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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怎么没有看见你的好朋友——沈小姐?”王焕之问道。
宜室咬了咬唇,支支吾吾地说道:“喔,兰香啊。——有点事,探病去了。”
他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压制下去。他侧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小说。
“我们上楼去看书吧。”
“好啊。”
大部分的时候,他们都不太说话。各拿一本书,坐在二楼的书桌前。好像梁山伯与祝英台,中间隔着两杯茶。宜室看得累了,歪着身体和脑袋,他还会满脸正气的教育她看书要注意姿势。不然,老了腰会不好。
宜室心里又好笑又有点泄气。
真没想到,她期待盼望的像大学生一样的约会会是这样。
看着窗外的白云和蓝天,她的脑子不由自主想:“此时此刻盛永伦和沈兰香在干什么?他们一定很快乐吧,盛永伦的小花招层出不穷。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绝不会担心无事可做,无话可说。他总会有无数的点子和新奇的想法逗人开心。”
王焕之则不一样,他是高冷的白月光,不食人间烟火。她削足适履,在他面前拼命做一个优秀的淑女。
可是许多时候,当一个人越想去展现自己美好的一面,反而越是诚惶诚恐。
在盛永伦面前,她可以丝毫不在意自己是什么样子,哪怕像泼妇一样的骂他,要他滚都无所谓。但在王焕之面前,她矜贵得如一只孔雀爱惜羽毛,生怕留下一点点不好的印象。
“宜室,宜室?”
她转过头,眨巴着大眼睛,“什……什么事?”
他把眼前的书推到她的面前。
宜室瞅一眼书皮,“什么书?”
“是店长私藏的好书,我已经看完,觉得特别好,推荐给你。”
宜室堆起微笑,移过眼睛。当她拿起书,翻看一看,笑容顿然飞走,讪讪地说道:“……原文书啊,我的英语可不怎么地……”在心爱的人面前,承认自己不行,自尊心多少有点屈辱。
“没事,就当学习吧。”他从身后的书架上抽出一本牛津字典,“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查字典。”
宜室讷讷无言,看到封面上花体的英文字《THEGREATGATSBY》眉头瞬间皱到一起。
想哭,想发脾气,想耍小性子。想要撒娇地说,可不可以去看电影、喝咖啡、吃奶油蛋糕,哪怕再不济,也可以去荡马路。不要弄得像大考备战,左手字典,右手原文小说。
她好怀念,鲜滑的炒牛奶、菊花鱼、芙蓉虾、羊额烧鸭、煎酿三宝……厨房的烟火气,迷人的锅气。
“我打赌你没吃过这道菜,是我故乡的家常菜。虽然是凉瓜、茄子和尖椒。但是特别好吃!你吃过之后,绝对喜欢!”
嗯……是的。香喷喷的煎酿三宝在盘子中摆成品字型,一菜三味,造型别致。齿间轻轻咬上一口,鲜香、微辣、清凉、爽口。她的嘴巴不说好,舌头比脑子诚实。凉瓜中酿料是用上等的虾胶制作而成,尖椒只用前面三分之一,酿出来的鱼滑是扁平的,不像切一半的那么厚又不透火。咬下去只有青椒的脆和鱼滑的爽。
“宜室、宜室醒醒!”
她从睡梦中醒来,呆滞地看着他,三秒的凝滞后尖叫着完全清醒过来。
她居然,居然在看书的时候睡着了!
“对……对不起。”她非常丢脸的说道:“已经什么时间了?”她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天啊,已经这个时候了!对不起,我必须要回去了!”
“我送你。”
“不,不!”她把桌上的书扫到书包中,“我自己可以。”
她急急忙忙冲下楼,甚至没有和他说一句再见。
街上的冷风一阵一阵,卷起枯黄的树叶。王焕之呆呆坐在书桌前,看着桌上孤零零的《THEGREATGATSBY》。
宜室走后没多久,另一个女孩推开门三步并作两步冲了上楼。她一句话都没说,趴在桌上,直接哭起来。
王焕之默默坐着,没有看见她的脸。也料得她在抽泣,颤抖的肩膀比寒风中的黄叶摆动得还要剧烈。
看见她回来,橘花高兴的过来蹭她的腿。
“滚开!”兰香吼道,喉咙里满是破碎的哭声。不知是骂猫还是骂王焕之。
王焕之挪了挪腿,她马上说道:“不要走!”
他轻声道:“我不走,我下楼帮你倒杯酒来。”
“要烈的,最烈的!”
“你会醉的。”
“我就是要醉,越醉越好!”
浓烈的酒精帮她稳定住失衡的情绪。虽然,眼睛仍稍许红肿,几丝头发凌乱地飞在额前。但她停止哭泣。
“你——今天给谁探病去了?”
她捏着酒杯,“一个不相干的人、一个没良心的人、一个恨之入骨的人!”
“你恋爱了?”
“没有!”她大声说着,转眼又要哭起来。
“你是爱上了谁吗?”
“不是!”她拍着桌子,哭道:“你就不可以不说这个吗?”
他“嗯”了一声,低头看着脚边的地板,问:“需要我为你做些什么吗?”
