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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叮铃”门铃声响起,靳婉滑动轮椅来到门边,打开无线可视对讲门铃,视频中出现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男人,手里拿着一个包裹。
靳婉面无表情地问道:“你找谁?”
对方道:“您好,请问是靳婉小姐吗?您有一份包裹,请签收。”
靳婉心中警惕:“把包裹放下,退后二十米,我签好名之后,你再过来拿。”
“这,好吧。”
靳婉打开门,飞快地签上自己的大名,再迅关上门。
拿着包裹,她心中疑惑,不禁喃喃出声:“奇怪,谁会给我寄包裹,难道是文哲?不对啊,最近好像没什么特殊的日子。算了,打开看看吧。”
却不知这份包裹会给她的生活带来怎样天翻地覆的影响。
很快,一个日记本和一个信封浮现在她眼前。
靳婉撕开信封,拿出里面的东西,一张照片映入眼帘。
照片中有两个人,男的潇洒儒雅风流倜傥,赫然是她的丈夫6文哲,女的温柔明媚小鸟依人,却不认识。第二张、第三张……照片中那对男女或牵手相视,或相拥而笑,或亲密接吻,或甜蜜打闹。
这些照片无疑显示着,她的丈夫6文哲爱上了另一个女人。靳婉却不觉得多么震憾,甚至还不以为然,心中暗讽:这些人怎么就不明白呢,他们是什么人,特工,就算她退役了,这样低级的招数使出来,指望她有什么反应。呵呵!
靳婉放下照片,打开日记本,准备看看这上面又会有什么花样。
入眼是一排排清秀挺拔的字迹,第一页豁然写着“靳婉你好,我是莫离,寄这些东西给你希望你能看到。假如你能抽空看完,那我心愿则了,不甚感激。”
靳婉不动声色地翻开第二页。
“2o1o年6月5日晴
忆当时,初相见。
我一直记得初见6文哲的刹那。那天,有很好的太阳,我抱着一摞书从寝室出来去上公共课,路过篮球场,听到如雷的欢呼声,是一场比赛。
6文哲进了一个极为漂亮的三分球,在最后几秒内,锁定胜局。在此之前,他所在的球队尚以2分之差落后,人群中身穿黄色背心的6了然,身姿挺拔。记住了,也就记住了!”
靳婉冷冷一笑,真的是这样吗,一见钟情?
这个叫莫离的女人也太肤浅了吧,爱上6文哲的相貌和球技?假若6文哲和她靳婉一样也是个瘸子,那么就算他再英俊她会爱上他?
呵呵,这个世界上总是这样,有那些喜爱表面美丽的东西,由此可见,人都是爱美的,尤其是对帅哥美女更是把持不住。谁说一见钟情与色~~~~欲无关?
靳婉嘲讽的笑笑,继续往下看。
“2o15年6月6日
我从未向别人说起,包括日后的6文哲,也不会有人相信缘于大一那场篮球赛,我会对初次见面的6文哲记忆深刻,一见钟情。
只是当我打听到他的名字后才失望的现,那个球场英雄已经大四毕业。那场比赛是他们的告别赛。我只是知道他的名字——6文哲。
在那所全国闻名的大学里,我是出名的女孩,因为无懈可击的书法还有绘画功底。那时候我还年轻才19岁,我且青春,鲜妍明媚。于是,会收到很多信。那些从学校寄出的信,通过邮局在外面转一圈,再回到学校的……我的手上。我不看,很意兴阑珊。周末的时候,也不答应任何人的邀请。只穿了黑衣,静静坐在篮球场的看台上,想一些心事。
冷傲的莫离在四年后毕业了,因为学业出类拔萃,得以留校。并有机会翻看师兄6文哲的资料,当然连同他家里的电话,打了过去。
话筒那边传来一个温和的妇人声音:‘请问您找谁?’
‘伯母,6文哲可在家?’
对方惊愕;‘文哲现在在上海。你是?’
‘哦,我是他几年未见的同学,想要联系他,您可以告诉我联系他的方法吗?’
