒来,表情陡然如释重负。
“我在哪里?”呻吟着以手肘支起身子,有一瞬间辨别不清周遭,只清楚房屋的摆设不是自己的厢房。
“这是沈长老的慈心堂,你刚服下归元散,现在感觉好些了没有?”他俯过身,用臂膀揽过我坐起身。
“好多了。”我心头微暖,为他那贴心的小动作,脑袋里突然灵光一闪,抬头问他:“怎么没和你们师兄弟去大竹峰庆功?”
他洒然一笑,双手一摊;“你半路昏倒了,我哪有心情吃喝啊?!”半开玩笑的无奈模样让我窃喜,虽然代价大了点,但好歹知道了原来他还是在意我的,可他下一句话就把我打回原形:“要是让琼姨知道你肠胃痉挛昏倒在地的话,我不被我娘他们以‘护架不利’修理一顿才怪哩!”
一路悉心照顾,原来全是奉母命而来?这家伙以为他是慈善济灾吗?!说一句我本人也很担心你会死?想到云绯茉的面孔,我气上心头,忍不住恶声恶气地就想出口赶人。
“那我没事了,你现在可以放心走了。”
谁知仲凡不以为然地一笑,当真就转身启门离开。我错愕地看着他消失于门口,懊恼过后,有热气袭上眼眶。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如果没有长大多好,君自横行侬自淡,升沉不过一秋风。这样我不会懊恼自己复制不了云绯茉那样的精致美好,也不会在意驻扎在仲凡心头的是哪个名字,更不会沮丧他会把另一个女孩子的身影逐渐摆正,而后占据他的整个世界。
我沉浸在自己的难过里不能自持,浑然不觉悲伤的主题里那个男主角去而复返,手上还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药汤。
瞥见我的眼泪,他有些错愕的低呼,放下烫手的青瓷莲瓣碗,走到床边,没有擦拭的丝绢,只得用衣袖替我擦眼泪,动作轻柔,像怕伤着我一般地小心翼翼。
“颜颜,你怎么了?为什么哭了,是不是肚子又开始闹腾了?”
对于女孩儿阴晴不定的情绪变化他向来拙于应对,见我只哭不语,越发着急,只得手足无措地把我拥在怀里,安抚似地轻拍我的背脊:
“不哭了不哭了,是不是哪里疼?我再去找沈长老来看看好吗?”
我拼命摇头,怎好再去劳烦长老,何况沈长老医书再高明,翻遍了千金药方估计也找不到一条解脱相思的秘方。见我示意无恙,他松了口气,这才解释道:“我刚才是到厨房端药去了,这加了曼佗罗的止痛汤药不能多熬,我看你醒了,就想药罐也该离火了。”
我靠在他的臂膀上,喜悦和悲伤同时上涌:实在不明白,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人,仿佛天生就掌控着你的泪腺功能:快乐时能让你喜极而泣,冷淡会叫你悲伤没顶,遇到他,你的喜怒哀乐好象都不是自己的,一颗心只能跟他百转千回,起伏不定,生平不会相思,才害相思,就让人领悟到感情竟然是这样一件叫人软弱无力的事情。
最叫人惆怅的是,那个人,偏偏还不自知。
不是没想过把自己唱给他听,但女人的矜持和直觉告诉我,与其急急忙忙地告诉他,不如等他自己发现。这样莽撞而唐突地去表白感情,只会适得其反——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彼此之间的感情绝非一个名词可以形容概括,而感情上的共鸣应该是一个从混沌到明晰的过程,这个自我发现才是他最值得珍视的,我告诉他,... -->>
在我的概念里,青梅竹马应该这么被定义:人生最初最朦胧的时光,我们像两支油条互相缠绕,结伴而行,分享成长轨迹里彼此青涩与悲伤,欢喜与惆怅,走到最后,即便有分道扬镳的时刻,回望往昔,仍有一段光阴,是无从替代的地久天长。
