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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11月12日,汪精卫派心腹梅思平、高宗武等人为代表,日本派影佐帧昭、今井武夫等人为代表,在上海虹口公园附近的“重光堂”举行最后谈判,双方经过8天的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了所谓“重光堂协议”。
该协议的内容共有六条:(一)缔结华日防共协定,内蒙为特殊“防共”地区,日本在“防共区”驻兵。(二)承认(默认)满洲国。(三)日本废除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归还日本的在华租界。(四)华日经济提携,在开发利用华北资源方面,为日本提供特殊方便。(五)补偿因事变而造成的在华日本侨民所受的损失,日本不要求赔偿战费。(六)恢复和平后,日军在两年以内撤军。
另外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就是日本军方对中国分而治之的战略。日本军方感到一个统一的大中国对日本总是一个威胁,最好的消除中国威胁方法就是把中国分为数个国家“分而治之”。
日军先在北制造了一个满洲国,又于1937年12月在华北制造了一个以王克敏为首的北平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再于1938年4月在长江下游地区制造了一个以梁鸿志为首的南京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日方本来计划汪出面建立一个局限于云南两广的地方政府,而汪精卫坚持必须撤销梁鸿志和王克敏等的地方政府,由汪的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中国。由于汪精卫在此问题上态度十分坚决,日方最后让步同意汪的新政府统一领导中国。
梅思平把重光堂密约抄在丝绸上,缝在西装马甲里,于11月26日带到重庆,向汪精卫、周佛海汇报。但最后汪精卫比较动摇,决定了又推翻,推翻了又决定,在周佛海等人的劝说下,终于下决心选择“和平救国”的道路。
为了响应汪,日本方面也颇下了一番苦心,以近卫文磨为首的主和派就此事向裕仁天皇进行了详细的汇报,但是却遭到了“主战派”的重重阻力。
由于和汪精卫这样的人合作,必须拿出诚意,因此任何一份文件还是承诺那都必须是正式声明,是需要陆、海、外务三省协商后拟成正式文本,然而在最重要的参谋本部商讨这件事情的时候日本方面发生了意见分歧,参谋本部的要员坚决反对明确指出日本撤兵的日期,声称战胜国万不可做出向战败国许诺撤兵日期这样有损于国家威严之事,这样做太对不住前线浴血奋战的士兵。
最后近卫向强硬派妥协,在声明中删去了“重光堂协议”中最为重要的日本撤兵一项。
如果说日本方面真的按照“重光堂协议”中提到的那样,不要求领土,不要求赔款,归还外国租界,撤销治外法权等发表声明的话,或许确实会引起中国人的共鸣。毕竟在抗战爆发前蒋也曾希望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中日争端,其提出的条件就是双方回到“七七事变”前的样子。
可是,这次声明竟把最为重要的撤兵约定忘得一干二净,自然也就引不起武汉方面的响应。
甚至于汪对近卫修改“重光堂协议”内容的声明也深感不满,但他亲身体会“主和派”的艰难,近卫发表这样主和口气浓厚的声明,也一定有他的难处。
虽然近卫声明删去了最为重要的撤兵内容,但在不要求领土、不要求赔款、归还外国租界、撤销治外法权等方面基本上符合“重光堂协议”,而且对他来说已经很知足了,况且现在是势成骑虎,只有厚着脸皮走下去了。
再加上之前汪发给蒋的《致中央常务委员会国防最高会议书》竟然没有得到回复,蒋甚至于都不搭理汪,这让汪逆心有不甘,因此仅仅隔了一天,于12月29日又发表了所谓的“艳电”。
“艳电”这个词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当时电报为了节省字数,把日期用一个字代替,12月29日的电报代号为“艳”字,故称之为“艳电”。
在这封电报中,汪精卫提到了要与日本为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等,其核心就是要求国民政府和日本人“合作”,投敌的嘴脸公之于众,让人感到无比的恶心。