她转过头,用流着眼泪的眼睛看着他,“焕之君,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我不想待在这里!这一切太令我难过和不舒服!我想要马上回家!我们也是有家的孩子,我们也是啊……”
他的眉间皱起青峰,用自己的大手紧紧握住她发凉的手指。坚定地说道:
“别哭了,玉支,总有一天我们会回去的。堂堂正正的回去。”
“今天,怎么没有看见你的好朋友——沈小姐?”王焕之问道。
宜室咬了咬唇,支支吾吾地说道:“喔,兰香啊。——有点事,探病去了。”
他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压制下去。他侧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小说。
“我们上楼去看书吧。”
“好啊。”
大部分的时候,他们都不太说话。各拿一本书,坐在二楼的书桌前。好像梁山伯与祝英台,中间隔着两杯茶。宜室看得累了,歪着身体和脑袋,他还会满脸正气的教育她看书要注意姿势。不然,老了腰会不好。
宜室心里又好笑又有点泄气。
真没想到,她期待盼望的像大学生一样的约会会是这样。
看着窗外的白云和蓝天,她的脑子不由自主想:“此时此刻盛永伦和沈兰香在干什么?他们一定很快乐吧,盛永伦的小花招层出不穷。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绝不会担心无事可做,无话可说。他总会有无数的点子和新奇的想法逗人开心。”
王焕之则不一样,他是高冷的白月光,不食人间烟火。她削足适履,在他面前拼命做一个优秀的淑女。
可是许多时候,当一个人越想去展现自己美好的一面,反而越是诚惶诚恐。
在盛永伦面前,她可以丝毫不在意自己是什么样子,哪怕像泼妇一样的骂他,要他滚都无所谓。但在王焕之面前,她矜贵得如一只孔雀爱惜羽毛,生怕留下一点点不好的印象。
“宜室,宜室?”
她转过头,眨巴着大眼睛,“什……什么事?”
他把眼前的书推到她的面前。
宜室瞅一眼书皮,“什么书?”
“是店长私藏的好书,我已经看完,觉得特别好,推荐给你。”
宜室堆起微笑,移过眼睛。当她拿起书,翻看一看,笑容顿然飞走,讪讪地说道:“……原文书啊,我的英语可不怎么地……”在心爱的人面前,承认自己不行,自尊心多少有点屈辱。
“没事,就当学习吧。”他从身后的书架上抽出一本牛津字典,“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查字典。”
宜室讷讷无言,看到封面上花体的英文字《THEGREATGATSBY》眉头瞬间皱到一起。
想哭,想发脾气,想耍小性子。想要撒娇地说,可不可以去看电影、喝咖啡、吃奶油蛋糕,哪怕再不济,也可以去荡马路。不要弄得像大考备战,左手字典,右手原文小说。
她好怀念,鲜滑的炒牛奶、菊花鱼、芙蓉虾、羊额烧鸭、煎酿三宝……厨房的烟火气,迷人的锅气。
“我打赌你没吃过这道菜,是我故乡的家常菜。虽然是凉瓜、茄子和尖椒。但是特别好吃!你吃过之后,绝对喜欢!”
嗯……是的。香喷喷的煎酿三宝在盘子中摆成品字型,一菜三味,造型别致。齿间轻轻咬上一口,鲜香、微辣、清凉、爽口。她的嘴巴不说好,舌头比脑子诚实。凉瓜中酿料是用上等的虾胶制作而成,尖椒只用前面三分之一,酿出来的鱼滑是扁平的,不像切一半的那么厚又不透火。咬下去只有青椒的脆和鱼滑的爽。
“宜室、宜室醒醒!”
她从睡梦中醒来,呆滞地看着他,三秒的凝滞后尖叫着完全清醒过来。
她居然,居然在看书的时候睡着了!
“对……对不起。”她非常丢脸的说道:“已经什么时间了?”她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天啊,已经这个时候了!对不起,我必须要回去了!”
“我送你。”
“不,不!”她把桌上的书扫到书包中,“我自己可以。”
她急急忙忙冲下楼,甚至没有和他说一句再见。
街上的冷风一阵一阵,卷起枯黄的树叶。王焕之呆呆坐在书桌前,看着桌上孤零零的《THEGREATGATSBY》。
宜室走后没多久,另一个女孩推开门三步并作两步冲了上楼。她一句话都没说,趴在桌上,直接哭起来。
王焕之默默坐着,没有看见她的脸。也料得她在抽泣,颤抖的肩膀比寒风中的黄叶摆动得还要剧烈。
看见她回来,橘花高兴的过来蹭她的腿。
“滚开!”兰香吼道,喉咙里满是破碎的哭声。不知是骂猫还是骂王焕之。
王焕之挪了挪腿,她马上说道:“不要走!”
他轻声道:“我不走,我下楼帮你倒杯酒来。”
“要烈的,最烈的!”
“你会醉的。”
“我就是要醉,越醉越好!”
浓烈的酒精帮她稳定住失衡的情绪。虽然,眼睛仍稍许红肿,几丝头发凌乱地飞在额前。但她停止哭泣。
“你——今天给谁探病去了?”
她捏着酒杯,“一个不相干的人、一个没良心的人、一个恨之入骨的人!”
“你恋爱了?”
“没有!”她大声说着,转眼又要哭起来。
“你是爱上了谁吗?”
“不是!”她拍着桌子,哭道:“你就不可以不说这个吗?”
他“嗯”了一声,低头看着脚边的地板,问:“需要我为你做些什么吗?”
她转过头,用流着眼泪的眼睛看着他,“焕之君,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我不想待在这里!这一切太令我难过和不舒服!我想要马上回家!我们也是有家的孩子,我们也是啊……”
他的眉间皱起青峰,用自己的大手紧紧握住她发凉的手指。坚定地说道:
“别哭了,玉支,总有一天我们会回去的。堂堂正正的回去。”