寂寥人散后,何处相思明月楼
天微亮,初夏清晨的山道上漂浮着氤氲的雾气,山风迎面而来,夹杂着木叶的清香,呼吸一下,就涌出了大团大团温暖的白气。
青云山的山岚,还残留着春末的气息,若不是这熟悉的雨水洗过的泥土清香如此浓厚,我想我会恍惚自己还在京城的家中篆写喜帖。
是的,再过十天,就是我和楚仲凡的大喜之日,本该在闺阁里待嫁的新嫁娘在婚礼前夕离家出走,可以想象会给正在欢天喜地筹备婚礼的两家人带来怎样的人仰马翻,但这样的任性,却是我的不得不为之。
记得长辈常云,成亲的第一好对象就是青梅竹马,因为对于彼此的生长历程一目了然。我和仲凡就是标准的范本——彼此的父亲是同期入国子监的同窗同学,交情好到胜似一家,连住所都要比邻而居,出入得见。共同的生长背景下让我和仲凡两小无猜到大,除了间隔了两年先后拜入青云门下,我们从未从彼此的视线中脱离。
我想世界上极少有这样的缘分,能够这般从头到脚,贯彻始终,所以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天,仿佛是心照不宣的默契,彼此的父母把我们召集到一块,自然而然地开始商议起婚姻大事。
童年的玩伴成为自己同床共枕的夫婿,这个认知过程于我而言,并不算漫长,女孩子对生理及感情上的意识远比同龄的男子要早熟,我喜欢仲凡,其实早在他发现喜欢我之前就已经开始。
但是仲凡呢?
从懂事起,我们就默认着服从父母的安排,把对方视为终身伴侣,我有时候会想,如果不是指腹为婚,他还会觉得我与众不同吗?
也许所有的人都没有注意到,婚礼的日期越发逼近,仲凡也越发忙碌,不过打理的不是我们的婚事,而是他在帮派的种种事宜,记不起我们有多久不曾在一起畅谈掏心,每次乍见的喜悦总在瞥见他的满脸疲惫后一扫而空,随着替代的,是日渐强烈的焦虑和不安:似乎从婚事开始筹备的那一刻,他就刻意回避着我们之间本该有的接触。
少年梦,笑看春秋,未知愁,曾嬉闹不休
山岚随日出而消退,随着明朗的山道一路向前,青云门熟悉的建筑逐渐映入眼帘,知客弟子十年如一日地看守在山门前,穿过栽满奇花瑶草的长廊尽头,便是汉白玉铺砌的广场,九只巨鼎陈列其上,鼎中不时有轻烟飘起,其味清而不散,记得当年刚拜师的时候,置身广场之上,似有轻纱于脚下漂浮,看得人满心激荡,恍惚以为这便是仙境。有络绎进出的青云门弟子朝我问候致意,浮云流转,世事变迁,五年前资历最浅的我们,重回门派时,已成了人家口中的师姐。
一路朝龙首峰环阶而上,隐约传来兵器的碰击声,记得我和仲凡也常喜欢在这里比剑斗法,其实我和他外表给人的反差很大,我的性情急噪,凡事喜欢一马当先,偏偏身子骨不争气,小到大弱不经风,父母因此才属意把我送入青云,不求成为武艺绝代的侠客,只盼望强身健体;而仲凡与我恰恰相反,他是外表看起来文质彬彬,可一拿上三尺青锋,整个人的气质宛若脱胎换骨般,眸光犀利,剑气凌人,又糅杂着本身自带的优雅温润,如果说矛盾的东西往往神秘,那么这种奇异的反差也许就是他当年在师姐妹中炙手可热的原因,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感情的转变。
十五年朝夕相处的少年仿佛在一夕之间,一下子变得英朗挺拔,原本熟悉的脸部线条从圆润转为坚毅,五官逐渐清朗突显,立体分明——每次看到他,总忍不住啧啧称奇,这个从小玩到大的玩伴居然也有当杀手锏的本钱,本以为无关心动,怎知日子一久,竟三三两两懒懒幽幽,驻扎心头。他的身影如同山峰,挡住了我的少女时代所有的阳光,我来不及思考、来不及闪躲,甚至来不及长大成熟。