1938年11月12日,汪精卫派心腹梅思平、高宗武等人为代表,日本派影佐帧昭、今井武夫等人为代表,在上海虹口公园附近的“重光堂”举行最后谈判,双方经过8天的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了所谓“重光堂协议”。
该协议的内容共有六条:(一)缔结华日防共协定,内蒙为特殊“防共”地区,日本在“防共区”驻兵。(二)承认(默认)满洲国。(三)日本废除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归还日本的在华租界。(四)华日经济提携,在开发利用华北资源方面,为日本提供特殊方便。(五)补偿因事变而造成的在华日本侨民所受的损失,日本不要求赔偿战费。(六)恢复和平后,日军在两年以内撤军。
另外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就是日本军方对中国分而治之的战略。日本军方感到一个统一的大中国对日本总是一个威胁,最好的消除中国威胁方法就是把中国分为数个国家“分而治之”。
日军先在北制造了一个满洲国,又于1937年12月在华北制造了一个以王克敏为首的北平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再于1938年4月在长江下游地区制造了一个以梁鸿志为首的南京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日方本来计划汪出面建立一个局限于云南两广的地方政府,而汪精卫坚持必须撤销梁鸿志和王克敏等的地方政府,由汪的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中国。由于汪精卫在此问题上态度十分坚决,日方最后让步同意汪的新政府统一领导中国。
梅思平把重光堂密约抄在丝绸上,缝在西装马甲里,于11月26日带到重庆,向汪精卫、周佛海汇报。但最后汪精卫比较动摇,决定了又推翻,推翻了又决定,在周佛海等人的劝说下,终于下决心选择“和平救国”的道路。
为了响应汪,日本方面也颇下了一番苦心,以近卫文磨为首的主和派就此事向裕仁天皇进行了详细的汇报,但是却遭到了“主战派”的重重阻力。
由于和汪精卫这样的人合作,必须拿出诚意,因此任何一份文件还是承诺那都必须是正式声明,是需要陆、海、外务三省协商后拟成正式文本,然而在最重要的参谋本部商讨这件事情的时候日本方面发生了意见分歧,参谋本部的要员坚决反对明确指出日本撤兵的日期,声称战胜国万不可做出向战败国许诺撤兵日期这样有损于国家威严之事,这样做太对不住前线浴血奋战的士兵。
最后近卫向强硬派妥协,在声明中删去了“重光堂协议”中最为重要的日本撤兵一项。
如果说日本方面真的按照“重光堂协议”中提到的那样,不要求领土,不要求赔款,归还外国租界,撤销治外法权等发表声明的话,或许确实会引起中国人的共鸣。毕竟在抗战爆发前蒋也曾希望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中日争端,其提出的条件就是双方回到“七七事变”前的样子。
可是,这次声明竟把最为重要的撤兵约定忘得一干二净,自然也就引不起武汉方面的响应。
甚至于汪对近卫修改“重光堂协议”内容的声明也深感不满,但他亲身体会“主和派”的艰难,近卫发表这样主和口气浓厚的声明,也一定有他的难处。
虽然近卫声明删去了最为重要的撤兵内容,但在不要求领土、不要求赔款、归还外国租界、撤销治外法权等方面基本上符合“重光堂协议”,而且对他来说已经很知足了,况且现在是势成骑虎,只有厚着脸皮走下去了。
再加上之前汪发给蒋的《致中央常务委员会国防最高会议书》竟然没有得到回复,蒋甚至于都不搭理汪,这让汪逆心有不甘,因此仅仅隔了一天,于12月29日又发表了所谓的“艳电”。
“艳电”这个词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当时电报为了节省字数,把日期用一个字代替,12月29日的电报代号为“艳”字,故称之为“艳电”。
在这封电报中,汪精卫提到了要与日本为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等,其核心就是要求国民政府和日本人“合作”,投敌的嘴脸公之于众,让人感到无比的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