‘你可以到他的公司找他,他的手机号是132xxxxxxxx。’
挂掉电话,我有片刻的怔忪,我竟然浪费了四年的光阴,那个人一直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城市,未有稍离。”
看到这儿,靳婉无语地摇摇头,怎么会有这样自以为是的人?
她足够优秀,青春美丽,或者在心里种下6文哲的影子,就变得冷傲痴情或所谓的无情?
靳婉还记得上面那个电话,一个叫她伯母的人,呵呵~她什么时候成了伯母级别的人了?以前她不明白,也不需要解释或介意,现在她知道,原来爱上一个人是会在潜意识里曲解一些东西的,在6文哲家的女人就是伯母吗?
6文哲为什么会去学校?还不是执行任务。
执行任务啊,多么熟悉又遥远的事情,靳婉不禁有些恍惚。她的腿,就是执行任务时断的啊!
那次靳婉因为阿珉的死受到刺激,精神恍惚,疯般的杀人。正好碰到执行任务的6文哲,他血肉模糊、险象环生,周围还有一百多个敌人,她加入战团,和他一起执行任务……
正是因为那次任务,她瘸了双腿,6文哲伤了心肺,然后退役,过着平淡安逸的生活。……
定定神,靳婉漫不经心地捧着笔记本,继续往下看。
“2oo15年1o月8日
我终于知道他在哪儿了,只是苦思几日,一直想不到顺理成章和他通话的理由。如此几日,渐无法按捺,找到了他。那端的声音迫近,并且沉稳。
‘请问您是?’
‘您好,我是学校老师,在整理档~案,对优秀生进行追踪记录,请问,您现在在何处供职?’
多么憋足的谎言,他竟然相信,从容作答。
见到他是三天后,他所在公司附近的餐厅。距离第一次见到他已经过去了三年,他依然挺拔俊朗,一件普通的白衬衣被他穿的整洁儒雅,世家子弟般的优雅清淡。
恰好他的公司招聘平面设计,我凭借良好的美术底子考入其中,在办好学校方面的辞职手续后便来他身边,开始了与他同处一栋楼的日子。我终... -->>
“叮铃叮铃”门铃声响起,靳婉滑动轮椅来到门边,打开无线可视对讲门铃,视频中出现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男人,手里拿着一个包裹。
靳婉面无表情地问道:“你找谁?”
对方道:“您好,请问是靳婉小姐吗?您有一份包裹,请签收。”
靳婉心中警惕:“把包裹放下,退后二十米,我签好名之后,你再过来拿。”
“这,好吧。”
靳婉打开门,飞快地签上自己的大名,再迅关上门。
拿着包裹,她心中疑惑,不禁喃喃出声:“奇怪,谁会给我寄包裹,难道是文哲?不对啊,最近好像没什么特殊的日子。算了,打开看看吧。”
却不知这份包裹会给她的生活带来怎样天翻地覆的影响。
很快,一个日记本和一个信封浮现在她眼前。
靳婉撕开信封,拿出里面的东西,一张照片映入眼帘。
照片中有两个人,男的潇洒儒雅风流倜傥,赫然是她的丈夫6文哲,女的温柔明媚小鸟依人,却不认识。第二张、第三张……照片中那对男女或牵手相视,或相拥而笑,或亲密接吻,或甜蜜打闹。
这些照片无疑显示着,她的丈夫6文哲爱上了另一个女人。靳婉却不觉得多么震憾,甚至还不以为然,心中暗讽:这些人怎么就不明白呢,他们是什么人,特工,就算她退役了,这样低级的招数使出来,指望她有什么反应。呵呵!
靳婉放下照片,打开日记本,准备看看这上面又会有什么花样。
入眼是一排排清秀挺拔的字迹,第一页豁然写着“靳婉你好,我是莫离,寄这些东西给你希望你能看到。假如你能抽空看完,那我心愿则了,不甚感激。”
靳婉不动声色地翻开第二页。
“2o1o年6月5日晴
忆当时,初相见。
我一直记得初见6文哲的刹那。那天,有很好的太阳,我抱着一摞书从寝室出来去上公共课,路过篮球场,听到如雷的欢呼声,是一场比赛。
6文哲进了一个极为漂亮的三分球,在最后几秒内,锁定胜局。在此之前,他所在的球队尚以2分之差落后,人群中身穿黄色背心的6了然,身姿挺拔。记住了,也就记住了!”