值得庆幸的是他知交满天下,四海皆兄弟,但对于男女情事却是异常的迟钝,典型的男女通杀无敌手杀错永远不回头——那种一问三不知的木衲,与其说是不解风情,不如说对牛弹琴更贴切点。所有异性朋友中,也就只和我往来,无论是风影桥上喝酒比剑,还是通天峰上坐观云海,我们沿袭了小时候的亲密无间,他知道我最喜欢小竹峰木索桥边夜扑流萤,我知道他在比剑之后必然要吃上一盘京师正宗的丁香鸭,如果说爱情不只是在对的时间碰到对的人,也要在相爱的时间里有相同的频率,那么这样分毫不差的默契配合,让我几乎以为这就是最初爱情的开始。
当然,这样结论的前提是,云绯茉没有出现。
如果不是那天来京叙旧的一洲师兄闲谈中聊起当年仲凡与云绯茉的那段年少往事,我几乎会把那个娇俏的少女埋到记忆深处尘封,然后天真又笃定地以为,楚仲凡喜欢的女子,一定是宋初颜。
可惜的是,掩耳盗铃与自欺欺人不是我的处事风格,为什么不敢承认呢?当年如果我没有阻止云绯茉与仲凡的最后一面,也许今天喜帖上与仲凡并列在一起的,是另外一个名字。
身为青云门里老古董之一,通天峰主管正史档案的诸长老依旧是记忆里鹤发童颜精神翟烁的模样,想来门派里主旨就是修真,多的是保健长寿的门道,老当益壮寿延百年实在不是什么技术性的难题。
“我知道你,你是龙首峰楚仲凡的未婚妻。”
我离开青云已有五年,经过世事洗礼,模样和气质早已不同,没想到还能让阅人无数的长老辨认出来,我向他行了个礼,对老人家过目不忘的绝佳记忆力表示折服:
我行了个礼:“没想到长老您还记得我。”
“怎么会不记得,”长老呵呵一笑,示意我入座:“仲凡三个月前就把你们的喜帖送上山了,真是岁月不饶人,你们刚进门拜师的情形仿佛还在昨日,没想到只一眨眼,就要成家立业了,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婚礼应该就在这几天吧?”
艰难地扯了个笑,回答不了的问题还是避而不答比较好,我思索了一番,决定还是开门见山:“其实我今天回来,是想向您打听一个人的,当年与仲凡同时入门的龙首峰云绯茉,您还有印象吗?”
当年的云绯茉与仲凡一样,同是青云七脉会武的八强之一,青云门下收徒严进严出,弟子成百上千,能挤进前八强,修为资质可想而知有多出类拔萃。
诸长老闻言略加思索,便道:“你是说云绯茉是吧,当年她艺成下山后便回大王村为父守孝,三年不闻音训,三个月前刚回青云门,现在正在小竹峰,对了,仲凡上次回青云散发喜帖时,云绯茉也在受邀之列,记得他们当时还在我这里相谈甚欢呢,怎么,这些仲凡都没有告诉你吗?”
仲凡果然知道她已经回来了。我艰难地扯唇一笑,匆匆告辞。
到识情字困为寂寞留,谁解佳人思悠悠
小竹峰与通天峰以一桥相连,高耸入云,石阶层层,如果不是有过几年的修真底子,这样强度的攀登还真是让人吃不消,不过对于满腹心事的人而言,这般陡长的路途倒是有利于整理思绪。
青云七脉的明争暗斗在门派里是人尽皆知的秘密,遇事只要不触及门派利益,从来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要不是云绯茉这个名字从仲凡口中出现的频率太高,我想我和她应该不可能产生交集。
从第一眼见到云绯茉,我便知道,这个女孩子喜欢仲凡,不说龙首峰上高手如云,她却偏偏喜欢和仲凡单独切磋,也不提她性情偏淡,惟独对仲凡赞不绝口,单是观察她凝视仲凡的眼神,便可从中窥探出快要溢满而出的倾慕味道。
修真和烹饪,是仲凡最为沉迷的两个嗜好,不幸的是,这同时也是我的弱项,可是云绯茉就不同,她性格温婉,像生长在关睢那河畔中一株清新的水草,秀雅柔丽地连一分修饰都嫌多余,这样秀气的外表下,却善使一手好剑法,天光云影是以太极玄清道法术将其联结而成的双剑,道法低浅者,难以驱动,她却能使得猎猎生风,灵动如绵。
除却这些,她还擅长洗手做羹汤:做番茄蛇粉汤时,知道番茄要切薄切匀,才能让汤汁更加酸甜可口;烟熏鹿肉主调味料是五香鹿肉在火上熏烤时要多翻转着撒香料,才能入味
每当听到她和仲凡谈论这些,我都只能无语问苍天:明明是耳熟能详的字眼,为什么听起来却像是番邦的语言?更让我心惊肉跳的,是仲凡看云绯茉的目光,那种眼神,分明写着欣赏和喜欢。
虽然对她的入侵恼恨不已,但也不得不承认,云绯茉是我到目前为止遇到过最具威胁感的对手,妥帖细心、温言软语、不骄不噪,如果我是男人,也会对如此动人的女子心生向往,可惜我们之间夹着一个仲凡,便只能站在楚汉两界。在我面前,她并没有掩饰自己对仲凡的好感,对于我所采取的寸步不离的战术,也是了然于心,一般的女孩子面对我与仲凡这么多年累积下来的默契熟捻,要不选择越战越勇更加激进,要不退选择自动放弃败下阵来,可她偏不。
既不选择前进,也不选择后退,如果我紧迫盯人,她便会退避三舍,我稍微一放松警惕,她就以顶着同门师兄妹比武切磋的理由,名正言顺挨在仲凡的身旁,与他下山采购、谈天说地,试图占据他练武以外所有的时间。
在这样技巧性的进退自如下,我的紧迫盯人就显得捉襟见肘了,她就像一块试金石,在每一次的交锋中,都让我不得不正视与仲凡感情上的缺口,我以为我们的感情城池固若金汤,可是曾几何时,仲凡的世界已经不是我所自得的那样了若指掌?他和云绯茉相谈甚欢的某些部分,分明是我无力插足的。
记得那次青云门与焚香谷擂台对决,为了庆祝仲凡以仅剩的两名青云弟子之一进军高台,龙首峰一众师兄弟决定到大竹峰吃四喜丸子来犒劳功臣,等到约定的时辰,却发现去的人只有仲凡和云绯茉两个。
“我那群师兄弟说想吃宫爆鸡丁和啤酒鸭,让我和绯茉去山下的草庙村采买,颜颜,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吗?”说这些的时候,仲凡的神色一派自然,这个神经迟钝的家伙,压根没有意识到他那群师兄弟此举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地牵线搭桥。
如果是平常,我肯定欣然前往,可偏偏那天肚子隐有疼痛,走两步路都冷汗夹背,实在捱不住,只得苦笑着摇头。仲凡并没有发现我的异常,仍在兴致勃勃地邀约:
“去吧去吧,绯茉还说草庙村时常有货郎打街,她想买几枝插发的珍珠钗,我刚好也想去维修下护腕。”
刚好也想?还是有默契啊!不过我想我没这么大方,可以若无其事看着他们幸福美满,于是想也不想地拒绝:“我不去。”
“你今天是怎么了?”察觉到我态度倏然转冷,他蹙起浓眉:“平常说下山,你比我还兴奋,上次还说很想要顶雾隐面纱呢,怎么今天这么反常?”
我用手捂住肚子,只觉得浑身酸软乏力,站得久了,连脚都在抖。该怎么说呢?是说今天状态不佳,实在拿不出精力去应付三人行的尴尬局面,还是说太过疲惫害怕待会再看到你和她谈笑风声的画面会撕破前些日子的友善面具,不顾一切爆发出来?!