靳婉冷冷一笑,真的是这样吗,一见钟情?
这个叫莫离的女人也太肤浅了吧,爱上6文哲的相貌和球技?假若6文哲和她靳婉一样也是个瘸子,那么就算他再英俊她会爱上他?
呵呵,这个世界上总是这样,有那些喜爱表面美丽的东西,由此可见,人都是爱美的,尤其是对帅哥美女更是把持不住。谁说一见钟情与色~~~~欲无关?
靳婉嘲讽的笑笑,继续往下看。
“2o15年6月6日
我从未向别人说起,包括日后的6文哲,也不会有人相信缘于大一那场篮球赛,我会对初次见面的6文哲记忆深刻,一见钟情。
只是当我打听到他的名字后才失望的现,那个球场英雄已经大四毕业。那场比赛是他们的告别赛。我只是知道他的名字——6文哲。
在那所全国闻名的大学里,我是出名的女孩,因为无懈可击的书法还有绘画功底。那时候我还年轻才19岁,我且青春,鲜妍明媚。于是,会收到很多信。那些从学校寄出的信,通过邮局在外面转一圈,再回到学校的……我的手上。我不看,很意兴阑珊。周末的时候,也不答应任何人的邀请。只穿了黑衣,静静坐在篮球场的看台上,想一些心事。
冷傲的莫离在四年后毕业了,因为学业出类拔萃,得以留校。并有机会翻看师兄6文哲的资料,当然连同他家里的电话,打了过去。
话筒那边传来一个温和的妇人声音:‘请问您找谁?’
‘伯母,6文哲可在家?’
对方惊愕;‘文哲现在在上海。你是?’
‘哦,我是他几年未见的同学,想要联系他,您可以告诉我联系他的方法吗?’
‘你可以到他的公司找他,他的手机号是132xxxxxxxx。’
挂掉电话,我有片刻的怔忪,我竟然浪费了四年的光阴,那个人一直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城市,未有稍离。”
看到这儿,靳婉无语地摇摇头,怎么会有这样自以为是的人?
她足够优秀,青春美丽,或者在心里种下6文哲的影子,就变得冷傲痴情或所谓的无情?
靳婉还记得上面那个电话,一个叫她伯母的人,呵呵~她什么时候成了伯母级别的人了?以前她不明白,也不需要解释或介意,现在她知道,原来爱上一个人是会在潜意识里曲解一些东西的,在6文哲家的女人就是伯母吗?
6文哲为什么会去学校?还不是执行任务。
执行任务啊,多么熟悉又遥远的事情,靳婉不禁有些恍惚。她的腿,就是执行任务时断的啊!
那次靳婉因为阿珉的死受到刺激,精神恍惚,疯般的杀人。正好碰到执行任务的6文哲,他血肉模糊、险象环生,周围还有一百多个敌人,她加入战团,和他一起执行任务……
正是因为那次任务,她瘸了双腿,6文哲伤了心肺,然后退役,过着平淡安逸的生活。……
定定神,靳婉漫不经心地捧着笔记本,继续往下看。
“2oo15年1o月8日
我终于知道他在哪儿了,只是苦思几日,一直想不到顺理成章和他通话的理由。如此几日,渐无法按捺,找到了他。那端的声音迫近,并且沉稳。
‘请问您是?’
‘您好,我是学校老师,在整理档~案,对优秀生进行追踪记录,请问,您现在在何处供职?’
多么憋足的谎言,他竟然相信,从容作答。
见到他是三天后,他所在公司附近的餐厅。距离第一次见到他已经过去了三年,他依然挺拔俊朗,一件普通的白衬衣被他穿的整洁儒雅,世家子弟般的优雅清淡。
恰好他的公司招聘平面设计,我凭借良好的美术底子考入其中,在办好学校方面的辞职手续后便来他身边,开始了与他同处一栋楼的日子。我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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