与其说厌倦这样针锋相对的局面,不如说厌恶那个严防死守的自己,女人很少肯正视内心世界里另一个阴暗自我,往往喜欢用太爱对方来解释自己对对方的监视行为,其实大家都很清楚,爱多少都会有一点,但更严重的,是嫉妒、自卑、作威作福、以及证明自己重要的欲望。
瞥见他身后的云绯茉,后者洞悉一切的目光令我着实沮丧羞恼,于是面无表情地垂下眼睑,转身进屋:“你们去吧,我还是不想去。”
我不是仲凡的东宫夫人,没有谋杀他每一次心动的权利,何况眼睛里容不下一粒沙的,不是爱情,而是洁癖。
就在关上房门的那一秒,突然腹痛如绞,脑袋一阵昏眩,黑暗如浓雾,朝我席卷而来。
花似去年红,佳人何事瘦颜容,偏记昨夜西风,疏疏骤骤,怎奈把心全吹透
等意识转醒的时候,外头已是万籁俱静,满天星斗了。屋子里灯光摇曳、转换不定,仲凡坐在床沿边,见我醒来,表情陡然如释重负。
“我在哪里?”呻吟着以手肘支起身子,有一瞬间辨别不清周遭,只清楚房屋的摆设不是自己的厢房。
“这是沈长老的慈心堂,你刚服下归元散,现在感觉好些了没有?”他俯过身,用臂膀揽过我坐起身。
“好多了。”我心头微暖,为他那贴心的小动作,脑袋里突然灵光一闪,抬头问他:“怎么没和你们师兄弟去大竹峰庆功?”
他洒然一笑,双手一摊;“你半路昏倒了,我哪有心情吃喝啊?!”半开玩笑的无奈模样让我窃喜,虽然代价大了点,但好歹知道了原来他还是在意我的,可他下一句话就把我打回原形:“要是让琼姨知道你肠胃痉挛昏倒在地的话,我不被我娘他们以‘护架不利’修理一顿才怪哩!”
一路悉心照顾,原来全是奉母命而来?这家伙以为他是慈善济灾吗?!说一句我本人也很担心你会死?想到云绯茉的面孔,我气上心头,忍不住恶声恶气地就想出口赶人。
“那我没事了,你现在可以放心走了。”
谁知仲凡不以为然地一笑,当真就转身启门离开。我错愕地看着他消失于门口,懊恼过后,有热气袭上眼眶。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如果没有长大多好,君自横行侬自淡,升沉不过一秋风。这样我不会懊恼自己复制不了云绯茉那样的精致美好,也不会在意驻扎在仲凡心头的是哪个名字,更不会沮丧他会把另一个女孩子的身影逐渐摆正,而后占据他的整个世界。
我沉浸在自己的难过里不能自持,浑然不觉悲伤的主题里那个男主角去而复返,手上还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药汤。
瞥见我的眼泪,他有些错愕的低呼,放下烫手的青瓷莲瓣碗,走到床边,没有擦拭的丝绢,只得用衣袖替我擦眼泪,动作轻柔,像怕伤着我一般地小心翼翼。
“颜颜,你怎么了?为什么哭了,是不是肚子又开始闹腾了?”
对于女孩儿阴晴不定的情绪变化他向来拙于应对,见我只哭不语,越发着急,只得手足无措地把我拥在怀里,安抚似地轻拍我的背脊:
“不哭了不哭了,是不是哪里疼?我再去找沈长老来看看好吗?”
我拼命摇头,怎好再去劳烦长老,何况沈长老医书再高明,翻遍了千金药方估计也找不到一条解脱相思的秘方。见我示意无恙,他松了口气,这才解释道:“我刚才是到厨房端药去了,这加了曼佗罗的止痛汤药不能多熬,我看你醒了,就想药罐也该离火了。”
我靠在他的臂膀上,喜悦和悲伤同时上涌:实在不明白,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人,仿佛天生就掌控着你的泪腺功能:快乐时能让你喜极而泣,冷淡会叫你悲伤没顶,遇到他,你的喜怒哀乐好象都不是自己的,一颗心只能跟他百转千回,起伏不定,生平不会相思,才害相思,就让人领悟到感情竟然是这样一件叫人软弱无力的事情。
最叫人惆怅的是,那个人,偏偏还不自知。
不是没想过把自己唱给他听,但女人的矜持和直觉告诉我,与其急急忙忙地告诉他,不如等他自己发现。这样莽撞而唐突地去表白感情,只会适得其反——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彼此之间的感情绝非一个名词可以形容概括,而感情上的共鸣应该是一个从混沌到明晰的过程,这个自我发现才是他最值得珍视的,我告诉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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